津招办中发〔2025〕8号
市中招办关于做好2025年创新型人才 培养项目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招生学校:
根据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教委直属普通高中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验班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验班招生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南开中学,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验班招生计划80 人;
天津一中,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验班招生计划80 人;
耀华中学,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验班招生计划80 人;
新华中学,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验班招生计划80 人;
实验中学,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验班招生计划80 人。
以上计划均面向全市招生。
二、组织机构及招生章程
各招生学校须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招生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招生章程、拟定招生工作方案、组织招生报名及资格审核、组织自主招生测试、确定招生录取名单、负责解释招生录取结果、接待咨询信访等工作。
各招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须全程监督,确保考试招生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各招生学校须于6月19日前,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内容须包含:报名条件、报名方式、自主招生测试的形式及科目、自主招生测试的时间、招生录取办法、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等内容。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6月24 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照招生学校规定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条件
报名考生须具有天津市户口,符合2025年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并符合报考的招生学校公布的相关报名条件。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招生学校,如报考多所,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3.报名资格审查
招生学校根据本校的报名条件和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对报名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四、自主招生测试
1.测试时间
2025年6月28 日(周六)
2.测试内容
招生学校自主确定测试的科目及形式,并在招生章程中予以公布。招生学校测试要体现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并结合本校相关学科特色及培养要求,重点考查考生的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
3.测试要求
招生学校要制定自主招生测试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做好考生入场安全检查,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要加强考风考纪管理,确保测试安全有序实施。
五、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
1. 考生须按照招生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填写《2025年天津市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验班招生志愿表》(附件)。
2. 招生学校依据考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学校自主招生测试等情况实行自主招生,并在全市统一填报志愿开始后第二天,将录取结果报送至市中招办。
3. 考生一经录取,不得填写《2025年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表》,不再参加其他各类高中阶段学校的录取。
4. 未被录取的考生,在原学校参加全市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
六、工作要求
1. 严格组织自主招生测试。各招生学校要做好试题试卷安全保密管理。所有参与试题命制、试卷印刷、运送交接、保密保管的工作人员须签订《保密承诺书》。试卷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到回收、评阅全过程,要做到有迹可循、有证可查。要严格考试安全管理,所有考试工作人员须实行回避制度,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测试过程要全程录像,存档备查。考后要加强评卷管理,采用集中全封闭的评卷方式,严格评卷标准,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2. 严肃招生录取纪律。各招生学校要加强招生工作领导,科学制定《招生章程》及录取原则,公平、公正确定录取结果。要严格录取标准,不得超计划录取,不得违背招生章程录取。对在考试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的学校、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附件:2025年天津市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验班招生志愿表
2025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5年天津市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 实验班招生志愿表
姓名 |
|
考生号 |
2 |
5 |
|
|
|
|
|
|
|
|
联系 电话 |
|
||
区名 |
|
报名学校 |
|
班级 |
|
|||||||||||
志愿类别 |
招生学校代码 |
招生学校名称 |
||||||||||||||
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验班 |
|
|
|
|
|
|
||||||||||
我们已经详细了解了今年中招的政策和办法,经慎重考虑填报以上志愿。 |
考生签字 |
|
||||||||||||||
家长签字 |
|
|||||||||||||||
|
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2025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志愿表是招生学校自主录取的依据之一,只限于报考南开中学、天津一中、耀华中学、新华中学、实验中学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验班的考生填写。
2.考生选择填报的招生学校,须是考生参加自主招生测试的学校,本志愿表将由所填报志愿的招生学校留存。
3.本志愿表必须有考生和家长的签字,否则无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限制或替代考生填报志愿。
4.考生一经录取,不再参加其他各类高中阶段学校的录取。
(此页无正文)
(共印10份) |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办公室 2025年6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