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4年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五届)邀请函 (同期召开固废渗滤液大会、工业污泥大会、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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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节约用水条例》(第776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3-21  来源: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节约用水条例》(第776号)  浏览次数: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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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给水排水2024年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五届)邀请函 (同期召开固废渗滤液大会、工业污泥大会、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大会)

中国给水排水2024年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五届)邀请函 (同期召开固废渗滤液大会、工业污泥大会、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大会)
 








WATER8848前言:李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节约用水条例》(第776号),这一重要法规的出台无疑为我国水资源的节约与高效利用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其中,第三十六条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的规定,更是体现了我国在水资源管理方面的前瞻性和创新性。

海绵城市是一种新型的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这种建设理念旨在提高城市的雨水利用效率和生态环境质量,对于缓解城市水资源短缺、减轻城市内涝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专家对于这一条款的出台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们认为,这体现了我国在城市建设和水资源管理方面的先进理念和实践。通过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可以有效提高城市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净化能力,减少雨水径流,降低城市洪涝灾害的风险。同时,将雨水作为一种可再生资源进行利用,可以增加城市的水资源供给,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在具体实施上,专家建议地方政府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在新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雨水资源化利用的需求,合理规划、建设雨水滞渗、净化、利用和调蓄设施。同时,还应加强相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提高雨水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

此外,专家还强调,海绵城市建设不仅是一项技术工程,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努力。政府应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引导和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海绵城市建设。同时,还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雨水资源化利用的认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总之,李强总理签署的《节约用水条例》中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定,为我国城市水资源管理和雨水资源化利用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和指导。通过科学规划和有效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将为我国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节约用水条例》(第77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76号

《节约用水条例》已经2024年2月23日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强

2024年3月9日

 

节约用水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保障国家水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节约用水(以下简称节水),是指通过加强用水管理、转变用水方式,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降低水资源消耗、减少水资源损失、防止水资源浪费,合理、有效利用水资源的活动。


第三条 节水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遵循统筹规划、综合施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总量控制、科学配置、高效利用,坚持约束和激励相结合,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协同、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


第四条 国家厉行节水,坚持和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节水义务。


第五条 国家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促进人口和城市科学合理布局,构建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节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规划、年度计划,加强对节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并推动落实节水政策和保障措施,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节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节水工作。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城市节水工作。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科技、教育、机关事务管理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节水有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节水工作。


第八条 国家完善鼓励和支持节水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加强节水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和产业化应用,强化科技创新对促进节水的支撑作用。


第九条 国家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提升全民节水意识和节水技能,促进形成自觉节水的社会共识和良好风尚。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节水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活动。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节水公益宣传,对浪费水资源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章 用水管理

 

第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编制全国节水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水资源状况和上级节水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节水规划。


节水规划应当包括水资源状况评价、节水潜力分析、节水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一条 国务院水行政、标准化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全国主要农作物、重点工业产品和服务业等的用水定额(以下称国家用水定额)。组织制定国家用水定额,应当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意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用水定额的地方用水定额;国家用水定额未作规定的,可以补充制定地方用水定额。地方用水定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经同级水行政、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并报国务院水行政、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


用水定额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资源状况、产业结构变化和技术进步等情况适时修订。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水量分配方案、地下水控制指标等确定的可供本行政区域使用的水量,制定本行政区域年度用水计划,对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


第十三条 国家对用水达到一定规模的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用水单位的用水计划应当根据用水定额、本行政区域年度用水计划制定。对直接取用地下水、地表水的用水单位,用水计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相应流域管理机构制定;对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用水单位,用水计划由城市节水主管部门会同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制定。


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四条 用水应当计量。对不同水源、不同用途的水应当分别计量。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建设。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地下水超采地区应当限期建设农业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农业灌溉用水暂不具备计量条件的,可以采用以电折水等间接方式进行计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擅自移动用水计量设施,不得干扰用水计量。


第十五条 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国家建立促进节水的水价体系,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资源状况、用水定额、供水成本、用水户承受能力和节水要求等相适应的水价形成机制。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和具备条件的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


农业水价应当依法统筹供水成本、水资源稀缺程度和农业用水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原则上不低于工程运行维护成本。对具备条件的农业灌溉用水,推进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


再生水、海水淡化水的水价在地方人民政府统筹协调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六条 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地下水超采地区应当严格控制高耗水产业项目建设,禁止新建并限期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水产业项目。


第十七条 国家对节水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水产品实行水效标识管理,并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的用水产品。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发展改革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 国家鼓励对节水产品实施质量认证,通过认证的节水产品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认证标志。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建设内容制定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节水设施建设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总投资。


第二十条 国家逐步淘汰落后的、耗水量高的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具体名录由国务院发展改革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水行政、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禁止生产、销售列入前款规定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使用者应当限期停止使用列入前款规定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


第二十一条 国家建立健全节水标准体系。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组织制定并适时修订有关节水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国家鼓励有关社会团体、企业依法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节水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建立节水统计调查制度,定期公布节水统计信息。

 

第三章 节水措施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资源状况,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合理调整种植养殖结构和农业用水结构,积极发展节水型农业,因地制宜发展旱作农业。


国家对水资源短缺地区发展节水型农业给予重点扶持。


第二十四条 国家支持耐旱农作物新品种以及土壤保墒、水肥一体化、养殖废水资源化利用等种植业、养殖业节水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节水农业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指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使用节水技术。


第二十五条 国家发展节水灌溉,推广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灌溉、渠道防渗输水灌溉、集雨补灌等节水灌溉技术,提高灌溉用水效率。水资源短缺地区、地下水超采地区应当优先发展节水灌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和推动节水灌溉工程设施建设。新建灌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已经建成的灌溉工程设施不符合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的,应当限期进行节水改造。


第二十六条 国家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村生活供水设施以及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推广使用生活节水器具。


第二十七条 工业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用水管理,建立节水管理制度,采用分质供水、高效冷却和洗涤、循环用水、废水处理回用等先进、适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降低单位产品(产值)耗水量,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高耗水工业企业用水水平超过用水定额的,应当限期进行节水改造。


工业企业的生产设备冷却水、空调冷却水、锅炉冷凝水应当回收利用。高耗水工业企业应当逐步推广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技术措施。


第二十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业企业集聚的各类开发区、园区等(以下统称工业集聚区)应当统筹建设供水、排水、废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推动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实现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


国家鼓励已经建成的工业集聚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建成区内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的统筹,将节水要求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治理的各个环节,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第三十条 公共供水企业和自建用水管网设施的单位应当加强供水、用水管网设施运行和维护管理,建立供水、用水管网设施漏损控制体系,采取措施控制水的漏损。超出供水管网设施漏损控制国家标准的漏水损失,不得计入公共供水企业定价成本。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供水管网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支持和推动老旧供水管网设施改造。


第三十一条 国家把节水作为推广绿色建筑的重要内容,推动降低建筑运行水耗。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应当使用节水器具。


第三十二条 公共机构应当发挥节水表率作用,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制度,率先采用先进的节水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开展节水改造,积极建设节水型单位。


第三十三条 城镇园林绿化应当提高用水效率。


水资源短缺地区城镇园林绿化应当优先选用适合本地区的节水耐旱型植被,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


水资源短缺地区应当严格控制人造河湖等景观用水。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资源状况,将再生水、集蓄雨水、海水及海水淡化水、矿坑(井)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水资源短缺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非常规水利用计划,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对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条件但未合理使用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污水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促进污水资源化利用。


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应当优先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再生水。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


开展城市新区建设、旧城区改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应当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因地制宜规划、建设雨水滞渗、净化、利用和调蓄设施。


第三十七条 沿海地区应当积极开发利用海水资源。


沿海或者海岛淡水资源短缺地区新建、改建、扩建工业企业项目应当优先使用海水淡化水。具备条件的,可以将海水淡化水作为市政新增供水以及应急备用水源。


第四章 保障和监督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健全与节水成效、农业水价水平、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


对符合条件的节水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第三十九条 国家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多种形式的节水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水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


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依法参与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四十条 国家鼓励发展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节水服务产业,支持节水服务机构创新节水服务模式,开展节水咨询、设计、检测、计量、技术改造、运行管理、产品认证等服务,引导和推动节水服务机构与用水单位或者个人签订节水管理合同,提供节水服务并以节水效益分享等方式获得合理收益。


国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以及其他专业化服务组织参与农业节水服务。


第四十一条 国家培育和规范水权市场,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健全水权交易系统,引导开展集中交易,完善水权交易规则,并逐步将水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第四十二条 对节水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用水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现场开展检查,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二)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就节水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三)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查阅或者复制;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监督检查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第四十四条 对浪费水资源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节水责任制和节水考核评价制度,将节水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范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侵占、损毁、擅自移动用水计量设施,或者干扰用水计量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1蛟陨�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七条 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以及生产、销售或者在生产经营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的、耗水量高的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八条 高耗水工业企业用水水平超过用水定额,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节水改造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采取限制用水措施或者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第四十九条 工业企业的生产设备冷却水、空调冷却水、锅炉冷凝水未回收利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节水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WATER8848前言:《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修订和发布,标志着我国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对社会资本参与的管理和引导进入了新的阶段。这一《管理办法》的推出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和深远影响。

首先,《管理办法》旨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这将有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社会资本具有灵活性和创新性,其参与将促进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市场竞争,推动技术和管理创新,进而提升公共服务的整体水平。

其次,《管理办法》强调保护特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这将有助于激发民间投资的活力。通过明确特许经营者的权利和责任,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的合作关系,将增强投资者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信心,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

同时,《管理办法》还强调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这是政府管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核心职责。通过加强监管和评估,确保特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以及公共服务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

此外,从专家的角度来看,《管理办法》的推出还体现了政府在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的战略布局。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推进,发展“新质生产力”已成为重要任务。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将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推动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然而,也需要注意到,《管理办法》的实施将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例如,如何确保特许经营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如何平衡社会资本的利益和公共利益?如何加强监管和评估以确保公共服务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这些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解决。

总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推出是我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通过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将推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也需要关注并解决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挑战。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1月31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次委务会通过 2024年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令第17号公布 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1月31日第8次国家发展改革委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审签,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2024年3月28日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交通运输、市政工程、生态保护、环境治理、水利、能源、体育、旅游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采用公开竞争方式依法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特许经营者,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

商业特许经营以及不涉及产权移交环节的公建民营、公办民营等,不属于本办法所称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第四条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基于使用者付费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政府就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与社会资本开展合作,不新设行政许可。

特许经营者获得协议约定期限内对特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并取得收益的排他性权利,同时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提供符合质量效率要求的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并依法接受监督管理。政府鼓励并支持特许经营者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增进社会公众福祉,禁止无法律法规依据擅自增设行政许可事项以及通过前述擅自增设的行政许可事项向特许经营者收费,增加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成本。禁止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名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第五条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各方信赖利益,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发挥社会资本融资、专业、技术和管理优势,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

(二)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协商合作;

(三)保护社会资本合法权益,保证特许经营持续性和稳定性;

(四)兼顾经营性和公益性平衡,维护公共利益;

(五)根据风险性质以及特许经营各方风险管控能力,明确风险分担机制并切实执行,保障项目持续稳定实施。

第六条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应当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明确收费渠道和方式,项目经营收入具备覆盖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并获取一定投资回报的条件,不因采取特许经营而额外新增地方财政未来支出责任。

前款所称使用者付费,包括特许经营者直接向用户收费,以及由政府或其依法授权机构代为向用户收费。

第七条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在一定期限内,政府授予特许经营者投资新建或改扩建、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期限届满移交政府;

(二)在一定期限内,政府授予特许经营者投资新建或改扩建、拥有并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期限届满移交政府;

(三)在一定期限内,政府将已经建成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转让特许经营者运营,期限届满移交政府;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

禁止在建设工程完成后直接将项目移交政府,或者通过提前终止协议等方式变相逃避运营义务。

第八条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期限应当根据行业特点、所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需求、项目生命周期、项目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投资回收期等综合因素确定,充分保障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

特许经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0年,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特许经营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做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模式推进工作,加强政策指导。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严格把关项目实施领域、范围、方案等,依法依规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职责,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务院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履行行业管理职能;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政策事项,应当送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充分征求意见并经评估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未经评估论证或者经评估论证与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的,不应当公布实施。地方各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能源、金融、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政府授权以及各自职责,依法开展特许经营项目相关工作。

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发生的与特许经营项目相关的收入与支出应当符合有关预算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依法加强政府资金监管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规范推进本级政府事权范围内的特许经营项目,依法依规授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等作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机构(以下简称“实施机构”),负责特许经营项目筹备、实施及监管,并明确其授权内容和范围。

 

第二章 特许经营协议订立

 

第十一条  特许经营项目提出的主要目的,应当为发挥社会资本在经营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的优势,促进民间投资,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质量效率。

特许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并且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管要求明确。

第十二条  实施机构根据授权,参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规范,牵头编制特许经营方案。特许经营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名称及概述,建设背景和必要性;

(二)项目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实施进度,以及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标准等基本经济技术指标;

(三)投资回报、价格及其测算;

(四)项目可行性及特许经营可行性论证;

(五)特许经营者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选择方式;

(六)政府承诺和保障;

(七)特许经营涉及的国有资产管理要求,以及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资产处置方式;

(八)应当明确的其他事项。

实施政府定价的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方案中有关投资回报、价格及其测算应当征求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意见。

特许经营期限拟超过40年的,应当在特许经营方案中充分论证并随特许经营方案一并报请批准。

实施机构应当保证特许经营项目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十三条  实施机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能力和经验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特许经营可行性论证,完善特许经营方案。

第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特许经营可行性论证,应当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产出或服务效果、建设运营效率、风险防范控制等方面,特别是对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和传统政府投资模式在投入产出、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对项目是否适合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进行论证。此外,还应当对相关领域市场发育程度、企业建设运营能力状况和参与意愿、项目产品服务使用者支付意愿和能力进行评估,确保特许经营模式可以落地实施。

第十五条  特许经营方案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要求,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核,合理控制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明确项目产出方案。

审核特许经营方案时,应当对项目是否适合采取特许经营模式进行认真比较和论证,根据职责分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咨询机构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  实施机构根据经审定的特许经营方案,应当通过招标、谈判等公开竞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第十七条  实施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等公开选择特许经营者的文件中载明是否要求成立特许经营项目公司。

第十八条  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直接投资或者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积极参与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根据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制定的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新建及改扩建特许经营项目清单,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民营企业参与的具体方式。

对清单所列领域以外符合条件的传统及新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可以参照清单精神,探索采取特许经营模式,以适宜方式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

外商投资企业参照民营企业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九条  实施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平择优选择具有相应管理经验、专业能力、融资实力以及信用状况良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特许经营者,将项目运营方案、收费单价、特许经营期限等作为选择特许经营者的重要标准。鼓励金融机构与参与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制定投融资方案。

特许经营者选择应当符合内外资准入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应当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条  实施机构应当与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需要成立项目公司的,实施机构应当与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签订初步协议,约定其在规定期限内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并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特许经营协议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名称、内容;

(二)特许经营方式、区域、范围和期限;

(三)如成立项目公司,明确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出资比例、股权转让等;

(四)所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标准;

(五)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期间的资产权属,以及相应的维护和更新改造;

(六)监测评估;

(七)投融资期限和方式;

(八)收益取得方式,价格和收费标准的确定方法以及调整程序;

(九)履约担保;

(十)特许经营期内的风险分担;

(十一)因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国家政策等管理要求调整变化对特许经营者提出的相应要求,以及成本承担方式;

(十二)政府承诺和保障;

(十三)应急预案和临时接管预案;

(十四)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项目及资产移交方式、程序和要求等;

(十五)实施环境变化、重大技术变化、市场价格重大变化等协议变更情形,提前终止及补偿;

(十六)违约责任;

(十七)争议解决方式;

(十八)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选定的特许经营者及其投融资、建设责任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重新履行特许经营者选择程序。

第二十二条  特许经营协议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约定特许经营者通过向用户收费、获得与特许经营项目相关的其他开发经营权益等方式取得收益。

由政府向用户统一收取后再向特许经营者支付的费用,政府应当主动公开收支明细,保证专款专用,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定期支付。

政府可以在严防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一视同仁的原则,在项目建设期对使用者付费项目给予政府投资支持;政府付费只能按规定补贴运营,不能补贴建设成本。除此之外,不得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承诺保底收益率、可用性付费等任何方式使用财政资金弥补项目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将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应当按照国家关于资本金管理的规定和专项债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特许经营协议应当明确价格或收费的确定和调整机制。特许经营项目价格或收费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价格政策规定和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予以确定和调整。

特许经营项目中实行政府定价的价格或者收费,应当执行有关定价机关制定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政府可以在特许经营协议中就防止不必要的同类竞争性项目建设、有关配套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提供等内容作出承诺,但不得承诺固定投资回报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事项。

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用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特许经营项目,应当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企业投资的特许经营项目,应当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履行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实施机构应当协助特许经营者办理相关手续。

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如果与项目前期办理审批、用地、规划等手续时的项目法人不一致的,应当依法办理项目法人变更手续,实施机构应当予以必要支持和便利。

第二十六条  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的项目如发生变更建设地点、调整主要建设内容、调整建设标准等重大情形,应报请原审批、核准机关重新履行项目审核程序,或者重新备案,必要时应重新开展特许经营模式可行性论证与特许经营方案审核工作。

第二十七条  国家鼓励金融机构为特许经营项目提供财务顾问、融资顾问、银团贷款等金融服务。特许经营项目可以依法合规利用预期收益质押贷款,将项目相关收益作为还款来源。鼓励保险资金通过债权、股权、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多种方式为特许经营项目提供多元化资金支持。

特许经营项目融资应当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稳妥处置债权债务关系。不得承诺以各类财政资金担保或者作为还款来源,防止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第二十八条  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许经营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鼓励符合条件的特许经营项目公司进行结构化融资,发行项目收益票据、不动产信托资产支持票据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

国家鼓励特许经营项目按照市场化方式采用成立私募基金,引入战略投资者,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拓宽投融资渠道。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特许经营实施机构、金融机构依法执行本办法规定的投融资支持措施,不应对不同所有制特许经营者区别对待。

 

第三章 特许经营协议履行

 

第三十条  特许经营协议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实施机构应当全面、按期履行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协调开展价格调整、支付代收的用户付费、监测验收等义务;特许经营者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数量、质量、标准、期限等,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并履行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实施机构和特许经营者任何一方不履行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当根据协议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第三十一条  依法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干涉特许经营者合法经营活动。

第三十二条  特许经营者应当根据特许经营协议,执行有关特许经营项目投融资安排,确保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落实。

第三十三条  特许经营项目涉及新建或改扩建有关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有关专项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法定规划规定的规划条件和建设标准。

第三十四条  特许经营者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标准规范和特许经营协议,提供优质、持续、高效、安全的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

特许经营者在保障项目质量和产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通过降低成本、提升效率、积极创新等方式产生的效益,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归特许经营者所有。

第三十五条  特许经营各方应当遵守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特许经营项目有关阶段和环节涉及的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特许经营者应当按照技术规范,定期对特许经营项目设施进行检修和保养,保证设施运转正常及经营期限届满后资产按规定进行移交。

第三十六条  特许经营者对涉及国家安全的事项负有保密义务,并应当建立和落实相应保密管理制度。

实施机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特许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工作中知悉的特许经营者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十七条  实施机构和特许经营者应当对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维修、保养过程中有关资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归档保存。

第三十八条  实施机构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协议严格履行有关义务,为特许经营者建设运营特许经营项目提供便利和支持,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部门调整和负责人变更,不得影响特许经营协议履行。

第三十九条  因法律、行政法规修改,或者政策调整损害特许经营者预期利益,或者根据公共利益需要,要求特许经营者提供协议约定以外的产品或服务的,应当依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或者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给予特许经营者公平合理补偿。法律法规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章 特许经营协议变更和终止

 

第四十条  在特许经营协议有效期内,协议内容确需变更的,协议当事人应当在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如协议变更可能对特许经营项目的存续债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当事先征求债权人同意。特许经营项目涉及直接融资行为的,应当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特许经营项目涉及运营主体实质性变更、股权移交等重大事项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确有必要延长的,按照有关规定经充分评估论证,协商一致并报批准后,可以延长。

第四十一条  在特许经营期限内,因特许经营协议一方严重违约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特许经营者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约定义务,或者出现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协议情形的,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后,可以提前终止协议。

因政府方原因导致特许经营协议提前终止的,政府应当收回特许经营项目,并根据实际情况和协议约定给予原特许经营者公平合理补偿。

因特许经营者原因导致特许经营协议提前终止的,特许经营者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履行有关资产移交、债务清偿、违约赔偿责任,并在清算移交期间配合政府维持有关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第四十二条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终止或提前终止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设施、资料、档案等的性能测试、评估、移交、接管、验收等手续。

第四十三条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终止或者提前终止,对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继续采用特许经营方式的,实施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重新选择特许经营者;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选择原特许经营者。

特许经营期限内因确需改扩建等原因需要重新选择特许经营者的,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选择原特许经营者。

新的特许经营者选定之前,实施机构和原特许经营者应当制定预案,保障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持续稳定提供。

 

第五章 监督管理和公共利益保障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对特许经营者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标准、产品或服务技术规范,以及其他有关监管要求进行监督管理,并依法依规加强成本调查监审。

县级以上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对特许经营活动进行审计。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对特许经营进行监督管理,不得以实施特许经营为名违法增设行政审批项目或审批环节。

第四十六条  实施机构应当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和相关行业管理规定,会同有关方面定期对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定期开展运营评价,并按相关规定开展相应的绩效评价,并建立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对价格进行调整的机制,保障所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同时,结合特许经营者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评估项目潜在风险。

实施机构应当将社会公众意见作为监测分析和运营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特许经营有关政策措施、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机构等相关单位及其职责等信息向社会公开。

实施机构应当将特许经营方案、特许经营者选择结果、特许经营协议主要内容及其变更或终止、政府投资支持、公共产品或服务标准、监测分析和运营评价结果等信息,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

特许经营者应当将项目每季度建设运营情况、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有关会计数据、财务核算、资产管理情况和其他有关财务指标等信息,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并依法接受年度财务审计。

前款规定的应当公开的信息,不包括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以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

第四十八条  社会公众有权对特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向有关监管部门投诉,或者向实施机构和特许经营者提出意见建议。

第四十九条  特许经营者应当对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服务区域内所有用户普遍地、无歧视地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不得对新增用户实行差别待遇。

第五十条  实施机构和特许经营者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规定报有关部门。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保障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正常提供。

第五十一条  特许经营者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特许经营协议的,实施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持续稳定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

 

第六章 争议解决

 

第五十二条  实施机构和特许经营者就特许经营协议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并遵照执行。

第五十三条  实施机构和特许经营者就特许经营协议中的专业技术问题发生争议的,可以共同聘请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调解达成一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并遵照执行。

第五十四条  特许经营者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特许经营协议的,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特许经营项目相关协议各方因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产生的民商事争议,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第五十五条  特许经营协议存续期间发生争议,当事各方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应当继续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义务,保证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实施机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干预特许经营者正常经营活动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公职人员在特许经营管理服务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有关法律规定,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向特许经营者收取、摊派财物的;

(二)干预特许经营者正常经营活动,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的;

(三)在特许经营管理服务活动中态度恶劣粗暴,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

(四)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公开特许经营项目有关信息,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

(五)在特许经营者选择程序中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竞争,对不同所有制经营主体实行歧视待遇的;

(六)其他侵犯特许经营管理服务对象利益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五项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开除。

第五十八条  公职人员在特许经营管理服务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滥用职权,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二)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三)工作中变相增设审批手续、审批环节、审批条件,违规延长审批时限或提出不合理要求,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

(四)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误导、欺骗行为的;

(五)泄露特许经营项目相关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特许经营管理服务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公职人员因前款规定行为导致特许经营协议无法履行或者不正常中止,影响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持续性、稳定性的,参照前款规定予以处分。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截留、挪用、坐收坐支由政府统一收取的特许经营项目用户付费款额,导致未能按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向特许经营者支付服务费的,应当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机构应当督促尽快补齐拖欠款额,造成损失的,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补偿或者赔偿。

第六十条  特许经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严重危害公共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者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终止特许经营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许经营项目的,应当依法收回特许经营项目,向社会公开。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特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依法予以曝光,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将政府机构特许经营协议履行情况纳入政务诚信考核评价体系,有关违约失信行为依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制定的办法予以认定和惩戒。

第六十三条  社会公众、特许经营者认为特许经营项目参与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损害自身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有监督管理职能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投诉。无法确定行业主管部门的,可以向特许经营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特许经营综合协调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收到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投诉,维护投诉人合法权益。投诉处理期间不停止特许经营协议履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四条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涉及国家安全审查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23年2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清理核查前未完成招标采购程序的特许经营项目,以及后续新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按本办法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六十五条  法律、行政法规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六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原《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2015年第25号令)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标《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改革要求,对特许经营领域突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效力。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负责同志就《管理办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管理办法》如何界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以及其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关系?

《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外延内涵进行了更为明确细致的规定。厘清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关系,即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基于使用者付费的PPP模式;进一步强调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的经营者排他性权利、项目产出的公益属性,以及不新设行政许可、不得擅自增设行政许可并借此向特许经营者收费;明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范围,不包括商业特许经营以及不涉及产权移交环节的公建民营、公办民营等。

实践中应当注意严格区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商业特许经营。根据《商业特许经营条例》,“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商业特许经营中的特许人只能是企业,政府不得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政府作为活动参与方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主要依托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项目开展,其本质是以项目融资的方式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具有明显的公益属性,《管理办法》也并未设定“特许经营权”概念。

问:《管理办法》关于体现PPP新机制改革精神进行了哪些制度设计?

一是规范特许经营实施方式。完善了特许经营实施方式有关规定。明确特许经营应当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并进一步明确使用者付费包括特许经营者直接向用户收费,以及由政府或其依法授权机构代为向用户收费。对特许经营实施方式进行列举,包含“新建/改扩建—运营—移交(BOT)”、“新建/改扩建—拥有并运营—移交(BOOT)”、“转让—运营—移交(TOT)”等实施方式,并规定禁止通过建设-移交(BT)方式逃避运营义务或垫资施工。

二是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将特许经营最长期限延长到40年,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直接投资、独资、控股、参与联合体等多种方式参与特许经营项目,并应遵守《指导意见》有关支持清单关于民营企业项目领域和股比的规定,明确特许经营者改善经营管理和改进技术获得的收益归其所有。

三是改进特许经营项目管理程序。进一步完善特许经营可行性论证程序,明确不同投资模式下应当适用的项目投资管理程序。进一步健全细化特许经营各方的信息披露机制。

四是明确特许经营模式管理责任分工。地方政府负主体责任,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推进,有关行业部门负责项目实施和监管,财政部门加强预算管理。

问:《管理办法》主要解决当前特许经营领域哪些突出存在的问题?

在《管理办法》修订过程中,我们通过座谈调研、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听取了有关经营主体意见,并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主要包括:

一是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入场难的问题。将促进民间投资作为立法目的在总则中予以明确,新增政府和社会资本共担风险作为基本原则,要求必须以公开竞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杜绝以单一来源采购、直接委托等方式规避竞争。专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特许经营条款,不同所有制企业融资同等待遇等金融支持措施,加大对民营企业支持力度。

二是着力解决项目实施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明确特许经营项目范围,商业特许经营项目和不涉及产权移交的公建民营、公办民营不属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禁止地方政府借特许经营名义新设行政许可并收费,杜绝“天价特许经营转让费”现象,回归特许经营项目公益属性。

三是着力解决政府履约诚信低的问题。完善支付管理制度,明确政府统一代收用户付费项目属于使用者付费项目,政府应当专款专用,定期向特许经营者支付,杜绝拖欠。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应当将有关项目信息、履约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价格和收费的调整机制,明确价格调整与绩效评价挂钩,并规定实施机构协调开展价格调整义务。

问:《管理办法》如何进一步规范特许经营项目管理?

一是强化特许经营项目前期研究论证。《管理办法》明确,特许经营项目实施前,应当由实施机构编制特许经营方案,并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要求,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核,合理控制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明确项目产出方案。特许经营方案中应当包括项目可行性论证和特许经营可行性论证,并对特许经营可行性论证的重点内容予以明确。审核特许经营方案时,还应当对项目是否适合采取特许经营模式进行进一步认真比较和论证。通过强化项目前期研究论证,确保选择特许经营模式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提高项目落地实施质效。

二是规范特许经营项目审核备程序。针对实践中特许经营项目应当履行何种固定资产投资审核备程序的问题,《管理办法》专门作出规定,政府采用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特许经营项目,应当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企业投资的特许经营项目,应当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履行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并明确了实施机构的协助义务。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选定的特许经营者及其投融资、建设责任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重新履行特许经营者选择程序。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的项目如发生变更建设地点、调整主要建设内容、调整建设标准等重大情形,应当重新履行审批、核准、备案程序。特许经营项目涉及运营主体实质性变更、股权移交等重大事项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四是明确紧急情况处置。因特许经营协议一方严重违约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特许经营者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约定义务,或者出现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协议情形的,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后,可以提前终止协议,并分别规定了政府违约和特许经营者违约的处置方案。为保障公共利益,《管理办法》同时规定,项目移交前,特许经营者应当配合政府维持有关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此外,特许经营者不得以提前终止协议为由变相逃避运营义务。

五是强调投资者权益保护。政府可以在严防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一视同仁的原则,依法给予政府投资支持和有关补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涉特许经营者合法经营活动。因法律、行政法规修改,或者政策调整损害特许经营者预期利益,或者根据公共利益需要,要求特许经营者提供协议约定以外的产品或服务的,应当依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或者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给予特许经营者公平合理补偿。同时进一步完善原特许经营者享有优先选择权的情形。

问:《管理办法》对强化制度执行效力有何考虑和设计?

一是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依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诚信约束制度;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明确政府工作人员损害特许经营者利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依据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明确政府侵占、挪用、拖欠特许经营者有关应付款项的法律责任。

二是完善投诉处理制度。明确特许经营者及社会公众投诉处理责任部门及相关机制,督促有关问题早发现、早化解。

三是完善争议解决制度。依据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修订精神及内容,明确行政协议有关争议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解决;同时考虑到特许经营项目相关协议体系及履约行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明确规定有关民商事争议通过仲裁、民事诉讼解决,最大程度保障特许经营各方合法权益。

 






 

【日程】国际水协第18届可持续污泥技术与管理会议   国际水协(IWA));中国给水排水;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主办    ---
国际水协(International Water Association,IWA)是全球重要的水行业 专业协会,成员包括来自大学、研究机构、工程和咨询公司、公用事业单位 的全球专家。IWA Conferencein Sustainable Sludge Management 系列国际会 议至今已举办 17 届,2024 年在中国举办系列会议的第18 届国际会议

近年来,中国和国际污泥处理处置领域面临更多共同的挑战,如双碳目标实现、新污染物消减、资源能源回收利用与循环经济、致病微生物灭活、人工智能赋能等。通过本 次会议,国内外专家可以共同探讨污泥处理处置的新技术、新模式与新策略,以应对日益严峻的挑战, 推动污泥的可持续管理与资源化利用。本次国际会议对促进全球污泥资源化利用、提高环境安全起 到重要作用,为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搭建平台,推动国内外污泥处理处置产业创新发展。

本次国际会议名称为“国际水协第 18 届可持续污泥技术与管理会议”,同期举办“第 1 届中国污 泥 100 人高层技术与管理论坛”和“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固废分会 2024 年年会”。会议将重点关注污泥 可持续技术和管理方案,对中国和国际污泥领域都非常重要。我们非常高兴能举办这次国际会议,并 热烈欢迎国内外专业人士来到北京,共同致力于以可持续方式解决这一全球环境问题。

  

 

 


会议主题

主题 1 —— 污泥中新污染物处理与安全转化

主题 2 —— 污泥低碳处理与碳减排创新技术

主题 3 —— 污泥资源能源化利用与循环经济

主题 4 —— 污泥热化学处理碳减排创新技术

主题 5 —— 工业污泥低碳绿色处理处置技术

主题 6 —— 污泥低碳绿色处理技术管理示范


注册费用

注册费:参会代表(30 岁及以上)          3000 

青年代表与学生(30 岁以下)   2200 

包含会议服务、资料、午晚自助餐、茶歇和技术参观 等费用

 

注册网址:

 


 

 

银行转账信息:

收款单位:《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2001635400052519625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天津河西支行                                 备注信息:姓名+ 国际水协第 18 届污泥大会

会议联系人:

王领全 13752275003(微信同号)    13702113519(微信同号)    18622273726(微信同号)


会场与宾馆:

会场与宾馆::北京中德国际会议会展中心(北京国测国际会议会展中心)

会场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汇海南路 6 号院

会务宾馆房价(微信扫码预定)

600 /晚(五星级,豪华双床房)500 /晚(四星级,商务楼标准间,双床房) 380 /晚(四星级,商务楼大床房;折扣价,青年代表与学生优先预定)


   北京国际污泥word版.docx

   
北京国际污泥大会.pdf

   IWA国际会议日程20240430.pdf
 

【日程】国际水协第18届可持续污泥技术与管理会议

  来源:中国给水排水;国际水协(IWA)

国际水协第18届可持续污泥技术与管理会议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固废分会 2024年年会

第1届中国污泥 100人高层技术与管理论坛

 

【日程】国际水协第18届可持续污泥技术与管理会议

 

 

【日程】国际水协第18届可持续污泥技术与管理会议

 

 

 

【日程】国际水协第18届可持续污泥技术与管理会议

 

 

【日程】国际水协第18届可持续污泥技术与管理会议

 

 

【日程】国际水协第18届可持续污泥技术与管理会议

 

 

【日程】国际水协第18届可持续污泥技术与管理会议

 

 

【日程】国际水协第18届可持续污泥技术与管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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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国际水协第18届可持续污泥技术与管理会议

 

 

【日程】国际水协第18届可持续污泥技术与管理会议

 

 

【日程】国际水协第18届可持续污泥技术与管理会议

 

 

【日程】国际水协第18届可持续污泥技术与管理会议

 

 

【日程】国际水协第18届可持续污泥技术与管理会议

 

 

【日程】国际水协第18届可持续污泥技术与管理会议

 

 

【日程】国际水协第18届可持续污泥技术与管理会议

 

 

【日程】国际水协第18届可持续污泥技术与管理会议

 

 

【日程】国际水协第18届可持续污泥技术与管理会议

 

 

【日程】国际水协第18届可持续污泥技术与管理会议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1月31日第8次国家发展改革委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审签,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http://www.water8848.com/news/202405/01/154384.html  配有同声传译:国际大咖云集 --IWA国际水协第18届可持续污泥技术与管理会议 议报名注册:https://iwa-sludge-2024.casconf.cn/userRegister

【日程】国际水协第18届可持续污泥技术与管理会议

http://www.water8848.com/news/202311/14/148109.html   国际水协(International Water Association,IWA)是全球重要的水行业专业协会,成员包括来自大学、研究机构、工程和咨询公司、公用事业单位的全球专家。IWA Conference on Sustainable Sludge Management系列国际会议至今已举办17届,2024年在中国举办系列会议的第18届国际会议(2024.5.17-20 北京)。



 

 
 

 

水字[20241

 

中国给水排水2024年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

(第)日程暨邀请函

同期召开中国给水排水2024年排水管网大会

(水环境综合治理)

同期召开中国给水排水2024年污水资源化利用

(再生水利用)大会/园区污水提标及资源化利用大会

(请提前报名回执,限1500人;本次会议仅限提前回执报名单位代表参会;参会代表可获得2024年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所有受邀演讲嘉宾均可获得加盖主办单位公章的会议演讲荣誉证书。)

时间:2024325日—28日,325日报到,326日—27日会场报告,328日参观)

会场酒店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5111号)

会议联系人:金晟 18622273726(微信同号)

技术报告咨询:王领全 13752275003(微信同号)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有限公司

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青岛洛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威乐(中国)水泵系统有限公司

赛莱默(中国)有限公司

格兰富水泵(上海)有限公司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合肥市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安徽泛湖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威海三田永磁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达沃科环境(上海)有限公司

智汇流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蓝星东丽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合续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世浦泰膜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市友信赢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三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瑞好环境科技(太仓)有限公司 

河北金士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珂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埃维柯阀门(上海)有限公司

普拉克环保系统(北京)有限公司

普罗名特流体控制(上海)有限公司

浙江华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苏伊士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国美(天津)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威立雅水务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天键创新(北京)监测仪表有限公司

江苏金博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中耀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知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昆明水啸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贝特环保通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青岛欧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美国SDMC技术公司

上海管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倚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化学化工学院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水务规划咨询研究院(北京分院)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智慧水务分公司

中国给水排水战略联盟

中国给水排水品牌委员会

北京第三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亚洲环保媒体平台

亚太水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

济南浦华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英策会展(上海)有有限公司

中国水业网(www.water8848.com)

 

 

支持单位

《给水排水》杂志

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北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环保机械行业协会水污染防治装备委员会

中国水协科技委

浙江省城市水业协会

山西省城镇排水专业委员会

国内国际水行业协会(学会)

威立雅水务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天津海之凰科技有限公司

桐乡市小老板特种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青岛派尼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中源锦天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龙翔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山东省邦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源动力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中鼎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恩威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大张过滤设备有限公司

合肥深科机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双佳泵业有限公司

安徽骏泰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中侨启迪环保装备有限公司

中大贝莱特压滤机有限公司

天津大拇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中电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启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沃特水处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智水科技有限公司

鹏凯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净之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渥克尔曝气器)

山西新辉活性炭有限公司

常州市鼎亨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水艺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岩康塑业有限公司

浙东容器(浙江)有限公司

上海荷瑞展览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国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凌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生态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智慧水务与流域治理研究中心

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长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峡智慧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水字节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重庆市城镇污水治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保定市排水服务中心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建七局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上海化学工业区中法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长江生态环境工程研究中心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四川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瓦地工程设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中持新概念环境发展宜兴有限公司

青岛欧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机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瑞(天津)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水环境集团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融泰水务有限公司

天津尚源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公司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三峡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都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深圳市利源水务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水务集团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北控水务集团

中国水环境集团

北京排水集团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所

常州市排水管理处

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清华大学 环境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学院、天津大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 北京建筑大学 城市雨水系统与水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荷污水处理技术研发中心、中山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安徽农业大学、河海大学环境学院、合肥工业大学市政工程系、长沙理工大学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上海交通大学、郑州大学、合肥工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南京大学环境学院、贵州大学 等。

 

 

 

 

战略合作微信平台:

 

(微信名称:water8848微信号:cnwater8848 )


(微信名称:中国给水排水  微信号:cnww1985  )

 

(微信名称:水环境生态圈微信号:iwacnww )

    

(微信名称:污水资源化利用  微信号:IWAnewwater)

        

 

一、大会运作原则和目标

本届大会按照专业化、高规格、高水平的要求,突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特色。

 

2024年污水提标大会会场报告日程

污水提标大会会场: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301-302厅,再生水、园区污水大会会场:305厅排水管网水环境大会会场:382-386厅3个会场全部都在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3层。

 

第一天3月26日上午(污水提标大会会场: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301-302厅

7:40—8:15

与会代表进入会场:交流对接,共创,共生,共赢

 

8:15—12:25 

主持人: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总工/教授级高工  郑兴灿 博士 

主持人:河海大学环境学院  李一平  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8:15—8:45

领导致辞

 

8:45—9:203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我国城市水环境治理关键要素

报告人:徐祖信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同济大学教授。1995年从意大利罗马大学工学院学成回国到同济大学环境学院工作,先后担任同济大学校长助理,上海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局长,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中国水污染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副总设计师,海南六水共治技术总师,云南大理水资源保护首席专家,联合国水资源和水污染治理有关项目咨询专家。徐祖信教授长期致力于城市重污染河流治理,提出了城市重污染河流“系统耦合治理”的技术思想,形成了系统性解决方案,取得了显著应用成效,担任苏州河水环境综合治理技术组组长,在苏州河水环境治理中做出了重要贡献,参与国内多个城市水环境治理,应用成效显著,在中国城市重污染水体治理中发挥了引领作用,在国内外水环境治理领域有重要影响。作为第一完成人,先后获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0余项。

 

9:20—9:45 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生命过程电子流传递与污水碳氮磷协同减排关键技术   

报告人:周少奇, 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贵州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9:45—10:1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城市排水系统外水入渗入流问题识别与量化解析
报告人:李一平,河海大学环境学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级人才获得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水文计划(UNESCO-IHP)水教育主席,主要从事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研究。全国河长制湖长制研究与培训特聘教师,国际“水环境模拟与预测”学术年会发起人,宝钢教育优秀教师奖获得者,被评为河海大学学生心目中“我最喜爱的老师”称号。现为河海大学欧美同学会副会长,并受聘为美国北卡大学教堂山分校(UNC)客座教授,美国阿拉巴马大学和加拿大温莎大学客座博导,同时入选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 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支撑计划等。

 

10:10—10:30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威乐高效解决方案助力市政污水厂提标改造》   

报告人:威乐(中国)水泵系统有限公司  黄建军  技术支持经理

 

10:30—1050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污水处理厂- 应用低影响替换方案新实践  
报告人:格兰富水泵(上海)有限公司  李世瑾  市政水务全国应用技术经理

 

1050—11:10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赛莱默污水处理工艺优化及智慧化控制方案

报告人:雷振 赛莱默中国高级业务增长经理 

 

11:10—113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

报告题目:长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的设计特点    

报告人: 合肥市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欧阳子民 水务与生态环境院副总工

 

1135—12:0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提高污水厂进水的浓度和集中收集率的几个因素

报告人:中持新概念环境发展宜兴有限公司总工艺师曹业始 博士

 

1200—12:2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污水处理技术的发展与创新     

报告人:戴晓虎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导,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特聘专家,城市污染控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副组长、 国际水协会(IWA)Fellow。

 

 

12:00—13:25

午餐 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1101-105厅  自助餐)  

 

 

第一天26日下午(污水提标大会会场: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301-302厅

13:25—19:00

主持人: 侯红勋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 首席科学家、研究院院长

主持人:程忠红  苏伊士亚洲 高级技术推广经理

 

13:25—13:5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建与提标改造的工艺路线与技术(2024)

报告人: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李成江 顾问总工

 

13:55—14:15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废气恶臭治理技术及行业应用探讨    

报告人: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曹飞飞  博士/研发主任

 

14:15—14:35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供排水厂青苔及漂浮物清理技术交流及工程实例分享

报告人:威海三田永磁科技有限公司  贺紫薇  经理

 

14:35—1455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精确曝气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中的应用(新) 

报告人:江苏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许真  总经理助理

 

1455—15:15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城市分布式水厂的公建化解决方案

报告人:云南合续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刘然荣  副总裁

 

15:15—15:35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多层旋流高效除砂技术在市政雨污水领域的应用  

报告人:智汇流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刘梁  技术总监

15:35—1555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低能耗MBR超滤膜的设计要点与工程应用
报告人:上海世浦泰新型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白海龙 董事/ 总工程师

 

1555—16:15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用泵解决方案研究及应用分析

报告人: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王俊华  市政事业部总经理

 

16:15—16:35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活性炭吸附以及饱和活性炭(焦)再生新技术     
报告人:无锡市友信赢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何艳  技术工程师

 

16:35—1655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占地受限情况下污水厂的扩容提标改造(新)    

报告人:程忠红   苏伊士亚洲 高级技术推广经理

 

16:55—17:15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基于MABR的低碳高效污水处理技术

报告人: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天津海之凰科技有限公司 李保安 教授/博导,著名膜技术专家,国家和天津市“千人计划”特聘专家,中国膜工业协会疏水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天津市城市河道水质生态净化技术工程中心技术委员会委员 

 

17:15—17:35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微污染水体和富营养化湖库系统治理技术及应用 

报告人:昆明水啸科技有限公司  虎恩学  总经理

 

17:35—18:0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低温污水京标A排放标准的关键技术及应用案例     

报告人:中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金涛  科创部资深高级经理

 

18:00—18:20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污废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综合解决方案    

报告人:国美(天津)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杨淑霞  技术总监、教授级高工

 

18:20—18:4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流域视角下地下污水处理厂的价值研究   

报告人:侯红勋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 首席科学家、研究院院长

 

 

18:45—19:00 抽奖活动

奖品【华为笔记本电脑等】

(奖品由青岛洛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 等单位赞助提供)

 

19:00—20:00  

晚餐(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1101-105厅  自助餐)  

 

326日晚上20:00—22:00

(污水提标大会会场: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301-302厅

 

主持人: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京津冀区域公司副总经理  王圣杰

主持人: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何士忠  高工

 

 

20:00—20:2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某污水处理厂准Ⅳ类提标改造工程设计运行效果分析  

报告人: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何士忠  高工

 

20:25—20:50 (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准Ⅳ类”排放下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新)   

报告人: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京津冀区域公司副总经理  王圣杰

 

20:50—21:1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广州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研究与应用
报告人: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匡科  副总工程师

 

21:15—21:40 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保定市银定污水厂提标改造实例

报告人:仝恩从  保定市排水服务中心 副主任/给排水专业 正高工

 

21:40—22:00  抽奖活动

奖品【华为笔记本电脑等】

(奖品由青岛洛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 等单位赞助提供)

 

第二天27日上午:327 上午7:40—12:00

(污水提标大会会场: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301-302厅

 

主持人: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万年红 副总工兼研究院院长

主持人:中国市政工程西南市政设计研究总院 赵忠富 副总工 、省勘察设计大师

 

7:50—8:2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 应对岷沱江标准的污染物提标实践

报告人:中国市政工程西南市政设计研究总院 赵忠富 副总工 、省勘察设计大师

 

8:20—8:40(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威立雅水务技术在污水厂高品质出水要求的应用        

报告人: 威立雅水务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总监 平文凯 先生

 

8:40—9:00(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不增土建不停产的HYBACS扩容提标技术及工程案例介绍  

报告人: 普拉克环保系统(北京)有限公司  洪桂芳  行业销售总监 报告人简介:洪桂芳,现任普拉克环保系统(北京)有限公司行业销售总监。环境工程专业,有十几年的市政污水、工业废水及有机垃圾处理工程经验,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多篇,并获得专利3项。曾参与多项污水处理厂的扩容提标升级改造和有机固废资源化处置工程并成功实施落地,可有效地为客户规避项目风险、给客户创造价值。

 

9:00—9:20(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如何实现可不停水检修的曝气系统(新)  

报告人:瑞好环境科技(太仓)有限公司  雷燕燕  产品经理

 

9:20—9:40(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污水厂提标改造工艺的应用探讨  

报告人:达沃科环境(上海)有限公司  王敦宝  市场总监

 

9:40—10:00(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空浮风机在污水处理节能降耗中的应用   

报告人:河北金士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东部区技术总工 马文龙

 

10:00—10:20(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AVK阀门助力完善污水处理全生命周期管理

报告人:埃维柯阀门(上海)有限公司    胡兵   水行业区域经理

 

10:20—10:40(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一体化污水深度处理技术在提标改造中的应用    

报告人:江苏金博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许斌  总经理

 

10:40—11:00(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PLAKeco®智能曝气控制系统在某污水厂应用研究

报告人:王淦  安徽泛湖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学博士

          加州大学尔湾分校水能源关系研究中心  研究员

 

11:00—11:20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工艺+数字化”双轮驱动的创新型智慧水务    

报告人:湖南三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牟悦  研发部副总监 、高级工程师

 

11:20—1140(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面向未来的膜法生物处理可持续解决方案

报告人:罗敏  威立雅水务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工艺工程总监

 

11:40—1205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双碳背景下城镇污水处理厂强化脱氮除磷工艺技术研究及工程应用

报告人: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万年红 副总工兼研究院院长 

 

12:00—13:25  

午餐   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1101-105厅  自助餐)

 

 

327 下午(污水提标大会会场: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301-302厅

主持人: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李国金 总工

主持人: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环境与交通院 院长助理  张显忠  同济大学博士  

 

13:25—13:5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厌氧氨氧化乃一种“深沟”技术    

报告人:北京建筑大学  郝晓地 教授(郝晓地,山西柳林人,教授,从事市政与环境工程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污水生物脱氮除磷技术、污水处理数学模拟技术、可持续环境生物技术。现为国际水协期刊《WaterResearch》区域主编(Editor)) 

 

13:55—14:15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基于矾花视境的污水厂深度处理提质节药实践

报告人:重庆市城镇污水治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余云飞 主任  

 

14:15—14:35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膜技术与可持续发展的污水资源化

报告人:蓝星东丽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朱列平 博士

 

14:35—1455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满足用户更多需求的免维修桨板曝气系统

报告人:上海恩威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吴胜利  运营总监  

 

1455—15:15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精细化运营-污水处理水质过程监测的探索与实践

报告人:天健创新(北京)监测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王莹 污水处理产品总监

  

15:15—15:4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污水深度脱氮技术在污水厂提标改造中的应用

报告人:李海松   郑州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15:40—16:0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高效脱氮除磷处理技术及其在污水厂提质增效中的应用:排污口向排水口的转变   
报告人: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柴晓利  教授/博士生导师

 

16:05—16:25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立体结构生物转盘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及村镇污水处理领域中的应用

报告人:青岛欧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周磊  研发总监

 

 

16:25—16:45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同济”牌高压带式污泥深度脱水机及其高干减量低碳创新工艺在污泥处理处置和提标改造中的应用   

报告人:魏宏斌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教授,上海中耀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16:45—17:1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双控高标准污水处理厂数据分析及应用》   

报告人:常州市排水管理处 吕贞 技术总监

 

17:10—17:30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装配式污水厂(改良多级AO-NMBR)设计介绍及生物(活性)焦吸附再生装置    

报告人:天津机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沈天  市场部经理  

 

17:30—175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新室外排水设计标准下污水厂提标改造设计(以娄山河污水厂为例)

报告人: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王锡清   第四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教授级高工

 

17:55—182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活性焦吸附工艺在马头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段的应用

报告人: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李国金 总工

 

18:20—18:4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双碳”背景下治污降碳协同发力的机遇与挑战   

报告人: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环境与交通院 院长助理  张显忠  同济大学博士,现就职于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环境与交通院 院长助理,主要从事城镇给排水系统、城镇污水厂、水环境治理、城市雨洪管理及海绵城市建设等多个领域设计与研究;工作多年来主导及参与完成了200多个项目的咨询设计与研究任务。2017年度荣获上海土木工程科技英才奖,2018年度荣获上海水务局首届青年才俊奖,2019年度荣获上海水务局第一届青年拔尖人才,2019年度荣获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给水排水首届“水业杰出青年”,2021年上海优秀青年工程勘察设计师,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特聘专家。同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安徽建筑大学、皖西学院等多所高校校外导师,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乡镇水务分会委员、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城市雨洪管理与海绵城市专委会常务副秘书长。近年来发表论文40余篇,《中国给水排水》青年编委主任、《给水排水》青年编委、《净水技术》青年编委。获授权专利60余项,获省部级科技奖12项,国家级及省部级学会协会等科技奖30余项。

 

18:45—19:00抽奖活动

奖品【华为笔记本电脑等】

(奖品由青岛洛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 等单位赞助提供)

 

19:00—20:00   

晚餐 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1101-105厅  自助餐)

 

327日晚上20:00—22:00 

(污水提标大会会场: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301-302厅

 

主持人:古凌艳 深圳市利源水务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生态环境事业部 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主持人:李晓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水资源与环境院 高级工程师

20:00—20:25 (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邯郸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方案分析   
报告人:李晓,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水资源与环境院,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咨询工程师(投资),北京市评标专家,北京工业大学专硕导师,具有十余年污水厂、给水厂、黑臭水体设计及污水管网等工程设计经验,同时兼任大中型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担任中国给水排水、净水技术等核心期刊审稿人。

 

20:25—20:50 (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基于低碳韧性绿色共享理念的半地下式污水处理厂设计 

报告人: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汉京超 ,所长,博士,高级工程师

 

20:50—21:15 (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污水处理厂通风除臭模拟优化及工程实践   
报告人:曹东明,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21:15—21:40 (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AOA强化脱氮工艺大规模工程化案例分享   

报告人:古凌艳  深圳市利源水务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生态环境事业部  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21:40—22:00抽奖活动

奖品【华为笔记本电脑等】

(奖品由青岛洛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 等单位赞助提供)

 

28日上午大会典型参观项目(中午返回酒店用餐后结束) 

1、合肥市望塘污水处理厂;

2、合肥市清溪净水厂 ;

3、合肥王建沟上游生态修复工程;

4、合肥骆岗中央公园景观绿地设计—锦绣湖片区水生态系统工程;

5、合肥市陶冲污水处理厂。

 

 

 

 

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领全  13752275003(主办、协办、报告等)

  18622273726 (会议报名、预订房间和展示、广告、赞助、发票)

  13702113519(会议报名、展示、广告、赞助)

任莹莹15122360102 (论文投稿)

于菁琳 13821165596 (发票)

    13821357475(资料)

魏天航 182 2265 6698(PPT)

电话:022-27835639   27835592   13752275003

E-mail:wanglingquan88@163.comcnwater@vip.163.com

传真:022-27835592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路52号都市花园大厦21层

 

 

 

2024污水资源化利用(再生水、园区污水大会会场305厅报告日程

污水提标大会会场: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301-302厅,再生水、园区污水大会会场:305厅排水管网水环境大会会场:382-386厅3个会场全部都在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3层。

 

第一天26日上午(再生水、园区污水大会会场: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305厅)

7:40—8:15

与会代表进入会场:交流对接,共创,共生,共赢

 

8:15—12:20

主持人: 雷克刚,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第三设计院副院长,公司水环境技术中心副主任

主持人: 戴明华,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公司排水专业副总,水资源与环境院副院长

 

8:15—8:40

领导致辞

 

8:40—9:0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助力乡村振兴的农业农村水污染控制成套技术2024

报告人:东南大学 能源与环境学院  吕锡武  教授、博士生导师

吕锡武,1954年9月生,安徽宣城人、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1月同济大学给水排水工程专业本科毕业、1984年9月同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1990年同济大学市政工程(给水排水)博士研究生毕业。1996年12月-1997年12月国家公派高级访问学者赴日本国立环境研究所访问研究,1998年9月-2000年3月日本国立环境研究所地球环境基金资助的博士后研究。国家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社会兼职:江苏省太湖污染防治专家委员会成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水环境分会副理事长、中国城镇供排水协会理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水工业分会理事、南京市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

 

9:05—9:30 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面向污水深度处理与回用的膜处理技术

报告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吕兴霖 教授

 

9:30—95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黄河流域工业园区再生水高效集约资源化利用探讨

报告人:雷克刚,男,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第三设计院副院长,公司水环境技术中心副主任,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兼任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水工业分会机械设备委员会委员,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智慧水务委员会委员,中国膜工业协会市政给排水应用分会副会长;甘肃省第一批陇原青年英才,全国给水排水行业杰出青年工程师,全国青年岗位能手。负责大中型项目60余项,各类项目获奖10余项,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2篇,主编参编各类标准规程15项,授权专利5项。

 

955—10:2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城市再生水利用技术及工程案例分享
报告人:戴明华,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公司排水专业副总,水资源与环境院副院长

 

1020—104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 北控水务关于MBBR工艺的开发与应用——CFBR技术   

报告人:北控水务集团总裁助理 王建利

 

1045—111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

报告题目 碳中和背景下城区尺度再生水利用系统规划编制与实践

报告人 蔡婳婳,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 高级工程师

 

1110—113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绍兴柯桥再生水利用的实践与探索 
报告人: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  钱建华  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1135—120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南方某水务企业碳排放核算与绿色低碳发展的探索

报告人:深圳市利源水务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麻汉卿  研发经理

 

 

12:00—13:25

午餐 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1101-105厅  自助餐)  

 

 

 

第一天26日下午(再生水、园区污水大会会场: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305厅)

 

13:25—19:00

主持人:魏彬  北控水务运营服务中心副总经理

主持人: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城市环境研究院 李鹏峰 副院长

 

13:25—13:5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水务新质生产力的探索与实践——云链端产业互联运营范式简述

报告人:魏彬  北控水务运营服务中心副总经理

 

13:55—14:2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含氟废水处理和含氟污泥的资源化利用

报告人:李风亭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同济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学院   教授  非洲科学院院士

 

14:20—14:4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高出水标准含氟光伏废水深度处理工程实例》

报告人:四川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张林  水务事业部总经理

 

14:45—15:1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水体氟污染治理关键技术及应用实践     
报告人:张棵� ,南京大学环境学院 教授/博导,污染控制与资源化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 副主任,国家环境环保有机化工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 主任

 

15:10—15:30(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普罗名特在污水处理中的智慧 

报告人:孙玉林 普罗名特流体控制(上海)有限公司 战略市场部业务发展经理

15:30—155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煤化工废水近零排放与资源化利用示范技术   

报告人:合肥工业大学   崔康平教授(安徽省教学名师,安徽省高水平导师,安徽省环境科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会员)

 

1555—16:15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电子工业园区污水特点及除氟技术应用

报告人: 李晨 博士 江苏中电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事业部总经理助理 

 

16:15—16:4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村镇污水系列化治理模式与可持续发展策略   

报告人: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城市环境研究院 李鹏峰 副院长

 

16:40—17:0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持续演进中的工业园区污水回用及资源化的解决方案   

报告人:威立雅水务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总监 平文凯 先生

 

17:05—17:3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 污泥资源化处置与长江沿线裸露矿山修复的生态统筹探索  

报告人: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董滨   教授、博导  

 

17:30—17:5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报告题目:德国污泥处理技术及案例分享

报告人:德国E+B环保公司总经理,原光大水务技术总监,安平林博士  

 

17:55—18:2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废旧膜应用于反硝化生物反应器深度脱氮的研究    

报告人: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陈金灿  运营部经理

 

18:20—18:4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能量流动与污水处理  

报告人: 合肥远博给排水有限公司  丁杰 工程师

 

18:45—19:00 抽奖活动

奖品【华为笔记本电脑等】

(奖品由青岛洛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 等单位赞助提供)

 

19:00—20:00  

晚餐  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1101-105厅  自助餐)

 

第二天上午:327 上午7:40—12:00

(再生水、园区污水大会会场: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305厅)

 

主持人:上海化学工业区中法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周珉  水研究中心主任

主持人:长沙理工大学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孙士权  教授、博士生导师

  

7:50—8:2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生活污水源分离的灰水与黑水中PPCPs类新污染物的削减与归趋   

报告人:同济大学环境学院、城市污染控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陈洪斌   教授/博导

陈洪斌:男,教授/博导,现在同济大学环境学院、城市污染控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工作,上海市水污染控制专业技术服务平台负责人。长期致力于污染源水生物处理、生活污水源分离与分质供排水、工业废水资源化理论和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工作,迄今已主持完成数十余项国家级、省部级和来自企业等的研发项目,成果已推广应用于多个污染源水处理和工业废水回用深度处理工程,如全世界处理规模最大的东深源水生物处理工程(400万m3/d)。研究成果先后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上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技术进步二等奖。至今在国内外核心刊物发表论文180余篇,申请与获得20多项专利。

 

8:20—8:4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黑臭水体淤泥耦合废弃生物质发酵制绿化用土 
报告人:长沙理工大学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孙士权  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湖南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副院长,湖南省给排水行业“十佳科技工作者”,《中国给水排水》青年编委,中国疏浚协会疏浚设备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十几年来,一直从事污水处理理论与技术、黑臭水体修复理论与技术、黑臭水体淤泥新型资源化理论与技术、环保新材料等科研工作。主持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在内的项目20余项;目前已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授权专利6项;获中国有色金属学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1项、湖南省水利水电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项。

 

8:45—9:1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污水厂原位扩容技术与工程实施案例      

报告人:吴云生 北控水务集团 技术中心副总工程师兼任污泥产品总监

 

9:10—9:3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低碳节能的氨氮废水生物脱氮技术及工程应用实例 
报告人:汪晓军 俄罗斯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华南理工大学 环境与能源学院 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9:35100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双炭目标下:工业废水零排放与资源化利用技术

报告人: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  董建   教授 高工

 

1000—10:2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超大型城市中心城区泵站排水污染影响及其管控目标研究

报告人:钱晓雍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水环境研究所所长、博士、高级工程师

主要从事城乡水环境治理、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研究,承担完成中意环保合作项目、科技部水专项、环保部和农业部公益性项目以及上海市科委、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委等下达的各类科研项目50余项,在Chemical Engineering Journal、Journal of Hazardous Materials等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00余篇,参编国家行业和上海地方标准4项,获省部级科技奖励3项,先后入选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上海市生态环境系统领军人才。

 

 

10:25—10:5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污水碳磷资源协同捕获技术研究

报告人: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城市环境研究院 郭兴芳 副总工 

 

10:50—11:1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序批式反硝化除磷-接触氧化双污泥工艺及数学模拟   

报告人: 安徽农业大学  徐�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主要社会兼职:中文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给水排水》青年编委,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智慧水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11:15—114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针对工业园区污水提质增效的“生物强化-氧化混凝”联合技术的应用

报告人: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  丁来保  副研究员/环保研究室主任 

11:40—120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构建工业污水运营2.0模式    

报告人:上海化学工业区中法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周珉  水研究中心主任

 

12:00—13:25  

午餐  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1101-105厅  自助餐)

 

 

 

 

327 下午(排水管网、水环境大会会场2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305厅)

 

主持人: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水务规划咨询研究院(北京分院  张伟  副院长

主持人:合肥市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夏绍凤  给排水一院 副院长

 

13:25—13:5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应用实践与思考     

报告人: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水务规划咨询研究院(北京分院  张伟  副院长

   

13:55—14:2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基于定量分析的排水系统问题诊断和效能提升技术思考 

报告人: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水务规划咨询研究院(北京分院) 郭迎新  副总工

 

14:20—14:4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感潮河网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的做法——以广州市番禺区洛溪岛为例

报告人: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  资惠宇  副局长

 

14:45—15:1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南方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的几点思考   

报告人: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水务规划咨询研究院(北京分院) 张玉政  七所所长

 

15:10—15:3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基于功能实现的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践

报告人:长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水环院  孟军  副主任、高级工程师 

 

15:35—160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高密度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效果巩固提升要点分析   

报告人: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水务规划咨询研究院(北京分院)  常胜昆  一所所长

 

1600—16:2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雨水排放管理奖惩框架设计及标准研究——以厦门为例  

报告人:谢胜,上海市政总院研究院市场总监,海绵生态研究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长期从事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和研究工作。主持和参与10余个国家海绵城市试点(示范)规划设计和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参编国家标准3项,参编专著(编著)3项,发表论文20余篇,授权专利10项;获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标准科技创新奖一等奖等多项科技奖励,以及省级规划设计咨询奖5项。    

 

16:25—16:5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人工湿地系统在构建韧性城市中的应用与研究    

报告人:合肥市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夏绍凤  给排水一院 副院长

 

16:50—17:1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新时代高质量水环境治理与提质增效    

报告人: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李德毅 博士

 

17:15—17:4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大型污水厂全流程物质流分析和能源优化策略 
 
     报告人: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王丽花 副总经理 


17:40—180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专家报告

 

 

18:50—19:00抽奖活动

奖品【华为笔记本电脑等】

(奖品由青岛洛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 等单位赞助提供)

 

19:00—20:00   

晚餐  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1101-105厅  自助餐)

 

 

28日上午大会典型参观项目(中午返回酒店用餐后结束)  

1、合肥市望塘污水处理厂;

2、合肥市清溪净水厂 ;

3、合肥王建沟上游生态修复工程;

4、合肥骆岗中央公园景观绿地设计—锦绣湖片区水生态系统工程;

5、合肥市陶冲污水处理厂。

 

 

 

 

2024年排水管网水环境大会会场报告日程

污水提标大会会场: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301-302厅,再生水、园区污水大会会场:305厅排水管网水环境大会会场:382-386厅3个会场全部都在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3层。

 

第一天26日上午(排水管网水环境大会会场: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382-386厅)

7:40—8:15

与会代表进入会场:交流对接,共创,共生,共赢

 

8:15—12:20

主持人:马保松,中山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教授/博士导师,国际非开挖技术研究院院长,俄罗斯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

 

8:15—8:40

领导致辞 

 

8:40—9:0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地下供排水管道灾害防控技术的发展及“工程医院”共享平台建设进展

报告人:王复明 院士   中山大学/郑州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复明,1957年3月生,河南沈丘县人,中山大学/郑州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1987年获大连工学院工学博士学位,1996年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2008年被评为“中原学者”。2015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期从事基础工程设施安全维护理论与技术研究,在基础工程渗漏涌水防治和隐蔽病害诊治方面取得系统创新成果,解决了多项工程技术难题,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奖励。

 

9:05—9:3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球墨铸铁管全生命周期成本分析》   

报告人: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公司 李华成 技术总监

 

9:3095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城市排水管网更新关键问题探讨

报告人: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李成江 顾问总工

 

955—10:2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排水系统截污控源技术发展与思考       

报告人:管运涛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环境与生态研究院  教授/博导

 

10:20—104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城镇污水厂进水低浓度成因分析技术及案例剖析

报告人:尹海龙,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从事城市水环境治理、水环境系统工程、城市面源污染控制等方面的研究,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和省部级项目等20余项;作为一作/通讯作者在Nature Sustainability、Water Research等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80余篇;出版专著和教材3部,获国家、省部级科技奖励7项。参编国家标准和行业协会标准2项。

 

1045—11:1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题目:运用海绵城市理念解决城市内涝问题实践   

报告人:德国汉诺威水协的汉诺威水有限公司 总经理  M.Sc. Chiyan Peng  理学硕士 彭赤焰先生  彭赤焰先生简介:德国汉诺威水协的汉诺威水有限公司 总经理。1965年出生,1985年湖南大学给水排水专业学士,1997年德国下萨克森州应用大学水资源管理理学硕士。DAAD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奖学金获得者。城市排水防涝、雨水综合管理和城市河流综合治理专家。在德国,荷兰和中国从事设计30多年。专业重点在可持续发展的雨水综合管理(海绵城市建设),排水管网动态水文水力数学模型,排水防涝规划,城市河流水系生态修复工程,排水系统改造,排水系统污染控制及水环境改善工程等方面。广东省市政工程协会特聘专家,常德市海绵城市建设办公室技术顾问。典型项目有常德市海绵城市技术指导和设计,常德市穿紫河、护城河、新河生态治理,长沙市圭塘河规划和井塘段生态治理,合肥市空港新区城市水系统规划和实施,合肥市王建沟上游及中游生态修复工程,合肥市中央公园水系统规划等。

 

11:10—113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

报告题目:海绵城市建设协同防涝减灾与减污降碳效应研究 

报告人:吕永鹏,上海市政总院研究院院长,正高 

 

1135—12:0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排水管网非开挖修复国际国内标准及工程质量控制  

报告人:马保松,中山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教授/博士导师,国际非开挖技术研究院院长,俄罗斯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ISO/TC138/SC8国际管道非开挖修复标准工作组召集人、专家及ISO国际标准主编

 

12:00—13:25

午餐 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1101-105厅  自助餐)

 

第一天26日下午(排水管网水环境大会会场: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382-386厅)

13:25—19:00

主持人:上海管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孙跃平 董事长/教授级高工

主持人: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城市环境研究院 孙永利 院长

 

13:25—13:5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科学构建源头排水户到末端排污口的精准控污体系     

报告人: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城市环境研究院 孙永利 院长

 

13:55—14:2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题目:排水管道智能检测评估与非开挖修复技术研究及其推广应用

报告人:哈尔滨工业大学水资源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郑成志 副总经理

 

14:20—14:40(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智慧排水关键节点核心技术在污水提质增效中的应用

报告人:合肥珂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张平生 总工程师

 

14:40—15:00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主题:连续缠绕玻璃钢管寿命及可靠性分析    
报告人:浙江华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徐崇玉  技术总工

 

15:00—15:2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城市排水泵站微生物气溶胶风险识别与控制    

报告人:白晓慧 上海交通大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

 

15:25—1545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一体化预制泵站在排水管网系统中的应用(新)

报告人:高勇  格兰富水泵(上海)有限公司市政水务应用工程师

 

1545—16:1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城市雨污水管网一体化整治方案与实践      

报告人:中建七局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周发鹏   中建七局二公司基础设施分公司副总经理 

 

16:10—16:3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山地城市排水管网臭气研究及防控标准解析(新)    

报告人: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敖良根   给排水总工、 教授级高工

 

16:35—165515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机械制螺旋缠绕非开挖带水修复技术及工程案例分享   

报告人:天津倚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王梦宇  市场部经理

 

1655—17:2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日本排水管道流水音与AI组合渗漏水调查新技术 

报告人:上海管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孙跃平 董事长/教授级高工 

孙跃平,东京都立大学土木工学硕士,教授级高工,日本国家注册技术士(P.E.Jp),亚太地区注册工程师(APEC Engineer),上海领军人才,日本下水道协会特别会员,上海管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从事地下管道非开挖修复的规划设计、技术研究以及施工管理二十多年,在国内外发表相关学术论文30余篇。参加了建设部《城镇排水管渠非开挖修复和更新工程技术规程》和上海市《公共排水管道检测评估技术规程》等十多部国家和地方标准的编制工作。拥有相关发明专利11项和实用新型专利50余项。“中国水协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长江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中国非开挖技术年度人物获得者。

 

17:20—17:4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排水管网外来水智能风险评估算法开发与实现     

报告人:郭帅 ,现任合肥工业大学市政工程系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副系主任。2006年毕业于同济大学给水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12年博士毕业于浙江大学,2014—2016年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排水管道入流入渗引起的外来水问题,管道破损引起的土体侵蚀与路面塌陷问题,管道无损检测技术等。已发表学术论文100多篇,其中高水平SCI论文20余篇,获得发明专利多项,主持与参与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与面上项目,重点研发项目,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基金等多项纵横向课题,并担任多个国内国际期刊的评审专家。先后获得市政学科优秀博士论文奖,浙江大学优秀学科博士后,合肥工业大学学术新人奖、美国土木工程师协会ASCE年度最佳论文奖、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团队等多项荣誉。

 

17:45—18:1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城镇排水管网检测诊断技术分享与经验总结   

报告人: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第十七设计研究院 院长 崔诺

 

18:10—18:3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专家报告

 

 

18:40—19:00 抽奖活动

奖品【华为笔记本电脑等】

(奖品由青岛洛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 等单位赞助提供)

 

19:00—20:00  

晚餐  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1101-105厅  自助餐)   

 

 

 

第二天27日上午:327 上午7:40—12:00

(排水管网水环境大会会场: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382-386厅)

 

主持人:张辛平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总院副总工程师

主持人: 陈岩  中国生态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智慧水务与流域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7:50—8:2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城镇智慧水务创新与实践  

报告人: 张辛平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总院副总工程师

 

8:20—8:4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以数据为驱动力,城市排水系统模拟与应用发展转型》

报告人:韩冠宇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智慧水务分院院长助理

 

8:45—9:1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城市水务数字孪生建设总体思路-以北京市为例

报告人:刘家宏,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所教授级高工,水资源所副所长 

报告人简介:刘家宏,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所教授级高工,水资源所副所长,主要从事城市水文与水务工程领域的研究和咨询工作,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理事,中国城镇供排水协会理事,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水资源专委会副主任。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省部级一等奖6项,被授予中国青年科技奖、水利部青年科技英才、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等称号。

 

9:10—9:3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智慧排水自主可控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实践探索    

报告人:三峡智慧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郭宇峰  副总经理

 

9:35100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智慧水务的“道法术器”-以武汉市黄孝河机场河智慧管控项目为例   

报告人:中国生态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智慧水务与流域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陈岩

 

10:00—10:2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构建全新智管模式,助力水厂迈向数字运营新阶段》  

报告人:天津尚源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杨智勇  信息总监。

 

10:25—10:5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企业级智慧水务标准体系构建探索与实践

报告摘要:分享水务企业在建设智慧水务过程中的标准体系建设的成果和经验,包含标准体系框架、数据标准等标准编制、标准落地应用实践等。

报告人:珠海卓邦科技有限公司   许冬件   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报告人简介:许冬件,珠海卓邦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高级工程师,国际水协会数字水务专委会中国分会秘书长,中国水协智慧水务委员会常务委员。长期致力于水务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研究和实践探索,为全国数百家中大型水务集团提供智慧水务顶层设计、数据资源规划、智慧水务标准体系。

 

10:50—11:1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实时排水模型的项目实践与思考   

报告人:梁小光  福州水字节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11:15—11:4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城市排水管网三维可视化技术研究   

报告人:长江生态环境工程研究中心管网所副主任专业师  彭寿海

 

11:40—120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模型在城市排水 水环境治理的探索和应用实践》

报告人:丹华水利环境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王文佳  副总工程师

简介:王文佳 女士,现任丹华水利环境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主要从事城市排水(排污、雨洪内涝)、智慧污水厂、城市水综合管理等方面相关模拟和系统应用工作,是DHI中国 城市水综合管理领域的资深专家。从业17年,在城市水数值模拟、排水/内涝/环境工程建设评估、城市智慧水务/智慧水厂/智慧水环境/网 - 厂 - 河一体化系统等多方面有着丰富的项目经验,累积主导相关项目50多个。

 

 

12:00—13:25  

午餐(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1101-105厅  自助餐)  

 

327 下午(排水管网水环境大会会场: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382-386厅)

 

主持人:黄瑾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总工

主持人:吴昊  WADI设计(瓦地设计)创始人,总经理,荷兰注册景观设计师

 

13:25—13:5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韧性城市 水脉相连—生态清洁小流域实践之路

报告人: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黄瑾 总工

  

13:55—14:2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设计——以福建仙游县木兰溪流域为例

报告人:毕爱军,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第十四设计院总工, 正高级工程师

 

14:20—14:4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三水”融合视角下河湖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实践  

报告人: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生态市政院  侯爱月  高工
主要内容:按照“河湖统领、三水统筹”的思路,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由污染防治为主,向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流域要素系统治理、统筹推进转变。并以厦门市杏林湾流域规划为例,提出上下游应协同相关标准及管理体制,牵动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与系统治理,统筹推进生态保护、治污、安全、景观与发展。

14:45—15:1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广州市密集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荔湾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案例分享

报告人:李文涛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设计三院院长 高级工程师

 

15:10—15:3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减污降碳视角下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关键策略思考》  
报告人:张春洋  中规院生态市政院副院长 

  

15:35—160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南方滨湖城市污水提质增效系统方案   

报告人: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熊文军  规划设计院总工程师

 

1600—16:2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平原河网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实践——无锡市主城区案例分享   

报告人: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沈晓铃  副总工程师

 

16:25—16:5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北方城区河道“平急接�”提升策略   
报告人: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宋凯宇  正高级工程师,华中区域副总经理

 

16:50—17:1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一体化环境设计和水系统的可持续与创新发展  

报告人:吴昊 WADI设计(瓦地设计)创始人,总经理,荷兰注册景观设计师,国际水利与环境工程学会(IAHR)会员,中国水利学会生态水利工程学专委会专家委员,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景观学与美丽中国建设专业委会专家委员

 

17:15—17:4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喀斯特山地城市污水提质增效的痛点和对策分析   

报告人:周飞祥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水务院生态所 所长/高工

 

17:40—1805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流域水环境治理中污染物排查溯源的意义、策略与思考
报告人: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唐颖栋 茅洲河水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总负责人,一级项目经理、生态环境工程院副院长​   

 

18:05—18:3020分钟报告+5分钟问答)

报告题目:黄河上游缺水城市海绵城市建设模式分析与实践

报告人: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水务院工程规划研究所  田川 所长/高级工程师

 

18:30—19:00抽奖活动

奖品【华为笔记本电脑等】

(奖品由青岛洛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 等单位赞助提供)

 

19:00—20:00   

晚餐 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1101-105厅  自助餐)  

 

 

28日上午大会典型参观项目(中午返回酒店用餐后结束)  

1、合肥市望塘污水处理厂;

2、合肥市清溪净水厂 ;

3、合肥王建沟上游生态修复工程;

4、合肥骆岗中央公园景观绿地设计—锦绣湖片区水生态系统工程;

5、合肥市陶冲污水处理厂。

 

 

住宿:

合肥市白金汉爵大酒店(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5111号)

豪华大床房/双床房  390元/晚(含早)

普通大床房    330元/晚(含早)

因为酒店住房紧张,请需要预定住宿的代表提前联系:金晟 18622273726,预定住房,并支付酒店房费。

 

交通:

飞机:合肥市白金汉爵大酒店距离合肥新桥国际机场约50公里,打车约80元。

高铁:合肥市白金汉爵大酒店距离合肥南站约8公里,打车约15元。

      合肥市白金汉爵大酒店距离合肥站约20公里,打车约30元。

 

参会和会务费

普通参会人员(设计院、水务公司、政府部门)为2300元/人(含会务、资料、场地、用餐、参观考察等费用),2024315日前返回参会回执并汇款的普通参会人员为2000元/人;设备工程技术企业参会人员为2900元/人,2024315日前返回参会回执并汇款的设备厂家参会人员为2600元/人。

注:需要现场或者提前领到发票的参会代表,请提前将会务费汇款到杂志社。会议费现场只能收现金,不能刷卡。

(收款单位:《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天津河西支行;

账号1200 1635 4000 5251 9625

 

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领全  13752275003(主办、协办、报告等)

金晟 18622273726 (会议报名、预订房间和展示、广告、赞助、发票)

孙磊 13702113519(会议报名、展示、广告、赞助)

任莹莹15122360102 (论文投稿)

于菁琳 13821165596 (发票)

文凯   13821357475(资料)

魏天航 182 2265 6698(PPT)

电话:022-27835639   27835592   13752275003

E-mail:wanglingquan88@163.comcnwater@vip.163.com

传真:022-27835592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路52号都市花园大厦21层

 

 

参会回执(复印有效)

请参会人员认真填写回执后,传真和E-mail传回,以便提前安排住宿。  

传真:022-27835592  E-mail:wanglingquan88@163.com; cnwater@vip.163.com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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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

方式

可提前汇会务费

收款单位:《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天津河西支行     

账号:1200 1635 4000 5251 9625

纳税人识别号:91120103103370821H ;

注册地址、单位联系电话: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9号 022-27836823

发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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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发票邮箱E-mail):

 

 

 

08:30-10:15 主题报告

08:30-8:45 新思维新未来

王洪臣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

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科技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08:45-09:15 未来新水务开发计划及展望

王凯军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09:15-09:45 污水系统温室气体排放

袁志国 澳大利亚技术科学与工程院院士、香港城市大学讲座教授

 

09:45-10:15 大湾区城市水系统的挑战和机遇——以深圳市为例

左剑恶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副院长、环境与生态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环境学院教授

 

10:30-12:00 双碳专题

10:30-11:00 未来新水务发展报告——城镇污水碳中和路线图

郝晓地 北京建筑大学二级教授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11:00-11:30 低碳城市水系统:路径与思考

王爱杰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教授

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 ( 深圳 ) 主任 , 国家杰青 , 长江学者 , 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1:30-12:00 北控水务双碳发展研究

冒建华 北控水务集团副总裁

北京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水环境与水生态青年创新勋章获得者。

 

13:30-15:30 大湾区专题

13:30-14:00 流域水污染治理与水安全

王圣瑞 北京师范大学水科学研究院教授

首批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粤港水安全保障联合实验室副主任。

 

14:00-14:30 粤港澳大湾区主要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措施

 丽 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总工程师

水利部水生态安全保障人才创新团队骨干成员,中国水利学会环境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河海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导师。

14:30-15:00 高效污水处理及回用 - 香港的一些研究

李晓岩 香港大学教授,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教授

 

15:00-15:30 深圳自来水可直饮探索

冀滨弘 深圳市环境水务集团党委委员、副总裁

 

15:45-17:15 新水源专题

15:45-16:15 未来新水务发展报告——再生水开发利用顶层设计

胡洪营 清华大学秀钟书院院长、环境学院教授

 

16:15-16:45 未来新水务发展报告——海水淡化新战略

许国栋 中持股份技术委员会主任

中国城科会水环境水生态分会副会长

 

16:45-17:15 区域再生水循环的挑战与思考

薛晓飞 北控水务集团研究院院长

 

http://www.water8848.com/news/202403/21/152794.html

 

中国给水排水2024年中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

(第八)日程暨邀请函

同期召开中国给水排水2024年中国排水管网大会

(水环境综合治理)

同期召开中国给水排水2024中国污水资源化利用

(再生水利用)大会/园区污水提标及资源化利用大会

(请提前报名回执,限1500人;本次会议仅限提前回执报名单位代表参会;参会代表可获得2024年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所有受邀演讲嘉宾均可获得加盖主办单位公章的会议演讲荣誉证书。)

时间:2024年3月25日—28日,3月25日报到,3月26日—27日会场报告,3月28日参观)

会场酒店: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 

会议联系人:金晟 18622273726(微信同号)

技术报告咨询:王领全 13752275003(微信同号)http://www.water8848.com/news/202309/18/1469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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