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2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三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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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污泥处理厂(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拟投资59963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26  浏览次数:203
核心提示:津南污泥处理厂(循环经济示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中国给水排水2022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三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中国给水排水2022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三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津南污泥处理厂(循环经济示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时间:2012-12-18 
 

 

1. 工程概况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59963万元在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大孙庄新建津南污泥处理厂(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包含津南污水厂、再生水厂和污泥处理处置厂在内的整个厂内工程选址位于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大孙庄,西邻西青高端金属制品工业区,其它三侧均为水塘或荒地。整个地块北部为远期预留地,南部为近期建设用地。在近期建设用地中津南污水处理厂工程用地占绝大部分,占地面积38.55公顷,呈“品”字型布置。污泥处置厂和再生水厂分别位于整个地块的西北部和东北部。
本项目污泥处理处置厂服务对象是津南污水处理厂近期55万m3/d设计规模产生的脱水污泥。本项目近期设计规模为800t/d(含水率80%),折合绝干污泥处理量为160t/d,远期规模随津南污水处理厂规模建设。本环评仅针对近期规模进行评价。
津南污水处理厂污泥通过管线运至本厂,本项目污泥处理工艺流程为污泥高效消化+板框脱水+干化。干化后产生含水率40%的污泥202t/d,交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生产有机肥料的原料。污泥干化的能源来自污泥消化工段产生的沼气生产的热水和热蒸汽。为避免污泥脱水和消化产生的高浓度滤液对津南污水处理厂进水造成冲击,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规模为2000m3/d,采用“磷酸铵镁除磷+ANAMMOX菌脱氮”工艺,处理后出水排至津南污水厂进水区进行再处理。除磷产生的鸟粪石500t/d,作为肥料外售。本项目主要产生臭气的工段全部采用了密封除臭措施。其中干化车间和干污泥料仓间高浓度恶臭气体经过化学除臭系统和生物除臭系统两级除臭后排放。其他产臭构筑物的废气经过水洗涤后进入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排放。
本项目厂区占地面积6公顷,建筑物占地面积1677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泥处理处置厂建构筑物、沼气制备系统、污水处理站、除臭系统等。
本项目预计于2013年3月开始施工,计划于2013年10月建成,总工期8个月,与津南污水处理厂同期投产。项目选址征地及规划审批工作正在进行中。
2.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发改委令〔2011〕第9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属于“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大类中“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为鼓励类,符合产业政策。
3. 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位于天津市津南区大孙庄,目前拟定地块及周边现状为荒草地和水洼,不涉及基本农田及拆建工程。选址西临工业区,东侧和南侧临津南污水处理厂,且靠近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区,便于运输和节省管线投资。本项目与最近的环境敏感点距离在1.3km以上,考虑了足够的卫生防护距离,从周边环境角度本项目选址合理。
本项目是为津南污水处理厂污泥提供处理处置服务的。津南污水处理厂的选址和建设符合《天津市排水专项规划(2008-2020年)》要求,本项目临津南污水厂建设,尽可能远离中心城区,符合中心城区功能定位,与天津市整体规划布局是相符的。本项目选址处规划用地性质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故从规划角度本项目选址合理。
4. 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
根据工艺要求厂区分为办公区和生产区两大部分。将污泥接收及调配站和污泥精调站布置在厂区的西南侧,紧靠污水厂的脱水机房,节约管线,方便污泥的输运;将有防火间距要求的单体集中布置在厂区的西北侧,独立成区。厂区与津南污水处理厂共用出入口,不再单独设立出口,整个厂区的车行道与污水厂相连。将恶臭处理设施——生物除臭池设在厂区北侧,其东侧临污水处理站,南侧临污泥处理区,便于恶臭气体的集中收集和处理,节省恶臭气体输送管线长度和工程投资。
办公区位于厂区东南部,主要是操作间和机修仓库。由于本项目员工办公和生活设施均依托津南污水处理厂,因此办公区临津南污水处理厂为员工生活提供了便利。且位于天津的全年主导风向——西南风的上风向,远离污泥处理区和沼气综合利用设施,减轻污泥处理区产生的臭味的影响,以及最大限度减轻沼气爆炸带来的影响。
本项目在厂区西侧设物流出入口,交通便利,便于将来干化污泥外运,可以避免穿过厂区,有利于厂内环境卫生。故本项目总平面布局基本合理。
5. 环境质量现状
大气环境
引用2010~2011年津南区自动环境监测站大气三项常规污染物监测资料进行大气环境常规评价。由监测结果可以看出,2010~2011年津南区大气污染物中,NO2、SO2、PM10年均值均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该地区2011年的环境空气质量好于2010年。2010年津南区达到或优于Ⅱ级良好水平天数占全年监测天数的86.2%。总体看来,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具备拟建项目建设所需的环境空气条件。
根据大气特征污染物现状监测结果,建设地空气环境中恶臭特征污染物浓度可以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一次浓度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95)厂界环境浓度的标准值的要求,其他指标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00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
水环境
根据天津塘沽环境环境监测站于2010年1~9月份对大沽排水河泵站的检测数据,该水质不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主要原因是大沽排水河作为天津市主要纳污河流,沿途众多未经处理的生产生活污水排入,导致水质严重恶化。
声环境
根据污水厂周边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各监测点位昼间和夜间声环境质量均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可见建设地周边声环境质量良好。
6. 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 大气环境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是恶臭气体和沼气锅炉燃气废气。
二级生物除臭系统(生物滤池)等效排气筒出口H2S排放速率为0.035g/s,合0.126 kg/h;NH3排放速率为0.017g/s,合0.061kg/h。根据《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95),要求15m高排气筒对应H2S排放速率为0.15kg/h,NH3排放速率为3.42kg/h。因此,本项目有组织排气筒恶臭排放速率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95),做到达标排放。
本项目点源通过8根15m的排气筒排放,8根排气筒可等效为1根15m高的排气筒。由大气导则估算模式计算结果,点源排放引起的最大落地浓度分别出现在下风向385m处。NH3的最大落地浓度为1.63×10-4mg/m3,占标准限值的0.082%;H2S的最大落地浓度为3.35×10-4mg/m3,占标准限值的3.35%。NH3和H2S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0.2 mg/m3和0.01 mg/m3)。
本项目由于采取了严格的全封闭除臭措施,且排气筒设计风量较大,因此本项目污泥处理处置厂恶臭气体排放对大孙庄的影响小于津南污水处理厂的影响。对大孙庄的影响值叠加后为NH36.2×10-4mg/m3,H2S1.26×10-3mg/m3,占标率分别为0.31%和12.5%。恶臭气体排放对大孙庄的影响可接受。
根据前文分析,本项目厂界处臭气浓度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95)厂界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20的要求,做到厂界达标。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源为污泥消化池和污泥精调站。经计算,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津南污泥处理处置厂与津南污水处理厂虽属于两个项目,但是位于同一厂区内,属于同一个上级管理部门,因此应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统一管理。根据2011年批复的《津南污水处理厂工程(纪庄子污水处理厂迁建)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该污水处理厂考虑远期规模一次性留够,设置卫生防护距离300m。本项目恶臭气体排放对原300m防护距离内的影响不大,故本项目综合考虑,不需增加原卫生防护距离,本着一次留够的原则在远期厂界周围也设置300m的卫生防护距离。
沼气锅炉燃气废气排放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100-150m范围内。燃气废气中对环境影响最大的因子NOx,最大占标率为8.72%,低于10%,其余因子SO2和PM10占标率均在1%以下。因此,燃气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厂界周围最近的环境敏感点是东侧的大孙庄村,该村距离最大落地浓度出现位置较远,正常生产条件下排气筒排放的燃气废气排放对其环境影响甚微。
水环境
由于污水处理站规模不大,且对TN和TP进行了有效处理,因此不会对津南污水处理系统造成较大冲击和影响。
本项目新增员工90人,新增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7.2m3/d。由于本项目不新建办公和生活设施,依托津南污水处理厂的办公楼。因此新增员工的生活污水全部在津南污水处理厂内产生和排放。
声环境
根据预测结果,在车间内墙体采取吸声措施,使得建筑墙体的吸声隔声量达到30dB(A)的条件下,污泥处理厂内设备间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做到达标排放。本项目与环境敏感点的距离较远,设备运行噪声对周边敏感点声环境影响甚微。
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干化污泥、鸟粪石、员工生活垃圾、废弃药品包装材料和过期药品等。
干化后污泥产生量202t/a,含水率40%,交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生产有机肥料的原料。
本项目鸟粪石产生量为500t/d,可作为产品外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给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过期药剂和废药品包装材料产生量难以估算,但是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过期药剂和废药品包装材料属于危险废物,应交与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委托处理。
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0.045t/d。本项目依托津南污水处理厂办公楼,员工生活垃圾在津南污水处理厂内产生和暂存,由环卫部门每天按时清运。
7. 风险事故影响分析结论
污泥处理处置厂可能发生的本项目运营期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包括污泥处理系统事故(设备故障、污泥泥质严重超标、污泥处理工艺运转不正常等);污水处理站事故;沼气系统事故和除臭系统事故等。其中化学除臭系统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严重,应立刻停机检修;其他事故在采取有效减缓措施及时修复的条件下,短时间环境影响可接受。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事故风险源有:沼气产生、储存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火灾爆爆炸事故以及沼气管线破裂或法兰接口不严导致泄漏。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储量最多为15.6t,低于50t的临界量,不属于重大危险源。
8.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水环境
本项目厂区内不建生活设施,办公人员在津南污水处理厂厂区内办公,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回津南污水处理厂进水区处理。生产废水是污泥处理系统产生的高浓度滤液。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对TN和TP初步降解,去除效率在80%以上,然后该部分废水进入津南污水处理厂进水区进行再处理后排放。
本项目不单独核算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纳入津南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中。
大气环境
1. 根据《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规定,恶臭气体排气筒和锅炉燃气废气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恶臭气体排放口由于有净化设施,应在其进出口分别设置采样口。
2. 在远期厂界外设置3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在此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住区、学校、医院等对大气环境敏感的建筑物。
3. 加强沼气处理系统和燃烧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及时更换脱硫系统填料,保证沼气脱硫系统的脱硫效率。
4. 加强除臭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管理,特别是污泥干化车间内化学除臭系统的维护,减少事故发生概率,尽可能避免恶臭气体处理不达标排放影响周围大气环境。
声环境
1. 首先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维护使其处于最佳运行状态,从声源上降低噪声。
2. 高噪声设备间地面应采用减震隔声材料,墙体应进行吸声处理,使得建筑墙体的吸声隔声量达到30dB(A)。生物除臭系统风机外采取隔声措施,隔声量应大于15 dB(A)。
固体废物
1. 干化污泥近期出路是作为生产有机肥料的原料,但是污泥的最终处置方式不排除作为园林绿化用土或土地改良用土的方式。若作为园林绿化用土,污泥经检测所有成份均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 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2009)的土地利用指标要求;若作为土地改良用土,所有指标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土地改良用泥质》(GB/T 4600-2009)要求。
2. 干化污泥应及时外运,尽量不落地直接从污泥干化车间运走。不能及时运走的污泥,应在干污泥间内暂存,暂存场所的设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相关要求。
3. 鸟粪石作为高纯度磷肥应作为产品外售,在厂区内暂存时暂存场所的设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相关要求。
4. 过期药剂和废包装材料应作为危险废物交与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委托处理。
9. 总量控制
由于本项目产生的污水送至津南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置,为避免重复计算,本项目不将污水纳入总量控制因子。本项目的总量控制因子包括废气因子和固体废物因子。
干化污泥产生量73730t/a,含水率40%;沼气锅炉燃气废气中SO2排放量1.41t/a,NOx排放量13.8 t/a,烟尘排放量1.1 t/a。
10. 环保投资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599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75万元。环保投资约占工程总投资的7.6%。主要用于施工期环境影响控制、运营期污水处理站、除臭系统和设备间隔声降噪等。
11. 排污口规范化
依据津环保监理[2002]71号文件《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以及津环保监测[2007]57号文“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对该项目废气排放口按照环评报告中提出的要求进行规范化设置。
12. 公众参与
本项目环评公示采取了登报、当地村委会公示和当地网站公示三种形式。公众参与调查表发放60份,回收60份。调查对象是大孙庄、大韩庄、八里台镇及巨葛庄村村民。被调查公众中没有人对本项目的建设持反对意见。一致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水环境和投资环境、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13. 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选址位于规划的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用地性质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及其他相关规划的要求,具有较好的环境正效益。在按照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要求,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该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14. 建议
1. 建议在厂区内预留一间加药间,用于储存常规除臭药剂,以便在除臭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时能够便于厂区喷洒除臭药剂,避免恶臭物质逸散给周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
2. 加快施工进度,确保与津南污水处理厂同时建成投产,保证津南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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