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4年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五届)邀请函 (同期召开固废渗滤液大会、工业污泥大会、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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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污水提标改造方面未来市场情况 水环境治理行业未来市场空间 2024年城镇污水治理行业发展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1-11  来源:关于污水提标改造方面未来市场情况 2021年城镇污水治理  浏览次数:148
核心提示:关于污水提标改造方面未来市场情况 2021年城镇污水治理行业发展评述和2022年发展展望
中国给水排水2024年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五届)邀请函 (同期召开固废渗滤液大会、工业污泥大会、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大会)

中国给水排水2024年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五届)邀请函 (同期召开固废渗滤液大会、工业污泥大会、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大会)
 

 

一、引言

随着全球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污水处理已成为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议题。污水提标改造作为污水处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市场需求也在不断增长。本报告将就污水提标改造市场的现状、未来发展趋势以及潜在机遇进行深入分析。

二、市场现状

当前,全球范围内的污水处理需求持续增长,而污水提标改造作为其中的重要一环,市场空间巨大。各国政府对环保政策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为污水提标改造市场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同时,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各种新型污水处理技术和设备不断涌现,进一步推动了市场的发展。

三、未来发展趋势

  1. 技术创新:未来,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污水提标改造技术将不断革新。新型处理工艺和设备的研发将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和处理质量,满足更严格的排放标准。
  2. 市场需求扩大:随着全球环境意识的提高和排放标准的日益严格,污水提标改造市场的需求将持续增长。同时,新兴市场的崛起也将为市场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3. 绿色发展:在全球绿色发展的大趋势下,污水提标改造将更加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未来的市场将更加倾向于采用低碳、节能、环保的技术和设备。

四、潜在机遇

  1. 政策机遇:各国政府对环保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将加大对污水提标改造的投入力度。相关政策的出台将为市场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2. 技术创新机遇: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新型污水处理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将为市场带来新的机遇。企业应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抢占市场先机。
  3. 国际市场机遇: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国际市场对污水提标改造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企业应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提高国际竞争力。

五、结论

综上所述,污水提标改造市场在未来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市场潜力。企业应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加大技术研发和创新投入力度,提高处理技术和设备的环保性能,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同时,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拓展国际业务,为企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将“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并将“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列入 2035 年远景目标。针对水环境治理工作,“十四五”规划提出“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开展污水处理差别化精准提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稳步解决乡村黑臭水体等突出环境问题”、“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及“完善水污染防治流域协同机制,加强重点流域、重点湖泊、城市水体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可见,环保产业和水环境治理行业在未来预计仍将获得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行业发展将持续向好。

根据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的《2020 中国环保产业发展状况报告》发布的数据,若按照“产业增长率”模型进行预测,2020年、2021 年和 2025 年我国环保产业营业收入将分别达到 1.93 万亿、2.24 万亿和4.04 万亿,依据 2019 年水环境治理行业重点企业收入占环保产业总体 35.37%的比例进行测算,水环境治理行业在未来对应年份的收入将分别达到 0.68 万亿、0.79 万亿和 1.43 万亿,2019-2025 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14.64%。

(1)城镇污水处理

①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目前,我国的城镇化进程已进入到中期加速发展阶段。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我国城镇化率已由 2011 年的 51.83%提升至 2020 年的 63.89%,以年均1.2%左右的速度增长,但依然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基于目前我国城镇化进程发展态势,预计在 15 年内我国城镇化率将接近部分发达国家水平。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城镇污水排放总量持续增长。根据住建部发布的数据,2011 年我国城市和县城污水排放量为 483.22 亿立方米,此后逐年提高,至 2020 年已达 675.12 亿立方米。污水排放总量的增长和污水处理能力要求的提升,直接驱动污水处理设施和相关设备的需求不断释放。

根据住建部发布的数据,我国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厂数量从 2011 年的 2,891 座增长至 2020 年的4,326 座。未来,随着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接近 100%,污水处理量将与排放量同步提升,新建污水处理厂数量将保持稳定增长。

对于建制镇而言,根据住建部数据,2020 年全国范围内落实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建制镇共有 12,300 个,占总体的 65.35%;2015-2020 年间,建制镇污水处理厂个数从 3,076 座增长至 11,374 座,但平均每个落实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建制镇所拥有的污水处理厂仍低于 1 座;此外,建制镇污水处理率增长缓慢,截至2020 年仅为 60.98%,未能完成“十三五”规划 70%的目标,且差距明显。“十四五”期间,我国建制镇污水处理的投资力度有望加大,以改善污水处理能力,提高污水处理率。

②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民众对环境改善需求的提高,水环境治理行业开始向纵深方向发展。

近年来,国家对污水处理厂的排放要求逐步提高,《“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提出,至 2025 年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达到一级 A 排放标准。截至目前,仍有相当规模的污水处理厂无法满足相关标准和要求,需要加大对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的投资力度,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从而使出水水质达到相关排放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最高标准即一级 A标准中,其主要指标的排放要求均低于(或等于)地表水 V 类标准,总体属于劣 V 类水质。近年来,为促进景观河湖水体的水质提升,推动流域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部分城市或地区先后制定并执行了更为严格的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进一步拉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的市场需求。以北京、天津、昆明为例,上述地区执行的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的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以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对比如下表所示:

北京、天津、昆明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对比 单位:mg/L



数据来源:国家标准与各地方标准文件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对比“十二五”与“十三五”规划可知,在城镇污水处理市场趋于饱和的背景下,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已成为城镇水环境治理领域中新增投资规模增速最快的组成部分。根据“十二五”与“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数据,“十二五”期间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的计划新增投资规模为 137.00 亿元,至“十三五”期间跃升至 431.89 亿元,增长幅度高达 215.25%,远高于其他部分。“十四五”期间的新增投资规模将延续大幅增长趋势,市场潜力巨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的规模扩张也将为水环境治理行业注入新的发展动能。

(2)农村污水处理

我国农村污水排放水质、水量波动性较大,且具有布局分散、排放不稳定等特点。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2018 年 11 月,生态环境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将农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重点任务组织实施。

2020年 2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中指出,要扎实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近年来,我国农村(包含乡、村庄)污水处理投资增长趋势明显,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从 2013 年的 35.59 亿元增长至 2020 年的 379.73 亿元,复合增长率高达40.24%,显著高于城镇的增速水平。

尽管投资规模保持高速增长,但是整体而言,我国农村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推进仍然严重滞后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和污水处理能力亟待提高。

对于乡而言,根据住建部数据,2011 年全国范围内落实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乡数量为 123 个,仅占总体的 0.95%,尽管这一比例在此后逐年提升并在“十三五”期间大幅增长,但截至目前整体水平仍然较低,2020 年我国共有 3,095 个乡执行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占整体比重仅为 34.87%;此外,2020 年在对生活污水采取治理措施的乡中,污水处理厂数量共计 2,170 座,即平均每个乡仅拥有 0.70座,市场缺口较大。未来,落实污水处理工作的乡的数量占比与污水处理设施的覆盖率均将大幅提升,共同驱动污水处理系统和服务的需求增长,市场空间广阔。

对于村庄而言,结合住建部和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数据,截至 2020 年我国共有 492,995 个行政村庄,“十三五”期间共计完成 15 万个建制村的环境整治,此外考虑到村庄污水处理设施的普及率和污水处理能力仍要低于乡,可见市场缺口更为明显,蕴藏着较大的市场潜力。

未来,农村污水治理将成为水环境治理工作推进的重要着力点,以及水环境治理行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因素。根据住建部规划,到 2040 年,90%的村镇将建立完善的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与服务体系。因此,预计未来我国农村污水治理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将不断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将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市场前景可观,也将为水环境治理行业参与者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3)河湖生态修复和流域治理

我国水资源短缺现象严重,污水处理厂尾水已成为河湖和流域重要的补充水水源。通过上述对比可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标准仅相当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劣 V类水质,尽管各地纷纷出台了相当于河道Ⅲ类、Ⅳ类的较为严格的地方标准,但由于湖、库治理标准中的总氮和总磷指标比河道更为严格,意味着目前污水排放标准远远不能满足河湖治理要求。

湖泊方面,受到污染物大量入湖、水生植物覆盖率大幅减少等不利因素影响,我国大中小型湖泊普遍存在水体富营养化、蓝藻爆发等问题,部分大城市的湖泊已不具备供水的基本功能。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围绕水体富营养化、蓝藻爆发等问题开展湖泊生态治理工作。

滇池、太湖、巢湖等重点大型湖泊为例,“十三五”期间上述“三大湖”治理的规划总投资合计 1,176.87 亿元,截至2020 年“三大湖”依然处于“轻度污染”状态,并且存在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问题,未来治理工作仍需稳步落实和深入。我国湖泊的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已成为我国必须长期攻坚的生态工程,“十四五”期间针对上述三大重点湖泊和其他大中小型湖泊的生态治理和修复,预计仍将保持较高的投资力度。

河湖生态修复和流域治理投资规模的增长,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治污效益、改善河道补给水源水质、削减入湖污染负荷、降低湖泊蓝藻爆发风险。一方面将促进相关领域的技术迭代和产品升级;另一方面将为先进、优质的污水处理设施、系统和服务带来可观的市场需求增量。依托超极限除磷、超极限脱氮等业内前沿技术,建设高品质水质净化厂,助力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满足地表水Ⅲ-Ⅳ类水质标准,将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具备广阔的市场空间。

(4)黑臭水体治理

截至目前,我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已取得显著成效。但从目前的治理进展来看,相当一部分城市的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以“水质不黑不臭”作为其治理目标,部分河段仍存在返黑、返臭的现象,离自然水体“水清岸绿,鱼翔浅底”和“为城市留下鸟语花香的生态空间”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因此,“十四五”时期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领域仍将具备巩固并提升治理成果的市场需求。

与城市黑臭水体多为集中、连片分布相比,我国农村黑臭水体的分布范围相对更广且较为分散,背景值难以考证。同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存在体制机制不完善,技术支撑力量相对薄弱等问题,目前整体工作尚处于黑臭水体排查与统计阶段。2021 年 12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 年)》,提出“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摸清全国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建立治理台账,明确治理优先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综合治理,基本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未来,农村将成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重点推进领域之一。










2021年城镇污水治理行业发展评述和2022年发展展望

一、2024年发展评述

(一)主要政策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城镇污水治理行业延续蓬勃发展的良好机遇。为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系统推进污水处理领域降碳增效、资源化利用,实现绿色发展和双碳目标,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环境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国家各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具有深远影响的方针政策。

污水和污泥资源化利用

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国污水收集效能显著提升,县城及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实现提标升级;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立。

2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发布,指出要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推动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厂网一体化”,加快建设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因地制宜布局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提出“十四五”期间,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8万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0万吨/日;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开展污水处理差别化精准提标,推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超过25%。

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827号),明确提出要以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为导向,以设施补短板强弱项为抓手,统筹谋划、聚焦重点、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系统协调、安全高效、节能低碳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新格局。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意见》,指出要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1月,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标技〔2020〕207号),提出加快编制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小型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等标准?古┐迳钗鬯试椿玫确矫娴谋曜贾菩薅┕ぷ鳎涌毂嘀婆┐迳钗鬯卫砩枋┰诵形ぶ改系取�

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正式发布,提出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提出,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合理确定排放标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

加强资金、政策扶持

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制度框架初步形成,比较科学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初步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政策制度逐步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政府考核评估机制初步形成,生态产品“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保护生态环境的利益导向机制基本形成,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能力明显增强。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同推进生态环保重大工程项目融资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1〕158号),通知明确精准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领域,加快推动实施重大项目和技术成果转化等工作。

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环资规〔2021〕655号),重点支持各地污水处理、污水资源化利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城镇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推进多元化补偿。完善市场交易机制,在合理科学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建立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拓展市场化融资渠道,研究发展基于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各类资源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建立绿色股票指数,发展碳排放权期货交易;探索多样化补偿方式。

推动全面绿色转型和双碳目标实现

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减排扎实推进,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市病”问题缓解,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

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5%,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9%左右,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加强城市内涝防治

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号),提出要系统建设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实施河湖水系和生态空间治理与修复、管网和泵站建设与改造以及实施雨水源头减排工程等。到2025年,因地制宜基本形成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有效应对城市内涝防治标准内的降雨,历史上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点全面消除,新城区不再出现“城市看海”现象;在超出城市内涝防治标准的降雨条件下,城市生命线工程等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功能不丧失,基本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到2035年,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排水防涝能力与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要求更加匹配,总体消除防治标准内降雨条件下的城市内涝现象。

(二)产业发展

1. 央企、国企加大迈入生态环境领域的步伐,相继成立了多家省级环保企业集团,并购整合加速,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2.国家“双碳目标”的提出,促进行业更多关注低碳和资源化。污水处理向低碳运行、绿色转型方向发展,城镇污水处理低碳示范工程发挥了引领作用,北京排水集团率先发布碳中和规划和实施方案,推动行业低碳治水发展。

3.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的同时,逐步重视雨污水管网和下水道沟泥的处理处置,促进下水道沟泥有机物、溢流污染的控制,及管网甲烷气体的减量排放。

4.行业PPP模式持续降温,EOD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受到关注,流域治理、美丽乡村为主题的综合性开发项目成为热点。

5.江苏、广东省份部分发达城市开始推进排水管网养护进小区活动,力争解决最后一公里服务和污水提质增效问题。

(三)关键技术

1.污泥高级厌氧消化、高干度脱水、干化焚烧、稳定化产物利用等全产业链关键技术与成套装备获得突破,形成服务全行业的污泥无害化、能源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技术体系。

2.专门用于污水厂生化系统智能控制的机器人装备得到推广和应用。从水、泥、气、药四路形成“规范化、可视化、透明化、智能化”的污水处理过程,助力污水厂实现节能、高效运行。

3.好氧颗粒污泥和城市污水低氨氮厌氧氨氧化技术工程化取得突破,2万吨规模污水厂改造后稳定达标运行,并在2021年环保产业创新发展大会上予以发布。

4. 行业高度关注的宜兴“概念厂”、东坝“智慧绿色水厂”投入运行,新一代污水厂正在向资源转化、能源回收、低碳和谐为一体的生态型水厂转型。

5.污水深度生物脱氮技术及应用、城镇污水处理厂智能监控与优化运行关键技术等分别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二、2022年发展展望

1.行业将在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农村污水处理等方面,积极实践碳中和与碳达峰目标要求。

1)促进优化污水处理工艺、降低处理能耗、提升能量回收能力等创新工艺的发展。

2) 生态循环利用的碳汇和交易价值将推动行业再生水循环利用和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的发展。

3)双碳背景下污水处理行业淄槠宓呐欧趴刂平艿街厥樱匏锩蟮幕喑乇涓锛唇嚼础�

4)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监测技术和设备研发将取得阶段性进展和突破,污水处理领域碳交易有望启动。

5)《低碳污水处理厂(站)运行评价标准》即将发布,行业将探索并稳步推进低碳认证工作。

6)污水源热泵、光伏、沼气发电、抽水蓄能等领域节能技术措施将获得更大发展动力和空间,尤其在污水源热泵能量置换、沼气减排等方面将有巨大发展空间。

2.农村污水处理的适用技术和建设模式将得到进一步推广。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相结合,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将是未来探索的重要方向,尤其农村污水收集与处理极度不平衡,仍需要高度重视并形成可落地的实施方案。

3.污泥无害化与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将提速。目前全国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仍显不足,资源化处置将是未来重要发展方向,污泥处理处置产能提升将是今后投资热点。

4. 黑臭水体治理将向以城市汛期黑臭水体(初期雨水和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及一般县城旱季黑臭水体治理为重点的方向发展。

原标题:2024年城镇污水治理行业发展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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