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4年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五届)邀请函 (同期召开固废渗滤液大会、工业污泥大会、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大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研究报告 » 正文

中国废水现状和市场分析20160604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04  浏览次数:452
核心提示:中国废水现状和市场分析20160604
中国给水排水2024年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五届)邀请函 (同期召开固废渗滤液大会、工业污泥大会、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大会)

中国给水排水2024年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五届)邀请函 (同期召开固废渗滤液大会、工业污泥大会、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大会)
 
废水
2014-11-24

  2.1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1.1 废水排放情况

  2013年,全国废水排放量695.4亿吨,比上年增加1.5%。

  工业废水排放量209.8亿吨,比上年减少5.3%;占废水排放总量的30.2%,比上年减少2.1个百分点。

  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485.1亿吨,比上年增加4.8%;占废水排放总量的69.8%,比上年增加2.2个百分点。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不含城镇污水处理厂,下同)排放量0.5亿吨。

  表2-1 全国废水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注:1.自2011年起环境统计中增加农业源的污染排放统计。农业源包括种植业、水产养殖业和畜禽养殖业排放的污染物。

    2.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指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厂(场)垃圾渗滤液/废水及其污染物的排放量。

    3. 变化率表示与2012年相比指标的变化情况,下同。

  2.1.2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

  2013年,全国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352.7万吨,比上年减少2.9%。

  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19.5万吨,比上年减少5.6%;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13.6%,比上年减少0.4个百分点。

  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125.8万吨,比上年减少2.4%。其中畜禽养殖业排放1071.7万吨,比上年减少2.5%,水产养殖业排放54.0万吨,比上年减少1.5%。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占排放总量的47.9%,比上年增加0.3个百分点。

  城镇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889.8万吨,比上年减少2.5%;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37.8%,比上年增加0.2个百分点。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7.7万吨,其中生活垃圾处理厂(场)17.6万吨,危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厂(场)953.4吨。

  2.1.3氨氮排放情况

  2013年,全国废水中氨氮排放量245.7万吨,比上年减少3.1%。

  工业废水氨氮排放量24.6万吨,比上年减少6.8%;占氨氮排放总量的10.0%,比上年减少0.4个百分点。

  农业源氨氮排放量77.9万吨,比上年减少3.3%,其中种植业排放15.2万吨,与上年持平,畜禽养殖业排放60.4万吨,比上年减少4.3%,水产养殖业排放2.3万吨,与上年持平;农业源氨氮排放量占排放总量的31.7%,与上年持平。

  城镇生活污水中氨氮排放量141.4万吨,比上年减少2.2%;占氨氮排放总量的57.5%,比上年增加0.5个百分点。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中氨氮排放量1.8万吨,其中生活垃圾处理厂(场)1.8万吨,危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厂(场)159.5吨。

  2.1.4废水中其他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3年,全国工业废水中石油类排放量1.7万吨,比上年增加0.4%;挥发酚排放量1259.1吨,比上年减少15.0%;氰化物排放量162.0吨,比上年减少5.7%。

  工业废水中重金属汞、镉、六价铬、总铬、铅及砷排放量分别为0.8吨、17.9吨、58.1吨、161.9吨、74.1吨和111.6吨,重金属污染物分别比上年减少27.3%、33.0%、17.5%、14.2%、23.7%和12.6%。

  表2-2 全国工业废水中重金属及其他污染物排放量     单位:吨

  2.2 各地区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2.1各地区废水排放情况

  2013年,废水排放量大于30亿吨的省份共8个,依次为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南、河北、四川、湖南,8个省份废水排放总量为370.9亿吨,占全国废水排放量的57.6%。工业废水排放量前3位的是江苏、山东和广东,分别占全国工业废水排放量的10.5%、8.6%和8.1%。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前3位依次是广东、江苏、山东,分别占全国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的14.3%、7.7%和6.5%。

  图2-1各地区废水排放情况

  2.2.2各地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大于100万吨的省份有10个,依次为山东、广东、黑龙江、河南、河北、辽宁、湖南、四川、江苏和湖北,10个省份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1363.2万吨,占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57.9%。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前3位的依次是广东、江苏和新疆,分别占全国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7.3%、6.5%和5.8%;农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前3位的依次是山东、黑龙江和河北,分别占全国农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11.5%、9.2%和7.9%;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前3位的依次是广东、四川和江苏,分别占全国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10.2%、6.6%和6.3%。

  图2-2各地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

  2.2.3各地区氨氮排放情况

  氨氮排放量大于10万吨的省份有11个,依次为广东、山东、湖南、江苏、河南、四川、湖北、浙江、河北、辽宁和安徽,11个省份的氨氮排放总量为151.0万吨,占全国氨氮排放量的61.5%。工业氨氮排放量前3位的依次为湖南、广东和江苏,分别占全国工业氨氮排放量的9.4%、5.9%和5.9%;农业氨氮排放量前3位的依次为山东、湖南和河南,分别占全国农业氨氮排放量的9.1%、7.9%和7.8%;城镇生活氨氮排放量前3位的依次为广东、江苏和山东,分别占全国城镇生活氨氮排放量的10.3%、6.7%和5.6%。

  图2-3 各地区氨氮排放情况

  2.2.4各地区工业石油类、挥发酚和氰化物排放情况

  工业废水中石油类排放量大于700吨的省份有11个,依次为江苏、河南、湖北、山西、辽宁、内蒙古、河北、安徽、浙江、江西和新疆,11个省份的石油类排放量为10251.9吨,占全国工业废水石油类排放量的59.0%。

  图2-4 各地区工业废水石油类排放情况

  工业废水中挥发酚排放量大于100吨的省份有3个,依次为山西、内蒙古和河南,3个省份的挥发酚排放量为1000.5吨,占全国挥发酚排放量的79.5%.

  图2-5 各地区工业废水挥发酚排放情况

  工业废水中氰化物排放量大于10吨的省份有5个,依次为山西、河南、江苏、湖南和广东,5个省份的氰化物排放量为80.6吨,占全国氰化物排放量的49.8%。

  图2-6 各地区工业废水氰化物排放情况

  2.2.5各地区工业重金属排放情况

  工业废水中汞排放量前3位省份依次为湖南、广西和甘肃,3个省份工业废水汞排放量为0.4吨,占全国废水汞排放量的54.0%。

  工业废水中镉排放量前3位的省份依次为湖南、江西和甘肃,3个省份工业废水镉排放量为9.9吨,占全国工业废水镉排放量的55.6%。

  工业废水中六价铬排放量前3位的省份依次为江西、湖北和浙江,3个省份工业废水六价铬排放量为35.0吨,占全国废水六价铬排放量的60.2%。

  工业废水中总铬排放量前3位的省份依次为河南、广东和浙江,3个省份工业废水总铬排放量为70.7吨,占全国废水总铬排放量的43.7%。

  工业废水中铅排放量前3位的省份依次为湖南、甘肃和广西,3个省份工业废水铅排放量为38.5吨,占全国废水总铬排放量的52.0%。

  工业废水中砷排放量前3位的省份依次为湖南、江西和西藏,3个省份工业废水砷排放量为60.8吨,占全国废水砷排放量的54.4%。

  

图2-7各地区工业废水汞排放情况

  图2-8 各地区工业废水镉排放情况

  图2-9 各地区工业废水六价铬排放情况

  图2-10 各地区工业废水总铬排放情况

  图2-11 各地区工业废水铅排放情况

  图2-12 各地区工业废水砷排放情况

  2.3 工业行业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3.1行业废水排放情况

  2013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废水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造纸和纸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4个行业的废水排放量为90.8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总量的47.5%。

  表2-3 重点行业废水排放情况      单位:亿吨

     注:自2011年起,环境统计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标准执行分类统计,下同。

  图2-13 重点行业废水排放情况

  造纸和纸制品业废水排放量前5位的省份依次是浙江、山东、广东、湖南和广西,5个省份造纸和纸制品业废水排放量为13.5亿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废水排放量的47.3%。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废水排放量前5位的省份依次是江苏、山东、湖北、河南和浙江,5个省份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废水排放量为11.9亿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废水排放量的45.0%。

  纺织业废水排放量前5位的省份依次是浙江、江苏、广东、山东和福建,5个省份纺织业废水排放量为17.4亿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废水排放量的81.1%。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废水排放量前5位的省份依次是河南、山东、山西、贵州和黑龙江,5个省份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废水排放量为7.7亿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废水排放量的53.6%。

  2.3.2 行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

  2013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造纸和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4个行业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58.0万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排放总量的55.4%,较上年下降1.7个百分点。

  表2-4 重点行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     单位:万吨

  图2-14重点行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

  造纸和纸制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前5位的省份依次是广东、广西、宁夏、湖南和河北,5个省份造纸和纸制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2.4万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42.0%。

  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前5位的省份依次是云南、广西、甘肃、黑龙江和河北,5个省份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1.2万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45.0%。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前5位的省份依次是江苏、湖北、湖南、河南和山东,5个省份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2.1万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37.6%。

  纺织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大的省份依次是浙江、广东和江苏,3个省份纺织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5.6万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61.4%。

  2.3.3 行业氨氮排放情况

  2013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氨氮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造纸和纸制品业,4个行业的氨氮排放量13.1万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排放总量的58.4%,较上年下降0.9个百分点。

  表2-5 重点行业氨氮排放情况        单位:万吨

  图2-15工业行业氨氮排放情况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氨氮排放量前5位的省份依次是湖南、新疆、湖北、安徽和甘肃,5个省份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氨氮排放量为3.8万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氨氮排放量的49.2%。

  农副食品加工业氨氮排放量前5位的省份依次是河北、内蒙古、河南、广东和山东,5个省份农副食品加工业氨氮排放量为0.6万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氨氮排放量的33.2%。

  纺织业氨氮排放量较大的省份依次是浙江、广东和江苏,3个省份纺织业氨氮排放量为1.2万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氨氮排放量的64.9%。

  造纸和纸制品业氨氮排放量前5位的省份依次是山东、河北、湖南、广东和广西,5个省份造纸和纸制品业氨氮排放量为0.8万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氨氮排放量的44.8%。

  2.3.4 行业石油类排放情况

  2013年,石油类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是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4个行业石油类排放量为9731.1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石油类排放量的56.0%。

  图2-16 工业行业石油类污染物排放情况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石油类排放量前5位的省份依次是内蒙古、江苏、山西、江西和河北,5个省份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石油类排放量为1397.9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石油类排放量的51.7%。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类排放量前5位的省份依次是江苏、福建、浙江、河南和湖南,5个省份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类排放量为1027.3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石油类排放量的38.9%。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类排放量前5位的省份依次是河南、贵州、安徽、山西和内蒙古,5个省份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类排放量为1026.1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石油类排放量的45.3%。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石油类排放量前5位的省份依次是山西、辽宁、河南、内蒙古和山东,5个省份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石油类排放量为1276.5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石油类排放量的60.0%。

  2.3.5 行业挥发酚排放情况

  2013年,挥发酚排放量最大的行业为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挥发酚排放量为1031.6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挥发酚排放量的81.9%;其次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挥发酚排放量为79.6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挥发酚排放量的6.3%。

  图2-17 工业行业挥发酚排放情况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挥发酚排放量较大的省份为山西和内蒙古,其中山西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挥发酚排放量为595.1吨,内蒙古为228.9吨,分别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挥发酚排放量的57.7%和22.2%。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挥发酚排放量最大的省份为江苏,排放量为24.4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挥发酚排放量的30.6%。

  2.3.6 行业氰化物排放情况

  2013年,氰化物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4个行业石油类排放量为148.8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氰化物排放量的91.8%。

  图2-18 工业行业氰化物排放情况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氰化物排放量前5位的省份依次为湖南、河南、江苏、湖北和安徽,这5个省份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氰化物排放量为24.3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氰化物排放量的55.2%。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氰化物排放量较大的省份依次为山西、河南和河北,其中山西该行业氰化物排放量为18.1吨,河南为6.0吨,河北为4.9吨,分别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氰化物排放量的44.8%、14.9%和12.1%。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氰化物排放量前5位的省份依次是山西、河南、新疆、河北和吉林,5个省份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石氰化物放量为19.2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氰化物排放量的57.7%。

  金属制品业氰化物排放量前5位的省份依次是广东、浙江、江西、江苏和河南,这5个省份金属制品业氰化物排放量为25.4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氰化物排放量的81.6%。

  2.3.7 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3年,重金属(汞、镉、六价铬、总铬、铅、砷)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金属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4个行业重金属排放量为307.2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重金属排放量的72.3%。

  图2-19工业行业重金属排放情况

  汞排放量前3位的行业依次是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和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这3个行业汞排放量为0.698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汞排放量的89.2%。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汞排放量前3位的省份依次是广西、内蒙古和江西,这3个省份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汞排放量为181.7千克,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汞排放量的71.5%;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汞排放量前3位的省份依次是湖南、甘肃和江西,这3个省份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汞排放量为170.5千克,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汞排放量的75.5%;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汞排放量前3位的省份依次是湖南、甘肃和内蒙古,这3个省份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汞排放量为161.9千克,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汞排放量的74.1%。

  镉排放量前3位的行业依次是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这3个行业镉排放量为16.331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镉排放量的91.4%。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镉排放量前3位的省份依次是湖南、江西和云南,这3个省份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的镉排放量为7.234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镉排放量的58.2%;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镉排放量前3位的省份依次是江西、湖南和广西,这3个省份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镉排放量为1.425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镉排放量的63.5%;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镉排放量前3位的省份依次是湖南、甘肃和湖北,这3个省份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镉排放量为1.434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镉排放量的86.5%。

  铅排放量前3位的行业依次是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这3个行业铅排放量为66.074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铅排放量的89.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铅排放量前3位的省份依次是湖南、云南和江西,这3个省份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铅排放量为17.928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铅排放量的55.4%;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铅排放量前3位的省份依次是湖南、广西和内蒙古,这3个省份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铅排放量为14.520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铅排放量的57.4%;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铅排放量为湖南、甘肃和福建,这3个省份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铅排放量为7.067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铅排放量的83.8%。

  表2-6 工业行业废水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物

排放量总计(吨)

主要行业及所占比例

排放量大的地区及所占比例

0.8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32.4%,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28.8%,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7.9%

湖南28.7%,广西13.4%,甘肃11.9%

17.9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69.5%,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9.3%

湖南37.5%,江西 10.9%,甘肃7.2%

74.1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43.7%,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34.18%,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1.4%

湖南32.7%,甘肃10.9%,广西8.4%

111.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34.4%,有色金属矿采选业28.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22.7%

湖南 38.1%,江西8.3%,西藏8.0%

六价铬

58.1

金属制品业 63.0%,汽车制造业 14.3%,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4.6%

江西29.6%,湖南15.6%,浙江 15.1% 

总铬

161.9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41.2%,金属制品业37.6%,汽车制造业 5.6%

河南18.6%,广东 13.7%,浙江 11.5%

  砷排放量前3位的行业依次是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这3个行业砷排放量为95.165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砷排放的85.3%。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砷排放量前3位的省份依次是湖南、湖北和安徽,3个省份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砷排放量为36.387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砷排放量的94.8%;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砷排放量前3位的省份依次是广西、内蒙古和云南,3个省份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砷排放量为17.291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砷排放量的55.0%;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砷排放量前3位的省份依次是江西、湖南和云南,3个省份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砷排放量为13.277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砷排放量的52.4%。

  总铬排放量较大的行业依次是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金属制品业。六价铬排放量较大的行业是金属制品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总铬排放量最高的省份为河南,其次为湖南,分别占42.8%和15.2%。金属制品业总铬、六价铬排放量为60.786吨和36.601吨,分别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总铬、六价铬排放量的37.6%和63.0%,主要分布在广东、江西和浙江3个省份,这3个省份金属制品业总铬、六价铬排放量为39.813吨和26.661吨,分别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总铬、六价铬排放量的65.5%和72.8%。

  2.4重点流域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与治理情况

  根据《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的流域分区,松花江、辽河、海河、黄河中上游、淮河、长江中下游、太湖、巢湖、滇池、三峡库区及其上游、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等重点流域总体排放情况如下:

  表2-7重点流域废水及废水中污染物总体排放情况

  注:本年报中重点流域是根据《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流域分区汇总得出,下同。

  2013年,重点流域的废水排放总量为463.7亿吨,较上年上升了2.2%,占全国废水排放总量的66.7%。其中,松花江、辽河、海河、黄河中上游、淮河、长江中下游、太湖、巢湖、滇池、三峡库区及其上游、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的废水排放量分别为22.8亿吨、18.5亿吨、81.2亿吨、40.8亿吨、66.1亿吨、126.6亿吨、34.5亿吨、4.9亿吨、4.1亿吨、59.5亿吨和4.8亿吨,分别占重点流域排放总量的4.9%、4.0%、17.5%、8.8%、14.3%、27.3%、7.4%、1.1%、0.9%、12.8%和1.0%。

 

  图2-20 重点流域废水排放情况

  重点流域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1656.1万吨,较上年下降了2.7%,占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70.4%。其中,松花江、辽河、海河、黄河中上游、淮河、长江中下游、太湖、巢湖、滇池、三峡库区及其上游、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为194.9万吨、122.2万吨、275.3万吨、168.0万吨、255.1万吨、375.6万吨、32.9万吨、12.8万吨、0.9万吨、197.7万吨和20.7万吨,分别占重点流域排放总量的11.8%、7.4%、16.6%、10.1%、15.4%、22.7%、2.0%、0.8%、0.1%、11.9%和1.2%。

  图2-21 重点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

  重点流域的氨氮排放总量为171.4万吨,较上年下降了3.0%,占全国氨氮排放总量的69.8%。其中,松花江、辽河、海河、黄河中上游、淮河、长江中下游、太湖、巢湖、滇池、三峡库区及其上游、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的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2.3万吨、9.4万吨、23.9万吨、16.9万吨、28.0万吨、47.6万吨、5.2万吨、1.3万吨、0.4万吨、23.6万吨和2.8万吨,分别占重点流域排放总量的7.2%、5.5%、14.0%、9.9%、16.3%、27.8%、3.0%、0.7%、0.2%、13.8%和1.6%。

  图2-22 重点流域氨氮排放情况

  2.4.1松花江流域

  (1)废水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松花江流域含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自治区3个省份的26个地市和173个区县。2013年,重点调查了工业企业275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481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624家。

  松花江流域共排放废水22.8亿吨,其中,工业废水6.8亿吨,城镇生活污水16.0亿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94.9万吨,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为13.2万吨,农业化学需氧量136.9万吨,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43.7万吨。氨氮排放量为12.3万吨,其中,工业氨氮为1.0万吨,农业氨氮4.3万吨,城镇生活氨氮7.0万吨。

  松花江流域工业石油类排放量为491.5吨,工业挥发酚排放量为13.4吨,工业氰化物排放量为1.8吨,工业废水中六种重金属(包括铅、镉、汞、六价铬、总铬及砷)排放总量为0.4吨。

  表2-8 松花江流域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废水及主要污染物在各地区的分布

  2013年,松花江流域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黑龙江省,分别占该流域各类污染物排放量的58.8%、62.3%和60.1%。其中,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黑龙江省,分别占该流域工业排放总量的58.6%、58.9%和56.7%。农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黑龙江省,分别占该流域农业排放总量的63.3%和60.8%。城镇生活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黑龙江省,分别占该流域生活排放总量的58.9%、61.6%和60.8%。

  图2-23 松花江流域废水排放区域构成

  图2-24 松花江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区域构成

  图2-25 松花江流域氨氮排放区域构成

  (3)废水及主要污染物在行业的分布

  2013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松花江流域废水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农副食品加工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4个行业的废水排放量为3.5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总量的54.4%。

  图2-26 松花江流域工业废水排放量行业构成

  2013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松花江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农副食品加工业,造纸和纸制品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4个行业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8.0万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68.6%。

  图2-27 松花江流域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行业构成

  2013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松花江流域氨氮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农副食品加工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食品制造业,4个行业的氨氮排放量为0.54万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氨氮排放总量的64.7%。

  图2-28 松花江流域工业氨氮排放量行业构成

  (4)废水及污染物治理情况

  2013年,松花江流域纳入统计的污水处理厂128座,形成了581万吨/日的处理能力,年运行费用达12.3亿元,共处理污水13.1亿吨,其中生活污水12.0亿吨。去除化学需氧量32.4万吨、氨氮3.0万吨、油类0.2万吨、总氮2.5万吨、总磷0.3万吨。

  松花江流域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共有废水治理设施1513套,形成了809万吨/日的废水处理能力,年运行费用达33.6亿元,共处理了12.6亿吨工业废水。去除工业化学需氧量125.2万吨、氨氮8.1万吨、石油类4.4万吨、挥发酚5190.9吨、氰化物56.6吨。

  2.4.2辽河流域

  (1)废水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辽河流域含辽宁、吉林和内蒙古自治区3个省份的16个地市和106个区县。2013年,重点调查了工业企业521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378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1193家。

  辽河流域共排放废水18.5亿吨,其中,工业废水5.3亿吨,城镇生活污水13.2亿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22.2万吨,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为7.7万吨,农业化学需氧量89.8万吨,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24.1万吨。氨氮排放量为9.4万吨,其中,工业氨氮为0.5万吨,农业氨氮3.2万吨,城镇生活氨氮5.6万吨。

  辽河流域工业石油类排放量为501.6吨,工业挥发酚排放量为3.7吨,工业氰化物排放量为2.8吨,工业废水中六种重金属(包括铅、镉、汞、六价铬、总铬及砷)排放总量为3.1吨。

  表2-9 辽河流域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废水及主要污染物在各地区的分布

  2013年,辽河流域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辽宁省,分别占该流域各类污染物排放量的80.5%、76.7%和79.3%。其中,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辽宁省,分别占该流域工业排放总量的76.3%、60.2%和48.2%。农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辽宁省,分别占该流域农业排放总量的76.1%和80.8%。城镇生活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辽宁省,分别占该流域生活排放总量的82.2%、84.5%和81.3%。

 

 

 图2-29 辽河流域废水排放区域构成

  图2-30 辽河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区域构成

  图2-31 辽河流域氨氮排放区域构成

  (3)废水及主要污染物在行业的分布

  2013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辽河流域废水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4个行业的废水排放量为2.0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总量的39.5%。

  图2-32 辽河流域工业废水排放量行业构成

  2013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辽河流域化学需氧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4个行业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4.1万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59.5%。

  图2-33 辽河流域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行业构成

  2013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辽河流域氨氮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4个行业的氨氮排放量为0.32万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氨氮排放总量的64.9%。

  图2-34 辽河流域工业氨氮排放量行业构成

  (4)废水及污染物治理情况

  2013年,辽河流域纳入统计的污水处理厂139座,形成了674万吨/日的处理能力,年运行费用达10.9亿元,共处理污水14.7亿吨,其中生活污水12.9亿吨。去除化学需氧量37.2万吨、氨氮2.6万吨、油类0.2万吨、总氮1.5万吨、总磷0.2万吨。

  辽河流域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共有废水治理设施1640套,形成了1122万吨/日的废水处理能力,年运行费用达19.8亿元,处理了20.5亿吨工业废水。去除工业化学需氧量31.3万吨、氨氮1.4万吨、石油类1.4万吨、挥发酚1374.1吨、氰化物159.5吨。 

  2.4.3海河流域

  (1)废水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海河流域含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7个省份的64个地市和335个区县。2013年,重点调查了工业企业20237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829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1948家。

  海河流域共排放废水81.2亿吨,其中,工业废水24.1亿吨,城镇生活污水57.0亿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75.3万吨,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为31.9万吨,农业化学需氧量178.5万吨,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63.0万吨。氨氮排放量为23.9万吨,其中,工业氨氮为2.7万吨,农业氨氮9.1万吨,城镇生活氨氮11.9万吨。

  海河流域工业石油类排放量为1800.9吨,工业挥发酚排放量为359.4吨,工业氰化物排放量为22.5吨,工业废水中六种重金属(包括铅、镉、汞、六价铬、总铬及砷)排放总量为22.7吨。

  表2-10 海河流域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废水及主要污染物在各地区的分布

  2013年,海河流域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河北省,分别占该流域各类污染物排放量的36.1%、45.3%和43.0%。其中,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河北省,分别占该流域工业排放总量的41.3%、50.7%和48.7%。农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河北省,分别占该流域农业排放总量的47.8%和45.6%。城镇生活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河北省,分别占该流域生活排放总量的33.9%、35.6%和39.7%。

  图2-35 海河流域废水排放区域构成

  图2-36 海河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区域构成

  图2-37 海河流域氨氮排放区域构成

  (3)废水及主要污染物在行业的分布

  2013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海河流域废水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造纸和纸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4个行业的废水排放量为11.3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总量的51.9%。

  图2-38 海河流域工业废水排放量行业构成

  2013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海河流域化学需氧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造纸和纸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4个行业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6.2万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57.5%。

  图2-39 海河流域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行业构成

  2013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海河流域氨氮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4个行业的氨氮排放量为1.5万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氨氮排放总量的60.2%。

  图2-40 海河流域工业氨氮排放量行业构成

  (4)废水及污染物治理情况

  2013年,海河流域纳入统计的污水处理厂651座,形成了2188万吨/日的处理能力,年运行费用达53.6亿元,共处理污水61.3亿吨,其中生活污水50.4亿吨。去除化学需氧量181.3万吨、氨氮19.8万吨、油类1.1万吨、总氮15.7万吨、总磷1.8万吨。

  海河流域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共有废水治理设施9456套,形成了5144万吨/日的废水处理能力,年运行费用达98.4亿元,处理了93.0亿吨工业废水。去除工业化学需氧量305.0万吨、氨氮14.8万吨、石油类4.4万吨、挥发酚1.6万吨、氰化物603.2吨。

  2.4.4黄河中上游流域

  (1)废水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黄河中上游流域含山西、内蒙古、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7个省份的52个地市和339个区县。2013年,重点调查了工业企业1240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819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1221家。

  黄河中上游流域共排放废水40.8亿吨,其中,工业废水12.7亿吨,城镇生活污水28.1亿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68.0万吨,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为35.1万吨,农业化学需氧量72.0万吨,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60.1万吨。氨氮排放量为16.9万吨,其中,工业氨氮3.4万吨,农业氨氮3.4万吨,城镇生活氨氮10.0万吨。

  黄河中上游流域工业石油类排放量为2429.4吨,工业挥发酚排放量为556.2吨,工业氰化物排放量为32.3吨,工业废水中六种重金属(包括铅、镉、汞、六价铬、总铬及砷)排放总量为38.9吨。

  表2-11 黄河中上游流域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废水及主要污染物在各地区的分布 

  2013年,黄河中上游流域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在各地区的分布相对比较平均。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陕西省,分别占该流域各类污染物排放量的24.6%、22.4%和23.5%。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最大的是河南省、工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别占该流域工业排放总量的24.2%、28.7%和24.7%。农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最大的是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氨氮排放量最大的是河南省,分别占该流域农业排放总量的21.8%和25.9%。城镇生活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陕西省,分别占该流域生活排放总量的26.9%、26.7%和26.4%。

  图2-41 黄河中上游流域废水排放区域构成

  图2-42 黄河中上游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区域构成

  图2-43 黄河中上游流域氨氮排放区域构成

  (3)废水及主要污染物在行业的分布

  2013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黄河中上游流域废水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造纸和纸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4个行业的废水排放量为6.2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总量的53.0%。

  图2-44 黄河中上游流域工业废水排放量行业构成

  2013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黄河中上游流域化学需氧量位于前5位的行业依次为造纸和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5个行业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1.6万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67.6%。

  图2-45 黄河中上游流域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行业构成

  2013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黄河中上游流域氨氮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纺织业,4个行业的氨氮排放量为2.1万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氨氮排放总量的69.2%。

  图2-46 黄河中上游流域工业氨氮排放量行业构成

  (4)废水及污染物治理情况

  2013年,黄河中上游流域纳入统计的污水处理厂436座,形成了1031万吨/日的处理能力,年运行费用达23.1亿元,共处理污水24.3亿吨,其中生活污水22.0亿吨。去除化学需氧量70.6万吨、氨氮7.0万吨、油类0.4万吨、总氮7.2万吨、总磷0.9万吨。

  黄河中上游流域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共有废水治理设施5652套,形成了1853万吨/日的废水处理能力,年运行费用达43.9亿元,处理了31.7亿吨工业废水。去除工业化学需氧量132.0万吨、氨氮16.0万吨、石油类2.8万吨、挥发酚1.6万吨、氰化物603.2吨。

  2.4.5淮河流域

  (1)废水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淮河流域含江苏、安徽、山东、河南4个省份的35个地市和218个区县。2013年,重点调查了工业企业1219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2572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919家。

  淮河流域共排放废水66.1亿吨,其中,工业废水20.1亿吨,城镇生活污水45.9亿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55.1万吨,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为23.6万吨,农业化学需氧量131.4万吨,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98.5万吨。氨氮排放量为28.0万吨,其中,工业氨氮为1.9万吨,农业氨氮11.0万吨,城镇生活氨氮14.9万吨。

  淮河流域工业石油类排放量为1808.6吨,工业挥发酚排放量为154.9吨,工业氰化物排放量为19.7吨,工业废水中六种重金属(包括铅、镉、汞、六价铬、总铬及砷)排放总量为17.5吨。

  表2-12 淮河流域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废水及主要污染物在各地区的分布

  2013年,淮河流域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在各地区的分布相对比较平均。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河南省,分别占该流域各类污染物排放量的32.5%、31.3%和30.4%。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最大的是河南省,工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江苏省,分别占该流域工业排放总量的31.7%、37.6%和34.6%。农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河南省,分别占该流域农业排放总量的35.6%和34.6%。城镇生活废水排放量最大的是河南省,生活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是江苏省,分别占该流域生活排放总量的32.8%、35.3%和33.1%。

  图2-47 淮河流域废水排放区域构成

  图2-48 淮河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区域构成

  图2-49 淮河流域氨氮排放区域构成

  (3)废水及主要污染物在行业的分布

  2013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淮河流域废水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4个行业的废水排放量为11.3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总量的61.2%。

  图2-50 淮河流域工业废水排放量行业构成

  2013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淮河流域化学需氧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造纸和纸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4个行业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2.8万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60.0%。

  图2-51 淮河流域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行业构成

  2013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淮河流域氨氮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造纸和纸制品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4个行业的氨氮排放量为1.2万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氨氮排放总量的67.5%。

  图2-52 淮河流域工业氨氮排放量行业构成

  (4)废水及污染物治理情况

  2013年,淮河流域纳入统计的污水处理厂485座,形成了1302万吨/日的处理能力,年运行费用达23.7亿元,共处理污水36.7亿吨,其中生活污水33.5亿吨。去除化学需氧量74.1万吨、氨氮7.4万吨、油类0.2万吨、总氮5.8万吨、总磷0.8万吨。

  淮河流域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共有废水治理设施5256套,形成了1584万吨/日的废水处理能力,年运行费用达39.0亿元,处理了26.1亿吨工业废水。去除工业化学需氧量179.4万吨、氨氮7.7万吨、石油类1.0万吨、挥发酚2785.5吨、氰化物137.9吨。

  2.4.6长江中下游流域

  (1)废水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长江中下游流域含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8个省份的55个地市和408个区县,包括长江干流控制区109个区县、长江口控制区45个区县、汉江中下游控制区35个区县、洞庭湖控制区130个区县和鄱阳湖控制区89个区县。2013年,重点调查了工业企业2236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31817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612家。

  长江中下游流域共排放废水126.6亿吨,其中,工业废水39.4亿吨,城镇生活污水87.0亿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75.6万吨,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为47.3万吨,农业化学需氧量143.9万吨,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179.5万吨。氨氮排放量为47.6万吨,其中,工业氨氮为5.3万吨,农业氨氮15.5万吨,城镇生活氨氮26.4万吨。

  长江中下游流域工业石油类排放量为3999.7吨,工业挥发酚排放量为65.7吨,工业氰化物排放量为37.7吨,工业废水中六种重金属(包括铅、镉、汞、六价铬、总铬及砷)排放总量为为166.6吨。

  表2-13 长江中下游流域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表2-14 洞庭湖及鄱阳湖其他污染物排放情况

  (2)废水及主要污染物在各地区的分布

  2013年,长江中下游流域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主要集中在湖南、湖北和江西三个省。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湖南省,分别占该流域各类污染物排放量的23.8%、32.4%和32.5%。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最大的是上海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湖南省,分别占该流域工业排放总量的23.0%、28.6%和43.2%。农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湖南省,分别占该流域农业排放总量的37.9%和38.7%。城镇生活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湖南省,分别占该流域生活排放总量的24.2%、29.3%和26.8%。

  图2-53 长江中下游流域废水排放区域构成

  图2-54 长江中下游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区域构成

  图2-55 长江中下游流域氨氮排放区域构成

  (3)废水及主要污染物在行业的分布

  2013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长江中下游流域废水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4个行业的废水排放量为17.9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总量的50.3%。

  图2-56 长江中下游流域工业废水排放量行业构成

  2013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长江中下游流域化学需氧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造纸和纸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4个行业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1.8万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51.3%。

  图2-57 长江中下游流域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行业构成

  2013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长江中下游流域氨氮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4个行业的氨氮排放量为3.2万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氨氮排放总量的67.2%。

  图2-58 长江中下游流域工业氨氮排放量行业构成

  (4)废水及污染物治理情况

  2013年,长江中下游流域纳入统计的污水处理厂755座,形成了3477万吨/日的处理能力,年运行费用达73.9亿元,共处理污水98.6亿吨,其中生活污水84.5亿吨。去除化学需氧量216.1万吨、氨氮17.5万吨、油类1.2万吨、总氮14.2万吨、总磷2.4万吨。

  长江中下游流域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共有废水治理设施13535套,形成了4908万吨/日的废水处理能力,年运行费用达119.7亿元,处理了101.1亿吨工业废水。共去除工业化学需氧量239.6万吨、氨氮11.2万吨、石油类3.1万吨、挥发酚1.0万吨、氰化物1050.5吨。

  2.4.7太湖、巢湖及滇池

  (1)废水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太湖流域含上海、江苏、浙江3个省份的8个地市和51个区县。巢湖流域含安徽省的4个地市和13个区县。滇池流域含云南省的 1个地市和6个区县。

  2013年,重点调查了太湖流域工业企业755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219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94家。巢湖流域工业企业129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65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26家。滇池流域工业企业169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7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16家。

  表2-15 太湖、巢湖及滇池流域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太湖、巢湖、滇池流域共排放废水43.3亿吨。其中,工业废水14.7亿吨,城镇生活污水28.8亿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46.6万吨。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为10.8万吨,农业化学需氧量17.1万吨,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18.4万吨。氨氮排放总量为6.8万吨。其中,工业氨氮为0.8万吨,农业氨氮1.7万吨,城镇生活氨氮4.4万吨。

  太湖、巢湖、滇池流域工业石油类排放总量为469.7吨,工业挥发酚排放总量为7.2吨,工业氰化物排放总量为7.1吨,工业废水中六种重金属(包括铅、镉、汞、六价铬、总铬及砷)排放总量为11.8吨。

  (2)废水及主要污染物在各地区的分布

  2013年,太湖流域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江苏省,分别占该流域各类污染物排放量的68.5%、52.7%和49.8%。其中,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江苏省,分别占该流域工业排放总量的72.5%、65.0%和54.0%。农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浙江省,分别占该流域农业排放总量的53.9%和56.8%。城镇生活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江苏省,分别占该流域生活排放总量的65.9%、50.5%和51.8%。

  巢湖流域均分布在安徽省,滇池流域均分布在云南省。

  图2-59 太湖流域废水排放区域构成

  图2-60 太湖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区域构成

  图2-61 太湖流域氨氮排放区域构成

  (3)废水及主要污染物在行业的分布

  (i)太湖流域

  2013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太湖流域废水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纺织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4个行业的废水排放量为9.2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总量的73.3%。

  太湖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纺织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4个行业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6.5万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74.5%。

  太湖流域氨氮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纺织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4个行业的氨氮排放量为0.55万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氨氮排放总量的79.6%。

  (ii)巢湖流域

  2013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巢湖流域废水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化学纤维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4个行业的废水排放量为0.33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总量的64.4%。

  巢湖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4个行业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0.65万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72.5%。

  巢湖流域氨氮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4个行业的氨氮排放量为0.03万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氨氮排放总量的68.4%。

  (iii)滇池流域

  2013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滇池流域废水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医药制造业,4个行业的废水排放量为0.05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总量的71.9%。

  滇池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烟草制品业,医药制造业,4个行业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0.07万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64.9%。

  滇池流域氨氮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造纸和纸制品业,4个行业的氨氮排放量为59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氨氮排放总量的89.4%。

  (4)废水及污染物治理情况

  2013年,太湖、巢湖、滇池流域纳入统计的污水处理厂分别为341、21、10座,形成了1032、111、84万吨/日的处理能力,年运行费用达34.0、1.9、2.4亿元,共处理污水28.2、4.1、2.9亿吨,其中生活污水18.3、3.9、2.9亿吨。分别去除化学需氧量81.9、6.6、7.7万吨、氨氮6.2、0.7、0.7万吨、油类0.3、0.05、0.1万吨、总氮4.4、0.6、0.8万吨、总磷0.9、0.1、0.1万吨。

  太湖、巢湖、滇池流域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分别有废水治理设施5348、299、163套,形成了1087、163、17万吨/日的废水处理能力,年运行费用达45.0、1.7、0.9亿元,处理了20.5、2.5、0.2亿吨工业废水。分别去除工业化学需氧量87.5、8.1、0.8万吨、氨氮2.1、0.4、0.1万吨、石油类0.4、0.1、0.003万吨、挥发酚331.2、0.1、189.7吨、氰化物115.8、3.3、1.6吨。

  2.4.8三峡库区及其上游

  (1)废水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含湖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5个省份的42个地市,含库区、影响区及上游区共320个区县。2013年,重点调查了工业企业1389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116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824家。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共排放废水59.5亿吨,其中,工业废水13.1亿吨,城镇生活污水46.3亿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97.7万吨,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为21.7万吨,农业化学需氧量72.1万吨,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102.4万吨。氨氮排放量为23.6万吨。其中,工业氨氮为1.2万吨,农业氨氮7.9万吨,城镇生活氨氮14.4万吨。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工业石油类排放量为1525.5吨,工业挥发酚排放量为13.2吨,工业氰化物排放量为4.2吨,工业废水中六种重金属(包括铅、镉、汞、六价铬、总铬及砷)排放总量为14.7吨。

  表2-16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废水及主要污染物在各地区的分布

  2013年,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四川省,分别占该流域各类污染物排放量的51.7%、62.3%和58.0%。其中,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四川省,分别占该流域工业排放总量的49.5%、49.0%和41.4%。农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四川省,分别占该流域农业排放总量的73.3%和71.0%。城镇生活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四川省,分别占该流域生活排放总量的52.4%、57.8%和52.5%。

  图2-62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废水排放区域构成

  图2-63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区域构成

  图2-64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氨氮排放区域构成

  (3)废水及主要污染物在行业的分布

  2013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废水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造纸和纸制品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4个行业的废水排放量为7.3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总量的60.8%。

  图2-65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工业废水排放量行业构成

  2013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化学需氧量位于前5位的行业依次为造纸和纸制品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5个行业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4.2万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74.3%。

  图2-66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行业构成

  2013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氨氮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4个行业的氨氮排放量为0.7万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氨氮排放总量的65.6%。

  图2-67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工业氨氮排放量行业构成

  (4)废水及污染物治理情况

  2013年,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纳入统计的污水处理厂625座,形成了1156万吨/日的处理能力,年运行费用达32.3亿元,共处理污水35.2亿吨,其中生活污水34.7亿吨。去除化学需氧量76.4万吨、氨氮7.7万吨、油类0.4万吨、总氮8.0万吨、总磷0.8万吨。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共有废水治理设施7371套,形成了1664万吨/日的废水处理能力,年运行费用达34.0亿元,处理了28.4亿吨工业废水。去除工业化学需氧量97.0万吨、氨氮13.3万吨、石油类0.9万吨、挥发酚3466.0吨、氰化物260.6吨。

  2.4.9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

  (1)废水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含河南、湖北、陕西3个省份的8个地市和43个区县。2013年,重点调查了工业企业1697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27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51家。

  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共排放废水4.8亿吨,其中,工业废水1.1亿吨,城镇生活污水3.7亿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0.7万吨,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为2.8万吨,农业化学需氧量8.3万吨,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9.1万吨。氨氮排放量为2.8万吨,其中,工业氨氮为0.3万吨,农业氨氮1.0万吨,城镇生活氨氮1.4万吨。

  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工业石油类排放量为151.3吨,工业挥发酚排放量为0.1吨,工业氰化物排放量为0.1吨,工业废水中六种重金属(包括铅、镉、汞、六价铬、总铬及砷)排放总量为16.7吨。

  表2-17 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废水及主要污染物在各地区的分布

  2013年,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陕西省,分别占该流域各类污染物排放量的44.6%、55.9%和61.1%。其中,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陕西省,分别占该流域工业排放总量的45.3%、50.2%和69.1%。农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陕西省,分别占该流域农业排放总量的54.3%和67.4%。城镇生活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陕西省,分别占该流域生活排放总量的44.3%、58.5%和54.6%。

  图2-68 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废水排放区域构成

  图2-69 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区域构成

  图2-70 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氨氮排放区域构成

  (3)废水及主要污染物在行业的分布

  2013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废水排放量位于前3位的行业依次为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3个行业的废水排放量为0.5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总量的53.5%。

  图2-71 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工业废水排放量行业构成

  2013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化学需氧量位于前5位的行业依次为医药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5个行业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8万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71.4%。

  图2-72 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行业构成

  2013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氨氮排放量位于前3位的行业依次为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3个行业的氨氮排放量为0.26万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氨氮排放总量的80.7%。

  图2-73 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工业氨氮排放量行业构成

  (4)废水及污染物治理情况

  2013年,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纳入统计的污水处理厂48座,形成了112万吨/日的处理能力,年运行费用达2.1亿元,共处理污水2.6亿吨,其中生活污水2.4亿吨。去除化学需氧量5.4万吨、氨氮0.4万吨、总氮0.3万吨、总磷0.04万吨。

  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共有废水治理设施846套,形成了184万吨/日的废水处理能力,年运行费用达3.3亿元,处理了2.7亿吨工业废水。去除工业化学需氧量6.4万吨、氨氮0.5万吨、石油类0.05万吨、挥发酚2.0吨、氰化物1.5吨。

  2.5沿海地区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5.1废水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3年,沿海地区的统计范围为天津、河北、辽宁 、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等11个沿海省份的56个地市和212个区县。我国沿海地区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数为2239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329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444家。

  表2-18 沿海地区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接纳情况

  表2-19 沿海地区工业其他污染物排放情况

  沿海地区废水排放总量为101.4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36.1亿吨,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为65.2亿吨。其中,东海沿海地区工业和城镇生活的废水排放量均居四大海域之首,分别占沿海地区的47.9%和39.8%。

  图2-74 四大海域废水排放情况

  沿海地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252.4万吨。其中,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为40.2万吨,农业源化学需氧量108.2万吨,城镇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102.1万吨。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最大的是东海,占整个沿海地区的36.9%,农业源化学需氧量较大的是渤海和黄海,分别占沿海地区的30.3%和28.7%,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最大的是东海,占沿海地区的41.7%。

  图2-75 四大海域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

  沿海地区氨氮排放总量为29.7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氨氮为2.7万吨,农业源氨氮为9.5万吨,城镇生活污水氨氮为17.4万吨。其中,工业、农业、城镇生活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为东海,分别占整个沿海地区的34.1%、33.7%和44.0%。

  图2-76 四大海域氨氮排放情况

  沿海地区工业石油类排放量为2266.9吨,工业挥发酚排放量为35.4吨,工业氰化物排放量为12.6吨,工业废水中六种重金属(包括铅、镉、汞、六价铬、总铬及砷)排放总量为44.0吨。

  2.5.2废水及主要污染物在各地区的分布

  2013年,沿海地区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主要来自于广东、山东、福建和浙江四个省。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广东省,分别占该流域各类污染物排放量的26.0%、21.0%和21.1%。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最大的是福建省,工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是广东省,分别占该流域工业排放总量的20.3%、26.6%和21.4%。农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最大的是山东省,农业氨氮排放量最大的是福建省,分别占该流域农业排放总量的24.1%和18.7%。城镇生活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广东省,分别占该流域生活排放总量的29.1%、25.1%和22.3%。

  图2-77 沿海地区废水排放区域构成

  图2-78 沿海地区化学需氧量排放区域构成

  图2-79 沿海地区氨氮排放区域构成

  2.5.3主要污染物在行业的分布

  2013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沿海地区废水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纺织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造纸和纸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4个行业的废水排放量为19.1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总量的58.6%。

  图2-80 沿海地区工业废水排放量行业构成

  2013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沿海地区化学需氧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纺织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4个行业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2.7万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65.7%。

  图2-81 沿海地区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行业构成

  2013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沿海地区氨氮排放量位于前5位的行业依次为纺织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农副食品加工业,5个行业的氨氮排放量为1.7万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氨氮排放总量的68.9%。

  图2-82 沿海地区工业氨氮排放量行业构成

  2.5.4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治理情况

  2013年,沿海地区纳入统计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769座,形成了3072万吨/日的处理能力,年运行费用达74.6亿元,共处理污水86.0亿吨,其中生活污水72.0亿吨。去除化学需氧量227.5万吨、氨氮18.3万吨、油类0.8万吨、总氮13.9万吨、总磷2.6万吨。

  沿海地区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共有废水治理设施14 196套,形成了3053万吨/日的处理能力,年运行费用达112.7亿元,处理了57.3亿吨工业废水。去除工业化学需氧量297.9万吨,氨氮12.7万吨,石油类5.0万吨,挥发酚3234.2吨,氰化物1087.1吨。

 
微信扫一扫关注中国水业网/>
</div>
<div class=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