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海洋局、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水利厅联合印发《山东省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产业布局、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共4个部分。《方案》提出,到2030年,力争全省海水淡化能力达到150万吨/日。突破一批关键技术瓶颈,海水淡化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海水淡化关键材料设备生产、装备集成制造、工程总包、建设运行、浓盐水综合利用等产业体系基本完善。《方案》提出了加强沿海缺水城市供水保障、扩大工业园区利用规模、保障海岛及船舶供水安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强化产业链协同发展、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国际合作交流等7项重点任务。
全文如下:
山东省海洋局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沿海市海洋(主管)局、发展改革委、水利局:
为推动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促进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我们组织编制了《山东省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海洋局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水利厅
2026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