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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五批拟通过复核化工园区的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化工园区评估认定管理办法》(内工信发〔2025〕181号)要求,经盟市组织上报复核材料,自治区工信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应急管理厅和消防救援总队评审及第三方机构现场核查,并经厅长办公会研究,包头达茂零碳园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山产业园、赤峰巴林左工业园区、赤峰克什克腾工业园区、赤峰林西工业园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山产业园6个化工园区拟通过复核,鄂尔多斯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拟通过复核、调区扩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
公 示 期:2026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
联系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化学工业处(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号)
联系电话:0471-4866469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