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9亿!福建莆田荔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招标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0月28日,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建设运维一体化)招标公告发布。
项目包含4项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①污水管道工程:沿荔港大道至壶公路全线新建总长约4.3km的DN800污水重力管及1.42km的DN400污水压力管,接入迎宾大道DN1000污水干管,增加1个泵站,规模为2.0万吨/日;湖滨南路及八二一街延伸段汇入壶公路连接管网增加3个泵站及配套压力管(敷设DN350约2.2km接入壶公路主干管、DN200约0.8km接入八二一街西侧主干管、DN150约1.05km接入八二一街东侧主干管),泵站规模分别为0.5万吨/日、0.15万吨/日、0.1万吨/日。
②泵站扩容与改造工程:将荔港泵站提升扩容至4万吨/日,同步新建约2km的DN1000配套压力管;扩容北高珠宝城至院后村段1#、2#、3#污水提升泵站至处理规模2.2万吨/日、1.2万吨/日、1.2万吨/日,并开展配套管网修复工作。莆阳泵站提升扩容至3万吨/日,同步新建约1.2km的DN800配套压力管。
③南洋片区污水管网结构性修复工程:南洋片区约25.37公里的污水主干管网开展缺陷修复作业。
④荔城污水处理厂扩容工艺设备配套工程:荔城污水厂三期扩容项目土建规模为3.5万吨/日,已完成1.75万吨/日的设备安装,现拟为剩余1.75万吨/日规模配套工艺设备,涵盖进水配水井、细格栅旋流沉砂池、AAO生化池等主体设施,以及自控、监控、照明、消防、除臭等辅助系统;同时配套厂区光伏工程、中水回用生态补水工程、推进厂内老旧设备改造提升。同时采用AOA工艺对全厂进行改造扩容,将处理规模从配套完成后的7万吨/日提升至9万吨/日。从根本上解决能力不足、设备老化、污泥处置不达标及应急能力缺失等综合问题。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荔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建设运维一体化(含勘察、设计、施工、采购、运营维护服务)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4860.46万元,其中:勘察费暂按34.76万元,设计费暂按587.52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2948.02万元,预备费为1260.16万元,暂定金额为30.00万元
公告如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荔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已由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荔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荔发改〔2026〕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莆田市荔城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27625.35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新度镇、北高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包含4项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①污水管道工程:沿荔港大道至壶公路全线新建总长约4.3km的DN800污水重力管及1.42km的DN400污水压力管,接入迎宾大道DN1000污水干管,增加1个泵站,规模为2.0万吨/日;湖滨南路及八二一街延伸段汇入壶公路连接管网增加3个泵站及配套压力管(敷设DN350约2.2km接入壶公路主干管、DN200约0.8km接入八二一街西侧主干管、DN150约1.05km接入八二一街东侧主干管),泵站规模分别为0.5万吨/日、0.15万吨/日、0.1万吨/日。
②泵站扩容与改造工程:将荔港泵站提升扩容至4万吨/日,同步新建约2km的DN1000配套压力管;扩容北高珠宝城至院后村段1#、2#、3#污水提升泵站至处理规模2.2万吨/日、1.2万吨/日、1.2万吨/日,并开展配套管网修复工作。莆阳泵站提升扩容至3万吨/日,同步新建约1.2km的DN800配套压力管。
③南洋片区污水管网结构性修复工程:南洋片区约25.37公里的污水主干管网开展缺陷修复作业。
④荔城污水处理厂扩容工艺设备配套工程:荔城污水厂三期扩容项目土建规模为3.5万吨/日,已完成1.75万吨/日的设备安装,现拟为剩余1.75万吨/日规模配套工艺设备,涵盖进水配水井、细格栅旋流沉砂池、AAO生化池等主体设施,以及自控、监控、照明、消防、除臭等辅助系统;同时配套厂区光伏工程、中水回用生态补水工程、推进厂内老旧设备改造提升。同时采用AOA工艺对全厂进行改造扩容,将处理规模从配套完成后的7万吨/日提升至9万吨/日。从根本上解决能力不足、设备老化、污泥处置不达标及应急能力缺失等综合问题。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荔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建设运维一体化(含勘察、设计、施工、采购、运营维护服务),招标内容主要如下:
①勘察范围:完成本项目实施范围内污水管道工程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勘察及详细勘察、工程测量、物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测试及补勘(若有)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并提供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本项目泵站扩容与改造工程、南洋片区污水管网结构性修复工程、荔城污水处理厂扩容工艺设备配套工程发包人可协调提供既有地勘资料或前期勘察成果供投标人参考;
②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实施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优化(包含所有专业工程、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以及设计文件审查配合服务、施工阶段配合服务、配合工程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应用BIM技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等;
③施工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建筑安装工程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等工程的施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污水管道工程、泵站扩容与改造工程、南洋片区污水管网结构性修复工程、荔城污水处理厂扩容工艺设备配套工程等,最终以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为准;
④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范围所需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运输、安装和保管,确保工程各项功能符合要求、正常运转;
⑤运营维护服务范围:中标人(若为联合体中标,则指联合体中负责运营维护服务任务的单位)应按照《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7-2022)等有关规定及招标人要求,负责本项目新建管网、泵站、检查井及设施设备的运营维护,运营维护服务期为5年,本项目运营维护服务范围、期限、要求等内容具体详见《运营维护合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4860.46万元,其中:勘察费暂按34.76万元,设计费暂按587.52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2948.02万元,预备费为1260.16万元,暂定金额为30.00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1095日历天(含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合同总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关键节点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新建管网、新建泵站等红线图供招标人项目环评使用,6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并提交成果文件给招标人,15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及各专业图纸设计并提交给招标人指定的审查机构,在审查机构出具修改意见书后10日历天内完成修改,确保在送审后30日历天内配合出具审查合格书;
2.6 标段划分(如有):全部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1)勘察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勘察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设计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招标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3)施工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同时满足招标人要求;(4)采购的质量标准:采购及安装质量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5)运营维护服务要求:须满足《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7-2022)等有关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相关工程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中的相应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相关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中的相应要求)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相关工程勘察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中的相应要求)。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满足相应资格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设计任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施工任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勘察任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仅限于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运营维护服务任务仅允许由1家单位承担。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C类。
4.3 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10-28 1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6-12-01 08:30:00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xzfwzx.putian.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