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光大环境旗下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牵头的联合体收到广东东莞东南部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中标通知书。项目预计总投资约23亿元,设计处理规模3000吨/日,采用BOOT模式实施。
这是光大环境继东莞麻涌垃圾发电项目之后,在东莞参与的第二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联合体成员还包括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华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在当前国内垃圾焚烧行业新增投资趋于谨慎的背景下,投资超过20亿元、日处理规模达到3000吨的项目很少。
根据当地公开的规划资料,2025年东莞全市环保热电厂平均入厂垃圾量约16575吨/日,已经接近现有设施的最大处理能力。与此同时,部分老旧焚烧设施计划退出运行。
从这一项目出发,可以进一步观察当前垃圾焚烧新增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及不同地区在处置能力建设上的差异。
23亿元项目落地
光大环境新增大型垃圾焚烧项目
东莞东南部环保热电厂项目的招标工作始于今年9月。
9月9日,东莞市市容环卫中心发布项目特许经营权采购招标公告,采购预算约23.05亿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根据公开的项目建设方案,本期生活垃圾焚烧设计处理规模为3000吨/日,配置4条750吨/日焚烧线,以及2台60MW汽轮发电机组。
按照项目设计能力测算,全年365天对应的垃圾处理量约109.5万吨。光大环境在中标消息中披露,项目预估年处理垃圾约109万吨。
除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外,项目还计划建设厨余垃圾处理和飞灰资源化设施。
其中,厨余垃圾处理总规划规模为500吨/日,一期建设300吨/日,二期增加200吨/日。相关土建工程计划一次性建成,并预留二期设备安装位置。
根据招标阶段公布的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约23.48亿元,其中本期投资约23.05亿元,厨余垃圾二期工程投资约4362万元。
按照本期约23.05亿元投资和30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规模计算,单位设计处理能力投资约76.8万元/(吨/日)。
项目采用BOOT模式,即建设、拥有、运营、移交,计划于2028年10月31日前完成建设,前期及建设期不超过27个月。
根据招标文件,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和厨余垃圾处理服务费的初始单价均为110元/吨,并约定在特许经营期内按照相应机制进行调整。
除垃圾处理服务费外,项目公司还可以取得垃圾焚烧发电上网销售收入及相关资源化利用产品收入。
以109万吨的预估年处理垃圾量和110元/吨的初始单价静态计算,对应的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约1.2亿元/年。
目前,项目最终特许经营期限、联合体投资比例和项目公司股权安排等信息,仍需以正式披露文件为准。
对于光大环境而言,此次中标增加了一个规模较大的生活垃圾焚烧项目。
现有焚烧设施接近满负荷
东莞需更新和扩充处理产能
此次中标项目的另一个重要信息,是东莞现有垃圾焚烧设施的运行负荷。
2026年4月公开的《东莞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专项规划(2026—2035年)(征求意见稿)》披露,东莞已建成5座环保热电厂,总设计处理能力为14750吨/日。
2025年,全市环保热电厂平均入厂垃圾量约16575吨/日。
按照规划采用的测算口径,在一定垃圾含水率等条件下,现有设施最大处理能力约16859吨/日。
由此计算,2025年平均入厂垃圾量相当于现有设施设计处理能力的112.4%,达到测算最大处理能力的约98.3%。
垃圾焚烧设施的实际处理能力受到垃圾热值、含水率和设备运行工况等因素影响,设计处理能力与实际最大处理能力存在一定差异。
但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东莞现有垃圾焚烧设施的运行负荷已经较高。这一情况与国内部分地区垃圾焚烧产能利用不足的现象存在明显差异。
造成这种差异的重要原因,在于各地生活垃圾产生量、现有设施规模及城市处理需求并不相同。
东莞人口规模较大,制造业和城镇经济活动集中,生活垃圾产生量具有一定规模。同时,已建成焚烧设施需要承担全市多个镇街的垃圾处理任务。
对于这样的城市,新增设施建设需要结合现有处理能力和未来垃圾量进行安排。
除了现有设施运行负荷较高,东莞还面临部分老旧焚烧设施退出的问题。
根据前述规划征求意见稿,厚街环保热电厂一期、二期计划实施关停拆除,涉及设计处理能力约2000吨/日。
相关设施退出后,全市现有垃圾焚烧设计处理能力将由14750吨/日下降至12750吨/日。
在这种情况下,新增设施既要考虑现有垃圾处理需求,也需要衔接部分设施退出后的处理能力变化。
今年8月,东莞正式印发《东莞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专项规划(2026—2035年)》。
根据公开报道,规划提出,2030年前在东南部和西南部分别建设一座环保热电厂,设计处理规模分别为3000吨/日和2000吨/日,两座项目规划总投资约45亿元。
2035年前,东莞还计划通过新建或扩建方式增加约1000吨/日处理能力,相关投资约9亿元。
从区域布局来看,东南部环保热电厂主要面向塘厦、樟木头、凤岗、清溪、谢岗、常平等六个镇。
根据规划预测,这六个镇2030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3474吨/日,2035年约3823吨/日。
西南部环保热电厂则主要服务虎门、长安、沙田和滨海湾新区等区域。规划预测,上述区域2030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777吨/日,2035年约3009吨/日。
从东莞此次设施规划可以看出,当地新增垃圾焚烧处理能力,主要围绕现有设施运行情况、老旧设施退出及区域垃圾处理需求进行配置。
从东莞项目看
垃圾焚烧新增市场还有哪些机会?
东莞项目的落地,为观察当前垃圾焚烧新增市场提供了一个具体案例。
近年来,国内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已经积累了较大规模的存量产能。随着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体系逐步完善,传统的大规模新增建设需求有所减少。
对于垃圾焚烧企业而言,新增项目的投资判断需要更加重视城市层面的真实处理需求。
东莞此次项目至少反映出三类值得关注的具体情况。
首先,部分现有设施运行负荷较高的城市,仍然需要补充处理能力。
目前国内不同地区的垃圾焚烧设施利用情况存在差异。
部分地区由于前期规划处理规模较大、实际垃圾量低于预期,已经出现产能利用不足的问题。
与此同时,一些人口和产业活动集中的城市,现有设施仍然承担较高的垃圾处理负荷。
东莞的情况属于后者。
其2025年平均入厂垃圾量已经接近规划测算的最大处理能力,新增项目有明确的数据依据。
不过,这类项目是否具有合理的投资条件,还需要进一步考察当地垃圾量预测的可靠性,以及新增设施投运后各厂之间的垃圾调配安排。
尤其对于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的项目,垃圾处理量直接关系到处理费收入和发电收入。
项目所在地是否具有稳定的垃圾供应,以及垃圾量保障和结算机制如何约定,仍然是投资判断的重要依据。
其次,老旧垃圾焚烧设施退出,可能带来替代性建设需求。
垃圾焚烧设施具有较长的运营周期。
随着早期建成项目逐渐进入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阶段,部分设施需要进行大规模更新,也有部分设施可能因技术条件、环保要求、运行经济性或城市规划调整而退出。
东莞厚街环保热电厂一期、二期计划关停拆除,就是一个具体案例。相关设施退出后,东莞现有垃圾焚烧设计处理能力将减少2000吨/日。
新增设施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承担原有设施的处理任务。这类需求与单纯由垃圾产生量增长带来的新增建设需求有所区别。
不过,老旧设施是否需要新建项目替代,还应结合现有设施剩余处理能力、技术改造可行性和城市垃圾量变化综合判断。
对于部分城市,原有设施改造扩建可能具有更好的经济性;对于另一些城市,重新布局处理设施可能更加符合实际需求。
东莞最终选择新增东南部和西南部项目,与当地具体的设施布局和区域垃圾处理安排有关。
此外,新建垃圾焚烧项目的功能配置也值得关注。
此次东莞东南部项目除了30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还配置厨余垃圾处理及飞灰资源化设施。
这些设施的同步建设,为不同固废处理环节之间的协同运行提供了条件。例如,厨余垃圾处理产生的部分残渣可以根据工艺条件进入焚烧系统,相关设施也可能共享部分能源和公用工程。
但实际协同效果,需要结合项目采用的具体技术路线进行判断。
飞灰资源化处理同样涉及较为复杂的技术和经济条件。飞灰属于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特殊固体废物,其资源化利用需要满足相应污染控制和产品利用要求。
项目能否形成稳定的资源化产品销售渠道,以及资源化处理成本与传统处置方式相比是否具有优势,都需要进一步验证。
对于东莞东南部项目,目前公开资料主要披露了设施建设安排,尚不足以判断相关资源化业务的实际收益水平。
因此,厨余垃圾处理和飞灰资源化设施的配置,可以视为项目建设内容的重要特点,其未来运行效果仍有待观察。
从以上情况看,当前垃圾焚烧新增市场仍存在具体项目机会,但不同项目的需求来源和投资条件存在较大差异。
对投资运营企业来说,评估新建项目时,需要把当地垃圾产生量、现有设施利用率、存量设施退出安排和长期运营条件结合起来。
这些因素直接影响项目投运后的实际经营情况。
光大环境此次中标的东莞东南部项目,是2026年国内垃圾焚烧领域一项规模较大的新建工程。
从东莞已经披露的设施运行数据和专项规划来看,此次新增项目具有较为明确的区域处理需求背景。
对于当前的垃圾焚烧市场,东莞提供了一个值得关注的案例。
随着国内垃圾焚烧设施建设逐步成熟,各地项目需求的差异将更加需要通过具体数据加以识别。
部分地区需要消化已有产能,部分地区仍然面临处理能力不足或老旧设施退出后的补充需求。
这些情况也说明,判断垃圾焚烧市场的投资机会,需要进一步深入城市和项目层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