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联合在全国范围启动实施海绵城市试点。根据财政部申报要求,我厅立即组织符合条件的市区进行申报,全省共有6个市区提交了申请报告。为确保申报项目质量,我厅会同省住建厅、水利厅及时组织专家对申报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方案进行评审,经过评审,一致推荐西咸新区作为我省试点申报城市。
为了使西咸新区能够顺利入选试点范围,我厅由苏新泉副厅长带队多次赴财政部进行专题汇报,详细介绍西咸新区实施海绵城市试点的优势及示范带动作用。经过财政部组织专家初审,全国34个市区申报海绵城市试点中22个市区进入了答辩环节。
3月27日,我厅张洪斌副巡视员带领相关处室同志赴北京答辩现场,与西咸新区人员共同研究答辩思路、重点以及答辩技巧等。通过现场激烈的答辩竞争,西咸新区在全国22个入围海绵城市试点答辩地区中脱颖而出,以名列全国第九的突出成绩被国家列入海绵城市试点范围,也是西北唯一纳入试点的地区。
按照中央财政扶持政策,预计西咸新区3年可争取中央资金12亿元,每年4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中央财政还将按照补助基数给予10%的奖励。
通过开展海绵城市试点工作,不仅可以缓解西咸新区的水资源短缺问题,提升生态环境品质,还可形成具有典范意义的干旱与半干旱地区海绵城市建设的路径和技术方法,将先进的城市发展理念、发展方式输送到其他城市,最终打造引领整个西北地区新型城镇化的绿色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