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规模工业化的发展,石油、煤炭等一次能源日益短缺,且对自然界带来不可逆的环境危害,可再生能源依托其绿色、节能等特性,越来越被重视,使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是未来必然的发展方向。可再生能源发电并利用电网输送到使用终端是当前最佳的利用模式。但可再生能源供给存在不确定性,电网在接纳可再生能源电力时存在诸多问题,一些可再生能源又被称为“垃圾电”,弃风、弃光、生物质电力不能上网等情况常有发生,目前国内可再生能源的产业发展并非一路光明,特别是生物质能源利用存在着产业发展瓶颈。
据统计,2013年全国发电总装机容量为12.47亿kW,其中火电8.6亿kW,水电2.8亿kW,风电7548万kW,太阳能1547万kW,核电1461万kW,生物质发电780万kW。2013年生物质上网电量约为211亿千瓦时。在可再生能源中,生物质能源领域相对发展最慢,产业模式一直处在探索阶段。从生物质发电项目类型来看,直燃发电类型项目占累计并网容量的55%,是应用最广泛的生物质能利用方式。其次为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类型项目,占累计并网容量的41.5%。沼气发电技术类型项目占累计并网容量的3.5%。按照发电量和装机容量对比分析,生物质能发电系统运行率约为30%,折合满负荷运行小时2370h,其中沼气类型发电运行率最高,垃圾焚烧类型发电较高,生物质直燃类型运行率较低。不仅如此,由于农林生物质收集、运输困难,运费增长使得燃料价格增加,大部分生物质电厂处于亏损运营状态。与此同时,我国可作为能源利用的生物质资源总量每年约4.6亿吨标准煤能量,目前仅利用约2200万吨标准煤能量,还有约4.4亿吨标准煤能量未利用,可利用空间巨大。
从2006年到2013年国家在生物质能源发电方面制定了多个专项规划,同时给予了大量的促进政策(见附件)。其中鼓励政策核心内容包括:生物质发电优先上网,电网公司全额收购上网电量,全时段、各地区上网统一电价为0.75元/kWh,通过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分摊解决补贴费用。按照国家给予的鼓励政策分析,生物质能应迅速得以发展,但从以上数据分析,生物质发电的发展却差强人意。
究其原因,没有充分发挥生物质发电的自身优势,产业发展模式不适宜,政策的指向需要进行应对性的完善。目前生物质发电主要有直燃发电、高温气化发电和沼气化发电,其中直燃发电占主导,高温气化发电在技术探索阶段,沼气发电技术成熟但应用占比很小,无论哪种模式都没有真正具备大规模推广的条件,目前生物质分布式发电应用模式的瓶颈主要包括:
l 资源分散,收集难度大,能源密度低,储运费用高,电厂经营亏损,企业投资意愿不强。
l 发电负荷不易调节,低负荷发电效率低,谷时发电需要利用火电调峰,降低火电运行效率,各时段发电量全额同价收购,电网公司利益受损,不愿意接收。
l 用于补贴的费用较高,需要持续增加可再生能源附加费征收比例,政策难以为继。
l 规模不宜调整,原料相对单一,运输能耗高,对环保贡献低。
能否找到一种新的产业模式,突破上述产业瓶颈,将生物质发电从“垃圾电”变为“优质电”,在国家不增加电价补贴额度的基础上实现盈利,并提升生物质发电在环保方面的贡献,实现产业快速发展?
“生物质沼气峰时发电” 的应用模式可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如果能够利用合适的支持政策,并进行示范推广,将有可能实现广泛的复制,推进生物质发电进入发展快车道。
生物质沼气峰时发电,就是将生物质先转化为沼气,进行临时的存储,在一个峰谷周期内暂存。在电力需求高峰时进行满负荷发电,将“垃圾电”变为“优质电”,为电网实现雪中送炭,谷时完全停机不发电,实现生物质发电和分布式调峰双重功能。将调峰电站的运行补贴与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结合,在不增加现有补贴总量的情况下使生物质发电具有较好的经济性,实现快速发展,同时还可降低电网公司建设调峰电站投入,亦可作为智能电网整体产业发展体系的电力基础,可谓一举多得。
生物质沼气峰时发电的特点:
l 与风能、光能相比,沼气可以适量进行存储,将不可调整的供能系统变为可控的供能系统。
l 沼气采用内燃机或燃气轮机发电,可短时间迅速启动供电,特别是内燃机发电模式,10分钟可以迅速启动并实现满负荷输出。
l 能利用多种生物质为原料,对单一类型燃料依赖小,可以降低成本,提升效益。
l 电站效率不受规模影响,1MW和10MW的发电效率相当,效益接近,适合各种发展模式。
5MW生物质沼气峰时发电站的系统图
相对于传统的生物质发电形式,沼气峰时发电充分利用沼气能源的暂存和内燃机的即时发电特性,可以实现峰时满发、平时调度、谷时全停,参与调度,作为优先调峰系统,仅发优质电,不发垃圾电。在项目投资中,投资占比较大的沼气生产系统,建造能力为满发消耗量的40%~50%即可,可以大大降低等规模电站的投资,沼气存储量建设适当提升,一般为存储设计为单日用沼气量的60%左右。同时沼气存储性能源发电系统还可以作为分布式能源和智能电网整体产业发展体系的电力基础。规模可大可小,等规模发电容量电站对原料需求量降低50%,同规模的发电站容易获取优惠的原料价格,相对于直燃模式,可以利用餐余、粪便、过期食品,生活垃圾等等,沼气电厂的原料来源更广,推广型更强。
除了主要的特性外,还有一些在推广应用的有利环节,比如规模适当,特别适宜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全面的投资推进可使产业迅速发展。可以与风电和光电系统实现动态互补,实现可再生能源多模式并存,促进共同发展。国家可以少建设等同规模的调峰电厂,实现补峰综合效益。在同等的规模下,政府补贴更少,峰时电力电网公司的采购销售差价大,电网公司在应用中收益,电力并网从先前的障碍变为了推动力。
以一个5MW的常规秸秆发电厂和一个沼气峰时电厂进行数据对比研究如下:(本表为对比数据,仅供参考)
对比项目 |
持续运行模式 |
峰时发电模式 |
分析说明 |
装机规模 |
5MW |
5MW |
同等电站容量 |
项目投资 |
6000万 |
4000万 |
投资节约1/3 |
年资源需求 |
1500万方沼气 |
800万方沼气 |
原料折算成沼气单位 |
占地面积 |
100亩 |
60亩 |
占地节约40% |
年上网电量 |
3000万度 |
1600万度 |
按照每天峰时发电10小时计算 |
年电费收益 |
2250万 |
1600万 |
峰时发电额外补贴价格0.25元/度 |
政策补贴 |
1050万 |
960万 |
等规模电站国家少拿补贴100万 |
综合成本 |
1500万 |
800万 |
原料、运行管理等全部 |
静态收益率 |
12.5% |
20% |
投资收益率明显提升 |
电网利益 |
受损 抵制 |
受益 支持 |
相当于给电网建补峰电厂 |
以此表分析,沼气峰时发电模式将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峰时发电结合为一体,享受生物质补贴的同时再给予部分峰时电价补贴,项目即可有很好的经济效益,撬动产业发展的利益源,使生物质能源发电产业具有了推广的经济动力。
生物质峰时发电在国内进行产业化推广应用,还需要多部门、协会和企业共同结合。首先发展模式需要得到政府和行业协会的认可,建立推广示范的先导性政策,通过政策作为产业发展的示范,采取峰时高补、谷时不补的模式,改变原来的全额收购政策。实现投资和资源行为的规范化,以多种投资主体实施,生物质资源市场化。通过调峰能力,促动电网企业自身利益。
如果通过多元并举的措施,建造的项目示范在技术和盈利模式被认可后,生物质沼气利用将获得巨大发展契机,必将替代直燃发电成为主流模式。按照目前的生物质资源情况,突破盈利和解决上网问题后,生物质发电量将有望超过风、光、小水电成为第一可再生能源。使得农林生物质以外的大量的废弃物原料有了新途径,对于(厨余、粪便、屠宰、过期食品、病死牲畜等)以前的垃圾将会有能力进行充分收集和利用,环境可大大改善,实现一举两得。
总的来说,生物质能源利用目前在中国发展不够理想,究其原因是没有找到适合在中国发展的模式,希望通过本文我们可以找到一种有中国特色的发展模式,并利用有中国特色的模式,推动生物质沼气产业在中国快速发展。
注:撰写本文的前提,生物质沼气技术在国际上已经非常成熟,仅德国就有8000多个生物质沼气发电站,发电容量达到了全国的5%左右,但中国的生物质能源利用一直未发展起来。在国内,通过多年的交流、引进和消化吸收,生物质沼气及发电技术已得到长足发展,目前原料处理、厌氧反应系统、沼气发电等技术具备了产业化推广的条件,在工业污水处理、大型养殖场等领域已全面应用,但一直无法在广泛的生物质原料领域推广应用,没有找到破解发展瓶颈的模式。
附件:
2006-2013年生物质能发电产业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2013年1月 |
《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 |
到2015年,生物质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300万千瓦,其中城市生活垃圾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 |
2012年12月 |
《生物质能发展“十二五”规划》 |
到2015年,生物质能年利用量超过5000万吨标准煤。其中,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1300万千瓦、年发电量约780亿千瓦时。 |
2012年8月 |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 |
“十二五”期间,新增生物质发电750万千瓦,到2015年,生物质年利用量达到5000万吨标准煤。 |
2010年8月 |
《关于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 |
提出要合理规划生物质能发电厂,保证生物质资源,严格核准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并要求各地发改委和能源局要求各地对已建项目存在问题较多的地方,要暂缓核准生物质发电项目,集中力量把已建项目运行好、管理好。 |
2010年7月 |
《关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 |
继续实行全国分摊政策,农林生物质发电超出常规能源发电价格的部分通过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分摊解决。统一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75元。 |
2008年10月 |
《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支持对象为从事秸秆成型燃料、秸秆气化、秸秆干馏等秸秆能源化生产的企业。 |
2008年7月 |
《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 |
到2015年,基本建立秸秆收集体系,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80%。 |
2007年5月 |
《农业生物质能发电产业发展规划》 |
到2015年,建成一批农业生物质能基地,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体系基本建成,开发利用成本大幅度降低,初步实现农业生物质能发电产业的市场化。 |
2006年1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
国家鼓励清洁、高效地开发利用生物质燃料,鼓励发展能源作物。电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