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 刘巍)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中,黎昌晋,侯欣一,李勇等14位委员以个人联名的形式,共同提出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提案。在提案中分析了影响海绵城市建设的两大因素:一是水资源问题,二是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问题。同时委员在提案中提出了对策建议,分别从正确认识海绵城市内涵,防止“运动式建设”;协调好各个规划、部门之间的关系;完善制定海绵城市相关标准;加强基础研究,为建设海绵城市提供科技支撑;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养护,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这五个方面提出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海绵城市,是一种形象的表述,是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也可称之为“水弹性城市”。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让人造城市,转变为能够吸纳雨水、过滤空气、过滤污染物质的超级大海绵,达到降温、防洪、抗旱、捕碳等效益,根本解决人造城市阻绝水与生态的问题,迈向真正的生态与低碳城市。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水利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一系列指导海绵城市建设的文件,明确提出:“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与传统城市相比,海绵城市强调的是顺应自然,人与自然和谐,低影响开发,地表径流不变。而传统城市以利用土地为主,改造自然,改变原有生态,使地表径流增大。传统情况下,我们采取末端雨水快排模式,通过地下管道,80%的雨水被排出了;而海绵城市在多年平均年净流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建设“海绵体”,仅仅排放了40% 的雨水,其余的部分通过下渗减排,集蓄利用,有效地利用了资源,实现缓解城市内涝、削减径流污染负荷、提高雨水资源化水平、降低 暴雨内涝控制成本、改善城市景观等多重目标,最终为城市构建起可持续、健康的水循环系统。有着非常大的经济效益。
海绵城市作为一个国家级的大课题,涉及的层面很多包括天然降水、地表水、地下水等自然水要素。涉及到供排水、规划、园林、交通、建设、城管、气象等 众多管理部门涉及到给水、排水、内涝防治、防洪、水的循环利用等人工水系统 涉及到每一个建设项目。
作为城市发展理念和建设方式转型的重要标志,我国海绵城市建设“时间表”已经明确且“只能往前,不可能往后”。海绵城市建设恰逢其时,精髓就是尽可能减轻对自然的冲击,让大自然有条件呵护人类生存。这无疑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城市的突破口。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一场全民参与的绿色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