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治污水不治污泥”,不仅造成了巨大的浪费,也是对污染的二次放纵。一定要大力扭转“只治污水不治污泥”的现状,全面积极地预防、遏制、清理污水治理“烂尾工程”
“污水变污泥,污染大转移,治水不治泥,等于白治理”。污水处理过后,污染物富集形成污泥,如果没有得到有效处理,相当于花费巨量资金分离出的污染物又回到了环境中。据报道,我国正面临着由于8成污泥未处理,数千亿元的污水处理费可能“打水漂”的尴尬局面。
环境治理的根本目的是让污水真正变清,让污泥真正变净,让污水中的污染物得到有效的控制、分解和转化。如果只治污水不治污泥,任由污水中的污染物转移到污泥中,任由污泥被随意地丢弃或掩埋在荒地、农田、河床甚至水源保护地区,那么污水治理就成了治污的“烂尾工程”,污泥可能变成新的污染源,污染物就会以更隐蔽的状态威胁破坏地下水、地表水、土壤、食物链、空气环境。如此,污水治理的效果就大打折扣了,种种努力甚至会付之东流、前功尽弃。
有些地方之所以更注重“让水由黑变绿”,大概是因为这相对比较简单省事,且一般人都注意得到。而让污泥彻底干净相当麻烦,且容易落得个吃力不讨好的局面。政府和企业为污染处理投入了巨资,而“只治污水不治污泥”不仅造成了巨大的浪费,也是对污染的二次放纵。我们一定要大力扭转“只治污水不治污泥”的现状,全面积极地预防、遏制、清理污水治理“烂尾工程”。
其一,认清“只治污水不治污泥”的危害,对污水治理的彻底性达成共识,把污泥治理视为污水治理的必不可少的“句号”,像重视污水治理那样高度重视污泥治理。针对污泥治理的问题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立法,明确污水治理的规范动作、必经环节和效果标准,明确污泥治理的责任红线,明确污泥处置、转移的具体要求,让污泥治理成为一项边界清晰的刚性义务。
其二,政府和企业针对污泥治理制定科学合理的短期、中期、长期规划,从而使污泥治理形成长效机制。同时,政府和企业要加大对污泥治理的资金投入。
其三,加强对污泥治理的检查和考核,如有关企业或个人触碰污泥治理责任红线,则依法追究责任,提高全社会对污泥治理的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可考虑把污泥治理纳入对地方政府和官员的环保考核体系,从而对地方政府和官员形成有效制约和促动。
相信,如果政府和企业能够拿出足够的决心、诚意和责任心,能够把上述措施落到实处,就能够预防和清除治污烂尾,就能够既治污水又治污泥,就能够让污染治理进入正确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