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家环保部科技标准司提出并下达了《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编制任务,由中国环保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大坦沙污水处理厂作为编制单位进行编制,并于2014年6月10日正式发布,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
《规范》在编制过程中以实用性、可执行性、可操作性、针对性与差异性、与现有法律法规一致性为原则,在内容结构上分为十二章,包括:污水处理的运行要求、污泥处理处置的运行要求、恶臭气体处理的运行要求、厂界噪声的控制要求、设备的运行管理要求、中央控制系统的运行要求、信息记录与管理、污水厂设施性能评估等,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的运行和监督检查。
该《规范》的发布,为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
附件: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HJ 2038-20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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