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十五五”期间美丽烟台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美丽山东建设“十五五”规划》和《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系统谋划“十五五”时期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工作思路、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起草了《烟台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全文如下:
烟台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动美丽烟台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美丽山东建设“十五五”规划》《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等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烟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区建设要求,锚定“十五五”末建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的总目标,按照“山海为底、产业为脉、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工作思路,落实“1246”(即1个基本目标: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2个基本支撑:绿色低碳转型和科技创新;4项基本举措:美丽城市、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乡村建设;6项基本任务:实现碳达峰、污染防治攻坚、固体废物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控、治理效能提升)工作措施,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擦亮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靓丽底色。
(二)规划目标
到2030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美丽烟台建设取得更大成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全面建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持续优化,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适应美丽烟台建设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人民群众对美丽烟台建设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在此基础上再奋斗五年,到2035年,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形成,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高,生态安全更大稳固,美丽烟台基本建成。


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厚植发展绿色底色
(一)加快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有效管控“两高”项目,推动落后低效产能有序退出,相关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产能占比不断提升。以产品低碳化、产业循环化为原则,优化提升五大主导产业集群。推进裕龙岛石化下游及延伸产业链、恒邦冶炼复杂金精矿多元素综合回收、中集零碳海工装备智能制造等项目建设。培育壮大电子信息制造、先进结构材料、生物医药、清洁能源和商业航天等五大新兴产业集群。深化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行“绿岛”共享治污模式,到 2030年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工厂120家左右、绿色工业园区15家以上。
(二)加快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新改扩建项目依法实施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和分散低效用煤。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积极推进八角电厂等存量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推动煤电机组向支撑调节性电源转变。建设“核风光氢储LNG”新型能源体系。有序做好海阳、招远、莱阳等核电项目建设和新增储备,探索核能在工业供汽中的应用;重点推进半岛南、半岛北等海上风电建设;推动中石化龙口、国家管网南山、烟台港西港区等LNG接收站满负荷投产;加快城市级数字化虚拟电厂、能耗及碳排放管理平台和新型多元化储能中心项目建设,科学布局抽水蓄能和压缩空气、电化学能、熔盐等新型储能项目。到 2030 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达到3500万千瓦。
(三)加快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港口、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管道或封闭廊道建设,提高大宗货物铁路、水路运输比重,进一步提高货物周转量绿色运输方式比重。扩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工具在公共领域、城市物流配送、港口集疏运、干线物流等场景应用。稳妥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园区、工地、矿山、港口和机场新增或更新的作业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支持新能源重型货车(卡车)规模化应用。加快烟台港等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常态化。到2030年,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达到60%以上,新增或更新的重型货车中电动化占比超过30%,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比例达到70%,公共领域用车基本实现电动化。
(四)加快推动农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设施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农业和生态低碳农业,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推进农业投入品科学施用增效。加强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利用,推动种植大县构建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络,推进秸秆还田和高效离田。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开展养殖场(户)粪污处理与粪肥还田利用排查整改,加强畜禽粪污偷拍暗拍、傍河堆放、直排入河监督管理。到203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左右。
(五)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推广高效设备、装配式建筑及标准化装修交付,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推进海阳跨区域核能供热工程,扩大核能供热范围;推进万华工业园余热低碳清洁供暖规模化利用,加快实现全市域清洁供暖。完善乡村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现代宜居农房,鼓励炊事、供暖、照明、热水等用能电气化。
(六)全面推行绿色生产生活。强化水、土地、矿产等资源全过程管理和全链条节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动快递包装循环利用,提高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深入实施能效、水效标识制度和“领跑者”制度。推广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扩大政府采购绿色产品覆盖范围和规模,拓展农村绿色消费市场。通过开展全国生态日、全国低碳日、六五环境日、节能宣传周等多种活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引导公众践行绿色出行、节水节电、垃圾分类、“光盘行动”、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等绿色生活方式,有序发展碳普惠。
专栏2 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01 产业转型升级
莱州万华绿电产业园建设、万华新一代电池材料项目建设,推动重点行业企业争创环境绩效A级或引领性水平。
02 清洁能源开发利用
推进核电重大项目建设,深入挖掘渤中、半岛南、半岛北三大片区海上风电开发潜力,统筹发展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项目,推动渔光、盐光和农光综合利用,建设区域性储能中心,建立“虚拟电厂+储能”智慧调控体系。
03 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
“烟热入青”工程建设、万华工业园余热低碳清洁供暖、福山区等区市清洁取暖改造。
三、主动适应气候变化,稳妥推进达峰行动
(七)全面实施碳排放双控新机制。深入实施烟台市碳达峰“十大工程”,有序推进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加强碳排放配额履约管理,提升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数据质量。强化碳排放统计核算,开展城市级温室气体清单常态化编制。强化碳足迹试点建设,围绕重点行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积极培育零碳工厂、零碳园区,推进丁字湾新型能源创新区国家级零碳园区、招远绿色低碳智能制造产业园省级零碳园区建设,鼓励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等拓展多用户绿电直连场景。加强甲烷、氧化亚氮、含氟气体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提升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监测、核算、报告、核查能力,推广回收利用技术。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履约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行为,进一步提升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其产品监测能力。
(八)主动适应气候变化。推进适应气候变化部门责任落实,完善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巩固提升国家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加强生态敏感区、人口密集区、基础设施与重大工程气候变化风险监测、预测、评估。强化生态环境健康管理,推进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
专栏3 应对气候变化
01 碳排放管理能力提升
化工、轮胎等行业特色产品碳足迹核算
02 清洁能源消费场景应用
丁字湾新型能源创新区国家零碳园区、招远绿色低碳智能制造产业园区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培育零碳工厂、零碳园区。
四、强化全域协同联动,推进美丽烟台建设
(九)建设绿色低碳美丽城市。推动美丽烟台城市品牌建设,推动“山海公园城市”建设,塑造特色鲜明的“山海岛城河”城市风貌。以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为导向,实施系列重大行动,谋划一批重大工程项目,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组合拳”,努力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示范标杆。
(十)建设城海相融美丽海湾。持续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巩固美丽海湾建设成效,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推进美丽海湾与海洋文化融合,推动海水浴场等亲海空间环境改善和品质提升,打造亲海旅游品牌,提升公众参与度和满意度。到2030年,美丽海湾建成率达到70%左右。
(十一)建设和美宜居美丽乡村。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因地制宜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置,动态清零农村黑臭水体。加强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推动农村清洁能源替代。2027年,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
(十二)建设生态业兴美丽河湖。以大沽河、界河、辛安河、黄垒河和内夹河为重点,兼顾群众身边的小微水体,差异化打造美丽河湖。构建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评估机制,加强对已建成美丽河湖水体的长效监管。到2030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65%。
(十三)培育各美其美美丽细胞。引导企业、学校因地制宜建设具有烟台特色的生态社区、绿色校园、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深入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专栏4 “美丽系列”建设
01 美丽河湖建设
推进大沽河、界河、辛安河、黄垒河、内夹河美丽河湖建设。
02 美丽海湾建设
巩固提升八角湾、长岛庙岛诸湾、四十里湾和龙口岸段国家级美丽海湾建设成果。
03 美丽乡村建设
推进XX、XX等区市美丽乡村建设。
五、深入污染防治攻坚,全面改善环境质量
(十四)深入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深入推进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燃煤电厂并网期间全负荷脱硝改造,鼓励生活垃圾焚烧超低排放改造。加强重点行业VOCs污染防治,推动源头替代和全流程治理。持续推进传统产业集群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整治。提升重点行业环境绩效水平。分阶段、分区域禁用国二及以下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动船舶、铁路内燃机车污染治理。加强散煤、扬尘、秸秆焚烧、餐饮油烟等面源污染和恶臭异味治理,全链条加强烟花爆竹监管。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提升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噪声管控水平。建立噪声综合治理清单,推动宁静小区等建设。
(十五) 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系统治理。建立河库城镇雨洪排口设置备案机制,持续开展工业、城镇、农业和其他排口排查整治。2027年底前,完成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查、测、溯,“一口一档”分类登记,动态更新排污口台账;2028年底前,全市排查的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不低于90%。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改造,2028年底前,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27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提标改造完成率达到约 95%。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8年底前,建成污水管网110公里以上,全市82个建制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具备纳管条件的重点排水户应接尽接,所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专业化运维并稳定运行。实施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开展城市建成区“河、湖、沟、渠”全面排查,“一河一策”限期治理,2028年底前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实现动态清零。持续提升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能力。开展城镇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合理确定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举措,建立生态流量(水量)调度预警和响应机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开展流域系统性生态化改造,重点提升大沽夹河、黄水河、界河和泳汶河等流域河道自净能力。推进河湖水库清漂。
(十六)陆海统筹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强化陆海污染协同治理,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管,统筹推进重点海湾海洋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聚焦莱州湾等重点海域,持续开展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严格管控围填海活动。全面落实自然岸线、滨海湿地、无居民海岛等保护要求。到2030年,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8%。推进盐沼、海草床、牡蛎礁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严格执行休渔制度,保护重要海洋物种及栖息地。加强海上风电、油气等开发建设活动监管。开展涉海环境风险源排查,提升海洋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海洋灾害监测预警,积极应对赤潮、绿潮等自然灾害。推进黄渤海新区渔业养殖尾水处理示范项目建设。
(十七)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边生产边管控,2030年年底前完成一轮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严格落实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管理制度。开展重点行业企业腾退地块污染管控。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全过程质量管理。逐步实现地块调查数据和供地计划信息同步。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93%以上。深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环境管理,按照上级部署开展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排查整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长效运维管护,开展农村小微水体排查治理。落实农村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制度。
专栏5 污染防治深入攻坚
01 大气污染防治
水泥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重点行业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重点行业企业大气环境绩效提升行动,推动老旧柴油货车、老旧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
02 地表水污染防治
建设市政污水管网整治提升工程,城市污水处理提升改造工程,乡镇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界河、泳汶河等河湖建设生态修复工程,黄水河等河湖实施水质改善项目,建设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九曲河、平畅河等河湖建设调蓄水工程。
03 海洋污染防治
建设烟台市海洋塑料垃圾循环利用项目、建设烟台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提升与产业发展融合项目。
04 土壤、地下水和农村污染防治
实施烟台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开展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管控。
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生态系统韧性
(十八)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XX%。落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实行分级设立、分级管理、分区管控,提高自然保护地监管水平。支持昆嵛山建设全国一流自然保护区,支持栖霞创建全域苹果生态功能区,积极创建长岛国家公园。构建“一屏、两带、五廊、多节点”的生态空间结构,推进重要生态廊道保护建设。
(十九)统筹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持续推进鲁东丘陵区荒山绿化,改善沿海防护林林分结构和质量。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级绿色矿山。加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监管,推进黄渤海海岸带(烟台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鲁南胶东低山丘陵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建设。加强湿地保护利用,科学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加强各类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率达到89%。实施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增强渤海湾等河口海湾湿地及海草床等生态系统的碳汇能力。
(二十)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统筹协调社会各界力量,加大监管和宣传力度,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主流化。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和其他关键区域的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评估。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旗舰物种和指示物种保护,对候鸟重要栖息地和迁飞通道实施空间管控。以长岛、昆嵛山为重点,保障“东亚—澳大利西亚”全球候鸟迁徙通道与候鸟停歇驿站的生态环境质量,严厉打击涉鸟类等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休禁渔制度。科学规范实施增殖放流。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强化与外来入侵物种防控。
(二十一)严格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完善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协同机制。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持续推进“绿盾”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
专栏6 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01 重要区域生态修复
推进重要山体森林生态系统提质增效,实施山东省栖霞市生态功能涵养示范项目,实施山东黄渤海海岸带(烟台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
02 生态保护修复监管
配合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
七、加强固体废物治理,构建全链条防控体系
(二十二)提升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全链条管控和规模化消纳利用,推动重点行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与综合消纳量逐步实现动态平衡。围绕工业、农业、建筑、生活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填埋场所环境污染隐患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历史遗留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推动重点行业赤泥、粉煤灰、冶炼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下降,提高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稳妥规范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在矿坑回填、井下充填及生态修复中的应用。完善废气电器电子产品、新能源退役设备、报废机动车等回收处理体系。推动“无废城市”建设。
(二十三)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完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五即”(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规范化建设,强化危险废物“一码贯通”全过程监管。推进黄金氰化尾渣等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推动招远市、莱州市进一步削减存量氰化尾渣。严格管控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逐步减少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量,推动飞灰资源化利用。到2030年,全市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控制在10%以内。
(二十四)持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强化环境风险源头防控,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强化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按照上级部署开展重点新污染物环境现状调查。推进石化、橡胶塑料、医药、农药等重点行业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综合治理。
(二十五)强化重金属和尾矿库环境风险管控。严格涉重金属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完善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管理体系,动态调整环境监管清单。
八、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巩固环境安全格局
(二十六)提升核与辐射安全水平。强化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放射性物品运输监管,严格废旧放射源收贮。按照上级部署加强核与辐射、电磁环境监测。修订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配套执行程序,推动核与辐射实战化应急演练,提升风险监测预警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做好核与辐射科普宣传,创新科普宣传机制,提升公众核科学认知水平。
(二十七)加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推进市、县两级应急体系建设,修订市、县两级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应急预案,深化跨部门协作、跨区域联动的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深化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应用更新,全市6家省级化工园区完善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提高尾矿库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应对能力。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绘制区域环境风险画像。加强环境应急培训与演练,完善环境应急物质储备库,推动环境应急物质共享共用,提升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应对能力。
专栏7 生态环境风险防控
01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提升
建设循环经济园区项目,实施废弃设备及消费品回收、利用处置项目。
02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提升
推动危险废物管理能力提升,建设黄金氰化尾渣资源化综合利用生产线改造项目
03 新污染物治理
建设废塑料再生利用过程新污染物风险协同防控试点项目建设。
04 环境风险防范应急能力提升
持续补充更新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开展全市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暨“一园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及配套设施建设。
九、提升环境治理效能,健全环境治理体系
(二十八)优化监督管理机制。从严从实推进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解决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深化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二十九)完善环境治理制度。开展生态环境法规标准化体系建设,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涉及的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更新调整分区管控方案,实行“一单元一策略”精细化管理。加快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逐步实现污染物排放量精准许可、监测和执法。探索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评与排污许可全链条改革措施。持续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减排工程,优化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管理。加强环评精准服务保障,支撑符合重大战略、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推动排污许可、总量控制、环评审批、排污权交易、环境统计等制度衔接,强化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三十)提高监管执法能力。推进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健全天空地海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提升新污染物、重金属、温室气体、生态等监测能力,加快补齐监测短板。依法依规推进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使用自动监测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加强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和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监测活动的监督管理,提升污染源监测数据质量。加快环境监测、监管数智化转型,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数字治理体系。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健全分级分类执法监管制度,加强新污染物、碳排放等新型领域执法,构建智慧执法体系,强化非现场执法监管。强化跨部门执法协同联动,落实联合执法、行刑衔接机制。完善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
(三十一)完善经济激励政策。统筹谋划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财政与各类结构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鼓励金融资源向环境绩效等级高的企业倾斜。落实支持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绿色产品使用的税收优惠。落实电价、水价、垃圾处理费等价格收费政策。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构建绿色银行、蓝色保险、蓝色基金等绿色低碳金融体系。深入开展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推动实施生态综合补偿,因地制宜扩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落实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三十二)加强科技人才支撑。鼓励生态环境领域科研单位、院校、企业等牵头或参与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复合型人才、新兴领域人才培养和引进。强化基层监测执法应急队伍建设,通过教育培训、比武竞赛、实训练兵等多种方式,培养高水平转化生态环境干部队伍。
(三十三)推进多元共治共享。健全环境治理信用制度,推动评价结果在融资授信、财税调节等领域应用,引导失信企业高效重塑信用。完善公众生态环境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
十、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领导。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落实本领域相关目标、任务和工程。强化资金和要素保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落地实施。加强规划实施评估,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本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