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6年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七届)邀请函暨技术报告论文征集启事 (同期召开固废大会、工业污泥大会、循环经济发展大会、渗滤液大会、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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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来源:淮南市生态环境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10-14  来源: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来源:淮南  浏览次数:91
核心提示: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来源:淮南市生态环境局
中国给水排水2026年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七届)邀请函暨技术报告论文征集启事 (同期召开固废大会、工业污泥大会、循环经济发展大会、渗滤液大会、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大会)

中国给水排水2026年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七届)邀请函暨技术报告论文征集启事 (同期召开固废大会、工业污泥大会、循环经济发展大会、渗滤液大会、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大会)
 





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来源:淮南市生态环境局




“十五五”时期是美丽淮南建设承上启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关键五年,淮南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规划》提出,到2030年,美丽淮南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全市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煤炭沉陷区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增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形成,环境治理效能大幅提升。

全文如下:

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做好淮南市“十五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淮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成效与形势分析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市政府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空气质量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优水平,2025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较2020年改善21.3%、PM2.5浓度改善23.1%,改善幅度均居全省第1,优良天数首次达到300天,改善9.5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成功入选全国首批美丽蓝天建设城市名单。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8个国控断面连续4年、11个省控断面连续3年、5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连续5年全部达标。焦岗湖国控断面结束了连续4年不达标的历史,水生态补偿实现由“赔付”到“获补”的转变。完成169个环境整治行政村、316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跃升至50.61%。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实现有效保障,核与辐射安全可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从2020年的78.9%提升至99.14%。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走在全国前列,2023年成功入选国家首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城市试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淮南模式”成为全国典范并亮相联合国气候大会。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突出问题有效化解,治理能力系统提升。

“十五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正处于从“持续改善”迈向“根本好转”的关键关口,国家“双碳”战略深入实施、长三角一体化等区域政策叠加,为产业协同、生态共保提供重大利好。作为国家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我市在煤电化等行业拥有先行先试权,为破解高碳转型难题开辟空间。但作为“资源型城市”“综合能源基地”,煤炭消费占比持续偏高,支撑性电源点在淮南市加速布局,短期内难以摆脱对煤电产业的路径依赖。煤炭开采和洗选、煤电、煤化工、煤系固废综合利用等及延伸产业占据相当比重,颗粒物、SO2、NOX等污染物区域排放强度高于全省均值数倍,碳达峰任务艰巨;生态环境治理进入“深水区”,臭氧协同控制、水生态修复等边际成本递增,环保基础设施仍有短板,应对气候变化和新型环境风险的不确定性增加。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以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为保障,以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推进美丽淮南建设为主线,统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打造美丽淮南建设样板。

主要目标:到2030年,美丽淮南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全市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煤炭沉陷区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增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形成,环境治理效能大幅提升。展望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功能全面提升,美丽淮南目标基本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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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化环境污染系统治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深入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推进美丽蓝天建设。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科学设定并动态优化各县(区)园区空气质量目标,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推进美丽蓝天建设项目实施。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动态更新应急减排清单,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深化与合肥、蚌埠、阜阳等周边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力争到2030年PM2.5浓度下降10%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完成钢铁、水泥等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玻璃、铸造、建材等行业深度治理,支持砖瓦窑、人造板、工业涂装等重点企业绩效等级提升。推动燃煤发电全流程超低排放、全负荷脱硝治理和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锅炉深度治理,淘汰6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加快煤电、化工、机械铸造、水泥熟料、砖瓦窑等低效产能与设施退出。源头推进含VOCs原辅材料替代及全流程治理。推进集中喷涂中心“绿岛”项目建设,降低中小微企业治污成本。

提升移动源清洁化水平。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重点行业企业、园区、工地、矿山、机场(通用)和港口新增或作业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原则上新能源化,船舶岸电全覆盖。有序推进国IV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及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强化重型货车路检路查、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以及成品油、车用尿素、油气回收监管,严厉打击检验检测弄虚作假、黑加油站(点)和非法流动加油车(船)。

高标准落实面源治理。落实建筑施工扬尘“十达标”管控措施,强化裸地、码头、堆场治理,推广封闭管理及干雾抑尘。精准治理矿山扬尘,推进智能喷雾联动及矸石不出井。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管控,提高秸秆科学还田到位率和离田效能。依法科学调整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和时间,加强燃放全过程监管。深化餐饮油烟治理,严格专用烟道建设,试点推广集中处理模式。持续推进“四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家门口”环境问题。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大气汞等非常规污染物协同减排。

强化噪声污染防治。优化调整声环境功能区划,加强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强化夜间施工管理,完善快速路、铁路等交通干线隔声屏障等降噪设施。建立噪声综合治理清单,开展噪声治理专项行动,鼓励低噪声产品推广使用,推进宁静小区建设。

专栏2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固定源深度治理工程。淘汰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分散式用能设施,关停翔辰机械有限公司高能耗机械铸造生产线、淮南舜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条水泥熟料生产线、顾桥电厂2台燃煤机组等落后产能。实施玻璃、铸造、家具制造及人造板、医药制造、包装印刷、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等级提升工程。建设淮南市经开区集中喷涂中心“绿岛”和寿县经开区集中喷涂项目。

移动源治理工程。实施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和非营运柴油车辆淘汰更新工程,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能力建设项目。

面源综合治理工程。实施燃煤(油、生物质、气)设施综合治理项目、畜禽养殖业恶臭治理示范项目以及田家庵、潘集餐饮油烟集中治理示范工程。

(二)系统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

推进美丽河湖建设。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制定实施《淮南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方案》。强化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实施淮河、东淝河、西淝河、瓦埠湖等美丽河湖建设,到2030年,美丽河湖建成比例达到65%左右。

强化水资源管理。严格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持续巩固国家节水型城市成果,统筹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等行动。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和中水回用,优化城市水资源配置和供水保障管理体系,推进非常规水高效利用,到2030年,全市非常规水利用率达到30%。

深化重点领域环境治理。实施淮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巩固提升行动,健全入河排污口“一口一档”数字台账。提升城乡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管网更新与雨污分流改造。开展园区工业企业污水处理情况评估,实施工业园区水污染专项排查整治,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实现化工园区专业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和管网全覆盖。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在氮、磷污染突出水体周边,实施农业面源治理工程。推进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或实施养殖设施生态化改造。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成效,全面消除县乡黑臭水体,强化群众身边水体治理。统筹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饮用水质和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完善水质预警与应急体系。

系统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淮河干流为生态主轴,推进西淝河、东淝河、泥河等重要支流水系连通、湿地修复及滨岸带生态化改造。加强引江济淮输水沿线水生态修复。开展水生态调查评估,科学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淮河长吻鮠、焦岗湖芡实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科学核定重要河湖生态流量(水位),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和水生态流量泄放管控,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保持90%以上。

专栏3 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美丽河湖建设工程。推进淮河、东淝河、西淝河、瓦埠湖、焦岗湖等美丽河湖建设。

城镇污水收集处理与再生利用工程。全面开展污水管网排查检测与更新改造,推动淮南市城市污水综合治理、八公山区城市污水管网、凤台县凤凰湖新区排水管网等更新改造项目,凤台县污水处理厂三期、八公山区城镇再生水利用、淮南市污水再生回用等项目实施。

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与循环利用工程。实施淮南高新区、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新建田家庵经济开发区、凤台县经济开发区、谢家集经济开发区、新桥园区南部等工业污水处理厂。

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实施淮河干流及主要支流、瓦埠湖、高塘湖、焦岗湖等河湖水系生态修复工程。

(三)协同推进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深化农用地分类管理与安全利用。对拟开垦为耕地的复垦土地及未利用地,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强化农用地分类管理,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耕地质量。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

严格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深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监管,依法推动工业企业腾退地块开展调查评估。强化土壤环境监管重点单位责任,抓好化工企业腾退地块治理,推动原淮化集团等污染地块安全修复。

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动态更新全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完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监测井规范化运维。开展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和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实施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排查整治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治理,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风险管控。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因地制宜、分类推动村庄建设,有序布局精品示范村和中心村,常态推进“百村清百塘”暨村庄清洁,一体推进垃圾、厕所、污水革命,推广“三水一地一院”循环利用。推广农业绿色生产技术和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健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全面核查规模以上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实施分级管理,探索实施规模以下重点养殖户登记管理。到2030年,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7%以上,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55%以上。

专栏4 土壤、地下水及美丽乡村工程

农用地保护工程。实施农用地有机质提升工程,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并建立污染源清单,2030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管控工程。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项目,实施原淮化集团等污染地块修复项目。推进淮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淮南潘集化工园区地下水专项整治。

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新增完成155个行政村环境整治,推进潘集区等整县美丽乡村建设。

三、全面实施治理固体废物与新污染物治理,有效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实施一般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等全过程闭环管理和信息化监管,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推动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废物发展新型环保建材等高值化利用,探索井下充填、矿坑回填、生态修复、土地整治等规模化消纳方式。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废动力电池、风电机组、光伏组件“新三样”循环利用。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完善“投收运处”全链条管理,推进厨余垃圾全量资源化利用。加强建筑垃圾、快递包装、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分类处置。开展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专项整治,到2030年,完成60%以上的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场治理。

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健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能力,推进现有设施提标改造。聚焦垃圾焚烧飞灰、废盐、废酸等难处置危废,推动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推进危废“五即”规范化建设,实现危废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一码贯通”可追溯监管。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确保100%安全处置。

实施重金属污染精准防治。推进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与风险评估,开展“一企一策”整治。严格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准入,推动电镀、有色金属冶炼等涉重行业企业集聚入园、集中治理。

深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严格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加强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与环境风险跟踪评估。动态更新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业清单,实施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完善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到2030年,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率达到85%。

专栏5 固体废物综合整治工程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工程。实施粉煤灰、煤矸石、建筑垃圾、装修垃圾、污泥、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支持凤台、潘集建设大宗煤电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实施报废机动车回收加工、新能源锂电池回收及综合利用项目。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处置工程。谋划建设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废盐处置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四、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优化生态系统

(一)优化生态保护格局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强化“一单元一策”精准管控,构建“两廊四带多核”市域生态保护格局,增强生态系统的支撑能力。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全面实施绿美淮南行动,加快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建设,筑牢八公山、舜耕山、上窑山生态屏障。深入实施安徽淮河生态廊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持续推进“绿盾”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外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破坏问题查处机制。

(二)深化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

深化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淮南模式”,制定年度修复计划,编制修复方案,分区分类推进生态修复。对城市规划区内已稳定的历史沉陷区,积水较深水域实施水体净化与岸线生态化,建设城市湿地公园、郊野公园或生态保育区;地势平坦土地经地质灾害评估与土壤治理后,优先布局公园绿地、体育设施、科普教育基地及光伏等新能源设施。严禁不符合生态与地质安全的开发行为。积极探索“生态修复+文旅/光伏/产业导入”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治理与运营。

(三)强化生态系统安全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科学布局观测站点,完善监测网络。实施东方白鹳等重点物种及关键栖息地保护,严格落实禁渔制度,保护鱼类“三场一通道”。强化外来入侵物种综合治理,加强乡土树种与地方特色种质资源保护。依托自然保护地、城市公园等规划建设生物多样性体验地,推动保护工作主流化和社会参与。

(四)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坚持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协同发展路径,健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林业碳汇、矿区生态修复碳汇、沉陷区湿地碳汇等本土碳汇项目开发。创新生态资源资产运营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沉陷区水域、修复土地及山林资源专业化开发。依托修复后沉陷区发展绿色种养与生态循环农业,推动“生态修复+光伏/风能”融合发展。拓展地质研学、湿地观光等“生态+”多元业态。推广田家庵、潘集等EOD试点模式。

专栏6 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工程。实施淮河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淮河中游-江淮分水岭中央财政国土绿化、淮河生态廊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八公山水土流失等项目。

采煤沉陷区修复工程。分区分类推进采煤沉陷区治理,“十五五”期间,完成不少于1万亩的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与功能提升。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建立濒危物种动态监测网络,对珍稀物种开展人工繁育与野化放归,保护关键传粉昆虫等。

五、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一)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行动,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健全重点排放单位管理制度,实施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落实新上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承诺制。开展重点领域节能降碳专项行动,加快零碳园区建设。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稳步实施碳考核、碳管控、碳管理、碳评价等政策制度。深度融入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开发煤层气利用等自愿减排项目,推广“碳普惠”机制。推动建设气候适应型社会,编制温室气体清单,加强气候变化监测预警,提升供水、供电、通信、交通等生命线系统抗灾能力,实施沿淮行蓄洪区治理等重点水利工程。

(二)综合推进煤电转型升级与新能源融合发展

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重点压减非电用煤,新改扩建非电用煤项目严格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加强煤炭全链条清洁利用,提高原煤入洗比例,开展新一代煤电试点,有序替代落后机组,加大煤层气综合开发。因地制宜发展风电、光伏及新型储能,布局绿氢氨醇全产业链,积极融入聚变能源生态,构建“风光火储氢”一体化体系,基本建成新型综合能源基地。激发能源市场主体活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争取国家能源综合改革试点。

(三)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以国家级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为抓手,聚焦煤炭全生命周期,培育煤电低碳化、煤化工循环、瓦斯资源化、煤系固废产业化、沉陷区治理等降碳减污样板,打造标杆。引导钢铁、水泥、化工、建材、火电等行业全流程清洁低碳改造,引育绿色制造服务商,构建绿色产品、工厂、园区、供应链体系。壮大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制造、新材料等产业,布局氢能、生物制造,建设“淮南环境谷”。推动煤化工高端化,推广绿电绿氢及CCUS,开发碳基特种燃料、生物可降解材料,构建“煤—电—材—化”循环产业链。

(四)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充分发挥淮河、江淮运河水运优势,推进大宗散货、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向水路、铁路转移。推进寿县港区新桥综合码头、淮河凤台新港综合码头等项目建设,加速推进蔡家岗多式联运基地铁路专用线建设。深入推进国家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开发氢能重卡、氢能船舶等示范应用场景。到2030年,重点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稳定在85%以上。

(五)全面推进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严格落实能效、水效标准,实施重点行业资源效率对标提升。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到2030年底,建筑能耗中电力消费比例超过65%,公共建筑全电化,因地制宜应用热电联产余热、工业余热,推进老旧供热管网节能降碳改造。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推进绿色工厂、零碳园区建设。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实施节水行动,推广节能低碳用品,持续推进“光盘行动”和绿色出行。

专栏7 绿色低碳转型工程

应对气候变化工程。探索二氧化碳捕集利用等循环化利用项目,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技术示范。支持淮南高新区零碳产业园申报国家零碳园区,支持淮南煤化工园区和寿县经济开发区等园区申报省级零碳产业园。实施淮河干流正南淮堤除险加固、安徽省淠河防洪治理工程(淮南段)、沿淮行蓄洪区洼地治理等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项目。

清洁能源替代工程。谋划推进淮河能源煤电联营风电新能源配套项目、中煤新集毛集实验区采煤沉陷区90MW光伏发电、潘集采煤沉陷区300MW光伏发电、上电凤台200MW光伏发电、远景能源寿县风电场、信能润电寿县风电场、阳光电源寿县风电场、大唐风电二期、新集一矿“风光储一体化”绿电直连示范、寿县凤台风光储一体化、寿县200MW/400MW储能电站、淮河能源八公山50MW/100MW储能电站等项目。

产业绿色升级工程。推动砖瓦窑、板材、铸造、家具制造等传统产业集群绿色提升、兼并重组。新增省级绿色工厂50家以上,争创国家级绿色工厂20家左右、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示范企业各2家。

绿色交通工程。实施淮河凤台新港综合码头、淮南港寿县港区新桥综合码头、淮南港陶圩综合码头、淮南江淮枢纽港何台作业区、蔡家岗多式联运基地铁路专用线、皖江物流综合码头铁路专用线、淮河凤台新港综合码头等项目建设。

六、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有效应对环境风险

(一)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严格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核发放,重点强化辐照装置、移动工业探伤设备放射源的安全监管。完善覆盖变电站、通讯基站、医疗机构等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清单化、动态管理机制,规范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安全收贮。优化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加强重点单位周边环境监督性监测。健全“企业自测+监督性监测”体系。

(二)完善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

健全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形势研判、风险评估与监测预警。围绕“一废一品一重”、核与辐射、工业园区、饮用水源地、污染地块等领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针对饮用水安全、土壤污染、噪声、恶臭等公众关切问题强化源头管控与风险沟通。开展重点区域环境健康风险调查评估。

(三)健全环境应急管理体系

健全市县两级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市级统筹、县(区)园区先期处置的响应机制。深化实施“一河(园、路)一策一图”应急管控。完善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企业预案备案管理。推进应急管理数智化转型,推进应急资源“一张图”调度和智能辅助建设,常态化开展实战演练。健全市县及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联动体系,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环境应急演练。

专栏8 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程

环境风险防控工程。围绕“一废一品一重”、核与辐射、工业园区、饮用水源地、污染地块等领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应急能力建设工程。完善更新应急物资和装备,建立应急直播体系。

七、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多元共治责任体系

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完善常态化问题排查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专项行动,分类推进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攻坚。深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生态环境状况报告等制度。推深做实河(湖)长制、林长制,构建全域覆盖的基层监管网络。压实企业治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完善环保信用评价与信息强制性披露、联合惩戒机制。畅通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渠道,发挥环保组织和志愿者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中的作用。

(二)健全环境治理法规政策体系

落实生态环境法典,推进地方法规立改废释。围绕餐饮油烟、畜禽污染防治、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固废处置利用等领域,推动研究制定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深化总量控制、环评审批、排污权交易、环境统计等制度与排污许可的衔接。建立常态化财政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深化投融资机制创新,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VEP等金融政策实施,落实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税收优惠及环保绩效先进企业减免政策。健全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深化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市场化交易,探索排污权抵押融资,稳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

(三)全面增强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

严格落实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要求,优化调整监测网络,补齐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等常规指标及应急监测、污染溯源短板。推进监测网络数智化转型,实施自动站标准化更新改造,拓展无人机、无人船、走航监测应用。推进生态环境数据共享,深化电子围栏智慧监管,严厉打击数据弄虚作假。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健全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依托“数字安徽—智慧环保”平台,推进智能化应用,提高非现场监管效能。

(四)全面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

围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煤基固废高值化利用、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新污染物治理等关键领域,加强与深部煤炭安全开采与环境保护全国重点实验室等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健全生态环境科普体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引进,加强执法应急人才队伍建设。

专栏9 治理体系与能力提升工程

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工程。提升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等要素监测能力,推进现有自动站标准化更新与改造。

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工程。配备生态环境智慧执法装备,全面提升非现场执法能力。

生态环境科研支撑工程。开展绿色低碳、资源循环利用、减污降碳协同技术攻关。

八、保障措施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对照细化落实本规划目标、任务和重大工程,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动落实。完善重大项目储备机制,建立并动态调整重点工程项目库。统筹财政、金融、社会等各类资金投入。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评估,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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