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6年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七届)邀请函暨技术报告论文征集启事 (同期召开固废大会、工业污泥大会、循环经济发展大会、渗滤液大会、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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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浙江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印发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日前,浙江省政府印发《美丽浙江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到2030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10-20  来源:日前,浙江省政府印发《美丽浙江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  浏览次数:98
核心提示:日前,浙江省政府印发《美丽浙江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到2030年,绿色低碳发展纵深推进,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增强,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建立,更高水平生态省基本建成,美丽浙江基本实现,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继续在美丽中国建设中走在前列。根据目标,设置四大领域十七项指标。 《规划》提出,深化污染防治,全面提升环境品质。 (一)打造“浙里蓝天” 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聚焦重点区
中国给水排水2026年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七届)邀请函暨技术报告论文征集启事 (同期召开固废大会、工业污泥大会、循环经济发展大会、渗滤液大会、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大会)

中国给水排水2026年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七届)邀请函暨技术报告论文征集启事 (同期召开固废大会、工业污泥大会、循环经济发展大会、渗滤液大会、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大会)
 

 

《美丽浙江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印发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日前,浙江省政府印发《
美丽浙江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到2030年,绿色低碳发展纵深推进,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增强,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建立,更高水平生态省基本建成,美丽浙江基本实现,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继续在美丽中国建设中走在前列。根据目标,设置四大领域十七项指标。

《规划》提出,深化污染防治,全面提升环境品质。

(一)打造“浙里蓝天”

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聚焦重点区域、领域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强化污染天气应对。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大气环境绩效提升行动。全面完成生活垃圾焚烧、水泥行业等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实施6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推动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VOCs综合治理,推进重点行业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因地制宜建设“绿岛”设施。加强移动源污染排气监管,全省域实施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加强秸秆露天禁烧监管。强化施工工地、道路等扬尘防控,推动电动化施工机械等规模化应用。推进重点领域恶臭异味治理。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全链条监管。到2030年,基本消除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城市施工扬尘污染防控一类项目占比超70%。

(二)打造“浙里碧水”

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健全地表水重要水体清单化管控制度。强化饮用水从“源头到龙头”全流程水质管控。实施钱塘江、太湖、千岛湖等重点流域和湖库蓝藻水华预警防控。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迭代升级。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推动农村生活污水管网连接到户,到2030年,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平均浓度大于100mg/L,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到户率超95%。推动再生水利用,打造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和深度整治。实现黑臭水体动态清零。推进生态沟渠系统和农田退水“零直排”区建设,实现封闭水域淡水养殖尾水处理全覆盖。加强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国省控断面水生生物调查。推进河湖和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保障。到2030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70%,力争修复1000公里河湖生态缓冲带,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超95%。

(三)打造“东海珠链”

实施美丽海湾建设提升行动。推进全流域氮磷治理管控,强化主要入海河流(溪闸)氮磷浓度控制。推广海水生态养殖,推动养殖尾水生态化治理和资源化利用。严格海上污染排放监管,加强沿海码头和船舶污染治理。实施杭州湾海域生态修复提升六大行动。强化象山港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攻坚和乐清湾、三门湾跨区域协同治理。建设清洁岸滩和清洁海水浴场。到2030年,美丽海湾建成率达70%,力争“十五五”杭州湾海域无机氮平均浓度较“十四五”下降10%。

(四)打造“浙里无废”

完善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推进机制。开展固体废物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建立一般工业固废规范分类管理制度,强化危险废物“‌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规范化管理。加快新兴固废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尾矿污染治理。强化建筑垃圾监管和综合利用,推进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和生态化治理。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到2030年,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控制在5%以内,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保持95%以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超90%,建成5个以上“无废城市”。

(五)打造“浙里净土”

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健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全过程监管体系,打造“重大项目地块”服务品牌,推动大型腾退地块与城市发展更新有机结合。严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管理。实施地下水污染清源提质行动,巩固提升地下水水质。完成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加快构建风险管控长效监管机制。

(六)打造“浙里宁静”

实施声环境质量改善行动,推进宁静区域建设,提升噪声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能力。强化空间规划源头控制,落实防噪声距离要求。实施交通运输噪声综合治理。深化工业噪声治理,推动实现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严格建筑施工噪声管理,规范发放夜间施工作业证明,逐年提高低噪声施工设备使用率。

《规划》还提出实施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分别是:

1.加强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培育大气环境绩效先进企业2000家。完成源头替代、过程控制、末端治理项目和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6000个,新增10000家中小微企业纳入VOCs治理活性炭集中再生“绿岛”。实施港口码头干散货物料堆场和输送系统抑尘封闭改造。

2.加快补齐污水治理设施短板。开展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溯源整改。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100万吨/日以上,新改建污水管网2000公里以上。推进污泥处理设施和园区配套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3.加强海洋垃圾治理设施建设。拓宽海洋塑料回收利用路径,打造“蓝色循环”2.0。探索布局海洋垃圾一体化监测监控网络。推进海洋垃圾陆海统筹全链条阻控和循环利用。

4.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新增建筑垃圾处理能力1900万吨/年左右。实现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县级全覆盖。新增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能力15万吨/年以上,废盐资源化利用能力6万吨/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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