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发布《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HJ274-2009)修改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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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当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规范和促进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活动,环保部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HJ274—2009)进行修改。现公布修改方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HJ274-2009)修改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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