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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高雅洁 通讯员 姜自利
日前,青岛市印发文件,明确到2024年,实现市和区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全部清零,市和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清零,60%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5%。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总体计划比全省提前一年完成。

日前,青岛市水务管理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青岛市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三年攻坚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青岛市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攻坚目标任务。据了解,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是指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城市黑臭水体清零、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行动方案》明确,青岛市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总体计划比全省提前一年完成,即到2024年,实现市和区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全部清零,市和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清零,60%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5%。
该《行动方案》确定了3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在雨污合流制管网清零方面,2022年完成青岛市雨污合流管网清零改造。二是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零方面,开展排查整治,对水质达到黑臭标准的逐个建立台账,按照“一河一策”原则进行整治,实行销号管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贯彻落实河长制,对城市黑臭水体定期进行水质监测。三是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及资源化利用方面,到2024年底,环胶州湾、环渤海湾和沿河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任务,届时,出水达到准Ⅳ类标准的污水处理厂比例将超过60%。提标改造后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将达到准地表水Ⅳ类标准,作为再生水广泛用于道路清洒、园林绿化、生态补水、自然景观等方面,实现水资源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