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底,湖北省武汉市通过当地媒体发布该市有史以来最大的环保罚单—“某企业”废水超标排放被罚121.5万元。其实,这家企业已经多次因排污超标被罚,但市民申请公开其信息遭拒。市环保局人员称,这家企业的信息涉及到国家机密,所以不能对外公开。然而,其以“国家机密”的名义拒绝公开污染企业名称,却让赞誉瞬间化为乌有,变成了疯狂的吐槽和拍砖。
武汉企业排污被罚,环保局不点其名称涉国家机密。去年底,武汉发布该市有史来最大环保罚单—“某企业”废水超标排放被罚121.5万元。其实,这家企业已经多次因排污超标被罚,但市民申请公开其信息遭拒。市环保局人员称,这家企业的信息涉及到国家机密,所以不能对外公开。
武汉环保部门向超标排放企业“开刀”,开出“面值”121.5万元的环保罚单,本应赢得掌声。然而,其以“国家机密”的名义拒绝公开污染企业名称,却让赞誉瞬间化为乌有,变成了疯狂的吐槽和拍砖。显然,靠“国家机密”很难帮助污染企业“隐身”,更难以服众。
业内人表示,以前污染数据是“国家机密”,现在环保部门还能开出罚单,而且是该市史上最大环保罚单,只是罚的谁、罚多罚少都不清楚,不知道这样的“史上最大环保罚单”有多少威慑意义?上有《保密法》,下有各种信息公开条例,一个污染企业名单却成了“国家机密”,拿“国家机密”当儿戏。
排污企业为何成为国家机密?对此,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的解释是“这家企业生产的产品性质敏感,不便透露。”其实,行政处罚根本不会涉及企业的生产内容和商业秘密,把企业产品敏感作为涉密的理由无疑苍白无力。
不公布污染企业的名称等信息,是不少地方环保部门不成文的“规矩”。尽管此举被质疑为“变相保护违法排污企业和隐患企业,为排污企业遮丑”,但依然有人我行我素、乐此不疲。这里面有太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这不由得让人担心:对排污企业如此厚爱有加、连企业名字都当成“保密资料”不予透露,环保部门平日的执法又怎能令人放心?
环境治污,社会监督是不可忽视的力量,而要想社会监督“发力”,公众对于环境污染的知情权必须得到保障。一些发达国家的治污经验表明,信息公开本身就是一种有效的环境管理手段。如1986年美国首次要求公司每年公开报告污染排放数据,依据这些数据,媒体和NGO得以对排污大户们一一曝光,迫于舆论压力,很多公司不得不采取措施,削减污染物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