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总为何要拆除住宅区的围墙?
壹︱First
昨天(2月21日)晚上,中央公布了一份重磅文件,仅仅那一句“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就足以炸开了锅。
就是说,今后原则上要建那种没有围墙的住宅区。不仅如此,文件还明文提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
这份重磅文件,是“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配套文件”。1978年,中国在启动“改革开放”前夕,召开了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如今,历史走到了“大国崛起”的关口,中央时隔37年再开此会——两个月前,习总在大会上作了高规格的讲话。
昨晚发布的那份文件很长,有7000多字,叫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从文件名称可以看出,这不仅是国家的意志,更是党的意志。可见规格之高。
文件发布后,不少人有疑问:这样好吗?没有围墙,物业怎么管?陌生人随意进出怎么办?住宅区内的公共空间属于全体业主,其私利怎么保障?……
不要看到新事物就马上冷嘲热讽,至少我们应该先冷静地想一想,这么做背后的逻辑到底是什么?其实,不设围墙的住宅区,也不是什么新事物。在绝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纽约也好,东京也罢,住宅楼都是直接朝着大街或小巷,保安坐在大堂里;有围墙的,通常是极少数超级豪宅。
全国尽是封闭式住宅区,很难形成街区的活力,围墙隔绝出了一片又一片“孤岛”;而且浪费土地资源,因为城市的公共空间都被小区花园挤占了;甚至,造成了交通拥堵——每个楼盘各自封闭,导致整座城市大量缺乏“毛细血管式”的小路。
可能是我们太缺乏安全感了,所以现在我们似乎还很难接受“开放式社区”的做法。我们需要围墙把自己围起来,顺便围出一个或几个花园,并且拒绝外面的陌生人进来。
那么,到底为什么习总要召开高规格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并且发文件不要封闭式住宅区?

纽约曼哈顿的路网密度
贰︱Second
事实上,要不要围墙,学界至少已经争论了几十年。神奇的是,竟然有地产商已经做出了“开放式社区”,并且成为当地有口皆碑的一道风景线。
那个楼盘在四川的宜宾,叫做“莱茵河畔”。整个楼盘内的道路全部向城市开放,住宅的安全防护体系后退至单元门口。虽然房子盖得有点粗糙,但住宅楼单元门直接朝向道路,俨然一副巴黎或纽约街头的景象。
老百姓怎么评价这个没有围墙的楼盘?“莱茵河畔”被认为是当地最好的楼盘,甚至有“宜宾人宁愿呆在‘莱茵河畔’哭,也不住在其他楼盘里笑”的说法。
楼盘内的道路向城市开放之后,会乱糟糟吗?去过的人通常这样描述:宽敞的步行街干净整洁,临街店铺玻窗明亮无占道经营,车辆统一停放在规定地点……“莱茵河畔”被评为“四川十大最美街道”,而且名列第二,排在成都春熙路之后——若不是因为成都是省会,春熙路实在负有盛名,恐怕宜宾的“莱茵河畔”应该排在第一。
物业管理怎么样?安全吗?早在2011年,“莱茵河畔”就荣获了“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称号。
绿城董事长宋卫平曾去考察过这个楼盘。多年来,他对建造“开放式社区”一直抱有美好的幻想。他的绿城,曾经想在江苏一个叫做“扬中”的县城,开发一个没有围墙的社区,整个规划方案都做好了,但最终没有拿下土地。
他也曾动过念头,把杭州的绿城·杨柳郡做成没有围墙的社区,但最终还是屈从于市场主流做法。毕竟,再有理想,也要首先确保能顺利把房子卖掉。
现在好了。中央用一份高规格的文件,宣告了不要围墙的决心。其实,对于不设围墙的绝大数抱怨,都是我们害怕改变,害怕失去,安全感不过是个借口而已。毕竟,我们这个国家从两千多年前就开始造长城来封闭自己。
既然中央心意已决,那么以后的住宅区到底要不要围墙,已经不需要多说什么了,一切都会好的,至少宜宾的“莱茵河畔”已经做出了美好的示范。现在的关键问题是,已建成的住宅区,到底要不要打开?是否还有商量的余地?

宜宾“莱茵河畔”开放式社区规划图
叁︱Third
住宅区的公共空间,特别是那些美丽的花园,是不是属于全体业主?虽然我们的土地都是国有的,但我们毕竟是交过土地出让金的,拥有70年的使用权,红线范围内的空间,国家应该没有资格拆掉我们的围墙吧?
我们那美丽的封闭式花园,应该受《物权法》保护吧?《物权法》和中央文件,孰高孰低?
这一系列问题,恐怕还需要一番争论。中央文件的表述是“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请注意“逐步”这个词,它指的是怎样的时间表?如果是在70年的土地使用权过期后,国家要求把围墙拆掉,那应该是法理之内的事。
如果还在70年使用权期限之内,那么国家该如何与业主们商量?捍卫自己的私利,并为此抗争或妥协,这是社会持续进步的一大动力。至少,中央的这份重磅文件也没有把话说死,并且给出了一个可资讨论的契机。
有些人说,文件上不是说“单位大院”也要逐步打开吗?那我们就先看看他们会不会先把围墙拆掉。
实际上,很多政府部门的围墙早就被“消灭”了——不是靠拆,而是通过搬迁。如今,不少地方政府都搬进了新建的“市民中心”,绝大多“市民中心”是不设围墙的。
这个国家在进步,我们虽然还没法像国外那样自由出入市政厅,但至少越来越接近了。我们可以搬张小板凳坐等:那些还把自己圈在围墙里的地方政府,应该会逐步把安防体系后退到大楼入口,而不是大院入口。
还有人说兴头上的风凉话,那中南海的围墙拆不拆?美国各地的市政厅可以没有围墙,但白宫总还是要有围墙的吧。

深圳市民中心
肆︱Fourth
我还是愿意坚信,这是一份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文件。它意味着我们将与整个世界进行更深度的对话。
如果你读过《马丘比丘宪章》就会发现,昨晚公布的这份重磅文件,在很大程度上是对《马丘比丘宪章》的呼应。
1977年,一群城市规划师相聚在秘鲁印加文明遗址——马丘比丘(MachuPichu),签署了一份新宪章,重点批判了那种“把城市里的建筑物变成了孤立的单元”的做法。有围墙的封闭式住宅区,正是《马丘比丘宪章》所批判的做法。
次年,国际建筑师协会(UIA)认可了《马丘比丘宪章》,并且用它取代了1933年的《雅典宪章》。前者是对后者的猛烈批判,用极具前瞻性的眼光。
这是两份非常学术化的宪章,如果用它们来衡量我们中国,大概是这样的:此前我们中国的城市建设,主要采用的是《雅典宪章》的精神;而昨晚公布的那份中央文件,主要契合了《马丘比丘宪章》的精神。
我们的中央文件所提出的一系列思念,无论是“装配式建筑”和“窄马路、密路网”这样的新见识,还是像“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和“健全公共服务设施”这样耳熟能详却未被落实的共识,都是《马丘比丘宪章》的心头好。
过去,整个世界都已走下《雅典宪章》的大船,唯有中国迟迟留在船上,做着满是“城市病”的美梦;现在,我们终于扬起了《马丘比丘宪章》的风帆。
现在,我们的国家已是大国崛起,我们的国民是否更应该培育自信的大国心态?如果我们总是乐于用围墙把自己封闭起来,那么我们的心是否也会慢慢封闭?那个造长城的时代,或者那个“寸板不许下海”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一个大国的国民,不应该恐惧没有围墙的生活。正如《马丘比丘宪章》在“住房问题”的章节中所写:“在人的交往中,宽容和谅解的精神是城市生活的首要因素……”
拆掉围墙,大国才会真正崛起。

《马丘比丘宪章》签署地,秘鲁
伍︱Fifth
昨晚公布的那份中央文件,我是读得热血澎湃。
读到“鼓励国内外建筑设计企业充分竞争”时,我想到了程泰宁院士的感叹:这位已经年逾八十仍在认真画图的建筑师,在竞标政府的公共项目时,竟然被要求必须借用外国建筑事务所的名义才能参与,即使他是中国工程院院士,也只能接受如此屈辱的方式。他不是要谢绝老外,他要的只是一次公平竞争的机会。
读到“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观形象”时,我想起的是美国新古典建筑鼻祖罗伯特·斯特恩亲口说出的名言:“那些张牙舞爪(crazyshapes)的建筑,只能娱乐你五秒钟。”
当我读到“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时,我很想知道,此刻王石先生是什么心情?他的万科,费力做“住宅工厂化”,他们的装配式轻钢龙骨墙,被购房者赠以“毒墙”的污名,售楼部被围堵,闹得不可开交,当地政府却连出来及时说一句公道话都不敢。这不过尚是几个月前的事情。
读到“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时,我也很想知道,这时候的宋卫平先生作何感想?他让绿城设计师团队学习宜宾那个叫做“莱茵河畔”的开放式社区,做出的一摞又一摞没有围墙的规划方案,却在残酷的现实中屡屡碰壁。他们的满腔情怀,却不得不向顽固的“围墙爱好者”妥协。
与孙中山同时代的土耳其国父凯末尔,在1925年下令全国禁止戴传统的高毡帽,改戴西式礼帽,把土耳其这个“西亚病夫”,从传统伊斯兰国家强行拽进入了世俗文明之中。当年的土耳其尚能如此,更何况今日之中国?
习总为什么要拆除住宅区的围墙?我只能这么理解:这个已经懂得玩转“一路一带”与“亚投行”的大国,还需要围墙吗?
2008年奥运会的那首《北京欢迎你》,早就唱过了啊:“我家大门常打开,开放怀抱等你……”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听了一整夜。
评论丨事关重大!你家小区围墙可能要拆!为什么?
(2016-02-22 19:44:06)标签:
杂谈 |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提出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
这一说法,颠覆了1998年后的小区“主流”。1998年福利分房改革之后,商品房成为住房主力军,封闭小区风靡全中国。此番城市规划思路“大变脸”的背后,隐含着怎样的逻辑?
《意见》的具体指标是什么?
总的来说,这项措施想要实现的就是——
“窄马路、密路网!”
街区还是封闭小区
这个消息一出,立即在网上引发了热议,有人说,临街面多了,咖啡馆、餐馆、茶室、书店……以后,城市的形态、生活将有变化;
有人担心,封闭小区不封闭了会变得不安全,“街区制”下的公共安全是个关键难题;有人会觉得原本只供小区内业主使用的资源,会暴露于大众之下,“街区制”下的资源权益面临着以法治思维进行再定义、再分配;有人觉得“凭什么先让我的小区拆墙,你政府先拆墙,带个头呗”......
围绕“街区制”的社会公平心理诉求,呈现复杂局面。小编想问问,你是什么态度呢?
不再建封闭小区
人类生活的进步,往往是螺旋式上升。曾经,从散乱分布的城市民居,转向一个个封闭式的小区,这是“那个年代的进步”。而今,中共中央、国务院发文要求“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新建小区要推广“街区制”。很多人乍一听这个消息,觉得很担心,封闭小区的种种“好处”瞬间涌上心头,对“街区制”的陌生也与之相伴。而城市规划界则对此普遍给予肯定,与市民们的纠结形成鲜明对照。
开放封闭小区
“不再建封闭小区”到底是在追求什么?不妨先从北京的堵车讲起。
北京为什么这么堵车?原因之一,是北京城区的大院、小区比较多。每一个封闭式的大院或小区,就是城市道路网络上的一团“障碍物”,本来可以顺畅直行的道路,不得不绕“区”而行,细密的街道纹理就此被中断、打碎。而形成各个“院内”、“小区内”道路的相对闲置,降低了有限道路资源的使用效率。
尝试着减少封闭空间,不仅是为了交通顺畅,也是为了让市民生活更便利。国内很多城市里都建起过一些宽敞、笔直的大道。一开始市民都觉得好看,很快,又开始“吐槽”。生活在这类大道两边的居民们发现,这里缺少树荫,缺少公厕,缺少小卖点,缺少人行过街地道或天桥。总之,足够好看,却不够好用,让人觉得“不方便”!中国的城市,经常过分追求视角好看,而忽略其“好用”与“方便”。
“不再建封闭小区”,实行“街区制”,无论从交通考虑,还是生活便利考虑,都是为了让城市“更亲人、更方便”。在街区式的城市地区,主干道、次干道、普通街道和楼群间的小路,就像一个人的主干血管、次主要血管和毛细血管,从多个层次,输送人流车流。
实施“街区制”
在“街区制”下,街区单元会被规划控制在合理规模,“临街”的建筑物增多使得服务业新增不少空间,有利于增加解决就业的机会;公园、花园、绿地等资源的公共开放性更强;市民生活必需的超市、小店、报刊亭、公厕等,可更方便地触及;基层政府机关、社会保障机构、医疗教育机构等,也谈不上什么“门难进”,因为,没有门了,处处是门了。
“街区制”出现在中央文件里是新鲜事。但是在全球各地,甚至在咱们国内的一些城市,并不陌生。这些年出国旅游的人越来越多,不妨回想,以“方便人”为主要特征的城市,大多选择街区制。国内诸如成都、宜宾以及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一些城市,已经尝试了“街区制”,并且品到了甜头。
△ 成都南三环一开放式小区
“街区制”有没有硬币的另一面?
当然,评说一个新事物,不能只说它的好处。不必片面、极端地理解中央文件里关于“不再建封闭小区”之说。必须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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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即便在街区制广为流行的欧美城市里,其部分重要国家机关、核心公共设施也是有围墙的,并非机械地反对一切围墙和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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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原则上”和“新建”,界定了“街区制”从哪里起步,且并非简单粗暴地“一刀切”式地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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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街区制”下,社区安全的防火墙,一般是以各楼宇自身防护为主,辅之以打通围墙隔膜后更便利的公共防控。在后两者有能力做好的城市,不妨较早探索“街区制”。
中央文件出来了
喜欢弄个大院子、关起门来过日子,这是农业文明下的思维。现代城市之所以现代,就是习惯在开放中寻求便利、保护隐私。中央的文件出来了,怎么落实?这里有几个建议——
首先,除了重要的党政军队机关外,很多基层的政府大院,不妨先去掉围墙,让自己“更亲民”。国内已有很多地方的党委政府大院拆掉了围墙,那些城市的官与民,都挺习惯。一些大学也完全可以拆掉围墙,真正的障碍大多在头脑中、旧习里。
其次,新的城市规划里要把“打破封闭”与城市服务功能布局、与社会治安综合防控提下建设,紧密结合在一起考虑。这样更能赢得市民的支持。
第三,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多调动城市开发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给大家多呈现一些安全有保障、资源不浪费、服务更到位、生活更便利的“街区”。
实践是最好的教科书。从“封闭”转向“不封闭”,得循序渐进,潜移默化,有大胆尝试的作为,也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
文丨央视特约评论员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