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城管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23号),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部署,在全省开展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污混接排查和整治工作,提高污水处理运行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雨污混接排查整治工作

当前,我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分流制区域雨污混接改造是控源截污的重要手段。各地主管部门要以雨污混接排查和整治为突破口,进一步系统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工作。2018年底前,各市要开展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污混接排查。通过全面系统的调查排查,在查清排水系统内部雨污混接情况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推进排水系统雨污混接改造、老旧管网改造、破损管网修复工作,全面消除雨污混接现象,为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实现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二、开展市政管网雨污混接排查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各市要制定雨污混接排查方案,明确技术要求,坚持“点、线、面、网”系统推进。要委托专业单位,开展建成区主次干道市政污水收集管网、排水口、检查井等设施的排查,查清市政管网混接点及管道、排水口、检查井结构性和功能性缺陷,形成雨污混接排查报告和管道检测评估报告,建立和完善基于GIS系统的动态更新机制。

三、推进住宅小区和单位内部管网排查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住宅小区及相关单位做好与市政管网连接和内部管网混接的排查。要重点排查理发、洗车、餐饮、宾馆、医院、工业企业等经营性单位和沿街商户的混接排污口,告知其混接行为及危害,依法加强监管并督促落实整改,混接整改期限原则不超过1个月。对今后新增的排水户,要严格按照《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进行登记,核发排水许可证,杜绝污水混接现象。

四、加快雨污混接和老旧管网改造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要根据雨污混接排查报告和管道检测评估报告,制定雨污混接和老旧管网改造计划,全面推进市政雨污混接改造、老旧管网改造、破损管网修复。各地要落实改造资金,原则上应于2019年底前完成市政雨污混接改造。对已列入改造计划的道路、老旧小区、城中村,其雨污混接改造、老旧管网改造、破损管网修复由建设主体一并实施。要指导住宅小区和相关单位推进内部管网雨污混接排查和改造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雨污混接和老旧管网改造延伸到相关单位和住宅小区。

对混接严重、整改时间较长的市政管网和住宅小区内管网,有条件的应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减少混接对水环境影响,并加快落实彻底改造。

五、持续推进生活污水管网建设

持续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的污水管网建设,消除管网覆盖的空白区。推进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努力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浓度和运行负荷率。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收水不足的,要加快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对于近期设施难以覆盖的地区,要因地制宜建设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做到生活污水应收尽收。

六、强化维护和管理

各地要明确市政排水设施管理和维护单位,落实维护经费。积极推行污水处理厂网一体专业化运行维护,保障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排水设施管理和维护单位要切实做好排水管网的日常巡查,加强对排水户的监管,发现雨污混接等现象应及时查明原因,督促整改。排水主管部门要指导居民小区和相关单位强化内部管网的维护和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医院等单位委托市场专业化公司对单位内部管网进行维护和管理。

七、加强综合监管和执法

各级排水管理部门要建立雨污混接数据管理平台,开展雨污混接改造现场复核,重点复核混排行为是否停止以及是否改造到位。要会同城管、环保、住建、商务等部门深入开展雨污混接专项执法行动,对存在有雨污混接违法行为的,坚决做到依法查处,并通过公开曝光、现场执法等方式,积极营造依法治水、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20189月1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