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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8〕67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13  浏览次数:186
核心提示: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8〕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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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8〕67号


  • 发布时间: 2018-04-28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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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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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梧州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4月26日     

 

梧州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

无害化处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07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桂发改环资〔2017867号)及《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梧政办发〔201737)精神,推动我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建设工作,保障试点建设达到国家要求,继续保持打击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制售“地沟油”的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城市生态文明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美丽梧州”战略规划实施,以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为宗旨,遵循“共同缔造、文明倡导”和餐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建立政府部门之间协调联动、高效运转的规范管理和监管体系,建立专业化收集、运输体系,逐步实现由餐饮单位(个体)到家庭住户的餐厨垃圾全面得到收集,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二、总体目标

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的餐厨垃圾收运体系,实现餐厨垃圾规范收运,从源头上杜绝“地沟油”等餐厨垃圾再次回到餐桌问题,保障食品安全和群众健康。

三、组织领导

成立梧州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工作。

  长:徐文伟  副市长

副组长:孔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陶建军  市政园林管理局局长

吴伟华  岑溪市副市长

何勇翔  藤县副县长

    万秀区副区长

    长洲区副区长

    龙圩区副区长

  员:刘红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龙文红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剑廷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市教育局副局长

梁志伟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市农委副主任  

杨正沛  市商务局副局长

陈贻德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市工商局副局长   

黄棪栩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莫伟坚  市政园林管理局副局长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市法制办副主任

唐云凯  粤桂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陈远金  梧州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江春成  梧州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苍海新区管委会主任助理

邓行智  市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之颖  市商贸物流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彭赞文  梧州学院综合管理处处长

胡江枫  梧州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

    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园林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陶建军同志兼任。从有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实行集中办公,负责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督导检查、调度考核等工作。

  四、责任分工

市政园林管理局(市行政执法局):负责牵头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通过信息平台对收运处置单位进行日常监管;依法依规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和收集、运输、处置服务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在除各责任单位部门预算经费以外安排专项经费的情况下,编制市本级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工作专项经费预算计划。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市直各媒体开展餐厨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协助政府监督和规范不良餐饮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加强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积极扶持相关企业开展餐厨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配合监管部门督促企业将餐厨废弃物(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交由特许收运企业规范收运处置。

市教育局:负责督促直管学校将餐厨废弃物交由特许收运企业规范收运处置。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处理生产、经营利用餐厨垃圾加工的油脂的犯罪行为;对餐厨废弃物非法运输工具的查处;配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各种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的行为。

市财政局:负责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各个环节以及处置设施建设、运行的资金进行监督管理,保障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宣传等工作经费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餐饮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监督管理,依法公开相关环境信息。

市农委:负责加强对以餐厨垃圾为原料加工成的肥料产品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养畜禽的违法行为。

市商务局:负责加强餐饮行业管理,配合相关部门督查餐饮协会服务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配合做好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根据自治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有关要求对食用油安全开展风险监测工作;督促卫生系统将餐厨废弃物交由特许收运企业规范收运处置。

市工商局:负责配合市政园林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等职能部门依法查处违法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等行为。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监督和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台账制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分类放置餐厨废弃物,与经政府部门特许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签订合同,将餐厨废弃物交由其处理;对集中食堂中央厨房、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等推进安装油水隔离池、分离器等设施;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放至雨污管道和公共厕所;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用油脂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促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办理餐厨垃圾企业垃圾处置审批手续。

市法制办:负责对《梧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餐厨废弃物执法重大法律问题的研究处理工作,对餐厨废弃物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指导。

梧州学院:负责督促直管校区将餐厨废弃物交由特许收运企业规范收运处置。

市职教中心:负责督促直管学校将餐厨废弃物交由特许收运企业规范收运处置。

各城区、岑溪市、藤县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辖区范围内餐厨废弃物(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单位与特许收运企业签订收运合同,将餐厨废弃物交由特许收运企业规范收运处置。

各园区管委会(苍海新区除外):负责园区范围内企业将餐厨废弃物(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交由特许收运企业规范收运处置。

  五、收运模式

  (一)收集模式。

  采用桶等车的模式,即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已收集餐厨垃圾的专用桶放至指定地点,餐厨垃圾收运车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清运。

  (二)运输模式。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餐饮垃圾收运、处置单位,承担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置工作。收运单位组建餐厨垃圾收运队伍、配套专用收集容器和专用运输车辆,按规定路线密闭运输至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置,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未取得餐厨垃圾收运特许处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活动。

  六、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201712月至20182月)。

市污垃办负责牵头,由市政、环保、食品药品监管、教育、工商、城市管理执法、各相关县(市、区)政府等单位共同组成调研小组。按照要求对各相关县(市、区)范围内餐饮单位、食品加工企业及企事业食堂等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逐户上门进行走访摸底调查。汇总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位置、餐厨废弃物产出量、去向及用途等相关信息,形成一套具有真实性、代表性、针对性的分析数据,为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提供原始依据。

(二)宣传动员阶段(20183月至5月)。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宣传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理的目的、意义,非法处理餐厨废弃物的危害和利用餐厨废弃物喂养的“垃圾猪”“潲水猪”造成的食品安全隐患,增强从业者的遵纪守法意识及环境意识,重点向相关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并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强化群众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科学消费意识;强化各餐饮单位的法律意识,引导餐饮单位加强行业自律,依法诚信经营,主动支持、配合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理工作。

  (三)签约阶段(20184月至6月)。

1.召开动员会议。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组织各餐饮、食堂等单位负责人召开宣传动员会议,明确实施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管理的目的、意义和具体内容,做好动员、宣传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签订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协议书。《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协议书》内容主要包括: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的具体时间、方法、要求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政部门及项目业主等联合组织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签约。

(四)重点推进阶段(20186月至9月)。

  20188月底前完成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项目建设,按照集中收运、统一处置原则,进一步完善市区收运工作,构建各相关县(市、区)的收集、运输、处置体系。率先在机关事业单位(重点为学校、医院)食堂、大型餐饮、酒店等餐饮单位落实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理工作,实现餐厨垃圾收运合同签订率及餐厨垃圾收集覆盖率90%的目标。同时开展联合整治实行市区联动,分片包干,分成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岑溪市和藤县5个区域,每个区域成立一个联合整治小组,以各区域城管大队为主要执法力量,并配备各职能部门执法人员若干名,根据前期调查摸底掌握情况,围绕各区域范围内的餐饮重点区域,以“先中心后外围”模式,开展拉网式集中整治。整治中,一经发现有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立即由参与联合整治的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进行查处。项目业主负责专用运输车用于驳载没收餐厨废弃物。同时,要开展各职能部门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联合常态整治工作,确保收运工作落实到位。

  (五)全面实施阶段(201810月以后)。

  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继续做好日常的监管执法工作,各城区城管执法大队进一步加大依法查处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共同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查漏补缺,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互相交流学习,巩固整治成果,由集中整治转向长效管理。力争餐厨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95%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产生单位管理。

  1.加强申报管理工作。

根据我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的要求,餐厨垃圾申报与生活垃圾申报结合,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于每年1215日前向餐厨垃圾处置企业申报下一年餐厨垃圾的种类、产生量等情况,办理餐厨垃圾排放等事项申报,由餐厨垃圾处置企业整理后向主管部门备案。

2.规范容器设置。

为统一管理,获得特许经营权的收运单位应本着便于收运的要求,在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设置收集容器,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保持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所有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上设置统一的餐厨垃圾标识。  

3.加强日常监管。

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督促餐饮服务企业、星级旅游饭店、大中小学校等建立餐厨垃圾产生和收集台账,并组织对产生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各城区、岑溪市、藤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强化餐饮行业食品安全和信用约束的日常监管工作。  

(二)加强收运处置单位管理。

1.规范收运车辆配置。

  餐厨垃圾收运车辆的配置应与末端集中处理厂卸料系统相衔接,餐厨垃圾收运主体应根据配置标准选用相应的餐厨垃圾收运车辆,做到密闭化运输,并按规定路线行走。所有收运车辆设置统一的餐厨垃圾标识,并配备充足的收运车辆。

  2.规范收运记录台账。

  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理采用四联单制,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联单内容督促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建立收运记录台账,记录收运的餐厨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和处置单位等情况。收运单位每季度应向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上季度收运情况。

  3.规范作业。

  取得特许经营权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对餐厨垃圾应做到定时定点收运,日产日清;在收运餐厨垃圾过程中,收运单位应当维护餐厨垃圾收集容器的整洁,减少对产生单位正常工作的影响;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应将收集的餐厨垃圾运至指定的餐厨垃圾处置地点,并填写处置联单,不得擅自处置餐厨垃圾。

  4.加强日常监管。

开展收运及处置监管信息化建设,将收运处置一体化信息管理纳入数字监管平台上,实现实时监控和数据实时传送。收运环节监管方面,将与收运体系中单桶计量进行融合,并对所有的餐厨废弃物收运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对源头产生、收运过程进行数字化监管;在终端监控方面,对处置单位的大门、计量地磅、卸料口、残渣车间等重要节点进行监控,促使设备的有效运作。

  (三)考核检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餐厨垃圾收运工作的监管,定期对本市餐厨垃圾收运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餐厨垃圾收运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成员单位工作绩效考核内容。

  领导小组分别对辖区内的餐饮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对餐厨垃圾收运体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四)专项整治。

  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并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开展餐厨废弃物处置的执法检查,打击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非法委托,非法处理,以及无资质无特许单位和个人非法收运、处置等现象,建立监管、执法档案,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

  (五)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负责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各个环节以及处置设施建设、运行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专项经费预算计划,统筹安排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宣传等工作经费。

八、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落实组织保障。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理是从源头上杜绝“地沟油”,保证食品安全和群众健康,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园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此项工作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务必取得实效。

  (二)充分准备,完善工作方案。各相关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迅速建立相关组织,研究落实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落实责任人和联系人员,确保餐厨垃圾收运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协同,形成工作合力。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工作是项系统工程,关系到各餐饮单位的生产生活和利益,矛盾问题多、工作难度大。市政园林管理局、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协同配合,形成餐厨垃圾收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由各单位指定的联络员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公众对餐厨垃圾产生及收运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并及时予以处理。

(四)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的违法行为,对各种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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