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2013年修编)》.pdf
前 言
2007 年 5 月底暴发的太湖水危机,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
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按照国务院要求,为保障人民群
众饮水安全,改善太湖水环境质量,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
方紧急编制了《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2008年5 月,
国务院正式批复并付诸实施。五年来,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太湖治
理初见成效,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基
本实现了方案确定的近期治理目标。但是,太湖治理任重道远,随
着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和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太湖治理面临
着一些亟待解决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巩固治理成果,提升治理水
平,2012 年 4 月,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部际联席会议第五
次全体会议研究提出开展方案修编工作。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
和地方组织技术力量,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编制形成了《太湖流域
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2013 年修编)》(以下简称《总体方案
修编》)。
本方案涉及的治理区范围包括江苏省苏州、无锡、常州和镇江
4市30 个县(市、区),浙江省湖州、嘉兴、杭州3 市20个县(市、
区),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金泽镇和朱家角镇,总面积3.18万平
方公里。治理期限为2013~2020年,近期到2015 年,远期到2020
年。
本方案是未来一个时期指导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行动
纲领和基本依据。
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
(2013 年修编
)
)
按项目类别划分
饮用水安全项目81.41亿元,占总投资的6.99%;
工业点源污染治理项目58.96亿元,占总投资的5.06%;
城乡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333.96亿元,占总投资的28.69%;
面源污染治理项目165.72亿元,占总投资的14.24%;
生态修复项目196.88亿元,占总投资的16.91%;
引排工程项目212.91亿元,占总投资的18.29%;
河道(网)综合整治工程62.43亿元,占总投资的5.36%;
节水减排工程29.23亿元,占总投资的2.51%;
资源化利用项目18.21亿元,占总投资的1.56%;
监测预警项目4.02亿元,占总投资的0.35%;
科技攻关项目0.42亿元,占总投资的0.04%(表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