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现将《泥城镇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泥城镇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
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0日
附件:
泥城镇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化解防汛泵站排水污染、自排区域雨污混接发现难等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持续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按照市、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下发的《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历年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整治成果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特制定泥城镇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落实长江大保护国家战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协同推进减污降碳,聚焦问题短板,全面开展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建立健全长效运维管理机制,逐步实现排水用户、排水分区“双达标”,不断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助力生态泥城建设。
二、主要目标
(一)2024年4月,开展排水用户底数清单梳理及排水分区录入。
(二)2024年12月前,完成全部排水用户外部核查和信息录入,研究建立长效运维管理创新机制。
(三)2026年12月前,完成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实现排水用户达标占比超过90%,排水分区达标占比超过80%,并全面施行长效运维管理机制。
三、实施原则
(一)问题导向,系统治理。以排水用户、城镇公共排水管道和受纳水体为系统整体,采取溯源排查与排水用户出口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特别对居民小区、老集镇区、水质不稳定点位区域,主干道沿街商铺、商业体、农贸市场、餐饮饭店等开展全覆盖排查。
(二)源头排查,分类施策。建立全覆盖的排水用户清单,区分强排和自排区域、一级和二级排水用户拓扑关系,针对雨污混接和外水入侵,分类开展排水用户和城镇公共排水管道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
(三)达标验收,注重长效。以排水分区为单元,组织开展排水用户、排水分区达标验收。建立健全排水用户长效运维及监管、城镇公共排水管道周期性巡查、雨污混接动态监测与系统分析评估等长效机制,逐步推进排水专业维护进用户,实现雨污混接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四)齐抓共管,协同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河长办负责统筹协调、进度推进;各行业管理主体应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开展辖区内雨污混接普查、整治、核验、评估以及长效管理;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指导行业内开展好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
四、普查对象和操作要求
(一)普查对象
一是排水用户,包括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放雨污水的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和个体工商户等所有排水用户。
二是公共排水设施,包括城市道路、公路、公共园区的排水设施以及纳入城镇污水系统的农污设施等。
(二)操作要求
雨污混接普查、整治、核验、评估、达标验收以及长效管理的具体工作要求,按照《上海市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技术导引》(以下简称《技术导引》)执行。
五、各部门主要职责和工作内容
(一)河长办:负责牵头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统筹开展第三方招标、资料收集、现场普查、工程整治、成果核验等各阶段工作部署,协调解决推进中的各项难点问题,定期将工作情况向总河长汇报。
(二)各部门:相关职能部门作为河长制成员单位,配合做好行业管理范围内各排水用户的普查、整治、验收上报、长效运维等工作:
一是整理收集现有排水用户清单及排水设施图纸资料等工作;
二是针对普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导、督促排水用户开展内部设施检查、检测修复或改造等工作。其中:即知即改类问题做到边普查边整改;需工程类解决的问题,要提出建议措施,准备相关资料,为后续方案制定提供设计依据。
三是指导排水用户或养护单位做好长效运维工作,明确内部排水设施维护责任人、落实专业运维单位、建立运维档案等;
四是做好行业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外部周期性巡查和内部抽查检查等,实现内部设施长效运维监管。
1.规建办:规范在建工地排水设施建设、督促餐饮排污用户办理排水许可证、指导协调企业开展内部排水设施普查、整治和验收上报等工作。
2.经发办:指导协调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体等开展内部排水设施普查、整治和验收上报等工作。
3.社建办:指导协调学校、医院及养老院等机构开展内部排水设施普查、整治和验收上报等工作。
4.城运办:指导协调镇属城市道路(公路)养护单位、纳入城镇污水系统的农污养护单位,开展内部排水设施普查、整治和验收上报等工作。
5.城建中心(房办):指导协调物业公司对小区开展内部排水设施普查、整治和验收上报等工作。
6.文赢物业:指导协调相关服务小区开展内部排水设施普查、整治和验收上报等工作。
7.城运中心:协调开展垃圾收集处理站点、公共厕所等内部排水设施普查、整治和验收上报等工作。
8.综合执法中队:负责本次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的执法保障,持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普查和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排污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9.其他职能部门。
(1)市场监管所:配合做好餐饮企业及个体户等排水用户内部排水设施普查和整治等工作,依法查处无证无照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
(2)财政所:配合做好普查和整治的经费保障工作。
(3)文传办:配合做好普查和整治的新闻宣传工作,引导公众自觉维护排水设施,提高公众参与度。
(三)各居村:协助做好辖区内各类型排水用户的普查、整治和验收上报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做好人员和资金的保障,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落实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各项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实现排水用户、排水分区“双达标”。
(二)加强数据成果信息化。各单位应加强推进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成果的信息化管理和运用,提升长效运维、排水用户达标、排水分区核验、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成效评估等相关工作的应用效能。
(三)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雨污混接普查及整治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不向雨水口倾倒垃圾或污水,不私自改接排水管道,自觉维护排水设施,引导公众树立合法合规排水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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