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4.1检查井的位置应设在管道交汇处、转弯处、管径或坡度改 变处、跌水处及直线管段上每隔一定距离处。
5. 4.2污水管道、雨水管道和合流管道的检查井井盖应有标识。
5. 4.3检查井宜采用成品井,其位置应充分考虑成品管节的长 度,避免现场切割O检查井不得使用实心黏土砖砌检查井。砖砌 和钢筋混凝土检查井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底板。
5. 4.4检查井在直线管段的最大间距应根据疏通方法等的具体 情况确定,在不影响街坊接户管的前提下,宜按表5. 4. 4的规定取 值。无法实施机械养护的区域,检查井的间距不宜大于40m。
表5. 4.4检查井在直线段的最大间距
管径(mm) |
300〜600 |
700—1000 |
1100—1500 |
1600〜2000 |
最大间距(m) |
75 |
100 |
150 |
200 |
5. 4. 5检查井各部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井口、井筒和井室的尺寸应便于养护和检修,爬梯和脚窝 的尺寸、位置应便于检修和上下安全;
2检修室高度在管道埋深许可时宜为1. 8m,污水检查井由 流槽顶起算,雨水(合流)检查井由管底起算。
5. 4.6检查井井底应设流槽。污水检查井流槽顶可与大管管径 的85%处相平,雨水(合流)检查井流槽顶可与大管管径的50%处 相平。流槽顶部宽度宜满足检修要求。
5. 4.7在管道转弯处,检查井内流槽中心线的弯曲半径应按转角 大小和管径大小确定,但不宜小于大管管径。
5. 4.8位于车行道的检查井应釆用具有足够承载力和稳定性良 好的井盖与井座。
5. 4.9设置在主干道上检查井的井盖基座和井体应避免不均匀 沉降。
5. 4.10检查井应采用具有防盗功能的井盖。位于路面上的井 盖,宜与路面持平;位于绿化带内井盖,不应低于地面。
5. 4.11检查井应安装防坠落装置。
5. 4. 12 在污水干管每隔适当距离的检查井内,可根据需要设置 闸槽。
5. 4. 13 接入检查井的支管(接户管或连接管)管径大于300mm 时,支管数不宜超过3条。
5. 4.14检查井和管道接口处应采取防止不均匀沉降的措施。
5. 4. 15检查井和塑料管道的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 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的有关规定。
5. 4.16在排水管道每隔适当距离的检查井内、泵站前一检查井内
・25・ 和每一个街坊接户井内,宜设置沉泥槽并考虑沉积淤泥的处理处置。 沉泥槽深度宜为0.5m〜0.7m。设沉泥槽的检查井内可不做流槽。
5. 4.17在压力管道上应设置压力检查井。
5. 4.18高流速排水管道坡度突然变化的第一座检查井宜采用高 流槽排水检查井,并釆取增强井筒抗冲击和冲刷能力的措施,井盖 宜采用排气井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