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4年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五届)邀请函 (同期召开固废渗滤液大会、工业污泥大会、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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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领域院士全名单(26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09  来源:环境工程领域院士全名单(26人)  浏览次数: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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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给水排水2024年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五届)邀请函 (同期召开固废渗滤液大会、工业污泥大会、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大会)

中国给水排水2024年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五届)邀请函 (同期召开固废渗滤液大会、工业污泥大会、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大会)
 

环境工程领域院士全名单(26人)

中国排水污水大会 污水资源化利用 2022-06-09 12:41 发表于天津

 

环境工程领域院士全名单(26人)

 


按照中国工程院官网信息整理(官网按照姓名拼音首字母和是否资深院士等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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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工程院环境与轻纺学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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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吉明(1946.8.25- )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出生于山东省梁山县。197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1981年获清华大学硕士学位,1984年获美国辛辛那提大学博士学位。现任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院院长。
    经过30年的系统研究,在酸雨控制规划方面取得的成果,为确定我国酸雨防治对策起了主导作用。建立了城市机动车污染控制规划方法,推动我国机动车污染控制的进程。针对我国大气污染的特点,发展了特大城市空气质量改善的理论与技术方法,推动我国区域性大气复合污染的联防联控。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2006年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名师。代表性著作有:《燃烧源可吸入颗粒物的物理化学特征》、《大气污染控制工程》、《燃煤二氧化硫污染控制技术手册》、《酸沉降临界负荷及其应用》、《城市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等。兼任世界工程组织联合会工程与环境委员会委员。
   2005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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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泓(1965.01.15-),大气污染防治(环境催化)专家。河北省邯郸市人。1994年毕业于日本东京大学,获理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副主任,区域大气环境研究卓越创新中心首席科学家。
    在日本、美国、加拿大留学和工作11年。回国后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催化与非均相大气化学过程,目前重点致力于环境催化体系设计、技术研发及其在大气污染物催化净化方面的应用,取得了柴油车排放污染控制、室内空气净化和大气灰霾成因及控制方面的系列成果。发表《环境催化--原理及应用》中文专著一部,英文专著两章节,学术论文380余篇(SCI论文338篇)。获授权中国和国际发明专利40余项。2011年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014年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017年获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
    2017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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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克斌(1962.8.28- )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四川成都人,199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博士学位,现任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
    长期致力于大气复合污染特别是PM2.5 的研究,以高分辨率排放清单技术-复合污染多维溯源技术-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为核心,推动区域空气质量动态调控新技术系统的发展与应用。主持建立了中国多尺度排放清单在线技术平台,为我国空气质量管理在精细溯源和定量评估方面技术水平的提升做出重要贡献。担任国家环境保护咨询委员会委员,全国环境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环保部“清洁空气研究计划”技术副总师,科技部“蓝天科技工程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副组长。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 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出版《大气颗粒物与区域复合污染》、《道路机动车排放模型技术方法与应用》等专著6部。
    2015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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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立安(1957.8.24- )环境工程专家。江苏省徐州市丰县人。2006年毕业于防化研究院,获博士学位。现任火箭军后勤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曾任中央联系专家,教育部高等学校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分离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未来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中国膜工业协会名誉理事长,北京发明协会副理事长。
    长期致力于环境工程领域的科学研究、工程设计和技术管理工作,在饮用水安全保障、分散点源生活污水处理和人居环境空气净化等方面,率先提出并成功研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水处理及空气净化技术和系列装备,取得多项突破性成果和富有创造性的成就。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2项,军队、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和教学成果奖26项,国家专利23项;出版专著3部,编写国家军用标准5项,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荣立一等功1次、三等功4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曾获中国科协“求是”杰出青年奖、全军首届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奖、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和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2009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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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清(1954.1.9- )环境监测技术专家。生于安徽省蚌埠市,原籍江苏省徐州市。1978年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物理系,1995年在希腊克里特大学健康科学学院获博士学位。现任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安徽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所长,国家环境光学监测仪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主要从事环境监测技术和应用研究,发展了环境光学监测新方法,研发了系列环境监测技术设备并实现产业化,集成了大气污染综合立体监测系统并进行应用示范。开拓形成了我国环境光学监测技术新领域。已获42项发明专利授权,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发表SCI收录论文160余篇。研究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2007年“空气质量和污染源环境光学监测技术系统与应用”,2011年“大气环境综合立体监测技术研发、系统应用及设备产业化”),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4项。获2012年安徽省重大科技成就奖。
    2013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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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久辉,1957年10月出生。环境工程专家,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清华大学特聘教授。兼任中华环保联合会副主席、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副理事长、环境科学学报主编等。
    主要从事水质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目前重点关注饮用水水质风险控制、污水及废水资源化能源化、受污染水体生态修复等方面的理论探索、技术创新和工程应用。已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研究论文400余篇,其中SCI论文300余篇,获授权中国、美国、欧洲等中国和国际发明专利80余项。2004年和2006年分别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009年获得何梁何利科学技术进步奖,2010年分别获得全球和东亚地区IWA(国际水协)创新项目奖,2012年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014年当选IWA的Distinguished Fellow.
    2009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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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洪强(1964.5.3- ),男,环境工程专家,河北省涿州市人,2000年毕业于无锡轻工大学,获博士学位。现任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环境学院院长,兼任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TC282/SC4)工业水回用分委员会首任主席。
    主要从事工业废水生物处理强化理论、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的创新研究,取得了系统创新成果,在国家实施限控达标、提标和再生水资源利用等重大行动中做出了重要贡献。发表论文200余篇(SCI收录120余篇),出版专著4部;获授权中国发明专利80余件、美国和欧盟等发明专利20余件;承担国际/国家/行业/团体标准40余项,已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省部级一等奖6项及何梁何利基金科学技术创新奖。
    2019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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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桥(1957.8.13- ),男,环境遥感监测与环境信息专家,重庆江津人。1996年于武汉测绘科技大学获博士学位。现任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研究员,兼任国际宇航科学院通讯院士,国际科学技术数据委员会(CODATA)发展中国家任务组(PASTED)数据出版与共享组共同主席。
    主要从事环境遥感监测与环境信息研究,发展了自主环境遥感监测成套技术,主持建立了国家环境遥感监测技术体系和业务体系,并在环境卫星设计、环境遥感定量反演、环境信息模型与系统研发、环境遥感监测业务化应用等方面取得了突破,为推动我国天-地一体化环境监测和环境信息化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第一完成人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省部级特等奖1项、省部级一等奖5项;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4项;第一作者出版学术著作17部、主编图集3部;发表学术论文245篇。
    2019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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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丰昌(1964.08.23-),环境基准标准与污染防治专家。浙江衢州人,1995年毕业于中国科学院,获博士学位,在日本、加拿大工作8年。现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
    长期致力于环境基准与污染风险防控理论、技术研发与工程实践,在环境基准理论方法、关键技术和工程应用等方面取得了创新性成果,在环境标准制修订、管理制度创建、业务应用和流域环境风险防控工程建设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推动了我国环境基准领域的发展进程,为提高环境标准制修订和污染控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适用性做出重要贡献。
    担任国家环境基准业务化应用技术负责人,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国家自然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学术带头人。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排名第一)、省部级一等奖3项;获何梁何利科学与技术进步奖、国际环境毒理与环境化学学会政府服务奖、国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发表SCI论文200多篇,发明专利授权20多项,出版学术专著6部。
    2017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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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祖信(1956.04.12- ),女,环境工程专家,江西省萍乡市人。1988年毕业于河海大学,获博士学位。现任同济大学教授,曾任上海市环境科学学会理事长。
    长期致力于城市河流污染综合治理,研究揭示我国城市河流污染成因和主要问题,充分发挥环境、水力、市政三个学科交叉优势,创新了系统、协同、耦合治理的技术体系。研发城市排水管网和河网耦合控污技术,建立生态流量与环境容量协同调控方法,创新城市管网雨天溢流和农村污水生态治理关键技术,在上海苏州河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担任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技术副总师和联合国津巴布韦水项目咨询专家,为我国城市河流污染治理做出突出贡献。排名第一,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二等奖4项。出版学术著作4部,受邀编著联合国人居署专题技术报告,授权发明专利23件,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100多篇。
    2019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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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峰(1963.8.20- )环境生态规划与修复专家。河北省石家庄市人。1989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博士学位。现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国家创新研究群体学术带头人,兼任民盟中央委员会生态环境专委会主任、国际环境生态学会主席、国际能值学会中国分会主席、环球中国环境专家协会会长,曾任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院长、水环境模拟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
    主要从事环境生态规划与修复研究,在流域生态需水保障、湿地和城市环境生态建设等工程技术方面取得多项技术突破,为提高流域、湿地和城市环境生态保护技术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出版中英文学术专著和教材20余部;发表论文400余篇,其中SCI论文200余篇;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0余件。已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省(部)级一等奖10项。
    2015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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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远航(1957.7.9- )大气环境专家。重庆市城口县人。198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1990年在北京大学获理学博士学位。现任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兼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教育部高等学校环境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主要研究领域为大气环境化学,重点研究城市与区域大气复合污染形成机制、环境影响及控制对策。主持在珠江三角洲和京津冀开展了系列大型区域空气质量综合观测实验,取得大气氧化性增强机制及灰霾成因的理论创新,实现区域立体监测的技术突破,构建了区域大气复合污染防治技术体系,为珠江三角洲改善空气质量的长期实践提供了科技支撑。担任科技部“蓝天科技工程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组长,牵头编制了“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发表SCI文章160余篇。研究成果“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研究的技术体系及在珠江三角洲的应用”获2010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2015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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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利中(1959.10.19-),环境工程专家,浙江上虞人。现任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农业生命环境学部主任。

    主要从事污染物界面行为调控及其土壤-水有机污染防治技术研究。揭示了有机污染物非线性界面行为的微观机制,突破了准确预测、调控有机污染物非线性界面行为的科学难题;攻克了有机污染农田及场地土壤协同修复、有机膨润土废水处理工程应用的关键技术难题。发表SCI论文220篇,出版专著2部、国家级规划教材2本,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1件。5项成果获浙江省和教育部科学技术一等奖,其中2项成果分别获2007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2017年获全国创新争先奖状。

    2017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资深院士: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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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鸿亮,中国环境工程专家。辽宁大连人。1954年毕业于清华大学。1954年至1960年任清华大学土木系助教、给水排水专业教研组秘书。1960年至1980年任清华大学土木系副主任、放射性废物处理教研室主任、讲师。1980年至1982年任清华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系常务副主任、副教授。1982年至1992年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国际湖泊环境委员会常务理事。1994当选中国工程院首届院士。曾任中国工程院主席团成员、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主任、环境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科技部S863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1998-2002)、科技部973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2002-2007),国家计委“十五”及今后15年高新产业计划环保组组长。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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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易(女)(1935.12.27- )江苏苏州人。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数十年来致力于研究开发适合我国国情的高效、低耗废水处理新技术,对难降解有机物生物降解特性、处理机理及技术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次、三等奖1次、国家科技发明三等奖1次、部委级科技进步一等奖2次、二等奖2次、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一等奖1次。近年来致力于推行清洁生产、污染预防和循环经济,积极对国家环境决策献计献策并参与环境立法工作。累计培养硕士31名,博士47名,他们在我国的环境保护管理、教学、科研、产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曾应邀赴美国、荷兰、英国、香港多所大学进行讲学,2000年曾被选为富尔布赖特杰出学者访问美国7个城市并作了12次学术演讲,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主编或与他人合编了著作7种,主要有:“工业性污染的防治”,“城市可持续发展与水污染防治对策”,“环境工程手册:水污染防治卷”、“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等。曾任中国科协副主席,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世界工程组织联合会副主席,世界资源研究所理事会成员,清华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等职务。
    1994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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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阵海(1932.11.7)大气环境科学专家。出生于河北省大名县,原籍河南省新乡人。195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50年代参加战略作物防害工程发现致害诱因。此后从事云雾催化工程,筛选催化剂,实施最早云中催化。受命组织军事环境科学研究,负责核试验场边界层污染实验。在我国三线建设时期,负责十余座山区及临海基地的选址及环境规划实验,与团队撰写了最早的山区空气污染专著等。
    在长期研究实践及调研基础上,团队认识到我国大气污染研究,应紧迫地提上日程,并认为“环境”是独立发展的学科。负责组织我国首次中尺度区域性大气环境综合立体观测、设计建立包括地面监测网多要素同步监测、超低空航测、远红外探测、声雷达布阵等多种先进手段的综合观测系统,以后在多个重要城市地区实施,并用于我国酸沉降及生态环境影响的研究。
    组织发展探测实验技术、研发多普勒声雷达(批量生产),等容气球及其甚高频多普勒多目标跟踪系统,最早组织大气颗粒物沉降速度测量和SO2转化率实验,填补了当时该领域的空白。
    在领导支持下倡议组建大气环境实验基地,参加总体设计建立我国首座大气环境监测专用铁塔,迄今仍为国内高度最高并装配探测技术设备,培养了研究骨干。
    最早利用辐射监测资料反演大气颗粒物时空分布特征。建立大气环境容量理论,解决了环境规划控制的难点,并应用于多个区域性经济与环境的调控对策;首次揭示我国与跨国大气输送宏观规律,为应对国际争端提供科学依据。创立了大气环境资源背景场。主持气候变化对我国环境影响的研究,并向联合国提交国家报告。组织卫星资料反演研究,参加沙尘暴研究。
    近年来,本研究组建立大气环境过程概念,发现大气污染汇聚带,建立三律(累积、输送、清除)方法。同化有关资料构建欧拉场确定地区的污染范围及输送通道。通过研究实践,认为大气环境污染的实质是中尺度问题,发展滤波技术揭示中尺度地区性污染特征等。
    1995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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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鸿霄(1931.10.4- )环境工程学与环境水质学专家。出生于河北徐水。1958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现任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开拓我国环境水质学领域,建立环境水质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先后从事蓟运河汞污染,湘江镉污染,鄱阳湖铜污染等重金属形态、评价及治理研究。在我国率先研究无机高分子絮凝理论和絮凝剂,主持建立聚合氧化铝现代生产厂,首创稳定化聚合氯化铁工艺。广泛开展微界面水质过程和表面络合计算模式,吸附絮凝理论,高效水处理工艺技术,有机有毒物吸附及控制等研究。主持完成多项国家及国际合作研究项目,获国家及中科院自然科学和科技进步多次奖项。
    1995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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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孝炎(女),(1932.10.16- )环境科学专家。出生于上海,原籍江苏省太仓县。1954年北京大学化学系毕业。现任北京大学环境科学系教授。1972年起开创了我国大气环境化学领域的系统研究和教学。在国内首次设计组织了光化学烟雾大规模综合观测研究,证实光化学烟雾在我国存在并发现不同于国外的成因,由此制定的防治措施,使兰州夏季严重的光化学污染显著缓解。经过10多年系统研究,在酸雨输送成因和致酸氧化剂方面取得的成果,为确定我国酸雨研究和防治方向起了主导作用。针对我国城市大气污染的特点,在大气细颗粒物的来源、形成及对城市大气污染的作用方面有深入研究,积极参与全球关注的臭氧层保护工作,主持编写的《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逐步淘汰国家方案》获得国际组织的高度评价。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何梁何利”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环保总局臭氧层保护个人特别金奖;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平流层臭氧保护奖;并作为全球十六位专家之一获得联合国环境署和世界气象组织维也纳公约20周年纪念奖。
    1995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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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兴(1927- )环境化学家。安徽萧县人,祖籍山东临沂。毕业于山东大学化学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学术顾问。山东大学教授。
    早年从事催化研究,建立了流动循环法和放射性C14示踪法,得到了一些有机物氧化反应的机理和动力学。编著出版了我国第一本工业催化领域的著作。1976起从事环境化学研究。在大气光化学、降水化学、大气PM2.5和区域霾化学方面,领导和参与完成了多项国家科技项目。建立了国内首套带有真空系统、长光程FTIR光化学烟雾箱;野外观测发现O3浓度随边界层高度变化规律;得到了全国酸沉降时空分布规律,并在东北地面和山上首次发现强酸性降水,查明了来源与成因,推动了我国大气环境立法。近十多年来创建了环境量子化学计算团队和研究新领域,阐明了一系列污染物降解和生成机理,指导的一名博士研究生获得2010年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他是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创建者之一、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科学》主编、国际ASAAQ组织委员(1985-)。发表论文270多篇,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 3项、三等奖1项等。2014.6获第十届光华工程科技奖。
    1999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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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复盛(1938.11.9- )生于四川简阳县,1964年于中国科技大学化学系毕业,留校任教。1983年5月调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先后曾任分析研究室主任、监测总站副站长、研究员、总工程师。他的研究方向是:1、环境化学;2、环境污染与健康;3、环境监测分析技术与方法。他先后承担了国家一系列的重大科技攻关课题。近十年他关注环境污染与健康的研究,开展与美国的多项合作研究,如“空气污染对呼吸健康的影响研究”,“PAH's暴露量及其代谢物与肺癌风险评价研究”,“硼污染对男性生殖健康影响研究”等,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两项;获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三项。2010年获光华工程科技奖。出版专著十余部,发表论文200余篇。
    1997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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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全兴(1938.12.10- ),江苏常州人。环境工程和高分子材料专家,中国离子交换与吸附技术的主要开拓者之一,树脂吸附法治理有毒有机工业废水及其资源化领域的开创者。1962年毕业于南开大学化学系,2009年荣获全国模范教师称号。现任南京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南京大学国家有机毒物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誉主任,江苏省太湖污染控制与蓝藻治理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和《离子交换与吸附》期刊主编以及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职。曾任南京大学环境工程教研室主任、环科所副所长、省部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以及教育部第三、六届科技委地学与资源环境学部委员等职。自大学毕业至1985年,师从南开大学何炳林院士,在国内率先开展了大孔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合成与应用研究,研制成功系列大孔离子交换树脂和超高交联吸附树脂,广泛应用于工业水处理、有机催化、铀和贵金属提取、药物提取分离、人体血液灌流以及环境保护等领域。1985年之后到常州大学和南京大学任教,主要在水污染防治方向从事复合功能等特种树脂的合成与性能研究以及树脂吸附理论、吸附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及其工程应用,引领和推动了我国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工业废水治理与资源化,为工业水污染治理与节能减排和重点流域水环境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2010年以来,针对我国“白色污染”控制的难题,组织团队开展绿色聚乳酸系列环境友好材料的研发与产业化,取得了重要进展。先后荣获1964年国家新产品发明三等奖、1987年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2001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06年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和2007、2015年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等;主持(或参与)国家、省部级科技项目40余项,通过科技鉴定(或验收)30多项,发表研究论文300多篇(其中SCI收录152篇),获授权中国发明专利80多项和美、日、英等国专利9项,为我国高等教育和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 献。
 2007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2、中国工程院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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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永臻,1949年2月25日生于哈尔滨,男,汉族,山东省莱州人,污水处理专家。中共党员。1976年毕业于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现哈尔滨工业大学)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后留校工作,获该校市政工程硕士和环境工程博士学位, 1993年晋升为教授。2000年起任北京工业大学环境学科首席教授、环境工程研究所所长,现任城镇污水深度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污水脱氮除磷处理与过程控制--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长期从事污水处理的教学、科研与工程应用工作,围绕着我国城市污水脱氮除磷处理的重大需求,不断地提高研究和应用水平,突破了污水脱氮除磷的关键技术,为提高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控制水平,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排放,解决城市污水处理厂两类技术难题——达一级A排放标准和节能降耗等做出了重要贡献。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196余篇 (其中IF >5.0的90余篇)。以唯一或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163项(其中已转让55项)。出版专著7本,其中3本是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也是本领域中的第一部专著。已培养工学博士71人,其中2人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4人获提名奖。2004年、2009年和2012年3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5次获得省部级科技一等奖。入选首批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先后获国家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等奖励和荣誉称号。
    2015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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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南琪,1959年3月生于哈尔滨市,原籍宜兴市。男,汉族,城市水环境领域的知名专家。中共党员。1982年3月本科毕业于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现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城市水质转化规律与保障技术”国家创新研究群体带头人。兼任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导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评议组召集人,教育部资源环境与地球科学部委员,国际水协会(IWA)Fellow,教育部环境类专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中国能源学会副会长,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常务理事等。
    长期从事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改善对策,污水生物处理工艺、技术与设备,废物资源化及能源化理论与技术,环境微生物系统生物学与生态学等方面研究。率先完成了世界首例生物制氢中试(1999年)和生产规模试验(2005年),推进了生物制氢技术的工业化进程;开发出针对高浓度难降解工业有机废水集成化处理理论、技术与装备;主持开展了大尺度环境中持久性有毒物质环境风险及生态安全研究,组织建立了“国际持久性有毒物质联合研究中心”;提出了符合我国国情具有生态功能导向的城市水循环系统4.0及海绵城市建设路径及技术措施。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全国创新争先奖状、省部级奖12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1项,著作12部,发表论文SCI收录500余篇,授权国家发明专利60余项。曾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基金”获得者,香港裘磋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2009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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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军(1962.7.15- ),生于黑龙江省宁安市,男,汉族,山东省莘县人。水处理专家。1982年毕业于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给水排水工程专业(现哈尔滨工业大学),并获该校硕士、博士学位。同济大学、英国帝国理工学院博士后。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国际水协会刊Water Research 副主编,国际水协水厂设计与运行委员会副主席。
    从事水处理理论与技术研究与教学工作,创建了不同价态铁锰氧化剂除污染理论体系,开发出高锰酸盐和高铁酸盐预氧化除污染技术、臭氧催化氧化深度处理技术、基于新生态微界面特性的强化除重金属技术和纳米复合膜水处理技术、过硫酸盐高级氧化技术等,应用于受污染水源水净化工程、污水深度处理及回用工程,在多次重大污染应急工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英国皇家化学会会士。培养博士51人,硕士38人,其中2人获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奖,2人获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获中国青年科学家奖、“长江学者”成就奖(工程科学奖)、英国皇家化学会“可持续发展水奖”、美国化学会“科学卓越荣誉奖”。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2项(排名1),黑龙江省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排名1)、黑龙江省技术发明一等奖3项(均排名1);发表SCI论文280篇,获发明专利120项、美国专利6项。
    2019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资深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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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圭白(1931.9.25- )市政工程专家。河南省偃师县人。生于沈阳,1955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高等学校给水排水工程专业指导委员会顾问,建设部科技委员会顾问,中国水工业学会副理事长等。长期从事水处理技术的科研和教学工作,在地下水除铁除锰领域,开发出了一种高效的接触催化除铁除锰新工艺,使我国地下水除铁除锰技术进入世界先进行列;在高浊度水处理工艺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是我国高浊度水处理技术的奠基人之一;他研究成功的高浊度水透光脉动单因子絮凝自动控制技术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他还参与水上一体化水厂的研究工作,使水厂建造工厂化取得了很大经济效益;研究开发成功的高锰酸盐饮用水除污染技术、流动电流混凝控制技术等,都是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成果;近年来,提出第三代城市饮用水净化工艺的概念,倡导将超滤膜用于城市水厂等,推动了我国给水处理技术的发展。科研成果获全国科学大会奖1项,国家级发明奖二等2项、三等1项,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二等1项、三等1项,以及省、部级奖十余项。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写出学术专著六部,参编教材三部,多年来培养了博士后、博士、硕士研究生近百名,为我国给水排水科学技术和教育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
    1995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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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杰(1938.2.27- )给水排水工程专家。辽宁省本溪市人。1962年毕业于哈尔滨建工学院,1985年毕业于日本大阪大学获工学博士学位。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特聘总工程师、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在国际上首先提出和验证了生物固锰除锰机理,纠正了传统技术误区,解决了半个多世纪来地下水除锰难题。在国内率先开发厌氧·好氧-气浮·好气滤池之污水净化再生全流程,主持创建了国内首座污水再生水厂,被评为全国优秀示范工程。提出了城市用水健康循环理论与方略,完成了深圳、大连等中心城市再生水战略规划研究,获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奖、优秀设计奖多项,发表论文100余篇,专著3部。
1997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来源: 按照中国工程院官网信息整理;工业废水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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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亿!山西洪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承包(EPC)招标

 

来源: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北极星环保网

日前,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洪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洪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投资总额:29858.15万元,其中本次招标项目投资额为24521.26万元。
建设地点:洪洞县苏堡镇古县村北(洪洞县民生垃圾综合处理有限公司场区范围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规模为生活垃圾入炉量600t/d,年处理垃圾量为200000t(入炉量),建设两条300t/d垃圾热解气化生产线及配套12MW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占地面积约为6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焚烧厂房、发电厂房、公用及辅助设施土建工程,4台150t/d热解气化炉、2台二燃室、2台中温中压余热锅炉、1台12MW发电机组以及配套的空冷、脱硝、脱酸、除尘设备安装等。
情如下:

 

洪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XLF14102420220607-SS00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由洪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洪发改审【2019】68号文件和洪行审函【2021】4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洪洞县民生垃圾综合处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全部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洪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2投资总额:29858.15万元,其中本次招标项目投资额为24521.26万元。
2.3建设地点:洪洞县苏堡镇古县村北(洪洞县民生垃圾综合处理有限公司场区范围内)。
2.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规模为生活垃圾入炉量600t/d,年处理垃圾量为200000t(入炉量),建设两条300t/d垃圾热解气化生产线及配套12MW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占地面积约为6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焚烧厂房、发电厂房、公用及辅助设施土建工程,4台150t/d热解气化炉、2台二燃室、2台中温中压余热锅炉、1台12MW发电机组以及配套的空冷、脱硝、脱酸、除尘设备安装等。
2.5招标范围:从工程施工图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2.6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卫生工程专项甲级(固废)资质,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往本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结构工程师,且具有建筑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5)投标人(或联合体的施工单位)施工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技术员须具有建筑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造价员(师)须具有有效造价员(师)证,安全员须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劳务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6)投标人(或联合体的设计单位)设计关键岗位人员要求:具备建筑专业、结构专业、暖通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注册证书或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各单位的法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本次投标仅限两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5.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并且是施工单位,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5.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5.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
3.5.5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5.6联合体牵头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http://jyzt.sxzwfw.gov.cn/ggzyzt/f)进行主体库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14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USBKey),办理CA 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栏目。凭借 CA 数字证书(USBKey)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cn)登陆区,点击-“投标人/供应商” 登录,通过系统指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主体库注册及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357)2128966 4006530200
5.3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相关要求
(一)投标方式
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的方式进行,同时需将电子投标文件打印成册,胶装密封。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需按要求上传或递交。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6.2.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1)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此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工具)。按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为*.TBJ。
注:因实际业务需要,各类编制系统会不定时更新,请各市场主体编制标书前确定安装的是最新版本的编制系统,再进行电子标书的编制工作。
(2)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授权代表签章等)。
(3)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需要粘贴图片,务必将JPG格式的图片粘贴到Word文档,再将Word文档导入编制系统,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4)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该数字证书进行解密。供应商因更换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数字证书续费后同样会造成不能解密续费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所以,建议:若需续费,需在加密前进行)。
(5)投标人务必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cn)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在【提交投标文件】处上传相应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点击“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完成才算递交成功,否则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最后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
6.2.2纸质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1)投标人需将上传至“工程建设投标系统”中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成册,胶装密封。
(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
6.2.3特别注意事项
(1)上述操作步骤和方法为投标人编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如投标人操作与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论何种原因,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人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工程建设投标系统”中后,再对其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印操作。
(4)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须和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在正常情况下,依据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如因停电、网络故障或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电子开评标时,将依据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
(三)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时间、解密方式、网上开标公示
6.3.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7月8日08时00分
6.3.2网上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前1小时内):2022年7月8日08时00分-2022年7月8日09时00分
6.3.3网上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解密的方式。
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自己的网络终端设备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登录成功后,点击【开标】-【开标会】进入开标室,再点击页面上方的【网上解密】自行完成解密。解密请求提交成功之后不要重复刷新页面,解密完成之后会显示解密时间。
6.3.4网上开标公示:解密完成之后,点击页面上方【返回】,回到开标室页面,开标结束后自行查看开标结果。
6.3.5特别注意事项
(1)为防止网络阻塞、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成不能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完成解密,建议投标人尽早完成解密。不论何种原因,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因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无法导入评审系统或无法打开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在进行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9及IE9以上的浏览器和数字证书驱动)。
(四)、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6.4.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解密截止时间):2022年7月8日09时00分
6.4.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及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上发布。
8、监督单位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洪洞县民生垃圾综合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洪洞县苏堡镇古县村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7635284555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鸿业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经济开发区工业西路66号
联系人:时先生
电话:0357-2211675
2022年6月7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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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污水治理该从哪里发力?全国31省最新标准来了!

 来源:丹青 瑞洁特研究院  

 

近几近年来,农村污水治理成为我国乡村振兴重要的一环,但是一路走来并不轻松。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也走过不少弯路。因为说到底,农村污水处理难的不是技术,难的是“水土不服”。

大家一开始都认为,农村污水治理就是小型化的城市污水厂,所以在前期治理上,惯用了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模式,如今这样的路径很明显是行不通的。同时不同地方的标准也不同,因此不能搞一刀切而是因地制宜的进行治理。

近日,全国31个省份以及昆明市均已制定了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为各地治理找到了发力点。

 

 

01

 

全国31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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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

 

通过对比各省排放标准后,小编发现华北地区,如北京、天津、山西、河北标准相较更严,西北地区相对宽松。

 

很多朋友可能会好奇,为什么华北地区的标准会这么高?其实一些地方采用高标准是基于当地经济技术水平和受纳水体环境容量,也经过系统分析和综合考量。同样有些地方如果没有这个必要性的话,就不要盲目跟风进行提标改造。

 

 

 

02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该从哪里发力?

 

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各地区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扭转了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的脏乱差局面。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农村污水治理很有很远的路要走。因此为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今年1月25日五部门联合发布《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

 

其中针对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中明确指示要分区分类推进治理。

 

1)优先治理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等区域,说明这些地区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点区域。

 

2)其次开展平原、山地、丘陵、缺水、高寒和生态环境敏感等典型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这表明以后各个城市的这些角落,都值得环保企业们重点关注。

 

3)同时这些地方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

 

4)最后,鼓励居住分散地区探索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其次在方案中还提到,“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突出问题监督“。这将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产生很强的推动力,毕竟环保督察的威力大家还是有目共睹的。

 

同时地方在标准的执行不能仅仅停留在指标上,而是应充分考虑地区污水的水质、水量和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更不能盲目跟风,否则“高标准”只能被束之高阁而无法发挥水质改善的社会效益。更不能为了排放标准的“整齐划一”,在政策执行上搞“一刀切”。

 

 

 

结语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大家一直挤破头想进的领域。但是眼下的问题不是没有标准,而是有标准有人照样乱来。不是缺乏技术实力,而是水土不服。

俗话说“得农村者,得天下”,因此企业想要从中分得一杯羹就要遵循各地的标准因地制宜。

来源:瑞洁特研究院

水利投资大爆发!水利部印发推进水利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的指导意见(全文)/4人死亡!江西生活垃圾填埋场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

中国污泥大会 水环境生态圈 

 

水利投资大爆发!水利部印发推进水利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的指导意见(内附全文)

  来源:水利设计师茶楼 

 

 

2022年5月31日,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国英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关于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展的指导意见》。
会议指出,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展,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要按照“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的要求,切实规范、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更好地适应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需求、拓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长期资金筹措渠道,为加快构建现代化水利基础设施体系提供资金保障。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系统谋划、整体协同,优化水利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要坚持分类施策,根据水利基础设施的功能属性、投资规模、收益能力、建设周期、运营管理等方面不同特性,构建政府与社会资本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良性合作机制。要加强水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改革协同,完善激励机制、支持政策和投融资模式,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和创新动力。要本着“既要建成精品工程,又要搞好持续运营”的原则,加强水利基础设施PPP项目全过程管理和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社会资本履约监管、项目运行监督和绩效评价,提高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水平,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安全效益相统一。
以下为《水利部关于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展的指导意见》全文:

水利部关于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展的指导意见
水规计〔2022〕239号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水利投融资创新力度,积极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展,扩大水利投资来源渠道,加快构建现代化水利基础设施体系,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运营,拓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长期资金筹措渠道,推进现代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规划引领作用,科学谋划水利发展重点领域、项目安排。遵循市场规律,完善市场规则,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坚持效益导向、分类施策。根据不同类型水利项目的功能属性、投资规模、收益能力、运营管理等特性,加强政策支持和监管服务,实现水利PPP项目更好更快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协同推进。加强水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水价形成机制、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改革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和投融资模式,畅通社会资本参与渠道,完善社会资本投入的合理回报机制,激发社会资本的投资活力和创新动力。
坚持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立足项目全生命周期,健全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长效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安全效益相统一。
二、主要领域
(三)国家水网重大工程。以自然河湖水系、重大引调水工程和骨干输配水通道为纲,以区域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和供水渠道为目,以具有控制性功能的水资源调蓄工程为结,加快实施国家水网,协同推进省级水网建设,统筹已建工程提质增效和新建工程效益,全面增强我国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供水保障能力、战略储备能力。
(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坚持节水优先方针,推进实施一批节水项目。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在水土资源条件适宜地区建设一批现代化灌区。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推动完善渠首水源工程、骨干渠系、计量监测等设施,开展数字灌区建设。
(五)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聚焦民生改善和乡村振兴,优化农村供水水源及工程布局,推动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具备条件的地区,推动城镇管网向农村地区延伸,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牧区、山区、偏远地区等不具备规模化供水条件的地区,推进实施一批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和改造,提高自来水普及率。
(六)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建设。推进江河控制性工程、水库水闸除险加固与运行管护、蓄滞洪区建设,提高洪水调蓄能力。实施大江大河大湖干流堤防建设和河道整治,加强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提高河道泄洪能力。
(七)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治理,实施母亲河复苏行动,加强河湖生态治理修复;以长江、黄河上中游和东北黑土区等水土流失区域为重点,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因地制宜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和小水电绿色改造;深入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让越来越多的流域重现生机。
(八)智慧水利建设。加快建设数字孪生流域、数字孪生水利工程,构建天、空、地一体化水利感知网和数字化场景,实现数字孪生流域多维度、多时空尺度的智慧化模拟,实现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提高水利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三、合作方式
(九)分类选择合作模式。针对水利项目公益性强、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报率低的特点,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灵活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建设—拥有—运营(BOO)、移交—运营—移交(TOT)等模式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十)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在确保项目完整性和公益性功能发挥的前提下,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划分工程模块,根据各模块的主要功能和投资收益水平,采用适宜的合作方式。对水库大坝建设等涉及防洪的公益性模块,事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应以政府为主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对水力发电、供水等经营性模块,可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落实水价、电价等政策,政府和社会资本按照出资比例依法享有权益。
(十一)供水、灌溉类项目。对于重点水源和引调水工程,通过向下游水厂等产业链延伸、合理确定供水价格等措施,保证社会资本合理收益。对于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统一供水设施运行服务标准,推广城乡供水同城、同网、同质、同价、同管理;对于分散式中小型供水工程,探索以大带小、整体打包,引入专业化供水企业或规模较大的水厂建设运营管理。对于大中型灌区建设和节水改造,应合理划分骨干工程、田间工程和供水单元,完善计量设施,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运营,鼓励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受益主体投资入股。水费收入能够完全覆盖投资成本的项目,应采用“使用者付费”模式;水费收入不足以完全覆盖投资成本的项目,可采用“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贴”模式;也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一定期限内采用“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贴”模式,逐步过渡到“使用者付费”模式,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十二)防洪治理、水生态修复类项目。对于河道治理、蓄滞洪区建设、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等防洪治理项目和河湖生态治理保护、水土保持、小水电绿色改造等水生态修复项目,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充分利用水土资源条件,鼓励通过资产资源匹配、其他收益项目打捆、运行管护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提高政府投资效率和工程管理水平,有效降低工程运行维护成本。对于智慧水利建设,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授权企业投资运营等方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维的积极性。
四、重点工作
(十三)深化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利相关规划,筛选潜在PPP项目,形成重点推介水利PPP项目清单,强化信息公开和投融资合作对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项目策划、前期论证。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技术复杂、不确定性因素多、周期长,原则上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对于中小型水利工程,鼓励社会资本在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工作。
(十四)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对拟采用PPP模式推进的水利项目,依据有关规定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一并编制或单独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经济技术指标、经营服务标准、投资概算构成、投资回报方式、价格确定及调价方式、财政补贴等事项。
(十五)严格履行审核决策程序。按程序通过立项的水利PPP项目,及时将项目实施方案报地方政府或经授权的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并按要求开展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实施方案应与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文件、备案信息保持一致。
(十六)择优选择社会资本方。实施方案通过审核审批的水利PPP项目,及时向社会发布项目公告和有关信息,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合同文本。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公平择优选择具有相应管理经验、专业能力、融资实力及信用状况良好的社会资本作为合作伙伴。
(十七)依法合规组建项目法人。水利PPP项目由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和社会资本方根据投资比例协商共同组建项目法人,完善项目法人治理结构,落实项目法人职责,签订投资、建设、运营合同文件。合同签订前,要对项目可能产生的政策风险、商业风险、环境风险、法律风险等进行充分论证,征求政府相关部门、法律咨询机构和社会资本方的意见,明确项目合同各方权利义务,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健全纠纷解决和风险防范机制。
(十八)加强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水利PPP项目的特点,制定完善建设运营监管制度,切实强化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功能效益发挥。项目法人要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完善质量控制安全管理体系和工程维修养护机制,保障工程稳定运行,依法承担防洪、抗旱、水资源节约保护等责任,确保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十九)健全绩效评价和退出机制。在项目合同中明确绩效评价标准,定期对项目运营管理开展绩效评价。合作期内,如遇不可抗力或违约事件导致项目提前终止时,要及时做好项目移交接管,保障项目设施持续运行,保证公共利益不受侵害。合作期满后,要按照合同约定的移交形式、移交内容和移交标准及时组织开展项目验收、资产交割等工作,妥善做好项目移交,确保工程持续安全运行。
五、政策支持
(二十)加大政府投资引导力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商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二十一)推动建立合理回报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水资源节约和水利工程良好运行、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科学核定定价成本,合理确定盈利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供需双方协商定价。积极推动供需双方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签订框架协议,约定意向价格。加快推进用水权改革,支持社会资本通过参与节水供水工程建设运营,转让节约的水权获得合理收益。
六、服务监督
(二十二)做好项目服务。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建立健全社会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机制,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优化水利PPP项目审查审批流程,加快审查审批进度,持续提升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的便利度。
(二十三)加强政府监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强水利PPP项目的监管,着重强化对合作双方诚信履约、项目法人履职尽责等方面的监督,促进水利PPP项目规范发展、阳光运行。对于社会资本方直接参与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要对参建单位资质、合同订立、工程价款等进行严格监督。
(二十四)接受公众监督。依法披露水利PPP项目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确保项目实施公开透明、有序推进。健全公众参与监督机制,注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督促社会资本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严格按照约定保质保量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维护公众利益。
七、保障措施
(二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运营、拓宽水利投资渠道的重要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实化推进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政策措施。
(二十六)强化跟踪监测。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跟踪监测机制,开展水利PPP项目跟踪问效和监测评估,动态掌握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运营情况,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水利PPP项目实施后评价,通过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评价社会资本的参与程度和工作落实情况,推动有关政策不断健全完善、落地见效。
(二十七)做好宣传推广。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水利PPP项目有关政策法规、操作规则和管理要求的培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好市场预期,增强市场信心,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成功案例,营造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良好氛围。
水利部
2022年5月31日

 请将“水环境生态圈”设为星标账号,以及常点文末右下角的点赞以及“在看”。

 

 

来源:水利部

编辑:水利设计师茶楼(ID:SLSDSJ)

 

突发!4人死亡!江西生活垃圾填埋场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

 

 

来源: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技术;北极星环保网
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消息,2022年6月4日,南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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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问题解答】《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2021)宣贯暨室外排水设计技能提升线上培训问题解答

室外排水标准培训 水环境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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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2021)宣贯暨室外排水设计技能提升线上培训班(2022年5月25日-27日)(中国给水排水直播平台(cnww1985):有直播视频回放)

中国给水排水 2022-05-25 00:10 发表于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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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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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21年4月9日批准《室外排水设计标准》(以下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14—2021,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3.3、4.1.6、5.6.1、5.15.3、6.1.12、7.1.11、7.1.13、7.3.8、7.11.3、7.12.4、8.3.15、8.3.16、8.3.18、8.3.2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同时废止。

 

《标准》是对《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6年版)的全面修订。作为排水领域的纲领性标准文件,随着近些年来排水工程领域的迅速发展,新版标准聚焦行业关注点,以突出排水工程系统性为基础,明确雨水系统和污水系统组成和设计要求,针对排水管渠、泵站、污水和再生水处理以及污泥处理和处置等各组成部分进行了补充和修订,修订内容见附件一

 

为帮助业内工程技术人员,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新版《标准》修编思路、全面地学习和理解《标准》的主要内容、认真地把握《标准》强制条款的精髓、深入地探讨室外排水工程设计及审查中的疑难问题;从而提升工程设计水平,优化工程设计质量;同时了解和把握室外排水工作在城市水安全与治理领域的地位、作用和要求。经《标准》编写组同意,我单位决定举办“《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宣贯暨室外排水设计技能提升培训班”,欢迎大家参加。


一、 主办单位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有限公司

 

二、培训对象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施工图审查、质量验收及检测结构等单位从事室外排水工程设计、工程管理、施工图审查及产品技术的人员。

 

三、时间、培训方式

2022年5月25日-27日,培训方式:线上授课(中国给水排水直播平台(cnww1985):有直播视频回放)

 

四、培训内容

1、《标准》的发展历程、适用范围及作用

2、本次修订的背景、过程及修编原则;

3、修订的依据、以及为本次修订开展的专题研究内容及成果;

4、主要修订内容解析,及强制性条款的要点;

5、《标准》出台后设计及审查要点和应对策略;

6、与其他相关标准、规范协调配合方法;

7、相关案例及现场交流。

8、城市水安全与治理的要求和方法

 

五、培训内容及主讲专家

届时将由来自《标准》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的主要起草人员现场宣贯,解答学员提出的有关疑难问题;《标准》主审侯立安院士还将结合《标准》作“城市水安全与治理”报告。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2021)宣贯

暨室外排水设计技能提升线上培训班日程安排表

25日上午8:30—8:40  开班仪式

 

培训内容

主讲专家

资历

时间

宣贯

规范总体介绍

陈嫣

上海市政总院第四设计院总工

25日上午8:40—10:30

管渠和泵站

李伦

上海市政总院研究院副院长

25日上午10:30—12:00

内涝防治设计

吕永鹏

上海市政总院研究院院长

25日下午13:30—15:00

污水处理设计

王锡清(四院副总工)

赵明(四院工艺一所总工

上海市政总院第四设计院 副总工

 

上海市政总院第四设计院工艺一所总工

25日下午15:00—17:30

污泥处理处置设计

卢骏营(副总工)

上海市政总院第三设计院副总工

26日上午8:30—10:30

排水工程电气和智慧化设计

王坚电仪所所长

上海市政总院第四设计院 电仪所所长 高级工程师

26日上午10:30—12:00

MBBR工艺多场景工程应用条件下的基础研究

韩文杰 总工

青岛思普润水处理股份有限公司生物膜研究院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26日下午13:30—14:30

城市水安全与治理

侯立安

中国工程院院士

26日下午14:30—17:00

污水、污泥及水环境治理方案等

李成江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 顾问总工

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六、费用及报名办法

1、培训费2000元/人10人以上集体报名按照优惠价1800元/人欢迎各单位集体组织参加。

2、请参加学习代表根据以上计划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二)发至联系邮箱: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开班前发放开班学习通知,详告具体学习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

 

七、联系方式(《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

  人:王领全  13752275003(微信同),金晟 18622273726 (微信同)孙磊 13702113519(微信同)

联系电话:13752275003, 13702113519 , 18622273726 ,022-27835639

    箱:wanglingquan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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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appma47gbbt2465.h5.xiaoeknow.com/v1/course/column/p_62820c3ae4b01a4851ffa5da?type=3

 

 

 

 

 

 

 

附件一:

 

 

 

 

 

新国标《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
修订主要内容

 

 

 

 

 

 

1、补充和修改了部分术语

2、新增第3章排水工程,系统规定室外排水工程的组成和相互关系

3、规定雨水系统的设计流量

4、规定污水系统的旱季设计流量和雨季设计流量

5、调整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系数

6、调整设计水质参考标准

7、调整检查井在直线管段的最大间距

8、新增排水管道进入综合管廊的相关规定

9、新增泵站和污水厂的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10、新增污水厂雨季设计流量下的达标排放要求

11、新增地下或半地下污水厂设计的相关规定

12、新增周进周出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的设计要求

13、新增膜生物反应器(MBR)、移动床生物膜反应器(MBBR)的设计要求

14、新增气浮池、滤池和臭氧氧化技术的设计要求

15、删除土地处理的相关规定,细化人工湿地工艺的设计要求

16、新增次氯酸钠消毒的设计要求

17、新增污泥处理处置规模和设计能力的规定

18、修改补充污泥厌氧消化的设计要求

19、新增污泥好氧发酵、污泥石灰稳定的设计要求

20、修改补充污泥干化、污泥焚烧的设计要求

21、新增除臭的设计要求

22、新增信息化、智能化和智慧排水系统的设计要求

 

 

 

2022年中国污泥大会(第十三届)/工业污泥大会/固废大会/渗滤液大会--鼎力打造中国污泥固废渗滤液碳达峰碳中和核心品牌生态圈

中国给水排水 

 

 



中国给水排水2022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三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共创、共生、共赢--鼎力打造中国污泥处理处置核心品牌生态圈

(请提前报名回执,限1500人;本次会议仅限提前回执报名单位代表参会;参会代表可获得2022年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时间:202272528日,725日报到,72627日会场报告,728日参观

会议地点:宝盛水博园大酒店(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水博大道118号)

会议联系人:金晟  18622273726 (微信同号)

会议主办协办技术报告咨询:

王领全 13752275003 (微信同号)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同臣环保有限公司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芬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仁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博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中耀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北京交通大学

 

协办单位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北排建设有限公司

广州凯能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金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协和炉窑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锐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沃太克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绿水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恩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环球中科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离心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江苏圣曼干燥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晟启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安德里茨(中国)有限公司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国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凌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艺高人和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威立雅水务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苏伊士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普拉克环保系统(北京)有限公司

可迪尔环境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国家污泥处理处置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国内国际水行业协会(学会)

中国给水排水品牌委员会

《亚洲环保》 媒体平台

济南浦华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水业网(www.water8848.com )

 

支持单位

《给水排水》杂志

《环境卫生工程》杂志

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国际水协污泥专家委员会

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

北京合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壹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机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欧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市万可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斯道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宁津县金工机械有限公司

南通爱可普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德国施维英机械有限公司

百奥兰(浙江)水务技术有限公司

山东福航新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加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爱姆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投润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大贝莱特压滤机有限公司

苏州美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市鼎亨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富产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雅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院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污泥安全处置与资源化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中国给水排水战略联盟

中国污泥处理处置战略联盟

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风景园林科学研究院

天津凯英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山东省共赢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北京嘉博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有机废弃物生物转化工程研究中心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环保产业室 

全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标准化工作组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维尔利集团

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学院、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北京建筑大学城市雨水系统与水环境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荷污水处理技术研发中心、东北大学、沈阳建筑大学、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江南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 中英国际低碳学院、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浙江大学环境污染防治研究所、浙江大学环资学院固废研究中心、南阳理工学院、华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中国计量大学机电工程学院、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浙江工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研究所、广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吉林建筑大学、东南大学、重庆大学 等。

 

战略合作微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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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媒体:《中国给水排水》杂志、中国水业网( www.water8848.com )、《环境卫生工程》杂志、环保在线、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网站(http://www.cnww1985.com)、中国水网、慧聪水工业网、水世界-中国城镇水网、必高环保人才网、亚洲环保杂志 、水处理技术杂志等。

 

为贯彻落实国家在经济发展中对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要求,酝酿多年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颁布。该计划强调水质、水量和水生态的一体化管理,预计到2021年中国水处理投资规模可超2万亿元。 2021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827号),提出到2025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京津冀地区建制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污泥无害化处置水平明显提升。到2035年,全面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城镇污水得到安全高效处理,全民共享绿色、生态、安全的城镇水生态环境。随着水行业企业迎来发展黄金时代,2022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三届)也将进入发展新阶段。

 

近年来,随着我国污水处理能力的快速提高,污泥量也同步大幅增加。截至2021年6月底,全国设市城市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6000多座,污水处理能力达2.31亿立方米/日,年产生含水量80%的污泥6000多万吨(不含工业污泥4000多万吨)。到2025年,年产生含水量80%的污泥达到1.6亿吨(包括生活污泥和工业污泥),与之对应的是,污泥处理市场将保持10%以上的复合增长,到2025年达到500多亿元的规模。根据调研结果显示,我国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污泥,有70%没有得到妥善处理,污泥随意堆放及所造成的污染与再污染问题已经凸显出来,并且引起了社会的关注。社会的关注促使国家不得不对污泥的处理处置重视起来,国家的重视又促使了污泥处理处置市场步入快速发展阶段。 住建部明确要求:各地要按照“绿色、环保、循环、低碳”的污泥处置技术路线,督促落实城市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的主体责任,合理选择工艺,加快设施建设。各级排水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污泥处理处置单位严格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要求,对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和报告;对非法污泥堆放点要一律予以取缔,不满足防护要求的污泥临时堆放点要限期完成达标改造;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转移、倾倒、处置污泥的,要严格依法处罚。要打通污泥无害化产物的出路,“以资源化带动产业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对于我国污泥处理处置技术的发展有重要指导意义。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水平,了解国内外污泥处理处置的现状、前景与发展趋势,切实达到污泥无害化、减量化、稳定化、资源化的要求,避免由此引起的二次污染,《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联合 上海同臣环保有限公司、北京艺高人和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耀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广东芬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伊士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威立雅水务、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国际水协污泥专家委员会等单位决定举办2022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三届)”。届时将邀请有关单位领导和专家到会作主题报告,针对污泥处理处置的标准实施、成熟工艺及设备运行经验、污泥处置政策等问题进行解答和研讨交流,同时为相关单位搭建推介城镇污泥处理处置与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平台。 

 

本次会议将邀请国内外排水行业设计、科研、运营单位、建设单位的领导、知名专家、学者、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国内外知名机构和企业参会并作学术交流。

 

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于2010年(第一届,秦皇岛)、2011年(第二届,青岛)、2012年(第三届,大连)、2013年(第四届,上海)、2014年(第五届,长沙)、2015年(第六届,宜兴)、2016年(第七届,天津)、2017年(第八届,北京)、2018年(第九届,保定)、2019年(第十届,上海)、2020年(第十一届,西安)、2021年(第十二届,上海)分别在秦皇岛、青岛、大连、上海、长沙、宜兴、天津、北京、保定、上海、西安、上海 举办了第一至十二届污泥处理处置高级研讨会,此次是第十三届,在大家的关心和支持下,它已成为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规模最大的污泥处理处置行业会议。

 

一、大会运作原则和目标

本届大会按照专业化、高规格、高水平的要求,突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特色。邀请污泥处理处置各个研究方向的知名专家学者和主要单位代表,办成中国规模和影响力最大、最专业的行业盛会。

 

二、大会形式

本届大会以会议研讨交流为主(约60个专家报告)和现场参观典型工程为辅助的形式。

 

三、大会征稿主题(截稿日期:2022年6月15日)

1、各地城镇污泥处理处置的概况及规划(工程信息和工程实例介绍);

2、城镇污泥处理处置的技术标准解读及政策探讨;

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的设计经验;

4、污泥处理处置技术研究与工艺选择;

5、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管理经验探讨;

6、污泥生物堆肥与土地利用技术及工程实例;

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技术研究与应用;

8、流化床污泥焚烧炉技术及应用;

9、热电厂、水泥厂等工业领域掺烧城市污泥的应用实例;

10、污泥厌氧发酵/工业化生物制气技术与装备;

11、污泥中温厌氧消化技术与装备;

12、污泥固化稳定化技术与装备;

13、国内外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及工程实例,设计经验,调试、运行管理经验等;

14、高效污泥脱水技术与装备;

15、污泥输送技术与设备;

16、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调研报告和市场分析;

17、自来水厂污泥的处理及处置;

18、工业污泥处理及处置/工业园区污水污泥处理处置/村镇污水污泥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19、国家“十三五”城镇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总体思路及投资热点;

20、污泥干馏,污泥碳化,污泥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技术;

21、黑臭水体及坑塘污水污泥治理和工程案例。

22、污泥处理处置升级改造技术及工程案例。

23、智慧水务、智慧环保、智慧污泥处理处置等。

24、中国污水污泥综合治理投资运营管理公司(机构), 设计院(公司), 总承包公司,工艺技术专业公司,装备、材料、药剂供应商等单位名录汇编。

25、青年创新技术成果、专利 、解决方案等展示交流对接(利用 会议论文集 、网站 、微信平台 、会议现场展板等 )。

26、无废城市环境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标准、技术及案例

27、其他相关主题(如固废资源化、除臭、渗滤液处理、水环境综合治理等)。

28、本届大会着力邀请行业内顶尖企业、上市公司、国际知名企业、领先民族品牌参展,集中展示世界领军污水处理、泵管阀、智慧水务、海绵城市技术与设备 、给排水管网、 膜分离技术设备、污泥处理新技术等水环境治理领域的优秀企业、前沿技术与优质解决方案;共创、共生、共赢--鼎力打造中国给水排水水环境污泥处理处置核心品牌生态圈。

 

四、企业赞助方案(不讲价)

1、联合主办单位(赞助费20万元)

2、协办单位 (赞助费6万元)

3、大会上发言(报告15分钟+5分钟问答)文章发表2-3/2个代表,发资料,现场易拉宝1,论文集前彩插广告1P等共计3万元。

4、会场外集中展示区展示桌(3万元每个,含2人参会费)。

5、其他赞助方式(如礼品、晚宴、抽奖奖品等),按实际发生金额支付。

6、会议论文集广告:前彩色插页:8000/页。

7、政府部门、水务集团、设计院(集团)本单位团体 30人以上的,前30人按照2000元每人,超过30人的会议代表超过部分免费(同一单位,只收前30人会议费),但须提前回执到 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审核通过。

有意协办或在会上进行交流、宣传的水务、工程公司、设备厂家等可与编辑部联系(022-27835639,13752275003 王领全)。

 

五、住宿及交通

会场酒店:

杭州宝盛水博园大酒店(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水博大道118号)

豪华双床房、豪华大床房均为 RMB 410元/天

(双人入住含双早,单人入住含单早)

 

本次会议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所有参会代表须实名参会,进入酒店需测量体温,并现场出示身份证及健康码,所有参会代表须全程佩戴口罩,全国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健康码红码及黄码的人员不允许参会,行程码城市带星号的代表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本次会议须所有代表须提前回执、预订房间并付款。入住杭州宝盛水博园大酒店的代表均须提前预定并预付首晚房费。各参会企业和代表须提前联系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 金晟 18622273726(微信同号)办理会议及预定房间手续。

 

酒店房间紧张,请将预定住房费用汇款至:

金晟 6217 9002 0000 4602 885 中国银行天津分行

汇款时请注明入住参会代表姓名及单位名称。

 

交通

1、高铁:杭州宝盛水博园大酒店距离杭州东站约20公里,打车预计用时35分钟。距离杭州站约20公里,打车预计40分钟。

2、飞机:杭州宝盛水博园大酒店距离杭州萧山机场约20公里,打车预计用时35分钟。

 

六、参会

会务费

普通参会人员(设计院、水务公司、政府部门)为2300元/人(含会务、资料、场地、用餐、参观考察等费用,不含住宿费);2022年615日前返回参会回执并汇款的普通参会人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