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
污泥是城市环境治理领域的“老大难”问题。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2〕145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国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系统施策,将打开污泥治理新局面。
一、充分认识《实施方案》重要意义
一是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国污水处理能力大幅提升,污泥产生量也与日俱增,截至2020年底,我国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5000多座,日处理能力超过2亿立方米,污泥年产生量超过6000万吨(以含水率80%计),带来巨大的环境压力。污泥成分复杂、含水量高、易腐败、易散发恶臭,部分污染物还具有生物蓄积效应、“三致效应”等危害,若不进行妥善处置,会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带来威胁。填埋等传统的污泥处理方法占用大量土地资源,容易造成二次环境污染,而污泥资源化利用可以减少填埋量、有效解决污泥环境风险问题,是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必然要求。
二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内容。污泥是污水处理的副产物,含有有机质、氮、磷等营养物质以及无机矿物组分等多种有用组分,通过适当的工艺技术进行利用,可以“变泥为宝”。污泥资源化利用的主要途径有土地利用、建材利用、能源利用等。在此领域,我国已开展了大量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如有的污泥干化焚烧项目,热循环利用率达90%以上,焚烧后的灰渣还可作为水泥厂添加辅料进行资源化利用。
三是有助实现节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污泥厌氧消化后的沼气利用和污泥焚烧后的能源利用具有显著的节能减污降碳效果,我国目前已经有一些成熟案例。比如部分污泥处理中心,通过沼气热电联产技术实现沼气全利用,替代污水污泥处理全过程18%~20%的电能;部分污泥焚烧发电项目,利用污泥焚烧余热发电和供汽,运行过程中无需掺烧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可节约标准煤约15万吨,减排效果十分显著。《实施方案》将厌氧消化、干化焚烧、沼气热电联产等作为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重点方式,鼓励推广应用。
二、准确把握《实施方案》工作部署
当前,我国仍存在“重水轻泥”问题,污泥处理设施建设总体相对落后,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实施方案》聚焦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精准施策,有针对性的部署了一系列重点任务,强化规范处理,拓宽利用途径,补齐设施短板,注重技术创新,守住环境底线。
一是强化规范处理。《实施方案》强调要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处理路径和技术路线,从鼓励、禁止、推广等多个维度明确了污泥处理的具体路径,比如,明确提出,禁止未经脱水处理达标的污泥在垃圾填埋场填埋等举措。
二是拓宽利用途径。《实施方案》注重汲取经实践验证的可靠做法,鼓励采用厌氧消化、好氧发酵、干化焚烧、土地利用、建材利用等多元化组合方式处理污泥;鼓励将处理后并严格满足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污泥作为肥料或土壤改良剂;推广能量和物质回收利用,鼓励将污泥焚烧灰渣建材化和资源化利用等。
三是补齐设施短板。《实施方案》从提升现有设施效能和补齐设施缺口两个方面发力。在设施效能提升方面,提出要建立健全污水污泥处理设施普查建档制度,摸清现状,对落后设施及时开展升级改造等;在补齐设施缺口方面,提出鼓励大中型城市适度超前建设规模化污泥集中处理设施,推动设施共建共享,将污泥处理设施纳入静脉产业园等。
四是注重技术研发。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的提升离不开先进技术的助力。《实施方案》注重先进技术研发和应用,围绕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技术瓶颈,强调要重点突破污泥稳定化和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协同处置、污水厂内减量等技术装备,开展污泥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创新技术应用,推广污水源热泵技术、沼气热电联产技术等。
五是守住环境底线。《实施方案》注重坚持系统思维,坚持全链条治理,从源头、运输、储存、监督等关键环节入手,提出了若干细化举措,着力守住环境底线。其中源头管控强调,特殊行业排放的特殊种类废水不得排入市政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加强排污许可管理;运输储存管理强调,污泥运输过程要采用密封、防水、防渗漏、防遗撒等措施,推行污泥转运联单跟踪制度,严禁偷排和随意倾倒;监督管理强调,鼓励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相关企业应定期向管理部门报告污泥去向、用途、水量等信息,定期检测污泥泥质。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