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节水优先”方针 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014年3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我国水安全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首次明确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 ”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思路。十六字治水方针赋予了新时期治水的新内涵、新要求、新任务,为加强水节约、强化水治理、保障水安全指明了方向,是做好当前水利工作的科学指南。
习近平总书记把“节水优先”放在十六字治水方针的首要位置,是针对我国国情水情,总结世界各国发展教训,着眼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作出的关键选择,是新时期治水工作必须始终遵循的根本方针。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标志着节水已经上升为国家意志和全民行动。
水利部主要领导明确要求,要深刻领会“节水优先”方针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要抓基础、强机制、快突破,推动节约用水工作尽快打开新局面,要扎扎实实做好两件事:一要搞清楚什么是节水,结合自然、经济、社会等不同条件,针对南方北方、东部西部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尽快制定各行业节水标准。二要搞清楚什么是优先,切实把节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
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人指出,节水是开源、是增效、是减排、是降损,节水是社会文明进步发展的标志,节约用水就是节约生命资源。“节水优先”是指在治水理论和实践中,观念、意识、措施等各方面,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等各环节,生产、生活、生态各领域,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各行业,城镇、乡村、家庭等各层面,都应该把节约用水摆在首要位置。
解放思想 多措并举
扎实推进节水优先建设实践
为贯彻落实好 “节水优先”方针,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市解放思想,调整思路,多措并举,注重实效,节约用水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活动。每年的“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期间,大力营造节水光荣的社会氛围。制作节水宣传展板、节水警示牌,编印节水知识小册子、节水宣传彩页,悬挂节水条幅,发放节水宣传手提袋,做到报纸上有字,电视上有影,广播上有声,自媒体有文,开展“节水金点子”征集,节水进社区,节水进校园活动,通过这些节水宣传活动,极大增强了全社会的节水意识,使节水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出台了节水配套政策,建立完善了节水体制机制。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了《济宁市节约用水办法》《济宁市计划节约用水办法》《济宁市节水减排实施意见》《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节水限水的意见》《济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等规章、文件,编制了《济宁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济宁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等规划、技术规范,节水体制机制逐步完善。
以节水载体建设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编制了《节水型社会综合示范实施方案》,有步骤的开展“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小区”等节水载体建设,推动全市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纵深发展。到2018年底,兖州区率先通过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省级验收,高新区通过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市级验收。
强化了计划用水管理。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每年向各县市区下达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用水效率控制指标,督促各县市区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同时每年核定全市800余家工农业用水户的用水计划,并严格考核,对超计划用水实施累进加价制度。
以经济杠杆促进节约用水。按照《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实施水资源费改税,税额较水资源费进行了大幅度提升,以价格杠杆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使用。严格执行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对超计划用水户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税。通过经济杠杆促使企业调整水源结构,加大城市中水、矿坑排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减少地下水、地表水等优质水的开发利用,促进了水生态和水环境的改善。
以水定产,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认真落实区域取水许可限制制度,强化地下水超采区新增取水管理,禁止超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权限审批。依法做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规划水资源论证,限制高耗水企业项目上马。对5万亩以下灌区农业取水开展许可工作。加强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对重要取用水户自动计量监控数据及时进行校核。切实做到以水定产,以水定城。
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针对工业用水户,组织开展水平衡测试,帮助企业健全节水管理网络体系,摸清用水现状,找出用水不合理因素,有的放矢地采取相应的措施,大力进行节水技术改造。推行行业用水定额管理。鼓励企业积极发明创造,申报国家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鼓励企业积极申报水效领跑者。针对农业用水户,发展水稻控制湿润灌溉,低压管道灌溉,高标准喷灌、滴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新工艺,提高农业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农业用水效率。
加大节水资金扶持。为鼓励工农业节水技改,积极申请省、市专项节水资金对工农业节水项目进行资金补助,近年来共发放节水补助资金3000余万元,扶持工农业节水项目200余项,由此带动了全市1000余项节水技改项目,掀起了全市节水技改的热潮,节水效果显著。
严抓细管 绿色发展
水资源保护工作呈现良好态势
我市节水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稳步推进。到2017年底,全市万元GDP取水量下降到46.43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下降到12.66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4%,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472,农业节水灌溉率达到61.44%,非常规水利用量达到1.6亿立方米。
特别是近年来,用水总量持续下降,用水效率逐年提高,水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008-2018年度济宁市GDP增长情况。
2008-2018年度济宁市总用水总量情况。
2008-2018年度济宁市万元GDP用水总量情况。
2008-2017年度济宁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情况。
通过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柱状图我们可以形象直观地看出,我市近年来通过强化水资源管理,加大节水技改力度,提升用水水平,用水总量逐年下降,用水效率逐年提高,在经济高速发展,需水量不断增加的形势下,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不升反降,切实做到了增产增收不增水。
立足当前 着眼长远
科学谋划节水优先美好蓝图
我市下一步节水工作将紧紧围绕水利部主要领导提出的“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进行。结合我市节水工作实际,“补短板”就是重点加强当前较薄弱的工作环节,包括合同节水、节水评价标准体系建设、水市场机制建设等;“强监管”就是把节约用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将用水方式由粗放型向节约型、集约型转变。
进一步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制定节水宣传实施方案,细化节水宣传内容、方法、形式,由集中宣传向日常宣传转变,实现节水宣传常态化。带动节水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让节水宣传深入人心,营造更加良好的节水氛围。
进一步强化节水组织领导。根据国家、省节水工作要求,落实市、县地方党委政府节水主体责任。结合机构改革契机,完善节水工作内部分工机制,明确职责,严格奖惩。完善节水规章,尽快修订《济宁市计划节约用水办法》。切实保障“节水优先”方针得到落实。
组织开展节水评价。根据水利部节水评价指导意见和大中型水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节水评价编制指南,编制我市节水评价技术要求,全面开展节水评价工作,对节水评价不通过的项目敢于说不,从源头上把好关。
开展水利行业创建节水型单位活动。作为节水工作的主管部门,节水载体建设应从自身做起,身体力行,我市目前仅金乡县、鱼台县水务部门建成了节水型单位,下一步市、县水务部门应加强宣传,强化意识,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建成节水型单位标杆,让水务部门率先成为自觉节水的践行者和示范者,从而推动水效领跑者工作深入开展。
持续推动合同节水工作。认真总结高新区合同节水示范工作经验,取长补短,加强培训,提高对合同节水工作的认识。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培养一批节水服务公司,选取易于操作的行业领域开展一批合同节水示范项目。
进一步严格节水监管。以我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依托,完善节水部分考核内容,将节水目标任务落实、节水重大行动列入科学发展观考核。细化定额管理、计划管理、节水载体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非常规水源利用等监督内容,完善监督方案,加强节水监管力度。
加强水市场机制建设。针对目前水市场良莠不齐的节水产品、设备、器具,加强机制建设,联合各相关部门,尽快开展节水产品认证工作,实施市场准入制,扶持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坚决淘汰不合格的节水产品、设备、器具。通讯员 李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