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稳评是指针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工程稳评(全称“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在审批或实施前,对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的风险因素进行系统调查、科学预测和评估,并制定应对预案的机制。其核心目的是预防和化解因工程建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公共危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社会稳定。
一、工程稳评的定义与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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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工程稳评属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专项类别,主要针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如交通、能源、环境设施等),评估内容包括项目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及可控性,重点分析征地拆迁、环境影响、公共安全等可能引发群众不满的风险点。 -
适用范围:
根据国家文件规定,需开展稳评的工程主要包括:- 交通运输类: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
- 环境设施类: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弃物处理项目等;
- 能源类:大型变电站、天然气管道、储油设施等;
- 其他易引发矛盾的工程:涉及土地征收、居民密集区建设或历史遗留问题的项目。
二、工程稳评的法律依据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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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稳评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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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流程:
- 风险识别:通过调研、听证会等方式收集群众意见;
- 风险分析: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影响程度;
- 风险等级判定:分为高、中、低三级,作为审批依据;
- 制定预案:提出风险化解措施(如补偿方案、沟通机制等)。
三、工程稳评的意义
- 预防社会矛盾:通过提前介入,减少群体性事件和信访问题;
- 优化决策:为政府审批提供科学依据,避免“一刀切”叫停项目;
- 促进公众参与: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项目公信力。
总结:工程稳评是我国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尤其适用于高风险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其评估结果直接影响项目能否获批,需由专业第三方机构严格按照法规执行。
一、稳评的含义
稳评,全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一种针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化解和监控的工作机制。是指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等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其目的在于有效规避、预防、控制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从而更好的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和社会大局的稳定。

二、那么,哪些项目需要做稳评呢?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凡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包括涉及征地拆迁、农民负担、国有企业改制、环境影响、社会保障、公益事业等方面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制定以及其他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重大决策事项,党政机关作出决策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首先,易发生社会不稳定问题的重点领域建设项目需要进行稳评:
1)交通运输:机场、铁路、国道、高速公路、省道;跨黄浦江、苏州河(吴淞江)、跨航道等级三级以上的桥梁、隧道;内河航道;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城市快速路、主干路;长途客运站、城市客运交通枢纽;危险品码头。涉及运输服务项目。
2)环境设施:污水处理厂;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
3)能源:中心城区50万伏变电站、郊区22万伏及以上电力架空线路等大型电力设施;天然气主干管网、加油加气站、储油储气罐等其它能源储运设施;城市供热设施。
4)工业: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原料、水泥等可能造成环境现状改变或较大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5)社会事业: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戒毒中心、殡葬火化设施、广播电视发射设施。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6)农业:畜禽粪便处理设施、动物处理设施、三级以上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其次,涉及土地与房屋征收的建设项目也需要进行稳评;
此外,在项目规划、环评公示阶段发生社会不稳定问题且尚未化解的建设项目;在居民密集区建设且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具有一定影响的建设项目;重大地质勘察和矿产资源开发项目;项目单位应加强审批(核准)前的风险预研工作,凡是经预研判断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的其它建设项目。都需要进行稳评。

三、稳评内容
——合法性。决策机关是否享有相应的决策权并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决策,决策内容和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合理性。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是否兼顾了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会不会给群众带来过重经济负担或者对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过多不便,会不会引发不同地区、行业、群体之间的攀比。拟采取的措施和手段是否必要、适当,是否尽最大可能维护了所涉及群众的合法权益。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界定是否准确,拟给予的补偿、安置或者救助是否合理公平及时。
——可行性。决策事项是否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实施是否具备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相关配套措施是否经过科学严谨周密论证,出台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决策方案是否充分考虑了群众的接受程度,是否超出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支持。
——可控性。决策事项是否存在公共安全隐患,会不会引发群体性时间、集体上访,会不会引发社会负面舆论、恶意炒作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决策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是否可控,能否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是否制定了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是否充分。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评估主体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评估主体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指定。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由评估主体组织实施。地方党委和政府作出决策的,由党委和政府指定的部门作为评估主体。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作出决策的,由该部门或者牵头部门商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机构作为评估主体。需要多级党政机关作出决策的,由初次决策的机关指定评估主体,不重复评估。根据工作需要,评估主体可以组成由政法、综治、维稳、法制、信访等有关部门,有关社会组织、专业机构、专家学者,以及决策所涉及群众代表等参加的评估小区进行评估。评估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方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估主体对评估报告负责。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评估程序
(1)制定评估工作方案。评估工作方案应明确风险评估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作进度、工作方法与要求、拟征询意见对象及方法、风险评估报告大纲等事项。
(2)收集和审阅相关资料。相关资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书(报告)、及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建项目前期审批相关文件,包括国土空间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相关规划与标准规范;同类或类似项目决策风险评估资料等。
(3)充分听取意见。根据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审阅结果,结合项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根据需要补充开展民意调查。可以采取公示、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就决策事项听取各方面意见。对受决策影响较大的群众、有特殊困难的家庭要重点走访,当面听取意见。听取意见要注意对象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讲清决策的法律和政策依据、决策方案、决策可能产生的影响,以便群众了解真实情况、表达真实意见。
(4)全面评估论证。分门别类梳理各方意见和情况,对决策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风险可控性进行全面深入研究,查找社会稳定风险点。对所有风险点逐一进行分析,参考相同或者类似决策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情况,预测研判风险发生概率,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激烈程度和持续时间、涉及人员数量,可能产生的各种负面影响,以及相关风险的可控程度。
(5)确定风险等级。根据分析论证情况,按照决策实施后可能对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风险等级。风险等级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3类,大部分群众有意见、反应特别强烈,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为高风险;部分群众有意见、反应强烈,可能引发矛盾冲突的,为中风险;多数群众理解支持但少部分人有意见的,为低风险。风险等级的具体划分标准由各地区有关部门予以明确。
(6)编制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当包括评估事项和评估过程,各方意见及其采纳情况,决策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风险评估结论和对策建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评估报告由评估主体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决策机关,需要多级党政机关决策的要逐级上报,并抄送决策实施部门和政法、综治、维稳、法制、信访等有关部门。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评估结果运用
重大决策须经决策机关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要作为重要依据。评估报告认为决策事项存在高风险,应当区别情况作出不实施的决策,或者调整决策方案、降低风险等级后再行决策;存在中风险的,待采取有效的防范、化解风险措施后,再作出实施的决策;存在低风险的,可以作出实施的决策,但要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妥善处理相关群众的合理诉求。作出决策后,决策机关要将评估报告送同级维稳部门。决策机关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会议讨论情况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