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树东
男,1961年3月出生,汉族,北京大兴人,研究生文化,高级政工师,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入党。现任:北京市水务局局长。
个人履历
1981.07——1988.04,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天堂河劳教所政工科干事;

金树东
1988.04——1991.03, 大兴县委办公室科长;
1991.03——1992.04, 大兴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2.04——1994.01, 大兴县芦城乡党委副书记、工业总公司经理;
1994.01——2001.04, 大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01.04——2004.01,大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04.01——2008.01, 中共大兴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期间于2006.11在读北京交通大学EMBA专业)
2008.01——2013.02,中共北京昌平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3.02——北京市水务局局长[1]。
2013年3月29日,北京市昌平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会议根据金树东同志的请求,依照地方组织法和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了接受金树东辞去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决定。[2]
2012年7月3日,当选为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