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水不是引起河道水质超标的原因,超标是污水造成的,其中,低标再生水也占一部分。
文 | 朱晨东
拙文《北京水污染,祸起再生水》于4月24日在南方周末环境版发表,引起了关注和不同意见,其中一个专家的意见是:“如果污水不做成再生水,他们会到哪里去呢?”答:“会直接入河,问题会更严重。”我上次行文,忘记了这个转化,以为这是一个普遍常识,毋需说明。邓卓智总工(北京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告诉我:“城市河道本来是城市的下水道,再生水的利用是把下水道变成中水道。”
的确,水能藏污纳垢,也能清澈见底;再生水技术的兴起,把原本黑臭的河水还原成它本来面目,对居住在河道两岸的居民是天大的好事。但是,再生水虽然好,却不宜让它停留太久,不宜做成一个大水面,而是要让它流淌,“流水不腐”的道理用在再生水上刚好恰当。再生水是有国家标准的,低标准比不处理好,高标准比低标准好。我要纠正我文章中的一个错误说法,再生水不是引起河道水质超标的原因,超标是污水造成的,其中,低标再生水也占一部分。
无论再生水用于城市河湖还是浇灌绿地,无论是用于冲厕还是冲洗马路,关键是消毒,因为后者直接与人体接触,消毒要求更加严格。我们要避免SARS的困局重演。防患于未然是我的初衷,现在并没有发生什么问题,城区地下水水源也没有受到明确的污染,但适当防备是必需的,制定预防措施是有关政府部门的必修课。
我不支持在再生水河湖里修建跌水、瀑布、喷泉,因为不保险。有规范规定,与人体接触的水质是Ⅲ类水,仅供观赏的水可以是Ⅳ类,而跌水、瀑布、喷泉容易形成水花,会随风飘落到岸边的人体上。我以为,经过再生水处理厂处理的水,有序地流淌到原先的河道里,有必要对这段河道的岸坡进行生态修复,种植水生植物再次净化水体,使环境更加友好,让人们放心地接近水边。
而对处于水源保护区河道中的流水,我们更应该采取审慎的态度,要进行科学评估,逐步推进。例如,现在北京已经开始对初期雨水径流不入河,改入污水处理厂的研究,这应该加以赞扬。
中国水科院刘树坤教授告诉我:“目前污水处理排放的一级A标准达不到中水标准。如果再加一道膜处理,可以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如此处理之后,“经河湖自然净化可以达到亲水的要求。”对于再生水厂处理的适用标准有很多,这些标准分别出自水利部、建设部和环保部,我以为,我们应该用最高标准去做规划设计,例如将大肠杆菌的出厂标准设定为零(GB/T18921-2002),再生水流到河里,即使遭遇降雨、降尘、水生动植物的腐烂、垃圾的飘入,也不会造成大肠杆菌的超标。
美国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就提出了“二十一世纪水厂”的概念,要求将污水处理提升到饮用水标准;新加坡开发了“NEWater”工艺,通过传统生物处理加双膜法,实现了污水到饮用水的深度回用。2002年我访问维也纳市郊的平原上的Marchfeld计划,该地位于奥地利东部,面积约1000平方公里,因大量开采地下水,致使地下水位下降,每年亏损500—1000万立方米。为恢复地下水,1995年修建了Marchfeld引水渠,流量15秒立米,并修建了将河水处理成饮用水的装置,回灌入地下。
北京现在已经有了新的地方标准,如果处理过的再生水也达到饮用水标准,那么,无论渗漏还是回灌,都没有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