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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永祥:8000个PPP项目多数仍无公开招标 PPP项目需有健全制度保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14  浏览次数:1851
核心提示:金永祥:8000个PPP项目多数仍无公开招标经济来源:中国经营网作者:杜丽娟2014-07-12  和中国财政学会公私合作研究专业委员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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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给水排水2020年中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
 

金永祥:8000个PPP项目多数仍无公开招标

经济 来源:中国经营网 作者:杜丽娟 2014-07-12 

  和中国财政学会公私合作研究专业委员会一起举办PPP专题谈论,是金永祥上半年来的主要工作。作为北京大岳咨询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他致力对PPP的研究已有20多年,目前大岳的PPP咨询业务量从平均每个月签四五个咨询合同增加到了八个。

  今年以来,发改委开始对PPP进行立法调研,这为民企充分参与市场竞争创造了机会。 但在他看来,PPP发展至今共经历了5个阶段,分别是探索、试点、推广、反复和普及阶段,其中尤其第四个阶段公私合营的问题集中暴露。

  《中国经营报》:最开始我国在探索阶段,并没有与BOT直接相关的法规,这个阶段的合作有怎样的特点?

  金永祥:在这个阶段还没有PPP概念,主要模式是后来归结为PPP的BOT。

  探索阶段的项目都是投资人发起的,通过谈判方式和政府达成了一致,没有招标的过程。这些项目也是地方政府自发进行的,没有中央政府的关注、总结和大规模推广。

  深圳沙角B电厂BOT项目、广州白天鹅饭店和北京国际饭店等是这一阶段的代表。沙角B电厂已经在15年特许经营期限结束后于2000年成功移交给当地政府。

  这个过程也总结了一些教训。比如,由于特许经营期限较短,很多设施的设计寿命在移交给政府机构后需要重新建设,这为后面的项目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1995年8月国家计委、电力部、交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试办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试点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从通知中可以看出,电力部和交通部的参与,意味着BOT试点的重点是电力和交通项目,且以外资为主。这也成为后来地方政府推出包括水务、燃气等BOT项目的法律依据。

  《中国经营报》:政策变化对PPP的影响至关重要,有政策之后为什么PPP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并未得到广泛应用?

  金永祥: 2008年年底我国推出了4万亿元刺激计划,2009年就成为PPP受冲击最严重的一年,我们提供咨询的很多PPP项目都停止了,比如中部一个省会城市的地铁项目当时完成了PPP方案,本来需要100亿元资金,国内三家国有银行自担风险分别给项目贷款100亿元。

  银行无条件提供贷款,使社会投资主体彻底失去了“讲价”的资本,PPP项目的生态遭到了破坏,有些执行中的PPP项目被政府提前终止了。

  随着政府再次开始重视民间投资,2010年国务院出台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新国36条,地方又推出了一些竞争性PPP项目,私人资本、外资和国资在这些项目里进行了同台竞争。

  《中国经营报》目前PPP项目有多少个?民企参与PPP项目如何保证充分的市场竞争?

  金永祥:粗略估计到2013年全国PPP项目有7000到8000个,其中很多项目没有公开招标。其中大岳累计完成的PPP项目超过400个,进行中的项目超过100个。

  但也出现一些新情况,比如在PPP推广阶段,私人资本较广泛的参与了PPP项目,但有些企业新进入这个领域不够专业,有些企业拿到一两个项目无法实现规模经营,所以就出现了并购整合的案例。

  在政策层面,尽管没有政策规定私人资本和外资不能进入某些领域,但是国企特别是央企在强大政府资源支持下,按照国企自己规则的做法,使私人资本和外资无法参与竞争,社会上出现了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和国进民退等说法。因此,虽然出台了很多激励政策,但是在PPP市场,对民企来说仍然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

 “目前,PPP模式最主要的问题是运作,专业机构参与非常关键。”在中国水网以“PPP模式在市政及环境产业应用及发展方向”为主题举办的全新对话栏目——环保产业“铿锵三人行”栏目中,大岳咨询公司总经理金永祥系统总结了我国PPP发展的五大阶段,并针对现阶段存在的问题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PPP走过20年 经历了五大阶段

从1994年开始,PPP的发展走过了二十年,经历了五大阶段。PPP发展到试点阶段,当时仅投标文件就有两卡车,之后经过简化,文件整理慢慢成熟起来。目前,在我国PPP已经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探索阶段。从改革开放到1994年这段时间,改革开放促使很多外资涌入,有一些资金开始进入到基础设施。

第二个阶段是试点阶段。从1994年到2002年,这段时间项目并不是很多,做的几个项目都叫试点项目。包括地方的试点项目,和国家推出的五个项目,这些试点带来了一定的规律规则。

金永祥认为,在这一阶段各个中央的试点项目和各个地方的试点项目,有的得到了经验、有的得到了教训。他强调,这段时间十分重要,整个BOT的规则;包括后面的文件的形成;以及今天用的很多条款,许多都来自于当时的规则。

做第十水厂的时候,每家投标人的资料都非常全,大家的投标文件都是几箱子,一共两卡车。金永祥介绍,大概有四米长的卡车,五个小伙子弄了一晚上,把资料弄的非常有序。发现这些问题后,就开始简化程序,经过实践使文件整理慢慢开始成熟起来。

第三阶段是推广阶段。金永祥介绍,这个阶段是从2003年开始到2008年,当时建设部城建司请我们做方案。后来在2002年建设部出了相关文件,之后在全国宣讲,交流开始增多,从2003年到2008年这段时间项目量显著提高。

第四个阶段是反复阶段。从2009年到2012年。前三个阶段的特点是市场经济的特征非常清晰,以及民营企业参与的较多,竞争充分。而反复阶段的一个特点就是市场竞争不充分,整个规则发生了变化。

2009年发生金融危机以后推出了四万亿,地方政府已经不再需要钱了,再做PPP的理由已经没有。这个阶段是国进民退的阶段。2010年再想刺激已经起不到作用,这个阶段资源基本上倾向于国有企业,只有央企能拿到别人拿不到的。出现了“弹簧门”,一边是缺资源,一边是央企有很多钱花不出去。

“现在我们进入第五阶段,是全新的阶段。”金永祥指出,目前PPP发展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去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提供了理论基础。去年财政工作会议后部长专门做了有关PPP的报告。从而点燃了PPP的气焰,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财政部、国际组织全都开始参与进来。

鼓励私人资本进入 优化混合所有制的管理机制

只要有私人资本进来,效率就会有所提高。效率提高,一个是由于在决策上把项目当成自己的事,另一个政府采购公共服务,有效的减少了猫腻

在PPP模式中用合资合股解决风险划分的一个弊病就是责任分不清,导致政府一下进入了不熟悉的公司治理和项目管理中。对此,金永祥表示,能不合股的尽量减少合股。

金永祥认为,只要有私人资本进入,效率就会有所提高。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自来水厂有一半闲着,如果让私人资本进来就会相对效率提高,一个是由于在决策上把项目当成自己的事,另一个政府采购公共服务,有效的减少了猫腻。

首先,总体而言,现在做的PPP项目肯定要比以前的PPP做的更完善。历史的脉络和步伐是有规律的,如果没有之前的营养没有任何人能把这项工作做好。对过去的诸多项目认真回顾,总结经验教训,在这个基础上把工作做的更好。日本有一点做的比较好,从1999年PPP立法,过几年有问题、有教训就完善一次,其整个知识积累做的非常好。而我们需要做的是已经交过的学费不能再交了,包括合股,现在混合所有制一定得有主次,现在有的是50%对50%轮流执政,这是可怕的事情,会增加内耗。持股一定要搞清楚,要不然会彼此打架。

同时,他也表示,客观地说,私营方并不是真善美的化身,政府持股对其确实有制约作用。因为政府一方考虑问题肯定会顾及当地民生,而社会资本考虑的是自己,在这个过程中处理不好就会产生内耗。

保证效率 评估需要专业的第三方机构

评估者必须是专业的第三方评估。从整个行业来讲应该扶持一批专业的队伍来做,必须培养专门的机构

BOT和特许经营推进初见成效,但普遍存在后期评估相对被忽视的问题,坚持五年做绩效评估的非常少。金永祥表示,首先是目前并没有一个特别的约定必须评估;其次是存在出钱评估的问题,拿谁的钱替谁说话。“谁来出钱,谁来委托评估。”在这个体制上得搞清楚。

评估者也必须是专业的第三方评估。金永祥指出,中介机构有很多,为了完成评估随便找一个,甚至有些报告拿来写写都可以,这是走过场问题。至于由谁来评估,他表示,必须培养专门的机构,从整个行业来讲应该扶持一批专业的队伍来做。

同时金永祥也表示,目前99%以上的城市都找不到很专业的机构,让第三方做好目前还存在一系列体制建设问题。当然,这是要在做的过程中来完善的问题,不动起来永远都是假的,假的动起来才会变成真的。

风险波动的价格补贴机制 需要政府扶持

当整个项目看来没有正常收益时,政府应该利用财政无偿投入来提高收益率

北京地铁4号线采用的是特许经营类型的PPP模式。其在运营中把隧道那部分财政投资后用近零租金的方式租借给项目公司,以提高项目收益,并在收益超过正常水平后通过租金调整来起到削峰作用。

金永祥以4号线的经营模式为例,提出,现在做项目要首先将项目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想全,找出风险点,比如超支的风险,延期的风险等等。当整个项目看来没有正常收益的时候,政府应该利用财政无偿投入来提高收益率。他介绍类似地铁4号线的经营模式在市政污水厂里也用到,在北京的某个项目,一开始对水质要求比较高,财务平衡不了,财政投进去一部分钱来补贴,另外有些设施也是政府建成后由投资人无偿使用。

地铁4号线的运作方式较好的体现了“伙伴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PPP三原则。但是,在市政与环境领域的PPP模式的推动上,还需要解决几个深层次的问题。金永祥对PPP发展相关问题的分析和建议,在介绍PPP发展路径的同时也对今后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本文根据大岳咨询公司总经理金永祥发言整理)

金永祥:PPP项目需有健全制度保障
 
来源: 中新网 
作者:
2014-07-30 14:33:44
 

  每经记者胡健发自北京

  财政部财科所专门对刺桐大桥进行的调研报告显示,刺桐大桥PPP项目出现的种种问题,都可归为一条,即相关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的不到位,契约的缺失。由法律、契约层面的缺陷引发,缺乏关于PPP的法律制度,增加了民营资本企业的交易成本和运作困难。

  围绕如何从刺桐大桥这只“麻雀”所展现出的问题去剖析如何把我国PPP模式推向正规化、专业化的路径,《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记者专访了国内PPP专家、大岳咨询总经理金永祥。

  项目不规范致争议不断

  NBD:您怎么看待刺桐大桥所面临的投资权益保障等问题?

  金永祥:刺桐大桥项目是典型的PPP项目,项目的特许经营特点非常明显。该项目20年的风雨历程是财政部推动PPP工作和国家发改委推动特许经营立法的一面镜子,其经验教训值得总结借鉴。地方政府和社会投资人参与PPP项目也可以从项目中得到启示。

  陈庆元的故事反映了地方政府与社会投资人之间的纠葛,但其中任何一方都没有违约的情况发生。

  这说明了两点,一是契约精神在项目中得到了体现,双方在整个过程中都按照规则来维护自身利益,具有进步意义;二是项目初期留下了很多隐患,双方在20年时间里造成了很大内耗,降低了项目的效率,抵消了改革的成果。

  NBD:双方都没有违约的确是进步,那现在的争议来源于什么?

  金永祥:项目的产生过程不规范,这可以归结为历史的局限性。当初政府与国外投资人谈判没有谈成,名流公司不要求任何条件抢到项目,说明国外投资人的做法符合市场规律。20年前懂PPP的人并不多,但现在必须反思。

  项目后期问题的处理也同样不规范,没有采取通过后评估的方式找出问题,再通过谈判一次性解决历史问题,保证后续的运行顺畅。

  NBD:为避免日后纠纷,对于回报PPP项目是不是要有一个更明确的约定?

  金永祥:名流公司从获得项目到项目建成期间的表现可圈可点,进入运营期合作的双方出现了问题,先是政府建了其他几座竞争性桥梁影响了项目的收入,其次是项目公司要开发大桥两侧的土地被拒绝,投资人有苦说不出。这为社会资本介入PPP项目提供了借鉴:不能怕前期工作耽误时间,磨刀不误砍柴工。

  项目运作重在健全制度

  NBD:PPP项目一般都会涉及特许经营问题,类似刺桐大桥这样不够规范的项目是不是与本身制度不健全有关?

  金永祥:特许经营立法的出台,应该为刺桐大桥这类合作项目的运作和执行提供保障,是一件好事。

  政府如何运作管理特许经营很关键。这里涉及从中央到省级、市县政府管什么、如何管的问题。包括是否需要设立相关的部门和机构,比如是否需要设立跨部门的协调决策机构,是否需要设立从事专业支撑的PPP中心。这是特许经营立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此外,类似“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的说法造成过很多麻烦,立法中有必要说清“县级人民政府怎么负责”。

  NBD:规范特许经营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

  金永祥:发达经济体的政企关系是简单的、稳定的,我国政企关系的情况相对复杂,又处于改革之中的不稳定状态,立法工作必须考虑这种现实。

  法律的名称要清晰,涉及的概念应准确。目前初步的叫法是《基础设施与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基础设施的概念包括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社会基础设施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这两个概念不在一个层面上,立法时概念应该准确。另外,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在概念上是有差别的,谈基础设施立法,特许的范围最好不要涉及基础产业,否则容易说不清楚。

  对特许经营项目每个阶段的运作要求是什么?在每个阶段由哪些机构做哪些工作?做不到或者做不好怎么处理?这些工作是实实在在的,需要借鉴国际经验,但更主要的是总结以前好的做法,同时要注意解决好实践中不规范的问题、法律冲突和盲点问题。

  特许经营协议这类具体的工作可以由PPP中心等部门编写指南或范本,而且可以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项目出台相应文件。

  原标题:金永祥:PPP项目需有健全制度保障

  稿源:中新网



金永祥   大岳咨询有限公司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公私合作/合营),是指政府和营利性企业、非营利性企业为完成某个项目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关系的形式,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的合作形式。PPP的基本形式包括:运营维护协议(O&M)、管理协议、租赁购买、BOO/BOT/ BLT/BOOT、特许经营、非公共机构拥有等。
    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PPP模式被发达国家广泛探讨及应用。就PPP在国内的发展而言,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永祥介绍说,从1994年开始,我国PPP的发展走过了二十年,经历了探索、试点、推广、反复、普及五大阶段。目前在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典型的项目,以北京地铁四号线、上海竹园污水处理厂为代表,这两个项目较好地体现了“伙伴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PPP三原则,财政部主推的也是此类项目模式。但是,在很多项目推进过程中,合同条款约定及回报率要求等问题的无法解决使得项目进展困难甚至无法开展。过往的项目给我们提供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对于项目成败的经验总结与借鉴,将有利于推动未来PPP模式工作的更好开展。
    PPP发展的第一阶段——探索阶段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到1993年是我国PPP发展的第一个阶段——探索阶段。在这个阶段还没有PPP概念,主要模式是后来归结为PPP的BOT。
    探索阶段有两个背景:第一,从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吸引了很多境外资金进入我国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随着改革的推进有一部分资金尝试性地进入了基础设施领域。第二,80年代中期中等发达国家出现了债务危机,为了推动经济继续发展,在土耳其首先出现了BOT模式,然后被其他发展中国家效仿,香港商人也把这个概念带入了我国。

    在探索阶段,我国没有与BOT直接相关的法规,当时对这种方式是否合法地方心里没底,审批时地方领导往往直接向中央主要领导汇报,中央首肯后地方才批准项目。
    探索阶段的代表项目有深圳沙角B电厂BOT项目、广州白天鹅饭店和北京国际饭店等项目,沙角B项目作为BOT受到了国内外广泛认可,饭店项目由于所处行业的原因是否属于BOT项目存在争议。沙角B电厂已经在15年特许经营期限结束后于2000年成功移交给当地政府,为项目画上了圆满句号。由于项目较早,项目文件较简单,项目协议只有几页纸。外商是广东华侨,项目除了商业因素外有回报家乡的意思,这也是项目顺利执行的原因。沙角B项目也留下了一些教训,比如,由于特许经营期限较短,很多设施的设计寿命在移交给政府机构后需要重新建设,这个经验在1994年北京做BOT研究时被写进了报告,在后期大岳做BOT项目时对移交时项目设施的状态都做出了明确且严格的规定。
    探索阶段的项目都是投资人发起的,通过谈判方式和政府达成了一致,没有招标的过程。这些项目也是地方政府自发进行的,没有中央政府的关注、总结和大规模推广。

    PPP发展的第二阶段——试点阶段
    1994年到2002年是我国PPP发展的第二阶段——试点阶段。国内学术界较早研究PPP是从这个阶段开始的。
    PPP试点阶段的工作是国家计委推动的,是有组织的,这点不同于探索阶段各地摸石头过河的做法。1992年初邓小平南巡以及1992年底召开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设施市场化投融资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1993年新一届政府成立后,国家计委开始研究投融资体制改革问题包括BOT可行性问题。1994年,国家计委选择了五个BOT试点项目:广西来宾B电厂项目、成都第六水厂项目、广东电白高速公路项目、武汉军山长江大桥项目和长沙望城电厂项目。1994年底,一批国家计委官员下海成立了大地桥基础设施投资咨询公司,其英文名“Bridge Of Trust”的缩写也是“BOT”,目的同样非常明确要做BOT业务。大地桥成立后开始为来宾B电厂项目做准备,1995年5月,来宾B获得了国家计委的批准。由此可以确定1994年是BOT试点项目的起点,可以称为“中国PPP元年”。
    除了国家计委推出试点项目外,各地政府也推出了一些BOT项目,比较典型的有沈阳水厂TOT项目、上海黄浦江大桥BOT项目、北京第十水厂BOT项目、北京西红门经济适用房PPP项目、新疆托克逊电厂项目、北京肖家河污水项目、北京房山大学城项目等。严格讲,这期间的地方BOT项目也是试点项目,有的项目在政府批文里就叫试点项目,不叫试点项目的BOT项目在当地即是开创性的,也没有太多其他BOT项目出现,BOT没有成为地方常规投融资方式。
    国家计委和地方的BOT试点项目涉及的行业是很多的,包括电力、自来水、污水、燃气、大桥、区域开发等。这些试点项目有的成功了,不仅签订了合同,而且合同得到了执行。有的失败了,部分没有签约就夭折了,部分签了合同但在执行期间终止了。无论是成功的还是失败的项目,都为后来的BOT项目运作积累了重要的经验。

    PPP发展的第三阶段——推广阶段
    2003年到2008年是我国PPP发展的第三个阶段——推广阶段。
    2002年“十六大”提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为PPP的推广提供了理论基础。“十六大”精神是建设部2002年底出台《大力推进市政公用市场化指导意见》的大背景。随着PPP项目的推进,建设部又陆续出台了一些文件,包括2004年出台的126号文《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该办法及各地出台的特许经营条例是这一时期开展PPP项目的基本法律依据。
    借《指导意见》的东风,2003年全国各主要城市掀起了市政公用市场化(PPP)高潮。PPP项目所属行业以污水项目为最多,当时正赶上全国各地建设污水厂的高峰,自来水、地铁、新城、开发区、燃气、路桥项目也都有。比较著名的PPP项目有合肥王小郢污水TOT项目、兰州自来水股权转让项目、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北京亦庄燃气BOT项目、淮南新城项目、北京房山长阳新城项目等。用目前PPP的概念考察,当时PPP项目很多,但第一个称PPP的项目是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
    在PPP推广阶段,市场经济特征非常明显:第一,国外公司、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同台竞争;第二,市政公用行业作为一个传统赔钱行业,多数项目的竞标过程未受到领导干预,竞标过程公开透明,很多项目的竞争达到了白热化程度;第三,企业“八仙过海”的竞争结果是溢价频出,效率提高的改革效果开始显现;第四,传统企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主动改革的积极性提高。尽管多数项目是成功的,但由于PPP项目数量增加很快,有些地区思想不够开放,项目运作方法不够科学,出现了一定比例的PPP失败项目。
    2007年开始,国内出现了一股思潮——对几十年的改革进行反思,在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了很大争论。由于PPP领域出现了失败项目,市政公用行业的个别老同志也开始反思市政公用市场化改革并提出了质疑,在“铁证”面前主管部门也开始犹豫,市政公用市场化改革开始降温,甚至“市场化”这个词汇变得非常敏感。
    应该说,在PPP推广阶段市场经济取得了胜利,大规模的改革出现几个失败项目是正常的,业内人士反思改革也是可以理解的。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这段时间市政公用市场化改革比任何其他行业的改革都规范,研讨会层出不穷,媒体高度关注,大部分中心城市的PPP项目都请咨询公司以借鉴国内外的经验教训,竞争公开透明。曾经人们一度对高溢价担忧,后来看在市场启动初期出现一定过调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重新定位市场不可缺少的阶段,从结果看王小郢等项目的溢价并没有影响投资人的回报水平,兰州自来水等项目的溢价虽然没有达到投资人的预期回报,但主要原因在于价格改革滞后,只要兰州自来水价格达到省会城市中等偏下的水平,投资回报就能满足投资人的要求,溢价完全是效率提高的体现。后来国内一直提“转换发展方式”,让我看,市政公用行业转换发展方式就是应该回归到这一阶段的发展方式。

    PPP发展的第四阶段——反复阶段
    2009年到2012年是我国PPP发展的第四个阶段——反复阶段。这段时间是我国城市化发展最快的几年,“鬼城”、市政不配套等城市问题也是在这个阶段暴露出来的。
    2008年美国爆发金融危机,2008年底我国推出了四万亿刺激计划,银行开始无条件提供贷款,有的银行为了给项目提供贷款甚至要送礼。银行如此放贷使社会投资主体彻底失去了讲条件的资本,PPP生态遭到了破坏,有些执行中的PPP项目被政府提前终止了,2009年成为PPP受冲击最严重的一年。四万亿刺激计划的弊端很快暴露出来,政府再次开始重视民间投资。2010年,国务院出台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新国36条,但效果不明显。
    在这个时期,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拿到了银行大量授信,尽管没有政策规定私人资本和外资不能进入某些领域,但由于国企特别是央企在强大政府资源支持下按照自己规则的做法,使私人资本和外资无法参与竞争,社会上出现了“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和“国进民退”等说法。为了促进民间投资,2012年国务院各部委出台了20多个落实新国36条的细则,但PPP市场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
    当然,这个阶段有些地区还是比较规范的,继续推出了一些竞争性PPP项目,私人资本、外资和国资在这些项目里进行了同台竞争,如大连垃圾处理PPP项目,经过充分竞争处理费用只有50多元每吨。国企、央企的新做法对私人资本和外资的行为方式产生了很大影响,他们一方面向央企学习寻求规避竞争,另一方面也寻求与国有资本的合作,以利用国有资本的优势。这个时期的PPP市场没有出现充分竞争、溢价频发的火爆场面。
反复阶段的后期PPP市场出现了新的变化。在PPP推广阶段,私人资本较广泛地参与了PPP项目,其中有些新进入这个领域的企业不够专业,有些企业拿到一两个项目无法实现规模经营,所以在第四阶段出现了并购整合的案例,这完全符合市场规律,并购整合在下阶段应该还会有较大的发展。

    PPP发展的第五阶段——普及阶段
    2013年开始我国PPP发展进入了第五个阶段,这是一个新的阶段,这个阶段的故事正在发生。很多人对这个阶段都有很高的期待,我们暂且叫这个阶段为普及阶段,希望PPP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一种常态模式。
    “十八大”提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这为PPP的普及提供了理论基础。为了保证PPP项目顺利实施,国家发改委启动了特许经营立法工作。学术界、咨询界也热闹起来,各种研讨、沙龙层出不穷,各种文章著作不断问世。最近财政部专门成立了PPP中心。PPP已经展现出火热的场面。
    实际上,这次推动PPP有着很强的社会经济背景。中国城市化经过十年高速发展,在取得成就的同时出现了大量问题:房价见顶,土地财政难以为继;地方债超过20万亿,还在快速增长,有些地区甚至对债务形成了依赖;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治理环境需要大量资金;国有体制可以调动大量资源但浪费惊人,投资效率越来越低;参与城市建设的央企负债率快速攀升超过了80%,如果有些新城或房地产项目出现问题,融资和抗风险能力会快速减弱;等等。中国需要转变发展方式,提高效率、减少浪费、少走弯路是转变发展方式的基本内容。PPP不是包医百病的灵丹妙药,但PPP可以带来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可以为解决当前的问题提供非常有益的帮助。
    在普及阶段,PPP会出现新特点:第一,并购机会将增多。国家要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并购将是实现这个目标的重要手段。第二,多个PPP项目同时推进的情况会增加。以前做一个项目较少关注相关项目,协同效应差,多个相关项目综合考虑可以减少浪费,提高效益。第三,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做PPP的情况会增加。中国企业“走出去”是必然的,这个过程已经开始。第四,总结经验教训并进行推广会受到新一届领导的重视。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站在普及阶段的起点上,我们无法对特许经营立法有过高期待,因为那需要太多时日,做好PPP的当务之急是规范、规范再规范。选择社会主体要公开、竞争,鼓励私人资本进入优化混合所有制的管理机制,政府要守信用并对社会主体进行严格监管,充分发挥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作用,要千方百计扫除阻碍国36条的种种弊端包括利益集团的阻挠。做好PPP工作,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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