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首设内河污染曝光平台后,福州市就内河管理再出一招,将实行内河河长制。目前,向民间招募的首批“百姓河长”已召集完毕,由住在河流周边、热心环保的居民担任,可随时随地关注周边河流状况,经专业培训后,能更加科学、全面地收集更多河流信息,对官方河流治理措施形成积极有效的反馈,并带动身边更多居民参与到内河保护中。(《福建日报》12月21日)
我们需要更多百姓“河长”:闽西日报近年来,全国各地普遍推行长官“河长”制,但一些工矿和养殖企业在排污上实行昼停夜排、暗道偷排,让许多长官“河长”头疼不已。事实表明,仅靠政府力量治理江河污染问题远远不够,必须充分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落实群众评议权、参与权、监督权。招募百姓“河长”,引导支持其当好示范员、巡查员、宣传员、参谋员、联络员,有利于全面准确掌握江河污染具体情况,有利于第一时间发现污染源,同时更好地带动更多群众参与江河保护行动,从而赢得打击和治理江河污染主动权。在生态文明建设如火如荼地开展的今天,我们需要更多百姓“河长”!
莫把“百姓河长”当作“治水配角”:光明网“50年代淘米洗菜、60年代洗衣灌溉、70年代臭不可闻、80年代鱼虾断代。”这是福州内河几十年发展的真实写照。水是生命之源,福州招募“百姓河长”,由热心居民实施“零距离”监督,这是触角延伸的管理出新,但切不可看成权作补充的“治水配角”。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其中专门列出一条,“要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百姓河长”也是治水主角。对于水污染防治,广大“生于斯,居于斯”的市民百姓,不但对现实情况耳聪目明,而且其治水热情也普遍高涨。比如,从2014年起,浙江举全省之力全面实施以治污水为突破口的“五水共治”行动,治出了环境改善、产业升级、百姓点赞的良好成效。其间,浙江一些地方聘请“百姓河长”主动参与治水,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百姓河长”很好地消除了“治水短板”。可以化解信息迟缓和监管失灵,并且借此带动更多市民参与其中,进而使得监督企业环境行为更加实时迅速。有了民间力量和公众“水官”的监督促进,这对政府部门的各级“河长”,也能起到用心治水的倒逼作用。因为,有些地方尽管建立了“河长制”,竖起了“公示牌”,但由于缺少“百姓河长”二次监督的推力与压力,未尝空搭花架的懒政作派。所以,让更多“百姓河长”来走马上任,就能使政府治理更少“跑冒漏滴”。发挥“百姓河长”,同样不可时冷时热,从一开始就把每位“百姓河长”视作“治水主角”,且在各个方面激励和保护其监督热情,成为号召一方的“百姓榜样”,才会拧成一股呈现“绿水青山”的强大动力。
别把“百姓河长”想得那么神 中国青年报
2014年,福建省政府就出台“河长制”实施方案,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部分省领导还直接担任了福建主要河流的河长,以协调与敦促水流域生态治理。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一制度实施后,在一些河流水域尚未确定官方河长,福州等一些城市的内河、厦门的湖等百姓十分关注的湖库迄今没有被纳入河长制范畴。这或许是福州当地出台“百姓河长制”的缘由。
然而,“百姓河长”制真的管用吗?据了解,这些“百姓河长”大多来自社会公益人士和志愿者。
事实上,“百姓河长”不可能那么“神”。“百姓河长”的成效须建立在政府监管的加强和政府责任的强化上。在治理河流污染上,政府责任是关键,功能互补是前提,“百姓河长”应该处于参与、监督和协助的位置,而不是赋予其“河长”的“责任主体”。在福州新建立的“百姓河长”机制中,“百姓河长”可以采取巡查河段、拍照取证、建言献策的方式协助政府治河,但是,除了这些“百姓河长”直接监督排污者和排污行为外,还应该赋予这些“百姓河长”监督政府的职能。河流清不清,环境好不好,最终的责任仍是政府责任。
推行“百姓河长”如何中看又中用? 紫荆网可以说,无论是江河治理与官员政绩挂钩,还是当前的“百姓河长”之举,都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最终仍然归结到一点上,那就是:治理好江河。江河治理好了,“百姓河长”才是中用的。就当下而言,对于“百姓河长”中用不中用,显然不能静观其变,而必须积极作为。如何中看又中用呢?从现实的角度来审视,一方面,需要充分尊重“百姓河长”的监督权,一旦发现异样,相关部门就必须积极配合,并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千万不能因为各种原因对违规排污企业包庇纵容,另一方面,对于“百姓河长”而言,他们的工作还是蛮辛苦的,必要的激励机制必不可少,比如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设置优先权等。唯有如此,“百姓河长”才中看又中用,江河治污成功才更加可期。
福州市向民间招募的首批“百姓河长”共治内河污染
2015-12-23 稿源: 天津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 编辑: 新闻广播 陈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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