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环保检查技术指南》发布 将于8月1日起施行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昆明市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环保检查技术指南》(DB 5301/T 46—2020)于7月1日发布,将于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环保检查准备、现场检查、报告及痕迹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环保检查工作。
详情如下: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洪昌海、姚波、何佳、杨育华、郑金龙、张淼、邱庆伶、宋歌、支国强、吴雪、
李柯欣、和兰娣、蔺源、叶海云。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环保检查技术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环保检查准备、现场检查、报告及痕迹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环保检查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562.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
GB 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418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
GB/T 23484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分类
GB/T 23485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混合填埋用泥质
GB/T 246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单独焚烧用泥质
GB/T 25031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制砖用泥质
GB/T 50125 给水排水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CJ/T 314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水泥熟料生产用泥质
CJ/T 510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 稳定标准
HJ/T 295-2006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 环境监察
DB 5301/T 41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土地利用技术规范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试行)》(环监[1996]463号)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环发[2008]6号文)
3 术语与定义
GB/T 23484、CJ/T 510及GB/T 5012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定义适用于本指南。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 23484、CJ/T 510及GB/T 50125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
城镇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净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含水率不同的半固态或固态物质,不包括栅渣、浮渣和沉砂池砂砾。
[GB/T 23484-2009,定义2.3]
3.2 污泥处理
对污泥进行稳定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的过程,一般包括浓缩(调理)、脱水、厌氧消化、好氧消化、石灰稳定、堆肥、干化和焚烧等。
[GB/T 23484-2009,定义2.4]
3.3 污泥处置
污泥处理后的消纳过程,一般包括土地利用、填埋、建筑材料利用等。
注:改写GB/T 23484-2009,定义2.5。
3.4 污泥脱水
污泥或排泥水浓缩后进一步去除水分的过程,一般采用机械方法。
[GB/T 50125-2010,定义2.0.120]
3.5 污泥厌氧消化
污泥在无氧条件下,由兼性菌和厌氧菌将污泥中可降解的有机物分解成二氧化碳(CO2)、甲烷(CH4)和水(H2O)等,使污泥得到稳定的过程。
[CJ/T 510-2017,定义3.2]
3.6 污泥好氧发酵
污泥脱水后,微生物在有氧条件下进行好氧呼吸作用产生较高温度使有机生物降解,生成性质稳定熟化污泥的过程。
[CJ/T 510-2017,定义3.3]
3.7 污泥好氧消化
污泥在有氧条件下,由好氧菌将污泥中可降解的有机物分解成CO2和水H2O等,使污泥得到稳定的过程。
[CJ/T 510-2017,定义3.4]
3.8 污泥热干化
污泥脱水后,在外部加热的条件下,通过传热和传质过程,使污泥中水分随着相变化分离的过程。
[GB/T 50125-2010,定义3.2.171]
3.9 污泥石灰稳定
在泥饼中投加干燥的生石灰(CaO),进一步降低泥饼含水率,同时使其pH值和温度升高,杀死抑制病原菌和其他微生物生长,达到污泥稳定的过程。
[GB/T 50125-2010,定义3.2.157]
3.10 污泥土地利用
将处理后的污泥作为肥料或土壤改良的材料,用于园林绿化、土地改良或农业等场合的处置方式。
[GB/T 23484-2009,定义2.6]
3.11 污泥填埋
采取工程措施将处理后的污泥集中进行堆、填、埋,置于受控制场地内的处置方式。
[GB/T 23484-2009,定义2.7]
3.12 污泥建筑材料利用
将污泥作为制作建筑材料部分原料的处置方式。
[GB/T 23484-2009,定义2.8]
3.13 污泥焚烧
利用焚烧炉将污泥完全矿化为少量灰烬的处理方式。
注:改写GB/T 23484-2009,定义2.9。
4 检查准备
4.1 检查人员
现场环保检查活动应由两名及以上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或其授权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实施。
现场环保检查人员应持有国家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配发的有效证件。
4.2 信息资料
4.2.1 信息采集
采集信息的途径如下:
a) 受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企业信息备案的地方行业管理部门;
b) 企业上报信息及社会公开信息;
c) 排污许可证管理系统、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等工作中登记(记载)的相关信息;
d) 通过自动监测数据、群众举报、信访、环保热线或其他部门转办等途径获取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