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奥特姆机械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被处罚
来源: 信息新报
5月27日,无锡市生态环境局作出锡惠环罚决﹝2022﹞226号处罚决定书,无锡奥特姆机械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被处罚15万元。
信用江苏官网载明:2022年3月30日,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建有一座废铁屑堆存点,堆存点四周开有导流沟(用铁板遮盖),将废铁屑渗滤液经导流沟汇聚至一个私设的十公分的塑料管废水排放口,最终将上述废水排放至该车间南面的雨水沟道,该雨水沟轨道由东向西,再由南向北排入瞬南路市政雨水管网外环境。现场委托江苏环科检测有限公司规范采集该单位正在排入雨水沟道的渗滤液水样和废铁屑堆存点渗滤液收集原液水样各一只,经分析渗滤液排放水水样污染物浓度pH值9.2、化学需氧量3.26×104mg/L、氨氮250mg/L、总磷12.8mg/L、石油类1.28×103mg/L,均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记者 徐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