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4年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第八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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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发布 来源: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9-15  来源:《丽水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发  浏览次数: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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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给水排水2024年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第八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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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发布

  来源: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丽水市起草《丽水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目标至2025年,围绕全域“无废城市”创建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现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零增长或负增长,工业固废分类收集体系全面覆盖完善,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和安全处理率进一步提升,推动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产业绿色发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努力实现工业源危险废物“趋零填埋”。推动预警能力建设,全面有效防控工业固废环境与安全风险的预警体系基本建成。补齐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缺口,形成“略有富余,适度竞争”的良好局面。提高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响应能力,有效降低环境风险,切实保障城市环境安全。详情如下:

丽水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一)规划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工业固体污染治理,建立现代化工业固废利用处置基础设施体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内在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8〕128 号)以来,深圳等11个城市和雄安新区等5个特殊地区积极开展改革试点,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印发实施,明确提出要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丽水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7月印发了《丽水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对丽水市的无废城市建设进行部署,将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提升“美丽丽水”建设的重要载体,除“无废城市”外,《丽水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等规划中,对生态基础设施提出具体更高要求,工业固废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需结合实际,科学布局。

近年来,丽水市工业发展显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目前,丽水市合成革、黑色金属制造业等传统优势产业仍为主要产废来源,但在未来五年,受新冠疫情、经济发展、政策布局等综合因素影响,丽水产业将不断发展变化,产废种类也将更加复杂多变,所以,为解决丽水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问题,谋划“十四五”丽水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本规划。《规划》将通过调查回顾“十三五”各类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现状,分析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家、省市对“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市工业固废污染防治目标和重点任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逐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科学谋划固废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九号,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3)《“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

(4)《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土壤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管理规程>和<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指标体系>的通知》(浙土壤办〔2020〕1号);

(5)《关于印发<浙江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修编(2019-2022年)>的通知》(浙环函〔2019〕109号);

(6)《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19 年 11月18日);

(7)《关于发布2020年度增补纳入规划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的通知》(浙环函〔2020〕102号);

(8)《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9)《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深化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事”改革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1]17号);

(10)《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2-2025)》(征求意见稿);

(11)《关于印发丽水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的通知》(美丽办〔2020〕25号);

(12)《丽水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13)丽水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丽水市全域,规划面积17298平方公里。

(四)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2020年;规划期限:2021-2025年。

二、现状及形势

(一)现状分析

1.工业固体废物现状

本规划所述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

(1)工业固废产生量与处置量。2020年,全市工业固废产生量为125.28万吨,利用处置量120.46万吨。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111.47万吨,工业危废13.81万吨。

(2)行政区域分布。2020年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排序为:遂昌31.3万吨,占比28%;青田20.3万吨,占比18.2%;龙泉17.14万吨,占比15.4%;缙云12.15万吨,占比10.9%;云和11.7万吨,占比10.5%;开发区7.95万吨,占比7.1%;松阳7.3万吨,占比6.5%;莲都2.18万吨,占比1.9%;庆元0.9万吨,占比0.8%;景宁0.55万吨,占比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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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丽水2020年一般工业固废产生信息图

2020年工业危废产生量排序为:遂昌6.24万吨,占比45.1%;缙云3.9万吨,占比28.2%;松阳3.13万吨,占比22.7%;青田2.8万吨,占比20.27%;开发区1.03万吨,占比7.4%;龙泉0.64万吨,占比4.6%;云和0.19万吨,占比1.3%;莲都0.018万吨,占比0.13%;庆元0.0038万吨和景宁0.0001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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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丽水2020年危险废物产生信息图

(3)工业固废类型。2020年,丽水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尾矿尾砂、炉渣、污泥、废砂、废金属类和废边角料等6类固废,合计产生量99.26万吨,占总产生量的89%。

2020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13.81万吨,主要来源于医疗废物、废矿物油、精(蒸)馏釜残、表面处理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含铅废物、废酸、有色金属冶炼废物、其他废物等。

2.工业固废处置现状

(1)现状处置量

2020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111.47万吨,综合利用处置率95.7%。2020年,全市危废境产生约13.81万吨,市内利用处置量1.2万吨,委外处置11.2万吨,贮存1.1万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100%。

(2)工业固废处置企业情况。截至2020年,全市共有危险废物处置经营单位13家,其中危险废物焚烧企业2家(焚烧精蒸馏残渣1家、焚烧医疗废物1家),综合利用企业6家(主要利用废酸、废树脂桶、含铜污泥、废催化剂和废活性炭),收集企业4家(收集废机油),填埋企业1家。13家危废处置企业主要分布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8家)、松阳(2家)、遂昌(3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企业1家(丽水市青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规模60000吨/年),主要处置一般工业污泥,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存在不足。近年来,丽水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增长趋势明显。以危险废物为例,近五年来的年均增长呈现上升趋势(2020年因疫情原因,相较上年减少8.5%)如图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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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去数字化改革成效初显等因素外,产业增加是产废上升的主要原因,预计“十四五”期间危险废物整体产量规模稳中有增,危废种类将有所增加。目前,市内部分危险废物和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缺口已经凸显,特别是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安全填埋、表面处理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尚存较大缺口。

2.危险废物转移处置难度加大。近年来,丽水市委托市外处置的危废占比达到了81.1%,危废处置高度依赖市危废企业。然而在向市外转移危险废物过程中,出于地方环境安全考虑,存在危险废物转移难、拒收等问题。此外,丽水市大量危险废物运往内蒙古、江西、河南等地,运输距离长,存在倾倒风险,监管难度较大。

3.现有处置设施需要升级改造。从目前丽水市已建成的固废处置设施来看,工艺水平普遍不高,特别是部分综合利用单位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和“减量化”效果一般,且处置利用能力仍有缺口,暂未形成“略有富余,适度竞争”的良好局面;另一方面,现有的利用处置单位其核准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类别和能力仍未能未达到兜底式利用处置要求。

4.工业固体废物监管能力仍需加强。丽水市工业固体废物监管能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固废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人员偏少,无法满足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的要求;二是产废企业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意识不强,对本企业固废产生、贮存、处置的管理不到位;三是工业固废污染预警能力不足,不能充分满足新时期固废污染防治需求。

5.危险废物处置市场有待完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处置难问题较为凸显,配套收集处置产业发展布局进程相对滞后,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尚未补齐,暂未形成适度市场竞争的良好局面。

三、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持续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最终实现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全面提升绿色发展能力水平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为我市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夯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当前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收运体系不完善、处置能力不足、监管预警能力薄弱等问题,加快制度、机制和模式创新,推动实现重点突破与整体创新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建设长效机制。

坚持因地制宜。立足本市产业结构、区位特征和发展阶段,摸清工业固体废物在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与切实需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科学设定目标任务,提出切实可行的任务措施。

坚持统筹协调。统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运、利用与处置管理需求,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补齐短板,充分发挥协同增效作用。

坚持放管结合。坚持政府引导管理和市场主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政府对绿色设计、绿色供应链建设和固体废物资源化产业的引导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事中事后监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新动力,提升工业体系绿色化水平和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与处理处置水平。

(三)主要目标

至2025年,围绕全域“无废城市”创建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现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零增长或负增长,工业固废分类收集体系全面覆盖完善,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和安全处理率进一步提升,推动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产业绿色发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努力实现工业源危险废物“趋零填埋”。推动预警能力建设,全面有效防控工业固废环境与安全风险的预警体系基本建成。补齐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缺口,形成“略有富余,适度竞争”的良好局面。提高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响应能力,有效降低环境风险,切实保障城市环境安全。

表1 丽水市“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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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工业领域无废化,抓好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加强工业领域“无废化”顶层设计,以重点产废企业、重点产废园区为典型,强化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高效治理相结合的系统减污理念,在推动绿色低碳循环转型的基础上,推动“无废”升级转型,争创“无废工厂”、“无废园区”。

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管理。以“三线一单”为抓手,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推行产品绿色设计,构建绿色供应链,实现源头减量。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工艺装备落后、处置出路难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从严把关审批。严格淘汰落后产能,依法关闭规模小、污染重、危险废物不能合法处置的企业。根据省《深化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事”改革方案》,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危险废物产废单位、小微收集点等开展分级分类,严格落实相关审查许可指南和国家、地方标准要求,严控列入负面清单的项目准入。

提升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结合工业领域减污降碳要求,推动生产过程清洁改造,加快探索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路径,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以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采选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造纸和纸制品业等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行业为重点,依法对相关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规划每年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总数年度增长率达到5%以上,纳入强制清洁生产企业的完成率达到100%。

推进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加快绿色园区建设,推动园区企业内、企业间和产业间物料闭路循环,实现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广尾矿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环境友好型井下充填回填,减少尾矿库贮存量。按照厂房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原则,结合行业特点,分类推进高标准创建绿色工厂。到2025年,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均开展“无废园区”工作,建成“无废工厂”20个以上。

加大工业企业减量化工艺技改造力度。立足于领跑固废治理、引领行业发展,贯彻“排放清洁、技术先进、外观美丽、管理规范”原则,开发应用有利于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生产工艺及废水、废气治理技术,开展固体废物减量化工艺改造。提高废水回用比例,加强废水分质分流处理,从源头减少污泥产生。鼓励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在场内开展综合利用处置,有效减少工业固体废物源头产生量。至2025,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呈现零增长或负增长。

(二)加快收集转运专业化,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收贮运体系。

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体系。落实《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管理,加强企业一般工业固废储存设施规范化建设,落实一般工业固废台账记录、分类贮存、联单记录等制度,实现工业固体废物精细化分类和规范化处置。标准化推进“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集中化统一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体系。支持金属冶炼、造纸、汽车制造、光伏行业等龙头企业与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合作,建设一体化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等绿色分拣加工配送中心和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中心。到2025年,实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体系企业全覆盖,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率达到100%。

持续完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转运体系。深化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事”改革,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集中收运平台、豁免证单位监管,推动小微收运平台参照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进行管理,优化服务功能,健全危险废物全过程闭环管理体制机制。到2022年,实现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运覆盖率达到100%。全面实施危险废物运输分级分类管控,严格管理工业危险废物运输,全面强化出入库登记管理、运输环节信息跟踪和末端处置情况掌控,探索建立城市建成区内特定危险废物运输通行路线备案制度。坚持危险废物就近处置原则,维护危险废物跨界转移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水、陆运输监管,实施道路运输货物充装“亮码作业”。到2025年,危险废物运输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互联率达到100%。

(三)促进资源利用循环化,提升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水平。

坚持总量控制、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原则,强化资源在生产过程的高效利用,在确保各类固废无害化处理的前提下,力求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支持物质循环链条上下游企业集中布局,促进资源多级循环利用,促进生产与生活系统绿色循环链接,大幅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固废的排放。

推进工业园区固废循环化改造。深入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利用园区化、规模化和产业化,探索建立总量控制计划及配套管理等机制,实现工业固废产生总量控制。加快缙云经济开发区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建设,至2025年全市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的工业园区占比达到100%。

培育综合利用典型示范。以废塑料、废纸、废橡胶、废旧金属等为重点,加强对现有经营规模较大和拥有一定数量回收网点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开展高效、高擀、高值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鼓励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创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模式,推动“无废工厂”“骨干企业”“领跑企业”创建,因地制宜探求完善大宗固废处置利用与生产挂钩等新机制,推动大宗固废跨区域、多产业、多品种协同利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典型示范。

推广工业固体废物先进综合利用技术。支持推广一批采用国家鼓励和推荐的技术及装备,选用环境风险低、自动化度高、能效高、二次污染少的技术及装备,具备与环境管理部门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对接的端口,具备独立DCS、PLC中控系统等硬件设备的先进经营处置单位。推广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循环经济技术、工艺和设备、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中落地应用。与高等院校建立技术交流合作,应用新型创新成果,形成先进经验。

促进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拓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渠道,鼓励固体废物源头就地加工,推动固体废物再生行业贸易加工模式转变,优化固体废物利用渠道,鼓励企业利用资源再生材料进行产品及其包装物设计制造。进一步推进工业用能燃煤替代,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通过采取综合利用和循环使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工业固废产生量。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利用体系,以行业或工业园区为单位,促进行业集聚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规划到2025年,全市工业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9%。

提高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提高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减轻危废末端处置压力,补齐丽水市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短板。鼓励开展废活性炭、废酸、含镍废物、含铬废物等类别危废的资源化利用,鼓励企业使用无毒、低毒或者无害、低害的原材料,源头上避免或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拓宽工业危险废物利用途径,开展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熔融、工业废盐综合利用等试点项目,在环境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在提取有价组分、生产建材、筑路、生态修复、土壤治理等领域的规模化利用。

(四)引导处置能力高质化,保障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

强化规划引领,根据省委省政府利用处置能力满足本市需要的基本原则,增补利用处置能力,在满足能力匹配的基础上,提升治理能力,推动利用处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补齐工业固废处置能力缺口。突出问题导向,推进处置能力匹配化,着力补齐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种类工业固体废物的利用处置能力短板,加快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尽快形成能力充沛、竞争充分、就近便捷的固废利用处置设施体系。推动利用水泥窑、燃煤锅炉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以锰渣、赤泥、废盐等难利用冶炼渣、化工渣为重点,加强贮存处置环节环境管理,推动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贮存处置设施。推进危险废物不锈钢行业表面处理污泥等废物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最大限度减少危险废物填埋量,将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降至最低。“十四五”期间,丽水市新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5万吨/年。到2025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达到99%以上,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占比小于5%。

鼓励产废企业自建危废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量较大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已自建危废处置设施的产废企业依法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开展有条件的社会化服务,提升相应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途径。

培育危废利用处置领跑企业。鼓励专业化第三方机构从事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处置、环境污染治理与咨询服务。依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等工作,突出抓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提升改造和扶优汰劣工作。培育一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领跑者”企业。打造危险废物处置行业头雁工程,大力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提档升级。到 2025 年,建成覆盖全面、能力充裕、结构优化、竞争有序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新格局,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集聚度和国内影响力明显提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领跑企业数1家以上。

(五)加速监督管理数字化,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监管体系。

以数字化改革转型驱动监督管理变革,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网络设施发展,建设集约高效、经济适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监管体系。采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监督管理水平,赋能工业领域的整体智治。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数字化改革。推广运用“危险废物在线”、“一般工业固废在线”智能闭环监管系统,实现工业固体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全流程“一码到底”“一链溯源”。全面推进视频监控等智能监控手段,建立智能监测预警分析应用模型,实现精密智控、整体智治。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园区内危险废物全程监管。鼓励小微集中收集单位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及物联网设备实现小微企业收集、转运、分析、处置、服务五位一体信息化管理。完成平台数据直接与省固废监管信息系统对接,实现产废企业台账数字化和危险废物信息预警。强化企业信息公开,通过企业网站等方式公开固废接收处置、污染排放等相关信息。至2025年实现产废企事业单位在省级固废管理信息系统的上网率达90%以上。

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底数大排查专项行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利用信息平台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数据填报等相关工作。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环境统计、排污许可等工作,制定行动方案,落实省《深化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事”改革方案》,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底数大排查,建立健全行政区域内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臵各环节的企业监管源清单,并完善企业清单动态监管机制和物质流向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推动落实工业固体废物信息报告制度。

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实施危险废物治理、综合利用攻坚等行动,将工业固体废物纳入“双随机”环境执法计划。强化对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对涉危大案开展联合会商、联合打击、联合督办,重拳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对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做到有案必侦破、露头必狠打、违法必严惩。完善固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协同配合、案件移送、证据收集保全、强制执行等工作机制,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规划期间,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建立完善网格化巡查机制。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环境问题发现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建立完善乡镇网格员巡查制度,将责任落实到属地、部门、个人,对可能发生危废倾倒的区域和涉危案件高发行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巡查,实施源头管理,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打击、早处置。建立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和悬赏制度,对在查办重大环境污染违法案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褒扬激励。规划到2025年,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覆盖率达到95%。

优化固体废物物流及资金流管理。对产生新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的企业、将危险废物(废酸、废盐、废有机溶剂等)以企标“副产品”出售的企业、将处置费用直接交付中间人并委托其全权处置的企业开展固体废物物流及资金流管理,鼓励委托开展审计。

推动建立协调联动共享机制。全面推广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平台,在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领域实现电子化申报,形成产废“一本账”。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产业园区)负责加强对辖区固体废物产存处各环节的指导服务。打通各类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前,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数据共享与平台互联互通。充分发挥“花园云”“浙里办”等平台优势,基于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着力打造监管“一张网”。

(六)完善应急响应体系化,防范工业固废环境风险。

加强固废污染事故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专业化队伍、应急处置网络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危险废物污染控制应急处理技术、装备水平,配置专业化的危险废物环境监测装备。重点配置能够快速现场检测分析危险废物性质的监测仪器与装备,以及建设处理危险废物应急事件时的应急贮存设施。

完善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预防机制。落实企业法人代表环境安全问责制,夯实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者的主体责任,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和意识。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危险废物污染源头控制与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建设必要的危险废物暂存应急库,建立应急响应专业队伍,定期开展企业内专项应急演练,提升应急事件应对能力。建立涉及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罐(池)、焚烧炉等环保设施企业清单,督促相关企业完成环保设施安全设计诊断和安全风险评估安全设计和安全评价。规划到2025年,全市重点危险废物产废单位完成“产存处”全过程监管,“天眼守望”预警系统预警件处理100%。

落实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开展松阳不锈钢污泥、飞灰等历史遗留问题排查、分类整治,加快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持续开展尾矿库污染治理情况“回头看”,重点对尾水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渗滤液等废水超标外排、地下水等环境监测不符合要求、尾矿排放管线存在“跑冒滴漏”等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巩固和提升尾矿库污染治理成效。

做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推动企业做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等公约管制的化学物质实施禁用、限用、限排等管控措施。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等文件,常态做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企业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七)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工业固体废污染防治保障体系。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体作用。建立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通过调控供求关系推动处置价格合理变化。形成技术先进、管理规范、能力富余、竞争充分的全种类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体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扶持发展环保产业,积极推广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推动环保管家受产废者委托统筹开展水、气、固三废的污染防治及处理处置工作。进一步落实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引导企业做大做强。

大力推进治理技术创新。重点突破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过程中的固体废物减量化问题。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分行业逐步解决丽水市危险废物处置问题。

构建全面立体的“无废城市”宣传教育体系。营造舆论氛围,培育“无废”理念。鼓励已建成或新建观光工业式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并接受公众参观。优先支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领跑企业改建扩建,努力化解“邻避效应”。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探索研究制定固体废物处置生态补偿机制,倡导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无废工厂”,省百强“无废城市细胞”创建。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制度化建设。根据丽水实际,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坚持污染物“谁产生、谁负责”“谁产生、谁治理”的原则,夯实产废者的主体责任。压实政府的监管职责。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有效提升我市固体废物管理水平。

五、重点工程

根据丽水市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等情况,为实现规划目标和任务,需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源头减量、工业固体废物收贮运体系建设、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重点工程共五大类合计17项重点项目,截止2025年,所有重点工程实施完毕。预计投资70亿元。

各重点工程建设内容见附表1丽水市“十四五”工业固废污染防治重点工程表。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规划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定规划实施方案,认真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和美丽丽水建设年度考核目标责任制。加强部门协调,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职能分工,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政策联动,统筹推动工业固废管理各项工作,全面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现代化治理体系。

(二)加大要素保障,完善各项制度

对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等重点工程,各地政府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中给予倾斜支持,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加快项目落地。完善工业固体废物领域政策研究,探索制定促进全市一般工业固废规范分类、收集、贮存及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细则等领域的政策文件,用制度促进治理效能。完善固废领域绿色金融政策,深化绿色税费价格政策机制改革,激发市场活力。

(三)健全考核机制,实施规划评估

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评估考核机制,及时评估总结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等落实情况。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对评估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开。将规划实施进展成效和考核结果作为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宣传引导,倡导公众参与

定期公布工业固废污染防治、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等实施信息,确保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公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传统新闻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宣传普及工业固废相关知识,提高企业固废守法意识。依托“无废城市”建设宣传体系,推进“无废工厂”、“无废园区”等创新推广案例报道,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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