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
实施方案编制大纲(供参考)
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组织领导、工作机制、政策措施等方面形成具有示范意义的经验,带动其他城市稳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制定本大纲。
一、基本情况
(一)城市基础特征。
简述本市地形地貌、山水格局、水文地质、气候特征等。
(二)城市建设有关情况。
简述本市经济社会、人口、用地情况,以及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等情况。
二、已开展的工作和成效
从以下方面简述已经开展的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一)海绵城市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机构或协调机制建立情况。
(二)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相关地方标准制定情况。
(三)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文件制定和实施情况,包括规划建设管控制度、设计施工、工程质量控制、验收管理、运行维护、投融资等方面。
(四)城市内涝治理、防洪达标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方面已开展工作及成效。
(五)海绵城市建设方面的投融资情况。包括:财政投入、社会资本引入、建立收费制度等。
(六)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机制建立情况,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七)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相关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和效果。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入剖析本城市在水方面的问题,从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防洪减灾能力、治理黑臭水体及防止返黑返臭、提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和污染物收集效能、加大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方面,提出拟通过海绵城市建设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四、工作思路
(一)工作目标。
以海绵城市建设为统领,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城市内涝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和污水处理收集效能提升,围绕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构建健康的城市水循环系统,提高城市的承载力宜居性包容度、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等角度,提出到示范期末拟实现的目标。
(二)指标体系。
因地制宜将工作目标分解形成内涝防治、防洪达标提升、雨水和再生水资源化利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海绵城市建设满意度等方面的量化指标,以及制度和机制方面的定性指标。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参考附1的指标项确定。
(三)技术路线。
提出系统化全域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的技术路线。包括,主要问题,解决问题的管理措施、工程措施等,可以用流程图形式表达。
五、建设内容
在流域区域、城市、设施、社区等不同层级进行系统研究。统筹流域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和城市建设,统筹城市水资源利用和防灾减灾,统筹城市防洪和排涝工作,在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构建健康的城市水循环系统,实施方案应遵循简约适用、因地制宜的原则,坚决避免“大引大排”、“大拆大建”等铺张浪费情况。可结合本地实际需求,参考以下方面,突出重点和特色。
(一)流域区域。
从流域区域尺度着眼,识别山、水、林、田、湖、草等生命共同体的空间分布,分析本城市的生态本底、自然地理条件禀赋。保护流域区域现有雨洪调蓄空间,扩展城市建成区外的自然调蓄空间。针对沿河、沿海及有山洪入城风险城市,提出防洪(潮)工程等方案。
(二)城市。
新建城区应提出规划建设管控方案,统筹城市防洪排涝、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等工作要求,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并与自然生态系统有效衔接。老城区结合城市更新,针对积水内涝、防洪不达标、水体黑臭、公共空间品质不高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河湖沟道、排水管网、雨水泵站、调蓄设施等排水防涝设施的改造建设,有效缓解城市内涝问题。建设信息化平台,对城市降雨、防洪、排涝、蓄水、用水等信息进行综合采集、实时监测和系统分析等。
(三)设施体系。
建设安全、生态、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在各类建设项目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在保证安全基础上,更多利用生态绿色的措施,整体提升水安全保障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建立“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结合城市更新“增绿留白”,在城市绿地、建筑、道路、广场等新建改建项目中,因地制宜建设屋顶绿化、透水铺装、植草沟、干湿塘、湿地、旱溪、下沉式绿地、地下调蓄池等设施,整体提升城市对雨水的蓄滞、净化能力。加强城市河道堤防和拓浚治理恢复城市内外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增强水的畅通度和流动性,因地制宜恢复因历史原因封盖、填埋的天然排水沟、河道等,有条件的河道应改造“三面光”、恢复生态自然的岸线形态。
六、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依据有关财务规定,提出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充分发挥中央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充分发挥水利、生态环保等方面资金综合效益。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在财政承受能力、债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将相关项目纳入本省当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需求清单。建立公共基础设施收费制度,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及收缴机制。
七、建设任务和项目清单
按照轻重缓急,逐年列出3年建设任务,明确任务主要内容、工程量、资金需求、时序安排、责任部门等,编制项目清单(样式见附2)。
八、长效机制建设
(一)工作机制。
已建立的机制,应在示范期内通过立法、建立规章等方式予以明确;尚未建立的机制,可先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明确,并在示范期完成立法或建立规章。
1.工作组织方面:如,海绵城市建设组织领导、法规制度保障、督查考核、资金投入保障等方面的机制。
2.统筹推进方面:如,政府相关部门统筹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机制,政府、企业、社会力量协调配合、合作共赢的机制,各类工程的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优化安排机制,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成果与相关规划的协调和反馈机制等。
3.制度创新方面: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设计施工、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方面的机制。
4.运营模式方面:如,“厂网河(湖)一体”专业化运营机制、“绩效考核、按效付费”等。
5.其他有利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机制。
(二)保障措施。
结合本地实际提出。
1.组织保障:包括组织领导、管理体制、监督考核等。
2.制度保障:包括责任落实、规划建设、维护管理、资金、用地、鼓励市场主体参与等。
3.宣传培训:包括科技支撑、人才培养、宣传培训等。
4.其他:有利于海绵城市建设的其他措施。
九、项目清单
可参考附2样式。
十、附件
将已发布文件、各类支撑材料和佐证材料作为附件。
(一)专项规划类。
海绵城市建设、城市防洪、排水防涝等相关规划。
(二)政策文件类。
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的文件。
(三)技术标准类。
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地方标准、图集、导则等。
(四)其他。
能够反映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情况的资料、视频等。
附1:第三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指标体系
附2:____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清单(2023—2025年)
附1
第三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指标体系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属性 |
1 |
产出绩效 |
内涝防治 |
内涝防治标准 |
定量 |
2 |
易涝点消除比例 |
定量 |
||
3 |
城市防洪标准 |
定量 |
||
4 |
天然水域面积比例 |
定量 |
||
5 |
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 |
定量 |
||
6 |
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
雨水资源化利用 |
定量 |
|
7 |
再生水利用 |
定量 |
||
8 |
污水收集处理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定量 |
|
9 |
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BOD平均浓度(不得低于100mg/L) |
定量 |
||
10 |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定量 |
||
11 |
管理绩效 |
立法及长效机制 |
拟完成的立法或长效机制数量(附文件名清单) |
定量 |
12 |
海绵城市建设的系统性 |
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或系统化方案充分体现问题导向,技术措施有效实现“绿灰结合、蓝绿融合”,生态设施和人工设施并重 |
定性 |
|
13 |
海绵城市建设的全域性 |
项目安排围绕问题突出的区域,近远结合、新老城区均有安排; 制度机制安排覆盖城市建设区域内各类相关的新改扩建项目,持续有效。 |
定性 |
|
14 |
规划建设管控 制度 |
拟建立的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制度(附文件名清单) |
定性 |
|
15 |
绩效考核制度 |
市政府对各区、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制度(附文件名清单) |
定性 |
|
16 |
投融资机制 |
拟制定的投融资机制(附文件名清单) |
定性 |
|
17 |
培训 |
拟开展的海绵城市建设培训次数,包括技术人员培训和管理人员培训。 |
定量 |
|
18 |
宣传及公众参与 |
1.多层次开展宣传:包括主动通过中央、省、市各级媒体的示范城市宣传、对公众的科普宣传等; 2.建立海绵城市建设电子地图,标明各类海绵城市设施点位及功能,开展各类科普活动,鼓励公众监督和参与 |
定性 |
|
19 |
资金绩效 |
资金下达及时性 |
中央奖补资金及时下达到项目 |
定量 |
20 |
资金的协同性 |
地方按方案筹集资金,充分带动社会资金参与 |
定性 |
|
21 |
资金使用的 有效性 |
中央资金合规使用,有力支撑项目建设。 |
定性 |
|
22 |
满意度 |
公众对海绵城市建设满意度 |
定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