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4年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第八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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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2021~2025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2-27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2021~2025年)  浏览次数:93
核心提示:宁夏回族自治区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2021~2025年)
中国给水排水2024年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第八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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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640000017/2021-12044 文号 宁水节供发〔2021〕17号 发布日期 2021-10-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自治区水利厅
有效性 有效

自治区水利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自治区有关部门,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落实《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推动再生水、矿井疏干水、苦咸水和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促进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损害问题,保障先行区建设,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节约用水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2021~2025年)》,现予印发,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规划要求,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节约用水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非常规水源

利用规划

(2021~2025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节约用水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九月


前  言

宁夏是唯一全境属于黄河流域的省区,自古因黄河而生、因黄河而兴、因黄河而富、因黄河而美。区内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162m3,是黄河流域的1/3,全国的1/12。全区现状用水已接近国家分配的“三条红线”控制指标,随着“十四五”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水资源短缺问题更加凸显。围绕实施国家节水行动,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定位“2025年全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的目标,推动城市再生水、矿井疏干水、苦咸水和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实现突破,缓解我区日益紧张的缺水形势,建设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先行示范区,编制《宁夏回族自治区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范围涉及宁夏全区,涉及的非常规水源为再生水、矿井疏干水、苦咸水及雨水,其中再生水包括全区城市及工业园区再生水;矿井疏干水包括宁东煤田和宁南煤田矿井疏干水;雨水包括南部水源涵养区和城镇建成区;苦咸水包括清水河流域和苦水河流域。利用范围涉及工业、生态环境、农业灌溉、绿化及城市杂用水等用水对象。现状水平年为2019年,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远景目标为2035年。


目  录

前  言 - 4 -

一、基本情况 - 7 -

(一)区域概况。 - 7 -

(二)非常规水源概况。 - 7 -

二、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现状 - 10 -

(一)工程概况。 - 10 -

(二)利用现状。 - 14 -

(三)存在问题。 - 17 -

三、总体要求 - 18 -

(一)指导思想。 - 18 -

(二)基本原则。 - 18 -

(三)规划目标。 - 19 -

(四)总体布局。 - 20 -

四、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 - 21 -

(一)再生水。 - 21 -

(二)矿井疏干水。 - 24 -

(三)苦咸水。 - 26 -

(四)雨水。 - 26 -

五、重点任务及进度计划 - 28 -

(一)再生水利用工程。 - 28 -

(二)矿井疏干水利用工程。 - 29 -

(三)苦咸水利用工程。 - 29 -

(四)雨水利用工程。 - 30 -

(五)投资估算。 - 30 -

六、保障措施 - 31 -

(一)加强组织领导。 - 31 -

(二)健全政策体系。 - 31 -

(三)加大资金投入。 - 32 -

(四)加强监督管理。 - 32 -

(五)强化科技支撑。 - 32 -

(六)加大宣传教育。 - 33 -

一、基本情况

(一)区域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位于西北内陆,黄河流域上中游,国土面积6.64万km2(计算面积5.18万km2)。2020年,宁夏常住人口720.2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67.87万人,占64.96%;乡村人口252.40万人,占35.04%。全区实现生产总值3920.55亿元,一二三产业比例为8.6:41.0:50.4。

(二)非常规水源概况。

1. 生活及工业排水。

根据宁夏水资源公报,2016~2020年宁夏生活及工业年平均排水量2.99亿m³,其中生活排水量1.64亿m³、占50.2%;工业排水量1.35亿m³、占49.8%,2020年生活及工业年平均排水量3.15亿m³。近年来随着全区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不断建设和完善,2020年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95.4%,县城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93.1%。

2. 矿井疏干水。

宁夏矿井疏干水主要集中在宁东煤田及宁南煤田。截止2020年,宁东及宁南煤田投产煤矿煤炭开采设计产能为11065万t/a,其中宁东煤田为9865万t/a、宁南煤田为1200万t/a。随着煤炭开采量的增加,矿井疏干水量也有所增加。2015年,全区煤炭开采量5408万吨,矿井疏干水量4812万m3;到2020年,煤炭开采量达到8151万吨,矿井疏干水量也增加到6568万m3

宁东煤田矿井疏干水水质整体较差,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含量均较高。矿井疏干水矿化度在2700~12750mg/L之间,平均矿化度高达9382.5mg/L,除南部马家滩矿区外其他矿区矿化度均在5000mg/L以上,尤其是鸳鸯湖矿区,矿化度高达11000~13000mg/L。加之部分矿井疏干水中悬浮物含量高达271mg/L,必须经过处理才能利用。宁南煤田矿井疏干水整体矿化度在1000~2000mg/L之间,经过简单处理就能利用。

3. 苦咸水。

宁夏多年平均水资源量12.115亿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9.056亿m3,地下水资源量27.746亿m3,地表水与地下水的重复量为24.69亿m3。扣除重复量后,矿化度小于等于2g/L的淡水资源量8.543亿m3,占资源总量的70.5%;矿化度大于2g/L的苦咸水资源量3.573亿m3,占资源总量的29.5%,主要分布在清水河、葫芦河、苦水河、红柳沟等支流。

(1)地表苦咸水。宁夏多年平均当地地表水资源量9.056亿m3,其中矿化度大于2g/L的苦咸水量2.70亿m3,占地表水资源量的29.8%;分布面积33067km2,占总面积的63.9%。苦咸水中,矿化度在2.0~5.0g/L之间的苦咸水量1.83亿m3,主要分布在葫芦河、清水河中下游及黄右诸沟;矿化度大于5.0g/L的苦咸水量0.87亿m3,主要分布在清水河下游、苦水河、马莲河、盐池内流区及黄右诸沟,处理利用成本较高。

(2)地下苦咸水。宁夏地下苦咸水占比高,分布范围广。全区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27.746亿m3,矿化度大于2g/L的苦咸水量6.355亿m3,占地下水资源量的22.9%,主要分布在引黄灌区、清水河、苦水河等区域。

4. 雨水。

宁夏降水分布极不均匀,由南向北递减,南部六盘山东南多年平均降水量800mm,到北部黄河两岸引黄灌区仅179mm,相差3倍多。全区年降水量400mm以下的干旱地区占全区总面积的80%,不足200mm雨量的地区占总面积的30%。年内分配也很不均匀,连续最大四个月降水量均出现在6~9月,占年降水量的70%左右。

宁夏全区多年平均降水量149.65亿m3,南部清水河、葫芦河、泾河、祖厉河四大支流降水量85.94亿m3,占全区总量的57.4%;而北部引黄灌区多年平均降水量11.86亿m3,仅占全区降水量的7.9%。宁夏雨水资源利用范围广,尤其南部水源涵养区,除扬黄灌区和库井灌区人工灌溉外,其他均为雨养农业。因此,本次主要分析南部水源涵养区及全区城镇建成区的雨水资源及利用情况。

南部水源涵养区。南部清水河、葫芦河、泾河、祖厉河四大支流作物生育期4~10月降水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92%,按生育期有效降水约占40%测算,生育期有效降水量为31.63亿m3

城镇建成区。宁夏城镇建成区面积2438.5km2,多年平均雨水资源量为0.38亿m3

二、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现状

(一)工程概况。

1. 再生水。

再生水是指工业排水、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利用的水,也称中水。

污水处理厂。截止2020年底,全区共有污水处理厂64座,总设计规模171.94万m3/d。其中,城市污水处理厂41座,设计规模136万m3/d;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23座,设计规模35.94万m3/d。除中宁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宁东煤化工园B区污水处理厂和化工新材料园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市绿化标准外,其他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再生水厂及人工湿地。为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部分城市及工业园区先后配套建设了19座再生水厂及29处人工湿地。再生水厂设计规模68.4万m3/d,其中城市再生水厂15座,设计规模63.9万m3/d;工业园区再生水厂4座,设计规模4.5万m3/d,均正常运行。再生水厂出水水质满足绿化、水景观、循环利用等要求。

再生水管网建设。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率的提高,各市、县(区)城区排水管道长度逐年增加,由2013年的2289.66km增长至3306.99km,年均增加排水管道长度203.5km。除固原市原州区通过海绵城市建设,部分管网实现雨污分流制外,其他市、县(区)为雨污合流制。全区再生水利用管网建设进度缓慢,截止目前再生水利用管网长度仅345.8km。

2. 矿井疏干水。

(1)宁东煤田。宁东矿井疏干水利用工程包括各煤矿自建矿井疏干水处理工程、南湖中水厂集中处理利用工程、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自建的煤化工园区矿井疏干水及煤化工废水利用专线、矿井疏干水蓄存工程。

自建矿井疏干水处理工程。宁东基地现运行的18座煤矿中,除马莲台、羊四煤矿矿井疏干水矿化度不高、未处理直接使用外,其他煤矿均建有矿井疏干水预处理站。基地内现有矿井疏干水预处理站16座,处理能力50.88万m³/d,能够满足现有矿井疏干水预处理要求。有10座煤矿建有矿井疏干水深度处理设施,处理能力7万m³/d,不能满足矿井疏干水全部深度处理的要求。

南湖中水厂。南湖中水厂位于马家滩区南湖蓄水工程旁。在小南湖建设取水泵站,通过原水管线输至中水厂,经过中水厂深度处理达到电厂回用水质要求后,再通过泵站和配水管网输配至各电厂,高浓盐废水通过废水泵站及管线排至大南湖。已建成南湖中水厂一期,处理规模5万m3/d,中水供水能力3万m3/d,并向银星电厂、国华电厂二期和方家庄电厂供水。

煤化工园区矿井疏干水及煤化工废水利用专线。该工程矿井疏干水处理规模为3.6万m3/d(1500m3/h),于2018年底建成,计划收集处理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清水营、羊场湾、灵新、枣泉、梅花井等煤矿矿井排水。采用“预处理+膜浓缩(微涡流澄清池+纤维滤池-超滤-反渗透-高密沉淀池-离子交换)+分盐结晶(纳滤一价盐采用膜浓缩-蒸发结晶/二价盐采用膜浓缩-冷冻结晶-熔融结晶、杂盐采用强制循环结晶)”处理工艺,处理后矿井疏干水直接供煤化工园区烯烃、甲醇等生产线回用。

矿井疏干水蓄存工程。宁东基地内现有矿井疏干水集中存蓄工程2处,分别为红柳煤矿景观湖和南湖。其中,红柳煤矿景观湖蓄存工程主要接收红柳煤矿、麦垛山煤矿、石槽村煤矿矿井疏干水。南湖蓄存工程主要接收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石槽村、麦垛山、红柳、双马、金家渠及银星一井的矿井疏干水。

(2)宁南煤田。宁南煤田王洼矿区三座煤矿均建立了矿井疏干水预处理站,处理工艺均为“混凝+沉淀+过滤”,深度处理工艺均采用“反渗透+过滤”,处理后即可回用。

矿井疏干水处理站情况统计表详见表1。

表1  矿井疏干水处理站情况统计表

煤田名称

矿区名称

矿井名称

矿化度(mg/L)

预处理设施

深度处理设施

宁东

煤田

灵武矿区

羊场湾煤矿

6300

1200m3/h

枣泉煤矿

6500

900m3/h

218m3/h

灵新煤矿

5000

800m3/h

羊四煤矿

-

40m3/h

横城矿区

红石湾煤矿

2994

450m3/h

任家庄煤矿

9470

400m3/h

108m3/h

马莲台煤矿

-

未建(因矿化度不高,未处理直接使用)

未建

(因矿化度不高,未处理直接使用)

鸳鸯湖

矿区

清水营煤矿

11080

650m3/h

650m3/h

梅花井煤矿

2700

625m3/h

石槽村煤矿

11000

一期 120m3/h,二期 42m3/h

83m3/h

麦垛山煤矿

红柳煤矿

12750

两矿合用一期 708m3/d,

二期 250m3/h

两矿合用一期 708m3/h,

二期 250m3/h

积家井

矿区

银星一井煤矿

3270

158m3/h

超滤 4*120m3/h;

反渗透 4*90m3/h

银星二井煤矿

8788.56

700m3/h

100m3/h

宋新庄煤矿

8624.81

在建

1000m3/h(在建)

马家滩

矿区

金凤煤矿

3860

12000m3/h

300m3/h

双马一井煤矿

5170

960m3/h

280m3/h

金家渠煤矿

4450

1200m3/h

100m3/h

合计

 

21203m3/h(50.8872m3/h)

2917m3/h(7m3/h)

宁南

煤田

王洼煤矿

王洼煤矿

1000

240m³/h

120m³/h

王洼二矿

<1000

300m3/h

40m³/h

银洞沟煤矿

1110-2350

290m3/h

32m³/h

合计

 

830m3/h

192m³/h

3. 苦咸水。

(1)地表苦咸水。现状地表苦咸水利用主要集中在清水河、茹河流域的海原县、同心县及彭阳县,通过地表苦咸水与黄河水掺灌,灌溉枸杞、玉米、经果林等。

(2)地下苦咸水。目前仅在海原、彭阳、平罗、惠农、贺兰等县(区)利用少量地下苦咸水于农业灌溉,涉及机井570~640眼,年利用苦咸水量0.12亿m3

4. 雨水。

雨水利用主要集中在南部水源涵养区,一般通过建设集雨场、水窖和土圆井、水平梯田等工程集蓄利用。在城市建成区主要依托海绵城市建设加以利用。

(1)南部水源涵养区。上世纪50~70年代,共建不同规模的水窖约40万眼,现存36.77万眼,建设初期主要用于解决当地居民生活饮用水,目前主要用于家庭畜禽养殖和庭院经济等。通过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610km2,建设水平梯田315567hm2、防护林367611hm2、经果林24425hm2、种草108416hm2、封禁治理144577hm2等措施,基本实现了雨水资源利用最大化。

(2)城市建成区。固原市原州区是我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原州区结合旧城改造、河道整治等,统筹规划城市水系统、园林、道路交通、居民小区等,谋划实施海绵城市项目230个,通过在人行道、广场和停车场等铺装透水性地砖,实施集雨型下沉式街头绿地、绿地公园和道路改造工程,在道路两侧和低洼地修建雨水收集设施等,实现城市雨水“渗、滞、蓄、净、用、排”,大大提升了城市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

(二)利用现状。

鉴于雨水资源化利用量难以统计,本次规划非常规水源利用量仅包括再生水、矿井疏干水和苦咸水。现状全区废污水、矿井疏干水和苦咸水总量8.09亿m³,其中利用量0.98亿m³,占12.1%,整体利用水平偏低。

1. 再生水。

全区现状污水处理厂实际年处理量3.86亿m3,平均日处理105.6万m3/d,占设计处理规模的61.4%。全区现状再生水年利用量0.53亿m3、利用率13.6%,其中城市再生水利用量0.49亿m3、利用率15.1%,工业园区再生水利用量0.04亿m3、利用率仅为6%,主要用于工业生产、绿化、湖泊补水等,详见表2。

表2  现状全区再生水处理及利用情况表  单位:万m3

地区

行政区划

实际

处理量

实际利用量

绿化

工业企业

生态补水

农业灌溉

杂用水

合计

银川市

17141

180

596

1536

   

2312

永宁县

1875

         

0

贺兰县

2512

         

0

灵武市

696

2

219

     

221

小计

22223

182

815

1536

   

2533

大武口区

1575

76

143

     

219

惠农区

1733

 

92

     

92

平罗县

1819

104

     

13

117

小计

5127

180

235

   

13

428

利通区

3172

65

76

     

141

红寺堡区

377

37

       

37

盐池县

525

10

 

385

   

395

同心县

320

   

240

   

240

青铜峡市

876

 

210

     

210

小计

5270

111

286

626

   

1022

原州区

1183

 

227

     

227

西吉县

405

 

219

     

219

彭阳县

174

   

52

   

52

隆德县

187

     

50

 

50

泾源县

290

         

0

小计

2239

 

446

52

50

 

547

沙坡头区

1666

115

97

     

212

中宁县

1404

208

       

208

海原县

279

53

       

53

小计

3349

376

97

     

473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361

134

     

127

261

合计

38569

983

1878

2213

50

140

5264

2. 矿井疏干水。

宁东煤田和宁南煤田现状年矿井疏干水总量0.66亿m3,利用量0.22亿m3,利用率为33.0%。其中,宁东煤田矿井疏干水量0.61亿m3,利用量0.20亿m3,利用率为32.8%;宁南煤田矿井疏干水量0.05亿m3,利用量0.02亿m3,利用率为33.2%,详见表3。

表3  矿井疏干水利用现状

矿区名称

设计产能规模

(万t/a)

疏干水量

(万m3

自用量

(万m3

他用量

(万m3

利用率(%)

排放去向

灵武矿区

2665

1433

257

855

 

枣泉、羊场湾煤矿排入圆疙瘩湖,其他入南湖蓄存

横城矿区

780

233

233

鸳鸯湖矿区

4400

3046

196

积家井矿区

700

397

341

马家滩矿区

1200

962

115

四股泉矿区

120

12

12

小 计

9865

6083

1154

855

33

 

王洼矿区

1200

485

161

0

33

王洼沟

范家庄沟

丁岔沟拦洪库

合 计

11065

6568

1315

855

33

 

3. 苦咸水。

全区苦咸水利用量仅为0.24亿m3。地表苦咸水的利用主要集中在海原县、同心县及彭阳县的部分农业灌溉,利用量0.11亿m3;地下苦咸水的利用主要集中在引黄灌区、清水河和葫芦河河谷地区的部分农业灌溉,利用量0.12亿m3

4. 雨水。

(1)南部水源涵养区。除库井灌区采用当地地表水进行灌溉以外,其他区域全部为雨养农业。本次规划仅对通过工程建设的雨水资源化利用量进行估算。根据现有水窖及水平梯田情况,估算年利用雨水资源量约25.23亿m3

(2)城镇建成区。固原市原州区已实施海绵城市建设项目70个,基本完工60个,改造道路16条18km、小区90个,建成古城墙遗址生态绿地公园一期等,平均每年增加雨水资源化利用量约1万m3以上。

(三)存在问题。

一是规章制度缺项。尚未建立完善的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政策法规体系,非常规水源利用多以倡导为主,缺少各类用途非常规水源水质地方标准和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绿化、河湖补水等未能高效利用非常规水源。

二是激励政策缺乏。激励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缺乏具体政策措施,尤其是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补偿机制。同时也存在价格补贴、免征污水处理费、特许经营等政策或筹资方式的支持,致使开发利用非常规水源动力不足。

三是工程短板明显。非常规水源利用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特别在城市再生水利用方面,配套管网严重不足,再生水由水厂到用户“肠梗阻”普遍存在,“最后一公里”没有打通,再生水利用率严重偏低。

四是技术研究不够。非常规水源在城市绿化、景观及农业灌溉等方面应用较广,但对土壤等产生的影响尚无相关跟踪观测和研究,对于高盐水处理、雨水径流快速渗滤与生物滞留等方面的技术研究还有所欠缺。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系列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严格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统筹生活生产生态、农业工业服务业,综合法律、行政、技术、经济、工程等措施,推动再生水、矿井疏干水、苦咸水和雨水等非常规水源资源化利用,培育形成有利于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秉持“节水即治污”的理念,将非常规水源利用作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系统谋划、综合施策、全面推进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

坚持高效利用、优先配置。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加强新鲜水的用水管控,对于具备非常规水源利用条件的,优先配置非常规水源。

坚持因地制宜、就近利用。根据水资源条件,结合行业用水要求和利用条件,对非常规水源利用合理规划,明确非常规水源配置的重点地区和重点方向,缓解我区水资源紧缺状况,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坚持制度创新、项目推动。制定非常规水源利用激励政策,建立水价补贴机制,创新投融资方式,营造有利于非常规水源利用的市场环境。制订实施非常规水源利用工程项目,推动非常规水源利用目标的实现。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全区再生水综合利用率达到50%,其中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县城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5%,沿黄城市工业园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其他城市工业园区再生水利用率80%;矿井疏干水利用率达到80%以上;清水河流域和苦水河流域苦咸水处理利用量显著提升;南部水源涵养区农村雨水拦蓄利用率比现状年提高5%,中心城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5%。到2035年,力争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5%以上,矿井疏干水利用率达到85%以上。具体目标见表4。

表4  宁夏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目标

水源

预期性指标

2025年

再生水

再生水综合利用率

50%

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城市50% 县城35%

工业园区再生水利用率

沿黄城市90%以上 其他城市80%

矿井水

矿井疏干水利用率

(不包括南湖蒸发渗漏损失)

80%

苦咸水

利用情况

清水河流域和苦水河流域苦咸水处理利用量显著提升

雨 水

南部水源涵养区农村雨水资源拦蓄利用率(现状25.23亿m3

提高5%

中心城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75%

(四)总体布局。

按照自治区“一带三区”分区格局,统筹再生水、矿井疏干水、苦咸水和雨水,完善工程体系,因地制宜推进非常规水源利用。

沿黄经济带以城市再生水利用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卫美利工业园等再生水回用为重点,通过提升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再生水管网建设以及分布式污水处理回用设施建设等,加大工业生产、城市绿化、湖泊补水的再生水利用量,整体提升水资源循环利用率。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以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为重点,加快推进各煤矿矿井疏干水自用工程建设和南湖中水厂配套管网建设等,多措并举推进矿井疏干水的综合利用。

北部绿洲发展区以贺兰山东麓雨洪水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加大滞洪区改扩建和河湖湿地的互联互通,结合引黄渠道,以湖泊湿地为节点,形成城乡一体、互连互通、多水源联合调度的水网络体系,通过蓄、泄、调、滞等手段,加大贺兰山东麓雨洪水的利用。

中部封育保护区以水土保持和防沙治沙为重点,加大雨水的蓄存率,提高雨水利用。加快清水河干流、石峡口水库、寺口子水库和苦水河流域甜水河水库苦咸水综合利用工程的建设,综合提高中部苦咸水的利用率,有效补充常规水源的不足。

南部水源涵养区以水土流失治理和源头区水源涵养、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大力挖潜现有水库、淤堤坝、蓄水池等工程供水能力,构建库坝塘窖池联合调配体系,加大雨水综合利用。在原州区、彭阳县、隆德县和泾源县,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增强城市雨水集蓄能力和综合利用能力。宁南煤田加大矿井疏干水的综合利用。

四、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

到2025年,再生水、矿井疏干水和苦咸水利用量达到2.8亿m3,其中再生水利用量1.85亿m3、利用率51%,矿井疏干水利用量0.52亿m3、利用率80%,苦咸水利用量0.43亿m3、利用率12.1%。

(一)再生水。

1. 水量预测。

(1)废污水排放量。预测到2025年,全区城镇生活、工业需水量分别为4.33亿m3、5.75亿m3,生活及工业废污水排放总量4.33亿m3,其中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99亿m3、工业园区废水排放量为0.34亿m3。考虑废污水收集及处理过程损失,2025年废污水排放量为3.52亿m3,其中城镇3.19亿m3、工业园区0.33亿m3

(2)再生水量。预测到2025年,再生水利用量为1.85亿m3,其中城镇再生水利用量1.53亿m³,工业园区再生水利用量0.32亿m³。详见表5。

表5  2025年再生水量预测表  单位:亿m³

地市

县区

污水处理总量

再生水利用量

城镇生活

工业园区

合计

银川市

银川市

15328

6153

387

6540

永宁县

1686

493

53

546

贺兰县

1933

522

184

706

灵武市

1553

445

86

531

合计

20500

7613

710

8323

石嘴山市

大武口区

2713

1033

195

1228

惠农区

2464

678

339

1017

平罗县

1664

444

223

667

合计

6841

2155

757

2912

吴忠市

利通区

2718

1082

165

1247

红寺堡区

787

216

58

274

盐池县

630

247

30

277

同心县

1007

293

22

315

青铜峡市

1634

409

238

647

合计

6775

2154

606

2760

固原市

原州区

1825

843

102

945

西吉县

620

250

2

252

隆德县

318

205

10

215

泾源县

203

130

1

131

彭阳县

456

220

25

245

合计

3422

1611

176

1787

中卫市

沙坡头区

2378

861

288

1149

中宁县

1665

443

234

677

海原县

808

241

0

241

合计

4851

1545

522

2067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893

167

475

642

合计

43273

15247

3245

18492

2. 水质标准。

再生水利用应满足相应行业的水质标准,包括《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 /T18921-201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农田灌溉用水水质》(GB20922-2007)。

水质主要指标详见表6。

表6  再生水水质主要指标表  单位:mg/L

类别

TDS

DO

BOD5

CODcr

SS

NH3-N

TP

TN

地表水Ⅳ类

 

3

6

30

 

1.5

0.3

1.5

一级A

   

10

50

10

5

0.5

15

城市绿化、道路清扫

2000

2

10

   

8

   

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湖泊类)

   

6

   

3

0.3

10

景观湿地环境用水

   

10

   

5

0.5

15

循环冷却用水

1000

 

10

60

 

10

1

 

农业灌溉-露地蔬菜(最严格)

1000(2000*)

0.5

40

100

60

     

备注:*为盐碱地指标。

3. 利用规划。

到2025年,规划全区再生水利用量1.85亿m3,其中城镇1.53亿m3,利用方向为城市周边热电厂或电厂0.3亿m3、工业园区0.3亿m3、湖泊生态0.46亿m3、道路洒水和城市绿化0.32亿m3、农业灌溉0.16亿m3;工业园区再生水全部回用本园区,回用量0.32亿m3。详见表7。

表7  2025年再生水规划利用表  单位:万m3

地市

县区

再生水利用方向及水量

利用率

工业园区

热电厂

湖泊

道路洒水

城市绿化

农业灌溉

合计

银川市

银川市

1725

1190

2379

520

725

0

6540

52%

永宁县

173

0

176

112

85

0

546

42%

贺兰县

410

0

133

82

81

0

706

46%

灵武市

140

291

0

49

51

0

531

43%

合计

2448

1482

2688

763

942

0

8323

49%

石嘴山市

大武口区

239

216

674

49

50

0

1228

54%

惠农区

708

200

0

54

55

0

1017

49%

平罗县

412

0

134

66

55

0

667

48%

合计

1359

416

808

168

161

0

2912

50%

吴忠市

利通区

421

250

346

94

136

0

1247

55%

红寺堡区

58

0

0

44

39

134

274

44%

盐池县

30

0

173

40

35

0

277

53%

同心县

22

0

0

57

50

186

315

41%

青铜峡市

238

262

45

44

59

0

647

48%

合计

768

512

564

278

319

320

2760

49%

固原市

原州区

102

216

0

0

26

601

945

61%

西吉县

2

0

0

0

19

232

252

51%

隆德县

10

0

123

0

19

63

215

77%

泾源县

1

0

113

0

17

0

131

75%

彭阳县

25

0

0

0

30

190

245

63%

合计

139

216

236

0

111

1085

1787

61%

中卫市

沙坡头区

309

393

271

84

91

0

1149

57%

中宁县

593

0

0

42

42

0

677

49%

海原县

0

0

0

49

32

159

241

40%

合计

902

393

271

175

166

159

2067

51%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574

0

0

34

35

0

642

79%

合计

6191

3019

4567

1418

1734

1564

18492

51%

4. 重点工程。

紧扣再生水利用目标,“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再生水水厂(设施)、再生水供水管网、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共计74项,其中新建城镇再生水厂(设施)14座,包括沿黄城市12座、中部干旱带1座、南部山区1座;新建工业园区再生水厂(设施)9座;建设分布式污水雨水处理中水回用一体化工程44项;建设再生水厂供水管网、泵站、蓄水池等工程7项,配套建设再生水供水管网1000km。具体工程项目详见附件1。

(二)矿井疏干水。

1. 水量预测。

预测到2025年,宁东煤田和宁南煤田共计23座煤矿矿井疏干水总量达到0.72亿m3,其中宁东煤田0.66亿m3,宁南煤田0.06亿m3。详见表8。

表8  2025年矿井疏干水量预测表  单位:万m³/a

煤田

现状年

规划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平均

2025年

宁东煤田

4890

5441

6083

5471

6574

宁南煤田

515

410

485

470

650

合计

5405

5851

6568

5941

7224

2. 利用规划。

到2025年,规划全区矿井疏干水利用量0.52亿m3(不包括南湖蒸发渗漏量),其中宁东煤田0.47亿m3、宁南煤田0.05亿m3,利用方向为煤矿自用0.26亿m3、周边电厂0.09亿m3、宁煤中水厂(宁煤自用)0.13亿m3、周边绿化0.04亿m3。详见表9。

表9  2025年矿井疏干水利用表  单位:万m3

煤田

矿井疏干水量

可供

水量

利用量

利用率

自用

水量

电源点

电厂

宁煤

中水厂

周边

绿化

总利

用量

宁东煤田

6574

5917

2411

872

1314

141

4738

80%

宁南煤田

650

585

215

-

-

251

466

80%

小计

7224

6502

2626

872

1314

392

5204

80%

3. 重点工程。

“十四五”期间,规划矿井疏干水利用工程2项,包括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井疏干水深度处理回用站工程,提标改造所属6座、新建3座煤矿矿井疏干水深度处理站,新建、改造部分输水管线;宁东矿井水高效配置及再利用工程,建设南湖中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具体工程项目详见附件1。

(三)苦咸水。

1. 利用规划。

到2025年,规划全区苦咸水利用量0.43亿m3,其中地表苦咸水利用量0.31亿m3、地下苦咸水利用量0.12亿m3。利用方向主要与黄河水混合进行农业灌溉,少量用于工业。

2. 重点工程。

“十四五”期间,规划苦咸水利用工程5项,其中清水河流域3项,分别为新建寺口子水库上游臭水河拦蓄库和臭水处理工程及冬至河水库硝口苦咸水处理工程、海原县清水河干流及石峡口水库开发利用工程、同心县利用清水河苦咸水种植有机枸杞项目;苦水河流域2项,包括利通区甜水河水库微咸水处理利用和盐池县利用苦咸水养殖加工螺旋藻项目。具体工程项目详见附件1。

(四)雨水。

宁夏降水量由南至北递减,南部为六盘山水源涵养区,降水丰沛,多年平均降水量在400~600mm;中部地区降水量在200~400mm之间;北部降水量在200mm以下。本次按照南部水源涵养区和城市建成区分别对雨水利用进行规划。

1. 利用规划。

到2025年,南部水源涵养区通过维修水窖、新建集雨场、新修水平梯田等工程措施,增加雨水利用量1.21亿m3。集蓄雨水利用方向为庭院经济作物灌溉、散养牲畜饮水;坡耕地拦蓄雨水利用方向为高标准水平梯田或隔坡梯田灌溉、种植灌木林及优质牧草、发展经果林,减少水土流失,提升坡地水源涵养能力。城市建成区通过建设海绵城市、雨水利用工程,雨水利用量达到0.20亿m3,利用方向为城镇绿化、杂用、景观补水等。

2. 重点工程。

南部水源涵养区。“十四五”期间,规划对现有水窖和集雨场进行维修并继续使用,在固原市实施农村农户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新建水窖5万眼。在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彭阳县、海原县、泾源县6个县(区)继续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建设项目,规划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62km2,新修梯田17978hm2,实施水土保持林49819hm2、经果林6854hm2,种草5804hm2,封禁治理25745hm2,有效提高雨水拦蓄利用率。详见表10。

表10  南部水源涵养区“十四五”规划水土保持任务与建设规模

县(市、区)

治理

小流域

(条)

新增治理面积

(km2)

基本农田

(hm2)

水土

保持林

(hm2)

经果林

(hm2)

种草

(hm2)

封禁及其它

(hm2)

原州区

17

199

2637

9484

1091

1043

5645

西吉县

19

238

4352

10671

2018

1604

5155

隆德县

5

60

180

3120

300

300

2100

彭阳县

21

170

3674

8454

1470

882

2520

海原县

27

350

7000

15750

1750

1750

8750

泾源县

6

45

135

2340

225

225

1575

合计

95

1062

17978

49819

6854

5804

25745

城市建成区。到2025年,规划60%的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新增建成区、居民小区、街道、企事业单位、旧城改造区等同步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建设海绵型建筑、广场、公园、绿地及生态停车场等达2527km2、海绵型道路2572km、涝水行泄通道51km,充分提高城市雨水的利用率。具体工程项目详见附件1。

五、重点任务及进度计划

(一)再生水利用工程。

规划再生水重点利用工程74项,其中银川市18项、石嘴山市12项、吴忠市16项、固原市13项、中卫市12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3项,各市(含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下同)项目数及分年度计划见表11。

表11 再生水规划重点利用工程及进度计划

地市

项目数

(个)

各年度项目数(个)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银川市

18

10

12

10

8

5

石嘴山市

12

7

8

9

3

1

吴忠市

16

10

10

8

10

9

固原市

13

7

8

8

6

4

中卫市

12

9

7

5

3

2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3

3

2

0

0

0

合计

74

46

46

40

30

21

专栏1 宁夏再生水规划重点利用工程

1.银川市:共18项,其中城镇再生水回用工程2项,分别为第一再生水厂管网建设和永宁县污水处理利用项目;工业园区再生水回用工程2项,分别为苏银产业园和灵武市工业园区再生水利用项目;西夏区农村污水再生回用工程1项,兴庆区奶牛养殖再生水回用工程1项;分布式污水雨水处理中水回用一体化工程12项,包括银川市区6项、永宁县2项、贺兰县1项、灵武市3项。

2.石嘴山市:共12项,其中城镇再生水回用工程3项,分别为石嘴山市第二、第三、第五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设施建设工程;平罗县三排庄人工湿地再生水回用工程1项;平罗县翰泉海水库水源利用工程1项;石嘴山市分布式污水雨水处理中水回用一体化工程7项。

3.吴忠市:共16项,其中城镇再生水回用工程4项,分别为原州区一期和二期中水资源化利用工程、西吉县和隆德县污水处理厂尾水利用工程;彭阳工业园区再生水回用工程1项;分布式污水雨水处理中水回用一体化工程8项,包括原州区6项、隆德县1项、泾源县1项。

4.固原市:共13项,其中城镇再生水回用工程4项,分别为原州区一期和二期中水资源化利用工程、西吉县和隆德县污水处理厂尾水利用工程;彭阳工业园区再生水回用工程1项;分布式污水雨水处理中水回用一体化工程8项,包括原州区6项、隆德县1项、泾源县1项。

5.中卫市:共12项,其中城镇再生水回用工程3项,分别为沙坡头区城区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中宁县、海原县再生水回用工程;工业园区再生水回用工程2项,分别为中宁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主线管网建设工程和中卫工业园区再生水回用工程;中宁县渠口农场再生水回用工程1项;分布式污水雨水处理中水回用一体化工程6项,包括沙坡头区5项,中宁县1项。

6.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共3项,分别为鸳鸯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宁夏和宁化学公司中水回用“近零排放”工程、宁东中水回用管网建设工程

(二)矿井疏干水利用工程。

规划矿井疏干水重点利用工程2项,均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分别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井疏干水深度处理回用站工程、宁东矿井疏干水高效配置及再利用工程。工程实施期为2021年至2024年。

(三)苦咸水利用工程。

规划苦咸水重点利用工程5项。其中苦水河流域2项,包括利通区1项、盐池县1项;清水河流域3项,包括原州区1项、海原县1项、同心县1项。各地区项目数及分年度安计划见表12。

表12  苦咸水规划重点利用工程及进度计划

地区

项目数

(个)

各年度项目数(个)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苦水河流域

2

2

2

2

2

2

 

清水河流域

3

0

0

3

3

2

 

合计

5

2

2

5

5

4

 

专栏2  宁夏苦咸水规划重点利用工程

1、苦水河流域:共2项,分别为利通区孙家滩甜水河水库微咸水处理利用工程、盐池县养殖加工螺旋藻苦咸水利用项目

2、清水河流域:共3项,分别为固原市苦咸水利用工程、海原县苦咸水利用项目、同心县苦咸水利用项目

(四)雨水利用工程。

规划雨水利用工程2项,分别为全区各市城市建成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盐池县德昌铁路物流园雨水收集利用工程。各地区项目数及分年度进度计划见表13。

表13  雨水规划利用工程及进度计划

地区

项目数

(个)

各年度项目数(个)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城市建成区

1

1

1

1

1

1

盐池县

1

0

1

     

合计

2

1

2

1

1

1

(五)投资估算。

本次规划全区非常规水源利用工程83项,总投资91.35亿元。按不同类别,再生水利用工程投资33.38亿元、矿井疏干水利用工程投资9.99亿元、苦咸水利用工程投资9.07亿元、雨水利用工程投资39.31亿元;按不同年度,2021年~2025年各年度投资分别为29.28亿元、22.70亿元、17.40亿元、14.53亿元和7.45亿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全面负责本地区非常规水源利用工作,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自治区水利厅负责非常规水源利用顶层设计,组织实施苦咸水、雨水和分布式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一体化工程;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非常规水源利用项目,督促指导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做好非常规水源利用工程项目立项工作;财政厅负责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配合水利厅研究制定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激励政策;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工业领域非常规水源利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城镇再生水开发利用;生态环境厅负责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工业园区污水资源化利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非常规水源利用。

(二)健全政策体系。

出台自治区非常规水源利用管理办法。将再生水、苦咸水、矿井疏干水等非常规水源优先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逐步提高非常规水源利用比例。健全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激励机制,建立非常规水源价格补贴制度,逐步实现非常规水源水价低于或持平常规水源水价。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由再生水供应企业和用户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自主协商定价;对于提供公共生态环境服务功能的河湖湿地生态补水、景观环境用水使用再生水的,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三)加大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要加大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资金投入,将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纳入节水项目中统筹安排,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非常规水源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运用市场机制,推行合同节水等管理模式,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非常规水源利用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鼓励企业采用绿色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手段,依法合规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建立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绿色信贷支持机制;探索开展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担保。落实现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四)加强监督管理。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节约用水行动部署,严格实施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将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纳入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节水型社会建设考核并加大权重。强化水资源管理,严格监督实施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的要求,限期依法关停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火电、石化、钢铁、有色、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项目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有效利用的,严格控制新增取水许可。加强再生水利用可行性分析,重点关注含有特征污染物的污水再生回用可行性。

(五)强化科技支撑。

培育发展具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形成龙头企业+大量专业化技术服务企业的良性发展格局,积极推动国际国内非常规水源处理先进技术与设备的研发与应用。深入推进东西部科技合作,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适合我区的非常规水源利用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和引进一批非常规水源高效利用专业人才,支持组建非常规水源处理研究科技创新团队,全面加强科技力量建设。

(六)加大宣传教育。

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加强科普教育,大力开展节水载体达标创建活动,组织公众深入工程现场,提高对非常规水源利用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消除安全顾虑,增强使用意愿。充分发挥舆论监管、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非常规水源利用的良好氛围。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2021~2025

        年)重点项目清单

      2.宁夏回族自治区再生水厂(设施)现状及规划布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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