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工程措施方面,最根本的解决方法是实施雨污分流。通过建设独立的雨水排放系统和污水收集系统,可以有效地减少雨水进入污水管道的可能性,从而降低溢流污染的风险。然而,雨污分流工程的实施难度较大,需要考虑到城市基础设施的现状、资金投入以及施工难度等因素。因此,在难以实施雨污分流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海绵城市建设、道路清扫等措施,减少进入合流管网的雨水量和雨水中的污染物量。
其次,政策调控方面,政府应加强对城市排水系统的监管和管理。通过制定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加大对违规排放行为的处罚力度,可以促使企业和个人更加重视污水处理和排放问题。此外,政府还应加大对污水处理设施的投入力度,提高其处理能力,确保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最后,技术创新方面,应积极探索和研究新的污水处理技术。例如,生物滞水池、纳滞水排水系统、植被过滤和生态湿地等技术,都可以有效去除雨水中的污染物,改善雨水质量。同时,还可以研究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排水系统进行智能化管理,提高排水效率和处理效果。
综上所述,应对强降雨导致的溢流污染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采取综合性的措施。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持续的创新探索,才能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
多地遭遇强降雨,溢流污染闹心,如何应对?
近日,我国多地遭遇强降雨。中央气象台首席预报员马学款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江南、华南等地气温比常年同期明显偏高,多地累计降水量突破4月历史纪录。”
地处江南多雨区的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马坚泓25日也表示,今年上海天气可能不正常,梅雨天降雨量偏多,需要防范极端天气造成的影响。
降雨持续时间长、强度大会给污水处理带来较大的压力和挑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研究员高红杰告诉记者:“现阶段,城市合流制溢流污染问题逐渐凸显,如何精准有效控制城市溢流污染已经成为了‘后黑臭时代’要解决的‘牛鼻子’问题。”
国家对这方面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不久前,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通知》,特别提到“推进雨季溢流污染总量削减”。
那么,雨季溢流污染有什么特征?如何有效削减雨季溢流污染总量?虽然有些地方尝试了“晴雨不同标”,但面临监管难题,是否有其他可行的方式?记者对此采访了相关专家。
雨天溢流污水浓度高,可能高于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浓度
在水污染治理的过程中,处于一线的污水处理企业能明显感受到溢流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北水未来科技公司总经理冒建华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以我们参与的某城市湖泊流域治理为例,治理前其污染负荷中污水直排占86%、雨水径流污染占14%。治理后,其污染负荷削减了76.9%,效果显著。然而,在剩余污染负荷中,合流制溢流污染占比高达97%,原因主要为排水管网不完善、错接混接。”
高红杰说:“降雨带来的溢流污染具有两个主要特征:一是污染物浓度高。化学需氧量和悬浮物浓度可达100毫克/升以上,较高时甚至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浓度。二是溢流污染发生频率高。据文献报道,有些城市单次降雨量超过10毫米时就会发生溢流,尤其是南方城市,溢流发生次数可占到全年降雨次数的70%—80%。”
雨天和晴天执行不同的排放标准是否可行?
为推进雨季溢流污染总量削减,不久前发布的《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通知》首次鼓励建设雨季溢流污染快速净化设施,发挥其快速、及时处理污水的特性,并明确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排放管控要求。这可以避免“一刀切”的排放标准限制了这类设备的推广使用。
然而,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使用这类设施只是一种辅助手段,根本上还是要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或建设蓄水池等,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但因为受到资金、土地等多种因素制约,新建或者改扩建污水处理厂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考虑适当降低污水处理厂在雨天的排放标准?腾出来的处理能力就可以用来处理更多的污水。
冒建华说:“在现有的排放标准下,一家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水量提升20%—30%应该是可行的。而如果把排放标准降低一点,处理水量可能就会翻一倍,从而更好地缓解雨季溢流污染。当然,实施差异化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会给监测、监管增加一定的难度。比如,一家污水处理厂可能会以下雨为借口,超标排放污水。那么,下多大的雨可以降低排放标准,排放标准可以降低多少?这些都需要充分考量。”
据悉,目前我国也有一些地方标准在“晴雨不同标”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
例如,昆明市于2020年发布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5301/T43-2020),针对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5项主要水污染物提出了“分区分级”的执行要求。这一标准创新性地提出了针对雨天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的排放标准。
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陈广告诉记者:“业界对于‘晴雨不同标’的呼吁越来越高,雨天适度降低治理设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一定程度上讲,有利于发挥现有设施的环境效益。”
但是监管难问题被多方专家反复强调。专家认为,如果实施“晴雨不同标”,不但难监管,而且有可能使本该处理到一级A标准的污水也按照宽松标准排放,风险较高。
根本解决方法是雨污分流,难以实施时可尝试“原位扩能”
面对棘手问题,寻找对策是当务之急。王海燕介绍:“当前,最根本的解决方法是雨污分流。在难以实施雨污分流时,应通过海绵城市建设、道路清扫等,减少进入合流管网的雨水量和雨水中的污染物量,提升调蓄设施和末端污水处理设施的接收能力,并通过溢流口改造控制大的颗粒及垃圾等漂浮物,通过采用快速处理设施、新改扩建或原位改造综合提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减少溢流污染物排放。为此,下一步,应在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源头减排、因地制宜管控、健全监管措施等方面着力做好相关工作。”
她特别指出“原位扩能”提供了一种可行的合流溢流污染控制解决方案。这种方式指在尽量不新增构建筑物的前提下,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同时也无需降低排放标准。
以临近长江的四川省泸州城东和古蔺污水处理厂为例,汛期污水处理厂进水高位时超负荷高达40%以上,运行压力巨大,迫切需要解决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问题。当地采用了原位扩能的思路,在原有工艺基础上,无需增设构建筑物,通过投加纳米絮凝剂实现泥水快速分离,提高二沉池处理负荷,并结合工艺调控等手段,最终达到扩大处理规模的目的,使雨季时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规模至少超出设计值的50%,且出水可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
来源:中国环境
近日,我国多地遭遇强降雨。中央气象台首席预报员马学款在接受中国环境报采访时说:“江南、华南等地气温比常年同期明显偏高,多地累计降水量突破4月历史纪录。”
地处江南多雨区的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马坚泓25日也表示,今年上海天气可能不正常,梅雨天降雨量偏多,需要防范极端天气造成的影响。
降雨持续时间长、强度大会给污水处理带来较大的压力和挑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研究员高红杰告诉记者:“现阶段,城市合流制溢流污染问题逐渐凸显,如何精准有效控制城市溢流污染已经成为了‘后黑臭时代’要解决的‘牛鼻子’问题。”
国家对这方面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不久前,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通知》,特别提到“推进雨季溢流污染总量削减”。
那么,雨季溢流污染有什么特征?如何有效削减雨季溢流污染总量?虽然有些地方尝试了“晴雨不同标”,但面临监管难题,是否有其他可行的方式?记者对此采访了相关专家。
雨天溢流污水浓度高,可能高于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浓度
在水污染治理的过程中,处于一线的污水处理企业能明显感受到溢流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北水未来科技公司总经理冒建华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以我们参与的某城市湖泊流域治理为例,治理前其污染负荷中污水直排占86%、雨水径流污染占14%。治理后,其污染负荷削减了76.9%,效果显著。然而,在剩余污染负荷中,合流制溢流污染占比高达97%,原因主要为排水管网不完善、错接混接。”
高红杰说:“降雨带来的溢流污染具有两个主要特征:一是污染物浓度高。化学需氧量和悬浮物浓度可达100毫克/升以上,较高时甚至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浓度。二是溢流污染发生频率高。据文献报道,有些城市单次降雨量超过10毫米时就会发生溢流,尤其是南方城市,溢流发生次数可占到全年降雨次数的70%—80%。”
雨天和晴天执行不同的排放标准是否可行?
为推进雨季溢流污染总量削减,不久前发布的《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通知》首次鼓励建设雨季溢流污染快速净化设施,发挥其快速、及时处理污水的特性,并明确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排放管控要求。这可以避免“一刀切”的排放标准限制了这类设备的推广使用。
然而,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使用这类设施只是一种辅助手段,根本上还是要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或建设蓄水池等,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但因为受到资金、土地等多种因素制约,新建或者改扩建污水处理厂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考虑适当降低污水处理厂在雨天的排放标准?腾出来的处理能力就可以用来处理更多的污水。
冒建华说:“在现有的排放标准下,一家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水量提升20%—30%应该是可行的。而如果把排放标准降低一点,处理水量可能就会翻一倍,从而更好地缓解雨季溢流污染。当然,实施差异化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会给监测、监管增加一定的难度。比如,一家污水处理厂可能会以下雨为借口,超标排放污水。那么,下多大的雨可以降低排放标准,排放标准可以降低多少?这些都需要充分考量。”
据悉,目前我国也有一些地方标准在“晴雨不同标”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
例如,昆明市于2020年发布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5301/T 43-2020),针对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5项主要水污染物提出了“分区分级”的执行要求。这一标准创新性地提出了针对雨天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的排放标准。
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陈广告诉记者:“业界对于‘晴雨不同标’的呼吁越来越高,雨天适度降低治理设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一定程度上讲,有利于发挥现有设施的环境效益。”
但是监管难问题被多方专家反复强调。专家认为,如果实施“晴雨不同标”,不但难监管,而且有可能使本该处理到一级A标准的污水也按照宽松标准排放,风险较高。
根本解决方法是雨污分流,难以实施时可尝试“原位扩能”
面对棘手问题,寻找对策是当务之急。王海燕介绍:“当前,最根本的解决方法是雨污分流。在难以实施雨污分流时,应通过海绵城市建设、道路清扫等,减少进入合流管网的雨水量和雨水中的污染物量,提升调蓄设施和末端污水处理设施的接收能力,并通过溢流口改造控制大的颗粒及垃圾等漂浮物,通过采用快速处理设施、新改扩建或原位改造综合提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减少溢流污染物排放。为此,下一步,应在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源头减排、因地制宜管控、健全监管措施等方面着力做好相关工作。”
她特别指出“原位扩能”提供了一种可行的合流溢流污染控制解决方案。这种方式指在尽量不新增构建筑物的前提下,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同时也无需降低排放标准。
以临近长江的四川省泸州城东和古蔺污水处理厂为例,汛期污水处理厂进水高位时超负荷高达40%以上,运行压力巨大,迫切需要解决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问题。当地采用了原位扩能的思路,在原有工艺基础上,无需增设构建筑物,通过投加纳米絮凝剂实现泥水快速分离,提高二沉池处理负荷,并结合工艺调控等手段,最终达到扩大处理规模的目的,使雨季时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规模至少超出设计值的50%,且出水可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中环报记者刘良伟)
原标题:多地遭遇强降雨,溢流污染闹心,如何应对?
来源:中国环境
WATER8848前言:关于河源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股权划转的批复,是河源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经过深入研究后做出的重要决策。这项决策无疑将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首先,从股权划转的角度来看,将河源市河川水利水电研究有限公司持有的河源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河源市水务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这体现了政府对水务投资运营领域的重视和支持。这样的划转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水务投资运营公司的综合实力,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其次,从公司发展的角度来看,股权划转后,河源市水务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将拥有河源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这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水务投资运营公司也可以借助勘测设计院的技术优势,加强在水务领域的研发和创新,推动公司向更高层次发展。
然而,股权划转也带来了一些挑战和问题。例如,如何确保划转过程的合法合规,如何保障员工的权益,如何确保公司的稳定运营等。因此,河源市水务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在办理股权划转事项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此外,对于未来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也需要制定科学的策略和措施。例如,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加强与政府和其他企业的合作,共同推动水务投资运营领域的发展等。
综上所述,河源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股权划转的批复是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决策。它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水务投资运营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也需要公司在未来的经营和管理中加强各方面的建设,确保公司的稳定发展和持续创新。
一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
关于划转河源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
资料显示,河源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是一家以水利行业设计为主,水利施工监理为辅的国有企业。现持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资质(灌溉排涝、河道整治、城市防洪);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评价证书(2星);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资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乙级资质;招标代理A级证书,工程造价咨询乙级。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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