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3 月 25 日,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 " 远洋捕捞 " 式执法,拖欠企业账款 " 执行难 " 等问题,做出相关解答。
按照 3 月 18 日,市检察院制定印发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依法保障天津高水平市场经济建设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 "《若干举措》"),市检察院表示,针对违法异地管辖 " 远洋捕捞 "、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若干举措》提出,要强化对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行为的法律监督。
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政法委和最高检的指导下,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坚决监督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侵害市场经营主体权益的行为。强化对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市场主体财产,以及违规采取限高措施等执法司法行为的法律监督。同时,健全完善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司法线索发现、核查、办理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发改委、工商联、行业协会等单位沟通联系,拓展线索发现渠道。聚焦跨区域涉企刑事办理,加强与外省市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络及监督线索移送,共同开展涉企刑事案件管辖监督,监督纠正违法异地立案、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突出问题。
针对解决拖欠企业账款 " 执行难 " 等问题,加强涉企执行案件监督。加大裁判执行监督,依法纠正执行标的、费用错误,不当终结本次执行,变相变更裁判结果等执行违法问题;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针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加大对行政机关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及法院违法准予执行的监督力度。推进解决侵犯产权犯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监督难题,保障被害企业财产权益。
(津云新闻记者 苑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