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小纪汗煤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方案
一、企业概况
(一)公司简介
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3月28日在榆林市注册成立,由华电煤业和榆林市、榆阳区地方政府国有企业共同出资组建,主要负责华电榆横煤电一体化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华电榆横煤电一体化项目包括年产1200万吨的小纪汗煤矿和建成装机容量2×660MW的榆横发电厂。
小纪汗煤矿位于榆林市北西23km,行政区划隶属于榆阳区小纪汗镇。井田面积约214.9㎞²,可采储量1733.85Mt。矿井于2009年9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正式进行了联合试运转,2019年9月通过竣工验收,设计生产能力为10Mt/a,开采年限约120年。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工业场地位于井田中部,在工业场地布置主斜井、副斜井,在中央风井场地布设中央进风立井、中央回风立井,在小苏计风井场地布置回风立井。矿井采用盘区条带式开采,开采条件较简单;目前开采的2号煤层采用一次采全高走向长壁综合机械化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工作面顶板。目前在11和13盘区进行采掘生产活动。
(二)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情况
小纪汗煤矿运营期产生的主要固废为煤矸石。
(三)当前处置利用情况
1.2022年煤矸石产量约120万吨,其中80.6万吨外运处置利用,39.8万吨排矸场治理暂存。外运处置利用方式有作为周边充填式开采矿井充填料使用、砖厂制砖原料等。
2.2023年煤矸石产出与处置情况
2023年产出86万吨,运往排矸场堆存治理。
3.2024年煤矸石产出与处置情况
2024年截至11月底产出煤矸石约126万吨,其中119万吨外运进行制砖等综合利用及白鹭煤矿井下充填,剩余约7万吨运往排矸场堆存治理。
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方案提纲
(一)总体目标
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高值化”的原则,实行减少排放和扩大利用相结合、综合利用与煤矿发展相结合、综合利用和环境治理相结合,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有效促进企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到2025年,实现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目标。
贯彻落实榆林市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现场会确定事项的通知》,要求2025年底前,全市所有正常生产的煤矿均要配套建成煤矸石井下充填或井下洗选项目。同时,有效腾退小纪汗煤矿排矸场容量,消除煤矸石排放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保证煤矿持续稳定生产。将煤矸石资源化利用,降低煤矸石治理与处置的成本。
(二)综合利用途径
1.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
委托具有煤矸石处置能力与处置资质且其处置场地具备合法有效的环评审批手续,环评批复用量大于120万吨/年的第三方单位实施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外运处置矸石约120万吨,其中从排矸场拉运约27.82万吨,从源头消除堆存过程中的自燃等环境隐患;目前,合同已经执行完毕(神木市正融晨曦型煤有限公司处置利用41.99万吨、榆林盛世金泰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置利用39.56万吨、榆林大兴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利用38.08万吨),合同执行期限为2024年3月21日至12月1日。
2.2025年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
计划处置煤矸石120万吨,分别为神木市博能煤业有限公司38.4万吨、神木市安博新型环保节能有限公司39.6、神木市垣欣煤业有限公司42万吨。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合同签订,神木市博能煤业有限公司于12月2日开始拉运,其余两家公司候补接续。项目合同执行期限预计为2024年12月2日至2025年4月。
3.2025年洗选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
根据煤矿排矸实际情况,需继续实施煤矸石拉运处置,确保合同正常接续,计划外运合规处置煤矸石130万吨,实施期限为2025年5月至12月。
4.排矸场煤矸石拉运处置项目
按照市政府要求,为确保排矸场有序清空,需实施排矸场煤矸石拉运处置项目,计划外运处置煤矸石150万吨,该项目于2025年6月前实施完毕。
5.煤矸石产出减量化
调整生产作业面,严控割矸量,最大限度减少矸石产出,降低综合利用不畅和排矸场治理困难的压力。
6.煤矸石制备陶粒和硅基材料关键技术研究科技项目
主要针对小纪汗煤矸石处置困难并给企业环保工作和合规管理造成严重压力的问题,以煤矸石的减量化与资源化利用为目标。一是对煤矸石进行理化特性研究与分析,全面掌握煤矸石原料的物理化学特性;二是开展煤矸石制备建筑陶粒与硅基材料的配方及工艺关键技术研究,研发产业放大过程关键工艺单元与关键参数;三是实施百公斤级煤矸石陶粒中试生产线建设及实验;四是开展百公斤级建筑陶粒骨料和硅基材料产品应用及示范;五是完成建筑陶粒骨料和硅基材料示范生产线的初步设计编制。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小试线,试验成功,正在编制可研等相关报告,待专家评审后履行工程实施程序。后续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科技项目成果,建设项目设计规模为年处理能力为120万吨的煤矸石制备陶粒骨料与硅基材料生产示范线,预计2027年底完成项目落地。
(1)项目规模:项目设计规模为年处理能力为120万吨的煤矸石制备陶粒骨料与硅基材料生产示范线。其中煤矸石制陶粒烧成率85%,年产出100万方陶粒骨料和硅基材料,并副产72万吨煤矸石余热蒸汽。
(2)选址:目前项目选址初定为陕西华电榆横发电厂西侧约800亩矩形用地,一期用地100亩,且小纪汗煤矿作为榆横发电厂配套煤矿,双方地理位置较近,且项目所产出蒸汽可接入电厂管网进行利用,经综合考量,项目选址在电厂侧为最优选。
(3)处置方案:采用煤矸石制备建筑陶粒骨料和硅基材料并副产余热蒸汽的煤矸石综合利用方案。原料煤矸石在分选阶段,首先分选出热值高的煤,可进行出售,剩余的原料煤矸石进行第二次分选,分选出的一部分强度高的白矸直接作为砾石利用,另一部分由泥岩构成的白矸与黑矸经煅烧制成砾石、建筑陶粒骨料和硅基材料水泥利用。
7.煤矸石充填项目
为永久性解决煤矸石等固废处置难题,真正实现矸石“从哪来,到哪去”,从根本上解决固废污染问题,计划实施煤矸石充填建设项目,已委托中煤天津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可研报告编制工作。计划2025年底按照市政府要求建成煤矸石充填系统,年处理煤矸石能力一期为50万吨,后续根据充填效果及环评后评价要求扩大至处理煤矸石150万吨/年。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落实党政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入贯彻中省市区及集团公司、华电煤业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完善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切实防范环保风险,研究成立了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于环保水务部。
1.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组 长:刘晖
副组长:李虎民 樊宪宇
成 员:全国强 王 鹏 刘 磊 俞海东 陈加更 段红飞
郭振文 李敏恒 高雄飞 王 强 任 斌 申文义
李晓雄 杨 永 黑海江 李智勇 曹佳佳
职 责:贯彻落实国家与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和华电煤业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部署;指导开展公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审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规划;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事宜,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有关问题,部署公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加强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指导相关手续办理,确保2025年底煤矸石井下充填系统建成,确保公司在“十四五”末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其他固废是60%以上的既定目标。
2.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刘小斌
成 员:刘昊天 张 军 王 伟 姜亚洲 申虎强 李荣利 刘 瑶 张 光 李 标 雷 浩 杨 赟 余 从 徐志强 刘召利 尹文斌 吴建龙 吕国庆 李 洋李志华 杨 旭 杨 俊 宋春雷 杨苏龙 范志刚 吕建华 唐永峰 高小涛 郭峰亮 汪庆喜 张阿强
职 责:贯彻落实公司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部署;研究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方案;组织建立健全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对公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指导、协调和考核等。落实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工作,推动相关手续办理,确保公司在“十四五”末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其他固废是60%以上的既定目标。
3.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负责人
环保水务部主任:刘小斌
(二)进度安排
1.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方案:2024年已外运处置煤矸石120万吨,2025年计划计划处置洗选煤矸石120万吨、计划外运处置排矸场贮存煤矸石150万吨。
2.煤矸石产出减量化方案:长期实施。目前已由中厚煤层工作面调整至厚煤层工作面,煤矸石洗出率由10~12%降至目前的4%左右。
3.煤矸石制备陶粒和硅基材料关键技术研究科技项目方案:2024年3月签订合同;2024年6月,确定原料、市场、项目条件,典型样品取样,完成初步配方和工艺优化;开展实验室及小试线建设;2024年12月,完成典型煤矸石样品等原料的理化特性基础研究,完成实验室和小试线建设,开展利用煤矸石制备陶粒骨料和硅基材料的工艺技术研究,制备出合格的批量样品,完成初步项目工艺技术包研究;2025年6月,百公斤级示范线批量制备出合格样品,开展百公斤级产品应用于井下工程或生态修复的示范工程建设,完成利用煤矸石制备陶粒骨料和硅基材料并副产余热蒸汽生产示范线技术经济性分析;2025年12月,完成利用煤矸石制备陶粒骨料和硅基材料并副产余热蒸汽生产示范线的初步设计编制;2026年5月,总结项目工作,完成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履行工程项目采购程序,建设项目设计规模为年处理能力为120万吨的煤矸石制备陶粒骨料与硅基材料生产示范线,预计2027年底完成项目落地。
4.煤矸石充填项目:2025年一月完成可行性研究编制,2025年12月建成煤矸石充填系统。
(三)强化过程管控
1.提前报送各个项目年度招标计划,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2.落实资金安排,煤矸石项目列支生产成本,保证费用投入。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煤矸石在委托第三方利用处置前,核实第三方的主体资格、技术能力和产品工艺,直接与具有实际利用处置能力的第三方企业签订。
4.规范委托利用处置合同。签订委托利用处置合同前,对第三方利用处置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和现场核实,认真核查第三方利用处置企业的营业执照、环评审批、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证等资质文件,确保第三方企业具有工业固体废物的暂时贮存场所和实际利用处置能力,并将利用处置合同在榆林市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备案。
5.严格事中事后监管。公司明确委托合同中双方的污染防治贵任,及时了解掌握第三方企业对工业固体废物的实际利用处置情况,发现第三方企业超量接收、非法处置、存在严重污染风险隐患或丧失利用处置能力等情况,及时终止委托合同,并开展相应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四)完善管理机制
1.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各阶段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充分发挥方案的引领作用,推动各项工作高效开展,确保各项目标务期必成。
2.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职能分工,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制度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制度取向一致、步骤力度衔接,统筹推动公司生态环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