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市政污泥独立焚烧领域的国家标准制定已取得显著进展,相关技术规范主要涵盖泥质要求、污染物控制及资源化利用等方面,以下是核心内容梳理:
一、现行国家标准体系
泥质要求
含水率:单独焚烧污泥的含水率需控制在5%~10%,干化后进入焚烧系统的含水率应低于8%。
有机物含量:需≥50%(干基)以保障燃烧热值。
重金属限值:如汞≤0.05mg/L、镉≤0.5mg/L等,浸出毒性需符合《CJ/T 290-2008》附录A规定。
污染物排放控制
烟气排放需满足《GB 18485》二噁英限值(0.1ng TEQ/m³)及《GB 16297》颗粒物、氮氧化物等指标。
焚烧厂恶臭排放执行《GB 14554》分级标准,工艺废水处理需达到《GB 8978》要求。
焚烧残余物处置
炉渣与飞灰需分类收集,飞灰按危险废物管理,炉渣可资源化利用。
二、国际标准突破
我国牵头制定的《污泥作为辅助固体燃料技术规范》已获ISO立项,将规范污泥掺烧比例、预处理及全球污染物控制方法,推动污泥能源化利用。该标准由中国、加拿大等7国专家共同研制,预计2026年发布。
三、政策与趋势
源头控制:强调污泥处理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步规划建设,禁止未达标的项目验收。
资源化导向:鼓励污泥焚烧余热用于干化或发电,减少能源消耗。
如需具体标准文本,可查阅:《CJ/T 290-2008》全文或《GB/T 24602-2009》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