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5年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第九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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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03  浏览次数: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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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给水排水2025年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第九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中国给水排水2025年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第九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省市索引号
AA000-D0210-2011-002
发布机构
南京市人民政府
信息分类
信息类
生成日期
2011-12-31
公开日期
2012-02-06
信息状态
有效
废止日期
 
语  种
 
 
内容概述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南京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十二五”时期(2011年—2015年),是南京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时期,是“办好青奥会、建设新南京”的关键时期,也是全力推进生态市建设、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的攻坚时期。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江苏省“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制定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南京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本规划是市政府确定的基础性规划之一,主要阐明“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目标、任务、重点工程和政策取向,是今后五年南京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行动纲领。

  一、“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一)取得的成绩

  “十一五”期间,全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环保优先方针,大力加强环境保护,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成效显著,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环境保障。

  1、“环保优先”方针得到有效落实

  “十一五”期间,我市先后出台了《中共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环保优先战略加快生态市建设推进科学发展的意见》、《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环保优先战略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等重要文件,将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的战略地位,将环保优先方针化成确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导向,将创建生态市作为城市发展的目标定位和价值取向,有效地促进了环境保护工作健康发展。

  进一步完善了环保相关法规与政策。颁布实施了《南京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多部地方环境法规,环保法制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制和制度保证。

  认真执行环评审批制度。充分运用项目环评和规划环评手段,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努力从源头控制污染的产生。提高项目准入门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基本实现新建化工项目入园,产业布局逐步得到调整优化。

  环保小康、污染减排、环保投入等指标纳入全市核心指标体系,环境保护在法规、政策、规划、投入、考核等各个环节得到落实,环境保护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污染减排任务顺利完成

  “十一五”期间,全面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全市共实施减排项目621个,其中实施二氧化硫减排项目158个,完成了华能南京电厂、南京热电厂、扬子石化电厂一期、上海梅山钢铁、南钢等一批重点脱硫工程;实施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46个,完成了金陵石化、扬子石化、上海梅山钢铁等一批重点COD减排项目。圆满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二氧化硫和COD排放总量分别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9.2%和17.2%。

  加快关停、搬迁污染企业。采取污染治理与环境综合整治等多种措施,加大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力度,累计关停小化工企业203家,搬迁改造南京钛白粉厂、南京化纤厂等重点污染企业24家,化工异味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重点工业企业废气、废水污染治理升级改造项目300多个,有效控制工业废气、废水排放总量,提高了工业污染排放达标率。

  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近300家企业开展了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在800多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3、水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推进

  持续实施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十一五”期间,全市相继制定并实施了“7344”、“2234”治水计划,完成了一批重点治水工程项目,主要河湖水质稳中趋好。开展了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实施了秦淮河、玄武湖等城乡河湖环境综合整治,完成了郊县12条主要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对城区8条黑臭河道开展了新技术治理试点。

  全面启动城市雨污分流工程。实施了玄武湖流域、金川河流域、富贵山小区、广州路片区、珠江路、城北等片区雨污分流改造。

  4、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

  “十一五”期间,制定了南京蓝天行动计划,并开始启动实施。

  继续强化工业废气治理。加强了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实施了一批重点工业废气治理项目,废气治理投入累计超10亿元,工业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全面控制城市扬尘污染。扬尘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实行部门、区级联动,基本形成“区级日查、市级周查、联合月查”的工作机制,扬尘污染状况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积极推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针对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的趋势,加大了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力度。在严把新车准入关、实施污染车辆区域限行、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和环保定期检测制度、淘汰高污染机动车、发展绿色公交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进一步巩固“禁燃区”建设等成果。扩大了禁燃区范围,拆除201台中小燃煤锅炉,并进行了清洁能源改造。集中整治餐饮企业1200多家,建成餐饮污染控制示范街75条,餐饮污染扰民的现象得到有效缓解。

  5、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

  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新扩建城市污水处理厂9座,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8.82%。新扩建乡镇污水处理厂45座,基本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全市城乡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接近180万吨。

  加快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1.4亿元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一期工程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已形成了处置能力。对工业危险废物焚烧设施进行了技术改造,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明显提高。整合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新建专业医疗废物焚烧处置厂并投入运营,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

  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新改扩建工程。对城市主要生活垃圾填埋场实施了扩容改造工程,建成高淳县与溧水县垃圾综合处置项目并投入使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进一步提高。

  6、生态保护与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优先保护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编制了《南京市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划定了11大类、67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全市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17%以上,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得到优先保护。

  继续实施“绿色南京”工程。年均造林面积约10万亩,林木覆盖率达2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3.7平方米,均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加强了矿山宕口生态修复,实施了矿山宕口植被恢复工程,宕口植被恢复率超过80%。

  积极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到2010年,江宁区率先通过国家生态区考核验收,成为全国省会城市中的首批国家级生态区。高淳县通过国家考核验收,浦口区国家生态区通过省级技术考核。创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街)25个、省市级生态村176个。创建省市级绿色社区292家、绿色学校348家,在全国、全省名列前茅。

  7、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开展

  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省级环境综合整治村试点56个,实施农村村级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117个。进一步重视农村地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秸秆综合利用与机械化还田工程,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成效,秸秆焚烧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作为国家环保部确定的七个试点省市之一,南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全面启动,高淳县和江宁区列入试点单位,我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8、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提升

  “十一五”以来,我市重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编制了环保系统能力建设规划,按照“现代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的要求,加大了对环保能力建设方面的投入,环保监管硬件和软件建设取得显著进步,监测仪器装备、污染源在线监控和信息化建设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处于领先水平,为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加强市、区(县)两级自动监控体系建设。全市污染事故应急指挥系统基本建成,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管理平台投入运行,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与水质断面监测点位覆盖率进一步提高。

  加快环境管理信息化、规范化建设进程。开发应用了南京环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辅助决策系统,得到国家环保部和国务院法制办高度评价,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示范推广。

  强化机动车排气监管能力建设。建成机动车环保检测场站16座,在全省率先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和机动车区域限行。

  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课题研究。先后完成了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城市灰霾成因研究等科研课题。在农村小城镇污水处理、土壤污染评估修复、矿山宕口生态恢复等领域形成一批实用技术成果。圆满完成了全国首次污染源普查,以全省第一的成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同步开发了污染源数据库。

  9、环保投入大幅增加

  认真落实“211环境保护”预算科目经费,加大了公共财政对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市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从3000万元增加到3500万元,用于支持郊区县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以及环境监察、监测体系等建设。市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从1.1亿元增加到2.2亿元,用于支持重点污染源治理、区域流域性污染防治、重点生态保护和建设以及环保能力建设。部分区县也设立了环境保护引导资金。市财政用于城市河流综合治理、城市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等投入也逐年增加。“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投资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3.0%。

  10、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十一五”期间全市环境空气、水环境和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达到85%以上,相比“十五”期间有所提升。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长江南京段水质保持优良,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继续保持着良好、安全状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逐年提升,2010年达77.5%。外秦淮河、玄武湖等主要水体水质有所改善。建成区声环境质量总体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安全,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2007年以来,全市小康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连续四年达到80分以上。

  (二)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环保工作仍处于负重爬坡阶段,还存在许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主要污染物排放仍居高不下

  由于特殊的产业结构与产业布局,我市工业污染呈现出排放量大、排放强度高、区域集中的特点。“十二五”期间,我市的经济总量与城市规模将继续增长,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在较短时间内难以得到根本性改变,污染物的产生量将进一步增加,减排工作面临较大压力。

  2、大气污染较为严重

  城市大气污染的复合型、区域性特征日益突出,灰霾天气呈上升趋势,酸雨依然严重,扬尘和机动车排气污染成为老百姓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十一五”期间,从2009年开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逐年降低,空气质量有所下降。

  3、水环境治理任重道远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虽有提升,但达标率仍然偏低。部分河流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城区较多河道存在黑臭现象,河流水质污染状况未得到根本扭转。城区湖泊处于富营养状态,郊县湖泊富营养化状况未得到根本改善。饮用水源地尚存在水质安全隐患。

  4、污染扰民情况有增无减

  “十一五”期间,全市污染接诉总量持续上升,建筑施工扬尘、噪声、餐饮油烟扰民等投诉仍然居高,已成为影响公众环境满意度的一个重要因素。

  5、环境安全尚存不少隐患

  南京属于重化工生产基地,各种污染风险源较多,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仍时有发生。

  6、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部分企业环境保护意识差、社会责任感缺失,环保投入少,污染治理水平低,疏于环境管理,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恶意偷排等违法排污事件时有发生。

  7、环保监管能力尚需进一步提高

  基层环保能力和水平仍然十分薄弱,区县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基础较差、装备不足、水平不高,无法满足环境管理的需要。环境监管与应急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以接警处置为主的环境应急模式亟待向常态管理转变。

  二、“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将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环境保护事业大有作为。

  (一)面临的机遇

  1、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带来的机遇

  党中央、国务院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坚持把建设两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环境保护已进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

  2、南京确定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路径带来的机遇

  “十二五”期间,南京确定了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这一战略目标,明确了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这一城市功能定位,提出了科学发展争第一、改革创新争第一、和谐稳定争第一的工作追求,指明了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的发展路径,确立了民生为先、统筹为要、生态为基、文化为魂的方针。南京未来的发展既给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带来了更大的压力和挑战,同时又给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机遇,环境保护工作将在全市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社会事务等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3、南京举办“绿色青奥”带来的机遇

  作为2014年第二届青年奥运会举办城市,我市提出要努力办成一届“绿色青奥、活力青奥、人文青奥”,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贯穿于赛会整个筹办、举办和会后进程中,建设绿色场馆,保护绿色环境,倡导绿色生活,举办绿色赛事,实施绿色保障,促进经济与城市的绿色发展,确保环境质量达到奥运赛事举办的要求。国家、省、市将对环境保护给予更大的关注与投入,举办绿色青奥将为南京环保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难得机遇。

  4、全力创建国家生态市带来的机遇

  江苏提出了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的战略任务。南京提出了在“十二五”期间建成国家生态市的目标任务,将举全市之力推进国家生态市创建。生态市创建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载体,也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

  5、公众对环保的普遍关心和积极参与带来的机遇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条件改善和环保意识不断增强,群众对高质量生态环境与舒适人居环境的向往越来越强烈,低碳环保等理念逐步深入人心,环境保护日益成为重要的社会民生问题,支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公众对环保的普遍关心和积极参与将成为环保工作的重要推动力。

  (二)面临的挑战

  目前,我市总体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阶段,由于人口规模不断扩大,资源能源消费量持续增长,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环境压力将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在新的历史时期仍将面临严峻挑战。

  1、主要污染物减排的压力进一步加大

  我市产业结构中,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重工业仍占有较大比重,经济粗放型增长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十二五”期间,我市能源需求持续增加,主要工业污染物新增排放将保持较高水平。减排因子和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工程减排的空间日益缩小,减排工作进入结构减排的攻坚阶段,抑制增量、消减存量都将非常艰难,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的压力极大。

  2、城市化发展导致的环境压力进一步加大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市人口不断增长,城市生活污水与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大幅增加,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艰巨;随着城市功能改造提升工程的实施,城市扬尘等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长导致尾气污染控制压力进一步加大;广大群众对改善环境的普遍诉求与提高环境质量的长期性、复杂性之间的矛盾日益凸现,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3、环境风险防范的压力进一步加大

  作为南京的支柱产业,南京石油化工、冶金、能源等产业规模大、集聚度高,环境风险防范的压力也随之加大。重化工企业沿江分布,排污口与取水口交错分布,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产生隐患。大型重化工企业又处于城市上风向,废气排放对主城影响较大。防范环境污染事件、保障环境安全的任务将更加艰巨。

  4、化解环境矛盾的压力进一步加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和环保意识的增强,公众的环境需求不断提高,维护环境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重大。

  “十二五”期间,战略机遇前所未有,环境压力极其巨大,但总体来讲,机遇大于压力,办法多于困难。只要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充分利用有利条件,攻坚克难,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环境质量就会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环境满意度就会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环保优先、生态为基的方针,实施“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战略,以筹办“绿色青奥”和创建国家生态市为机遇,执行最严格的环境准入标准,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最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推进污染减排,优化生态系统,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维护环境权益,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保障“绿色青奥”顺利举行,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总体目标

  以“争创国家生态市,保障绿色青奥会”为工作抓手,促进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面完成,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严格保护,环境监管、风险防范与应急能力显著提升,灰霾天气、城市扬尘、化工异味、黑臭河道、餐饮油烟、噪声等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公众环境满意度不断提高。至2012年,实现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命名通过;至2013年,实现国家级生态市创建目标;以良好的环境质量确保2014年青奥会顺利举行;至2015年,环境质量达到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要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三)主要指标

  “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指标体系包括环境质量、污染减排、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社会、环境经济等六大类23项指标,其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水环境质量与主要污染物减排等10项指标为约束性指标,其余为预期性指标(见表1)。

  表1 “十二五”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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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主要任务

  (一)环保优化经济增长,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以污染减排倒逼产业结构调整,以环境整治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培育壮大环保产业,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1、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倡导低碳理念,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努力实现生产清洁化、能源利用高效化、资源使用减量化、生活消费节约化。发展南京特色的低碳经济,逐步构建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和交通体系,形成“高碳行业低碳化、低碳行业产业化”的低碳经济发展格局。推进低碳示范工程建设,形成一批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意义的低碳企业。改善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逐步减少煤、石油在能源消耗中的比重,积极开发可再生资源。推进低碳技术研发和低碳制度创新,探索碳交易和排污权等环境权益交易机制。积极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到2015年,完成国家与江苏省要求的二氧化碳减排目标,一次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占全市综合能耗15%以上,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到0.5吨标准煤。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加快建立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坚持扶大压小、扶优汰劣,开展化工、火电、冶金、建材等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以新带老”工程,淘汰重污染、高能耗、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以及使用或产生严重有毒有害物质的落后产能。到2012年,基本完成全市冶金行业小高炉、小焦炉淘汰工作,关闭现存立窑生产线,淘汰20万吨以下小规模水泥生产线。到2015年,基本完成落后产能淘汰工作。

  3、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按照创新驱动、调整优化、集约聚焦、提升质量的思路,坚持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调高、调优、调轻、调净产业结构。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新兴产业规模化、支柱产业高端化、传统产业品牌化,加快发展先进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对石化和钢铁等支柱产业进行生态化改造,优化产业内部结构,大力发展深度加工、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低污染、低能耗的化工新材料、高端精细化学品等,严格控制钢铁产能,重点发展特殊钢、优质钢等,提高精深加工能力。到2015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50%,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56%。

  4、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发挥规划环评对产业布局的战略引领作用,严格环保准入要求,防范产业布局性环境风险。提高重点流域与区域的产业环保准入门槛。中心城居住区、清新空气走廊的上风向,严格限制大气污染型的产业和项目布局。秦淮河、滁河流域与固城湖、石臼湖两湖区域严格限制大用水、大排水、水污染型的企业进入。南京化学工业园以发展绿色化工为导向,优化内部企业布局,整合南京化学工业园和六合红山精细化工园,严控玉带片区污染排放量大、环境风险高的产业进入。进一步清理小化工,实施污染企业关停与搬迁工程,加快化工企业向化工园区集中步伐。到2014年,基本实现绕城公路以内范围工业企业退城入园计划。到2015年,基本完成燕子矶、迈皋桥、尧化门、梅山地区、板桥地区、金陵石化周边及老大厂区域的污染企业搬迁、改造与治理工程,基本实现江南绕城公路内无化工企业。

  5、推进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构建园区载体、产业本体、企业主体“三体”合一的工业循环经济发展体系,重点培育和延伸石化生态产业链与钢铁生态产业链。实施产业生态化改造和工业园区生态化建设,推进国家级和省级生态示范园区创建。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对超标、超总量排污和使用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广应用先进清洁生产工艺技术与设备,建成一批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十二五”期间,每年完成80家以上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到2015年,全市20%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达到清洁生产国际先进水平,50%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6、培育壮大环保产业。加快建设环保产业集聚区,大力培育环保产业服务基地。结合南京市环保产业特点,加大关键技术的研发力度,尽快形成区域性环保产业集群。发展环境保护研发、环境监测服务、环境治理工程、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与咨询、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与管理、资源综合利用等环境服务业,促进环保制造业和环境服务业互动发展。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突破千亿元。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提升空气环境质量

  实施蓝天行动计划,着力推进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提高工业废气污染防治水平,全面整治城市扬尘与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餐饮油烟与秸秆焚烧污染,确保2014年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良好以上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2015年,力争达到95%以上。

  1、实施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完善脱硫设施建设,加强监督管理。到2012年,电力行业燃煤电厂全部实现脱硫改造,冶金行业单台烧结机设备90平方米以上的烧结机全部脱硫。到2013年,装机30万千瓦以上火电企业脱硫设施烟气旁路全部拆除,综合脱硫效率达90%以上。到2014年,冶金行业年产量在100万吨以上的球团设备、石化行业和石油炼制行业催化裂化装置催化剂再生烟气全部脱硫。到2015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18.81%,单位GDP二氧化硫排放强度控制在1.2千克/万元以内。推进脱硝设施建设和工程改造。2011年底以前,电力企业全面完成脱硝工程建设前期准备工作;2013年底以前,完成单机容量13.5万千瓦以上现役燃煤机组的脱硝改造。2014年底以前,全市现役5万千瓦以上(含)燃煤机组(锅炉),熟料生产规模在4000吨/日以上(含)水泥生产线烟气脱硝工程建成投运;现役5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锅炉)和新型干法水泥窑全部完成低氮燃烧;单台烧结面积180平方米以上的烧结机完成烟气脱硝工程。到2015年,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21.20%,单位GDP氮氧化物排放强度控制在1.5千克/万元以内。

  2、提高工业废气污染防治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业烟尘、粉尘的处理效率,实施火电厂除尘器改造,现役烧结(球团)除尘设备全部改造为袋式或静电等高效除尘器,推广使用干熄焦、转炉干法除尘技术,20吨以上燃煤锅炉必须安装袋式或静电除尘器;20吨以下中小型燃煤工业锅炉推行使用含灰量小于15%的低灰优质煤。扩大“禁燃区”范围至中心城与所有省级以上工业开发园区,2014年前完成“禁燃区”内社会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绕城公路范围内建成无煤区。加强对大厂、化工园、金陵石化及梅山等区域大气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加强治理挥发性有机污染,建立重点企业监管名录,淘汰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高的油漆、涂料产品,加强干洗服务业挥发性有机污染整治;完善含汞、铅、二恶英和苯并(a)芘等有毒废气环境管理体系。有效治理化工异味污染,将石化等行业占全市大气污染负荷85%以上的工业企业列为重点整治对象,通过调查、跟踪监测等方法,限期治理一批化工异味明显的、群众反应强烈的化工企业。每年完成20个以上重点工业废气治理项目。

  3、全面整治城市扬尘污染。加强城市工地扬尘控制,推动“文明工地”创建,到2015年,确保各类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区达到建成区面积的90%以上,创建200个以上“文明工地”示范点。加强房建工地、市政工地、拆迁工地、交通工地等施工工地产生的扬尘治理,通过围挡、洒水、冲洗、遮盖、清运等多种手段,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加强堆场、暂不利用场扬尘污染控制,煤炭、矿石、水泥、白灰等原料堆场及装卸作业频繁的料场实现密闭,露天堆场采取洒水、覆盖、防风围挡、硬化稳定等抑尘措施;政府储备土地、各类闲置或未开发建设裸地等暂不利用场地实施绿化或铺装防尘工程。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控制,城市道路机扫率要达到80%以上。

  4、巩固和扩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成果。加大黄标车等高污染车辆淘汰力度,2012年底前,淘汰主城区内燃油助力车,青奥会前,淘汰限行区内黄标机动车,2015年底前,全面淘汰全市黄标车;提高新车上牌控制标准,提前实施国Ⅳ排放标准,在满足配套油品供应的条件下,争取提前实施国V排放标准。扩大限行区域,黄标车限行范围逐步扩大至绕城公路以内,中山陵、老城与河西地区限行时段进一步延长。鼓励和倡导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所有公交、出租车辆均达到国Ⅳ以上标准,清洁能源公交车不低于本市公交车总量的60%,青奥会主场馆、青奥村周边实行清洁能源公共汽车全覆盖。主城内建设30座天然气加气站,推进汽车充电站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油气回收工作,开展加油站、储油罐和运油车的油气回收设施建设,2012年基本完成建成区外所有加油站改造,2014年青奥会前逐步实现油气三级回收和在线监控。完善在用车检测/维修制度,到2012年,全市环保检测与安全技术检验实现“一站式检测”,全市车辆定期检测达标率90%以上。

  5、控制餐饮服务业污染。合理规划布局餐饮业,推动新建规模以上餐饮企业使用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到2012年,规模以上餐饮企业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其它餐饮企业按要求落实污染防控措施,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有效运行率保持在90%以上。推动餐饮业污染控制达标街区建设,江南八区及江宁区每年建设2条以上餐饮业污染控制达标街区。江南八区及江宁区规模以上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实现在线监控。

  6、加强秸秆焚烧污染防治。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基料化、能源化和饲料化等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技术和措施,建立市场化秸秆收集处置体系。全市域禁止焚烧秸秆,强化秸秆禁烧部门联动监督管理,加强秸秆焚烧执法检查,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及秸秆禁烧工作奖惩制度,以区域联防联控手段控制秸秆焚烧。到2012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到2015年,达到90%以上。

  7、强化监测预警和区域联防联控。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进一步提升监测水平,至2012年,完成所有国控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逐步形成合理分布的大气监测网络。加强空气质量预警预报,采用多模式集合预报方式,对未来24或48小时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进行预报。建立南京都市圈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调机制,联动南京都市圈城市,在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编制、大气污染物减排、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秸秆禁烧、灰霾天气预防、项目审批、环境监测及科研等方面,加强区域合作,构建区域一体化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治体系。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

  实施清水行动计划,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继续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完善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着力消除城市河道黑臭现象,减轻湖泊富营养化程度,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

  1、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分级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确保我市长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设施清理到位,严防违法排污行为,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调整优化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并实施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项目,全面推进区域供水工程;实现区域供水后,确保原担负地区饮用水供水功能的湖泊、水库、河流等作为备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不低于区域供水前。到2015年,基本消除分散式供水。强化水源保护区外汇水区有毒有害物质管控措施,加强有毒化学品运输船舶风险防范。提高水厂给水水质,完成城市水厂水质深度处理工程,实施企业自备水厂社会性供水改造,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加强石臼湖等备用水源地保护与建设,实施固城湖、金牛湖等湖库与主城供水管网联网工程,提高饮用水水源应急保障能力。规范地下水资源管理,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控制地下水使用规模,切实保护地下水质免受污染。

  2、全面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完成锁金村地区、内秦淮河流域、河西北部地区、城东地区等区域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到2014年,全面完成500公里主次干管敷设及相关提升泵站建设,完成226平方公里城区的雨污分流工程,完成近3000个小区雨污系统改造,形成独立的雨水、污水收纳系统,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实现污水不下河。

  3、完善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实施主城污水处理系统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2013年底以前,城东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仙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成投运;2014年底以前,铁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成投运。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配套管网工程。2012年底以前,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汤山新城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2013年底前,江宁开发区南区污水处理厂、六合雄州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溧水鹏鹞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成投运;2014年底以前,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浦口珠江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六合大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成投运。推进镇街污水处理厂建设及配套管网工程。加快推进全市郊区县镇街万吨以下规模污水处理厂建设,2014年底以前实现所有建制镇街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到2015年,全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30万吨/日,万吨以上规模和太湖流域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确保主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镇街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削减16.55%和17.26%,单位GDP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强度分别控制在1.0千克/万元和0.2千克/万元。

  4、全面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城市黑臭河道整治,实施截污清淤、引水补水、生态修复等措施,完成金川河、东风河、响水河等城区30余条黑臭河道综合整治。强化长江南京段的保护,对入江排污口及入江河道开展集中整治,加强沿岸化工园区和主要化工企业的整治,重点防治有机毒物的污染,全面推进沿江码头水污染防治工作,保障长江水质安全。加强湖泊水环境整治,完成玄武湖、固城湖等湖泊的生态治理工程,确保主要湖泊水质处于轻度富营养化水平以内。加强玄武湖与金牛湖水环境整治,保证在青奥期间与比赛相关水体水质达到国际限定标准。

  5、积极开展节水减排。限制高耗水产业发展,推进工业节水,强化重点行业的用水定额管理,以火力发电、石油石化、钢铁、纺织、造纸、化工、食品等高用水行业为重点,实施一批节水工艺改造工程,率先采用先进水循环技术。至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明显下降,工业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到60吨以下。推广节水灌溉建设,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重点,建设防渗渠道及管道灌溉,推广喷滴灌等高效节水技术。推进“节水”创建活动,全面创建节水型社会,以企业、单位、社区等为载体,培育一批节约用水、循环利用、废污水回用示范点。大力推广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工程,2012年前建成仙林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污水回用工程。

  6、强化工业废水治理。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进行工艺改造,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总量。重点加强化工、医药、电镀、食品加工、酿造等行业污水治理,积极推动工艺废水的深度处理与回用,推进环境管理从排污口向环保设施、生产设施延伸。实施工业污染物减排工程,对重点工业企业治污设施进行提标改造,进一步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及太湖流域总磷排放量。严格控制特征污染物排放,确保重金属、有毒有机物等稳定达标排放。至2015年,实现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每年完成20个以上重点工业废水治理项目。

  7、加强农村地区水污染防治。加快推动规划保留村庄与集中居住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工程,综合选择接入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小型处理设施、生态处理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至2015年,规划保留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50%。综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化肥与农药施用强度,重点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粪便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大力削减氨氮和化学需氧量。对固城湖采取控源截污、生态调控、改善水文条件等有效措施,控制生活污染和水产养殖污染,开展水产养殖用水循环利用试点。推进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至2015年,主要农村河流水体水质达标率达80%以上。

  (四)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优化生态品质

  以建设国家生态市和森林城市为抓手,实施生态南京行动计划,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完善生态服务功能。至2015年,确保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在17%以上,林木覆盖率达28%。

  1、保护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以保障生态系统的功能性与完整性为目标,着力保护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四区、十二片、五十五源”生态功能区,严守“生态红线”,确保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的比例在17%以上。推进北部林地培育、湿地保护生态区建设,加大龙袍湿地片、止马岭自然保护片和平山林地—金牛湖片保护力度,实施湿地修复工程;加强西部山地保育、湿地生态区保护,建设老山—绿水湾片、新生洲洲岛片和牛首山生态林地片;重点保护以东庐山水源涵养片和南部两湖片为主的南部两湖湿地、水源涵养生态区,防治水土流失,维护生态服务功能;促进中部城市发展、人居维护生态区保护与建设,防止生态环境破坏和生态功能退化,提升人居环境品质。

  2、实施生态建设工程。继续实施“绿色南京”工程,持续推进生态造林,2012年建成国家森林城市。到2015年,林木覆盖率达到28%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城镇绿化覆盖率达45%以上,绿地率达45%,人均绿地60平方米。围绕十大功能板块实施生态绿化建设,以“一园、四带、五片”为重点,精心打造玄武湖—紫金山城市中央公园,加快建设明外郭—秦淮新河百里风光带、秦淮河百里风光带、长江三桥到长江四桥的两岸百里滨江风光带以及包括金川河、外金川河、北护城河等城市河道水系的滨河风光带,加强青龙山、牛首山—将军山—祖堂山、老山、幕府山和栖霞山等森林公园的保护,建设一批城市公共绿地。重点建设六合大厂和扬子石化之间、化工园区和六合主城区之间、仙林与金陵石化炼油厂之间、梅钢与雨花经济开发区的污染防护绿地。开展重点道路沿线绿化,建成以绕城公路、绕越公路和进出城干道为主的绿色通道。结合主次干道和街巷(支路)出新,实施道路及路侧绿地改造工程,持续推进城区立体绿化。有序改造建设滨河绿岛,新建100个以上小游园,提升城市环境景观。

  3、开展生态修复。巩固矿山宕口整治成果,严控开山采矿,加快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实施干道两侧生态复绿修复工程。重点实施青龙山废弃露采矿山宕口、浦口区珍珠泉风景区周边废弃露采矿山宕口、栖霞区仙林大学城周边废弃露采矿山宕口、高淳县环固城湖(花山段)废弃露采矿山宕口环境整治项目,基本实现禁采区范围内的复绿修复。

  4、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工作,提高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遗传资源保护能力,防治外来有害物种入侵,有效遏制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环境。深入开展生物多样性摸底调查、评估与监测,提高生物多样性预警和管理水平。实施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与保护工程,重点保护中华虎凤蝶等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对于受威胁严重、无法实施就地保护的物种,建立以中山植物园为依托的重要物种及其遗传资源迁地保护基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加强外来入侵物种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有害物种入侵,有计划地开展有害物种清理工作。

  5、加强农村生态建设。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投入机制和管理体制,强化农村生态保护。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逐步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工程。到2015年,力争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全覆盖,完成村庄的绿化升级。加快江苏白马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积极发展绿色与有机食品,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与有机食品基地面积。

  6、推进各类生态创建。全面推动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区县、生态镇、生态村、生态工业园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各类创建。到2012年,江宁区、高淳县、浦口区和溧水县建成国家生态区县,大于80%的镇建成国家级生态镇,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到2013年,六合区建成国家生态区;到2015年,江宁区建设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

  (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确保安全处置

  加强综合利用与安全处置设施建设,确保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置,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污水厂污泥与电子废物处置水平。到2015年,实现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95%。

  1、安全处置危险废物。以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为重点,实施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确保“十二五”期间危险废物实现零排放。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规范化建设,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开发区、工业园与重点企业自建危险废物污染治理配套设施与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鼓励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企业自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产生量小、布局分散的企业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行业的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推动以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为重点的处置设施建设,到2015年,我市集中焚烧处置能力达到8万吨/年,企业总数控制在3—4家,江北为主,江南、江北均有分布。推进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综合利用项目,重点包括电子行业废酸综合利用项目,化工行业废碱液综合利用项目等,提高电镀污泥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建设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到2015年,全市新增27万吨/年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以产生危险废物的重点企业、危险废物运输于处理处置单位以及青奥会敏感区为重点,强化危废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危险废物随意倾倒和非法转移,着力解决历史遗留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问题。全面提高危险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和危险废物应急贮存库。积极推进实验室危险废物等非工业源危险废物的管理,以移动通讯、机动车维修、电动自行车销售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废铅酸电池的回收工作。

  2、加强医疗废物污染防治。实施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全过程监管,着力推动农村地区医疗废物的收集和处置工作,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加强城镇医疗废物的收集和安全处置监管,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应急预案和应急体系,加大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推进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作,建设完善全封闭的收集、运输、处置系统,提升现有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与技术。继续推进农村医疗废物“镇村收集、县暂存、专业单位安全处置”的模式,在三区两县推广建立医疗废物暂存点,实现乡镇卫生所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全覆盖,保障农村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3、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对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实施全过程监管,到2015年,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95%。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促进各类废弃物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从源头削减固体废物的产生。完善区域性回收和综合利用体系,推进南京化学工业园等5个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不断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合理处置,规划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重点加强脱硫石膏等减排副产物的监督管理,探索资源化利用途径,避免二次污染。

  4、提高生活垃圾安全处置能力。大力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能力,到201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100%。实施天井洼、水阁、轿子山三大垃圾填埋场的封场育林,建设完善独立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置设施,到2011年,实现三大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稳定达标排放。重点推进江北垃圾焚烧发电厂、江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江南垃圾综合处置场和江南生态垃圾填埋场建设,扩建水阁(三期)、溧水与高淳生活垃圾填埋场,建成南京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和城东有机废弃物处理厂,建设市工程渣土弃置场,着力推动静脉产业园和江北环境园建设,确保生活垃圾得到合理处置。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处理模式,至2015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覆盖率达100%。

  5、提高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水平。按照“统一运输、集中管理,掺烧为主、综合利用”的方针,加强污水厂污泥的无害化处置和监管,定期开展污泥处理处置情况专项检查。加强水处理污泥减量化技术、脱水技术、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推动实施电厂污泥掺烧发电工程,培育一批污泥处置示范企业。完成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置场建设,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以大中型生活污水处理厂为依托,建设污泥综合利用与处理设施。加强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泥有害成分的检测和鉴定,推动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行,改造不符合要求的已有污泥处理设施,逐步提高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到2015年,污泥合法处置率达100%以上。

  6、开展电子废物污染防治。建立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拆解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自建回收网络和处理处置基地,合理利用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和环卫回收体系,逐步提高电子废物回收分拣能力。加强电子废物污染防治的环境监管,明确电子电器生产者与经营者回收和处理废旧产品的责任,定期对电子废物拆解处置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加快发展专业化电子废物拆解和回收利用企业,扩大现有3家电子废物处置定点单位处置规模,提高电子废物处置能力。

  (六)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减少噪声扰民问题

  加强工业、交通、施工、社会等各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综合治理、联合防控,有效减少噪声污染扰民问题。到2015年,噪声达标区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

  1、加强噪声环境功能区规划。根据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调整声环境功能区划,在城市建设中落实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保证噪声防护距离,从布局上避免噪声扰民。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合理规划地面交通设施与邻近建筑物布局,从源头上降低交通噪声污染对敏感目标的影响。

  2、加强施工噪声控制。以噪声环境敏感区域与敏感时段为重点,加强市政建设、建筑工地、道路施工等噪声污染防控。严格审批夜间施工作业项目,减少夜间噪声污染。强化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实施联合防控,有效减轻噪声污染。

  3、加强交通噪声控制。加强新建高铁、城际铁路、机场快线、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的噪声和振动防控,采用新型技术,从源头降低噪声和振动影响。积极推动机动车噪声治理,强化城市禁鸣管理,加强重型机动车进城限制,实施高速公路、高架桥、铁路等两侧噪声敏感点的隔声设施建设,有效减轻交通噪声扰民问题。

  4、加强社会生活噪声防治。加强对社会生活噪声源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强对饮食业、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三产噪声源的监管,使其厂界噪声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声环境保护意识,做好社区的噪声污染控制。

  5、加强工业噪声防治。加强项目审批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工业噪声源;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实施声功能区优化,采用低噪音设备、隔音设施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工业源噪声治理;加强噪声超标企业限期治理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业企业噪声源达标率。

  6、加强噪声达标区的建设与管理。推进城镇人居声环境质量改善工程示范,开展“宁静社区”示范建设。在巩固提升现有环境噪声达标区的基础上扩大噪声达标区范围,到2015年,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90%以上。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保障环境安全

  以石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防控、土壤与重金属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持久性有机污染防治等为重点,着力防范环境风险,确保“十二五”期间我市无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保障环境安全。

  1、加强石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防控

  (1)加强石化、化工行业的风险防范。全面排查我市石化、化工行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及存储情况,深入分析我市石化、化工行业的环境风险源分布和风险特征,健全环境监管及风险防范制度,做到明查与暗访、日常监管与节假日巡查相结合,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努力排除各种环境风险隐患。

  (2)加强化学品生产、储运过程的风险监管。实施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化学品生产、储运过程的风险监管,推行重点环境管理类化工有毒污染物排放、转移登记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环境风险防范和监管。

  (3)加强化工有毒污染物的污染预防与排放控制。开展重点防控区域化工有毒污染物的污染预防与控制示范工程,推广绿色化学工艺及产品。加强重点环境管理类化学品废弃物和污染场地的管理与处置。

  2、加强土壤与重金属污染防治

  (1)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重点领域监管。开展土壤环境污染状况基础调查与土壤环境功能区划试点工作,为土壤分类分区管理奠定基础。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监管,以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特色农产品基地,特别是“菜篮子”基地为监管重点,开展农用土壤环境监测、评估与安全性划分。加强对化工园等重点区域、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重点污染行业周边区域的土壤环境监测与风险评估,预防和控制工业生产对土壤环境的污染。加强对服役期满工业用地、污染搬迁企业旧址等土地开发利用的风险管理,建立申报、建档和风险评估制度,对污染重、风险高的污染场地土壤进行综合治理与修复,确保土地转换用途后的安全利用。

  (2)加强重金属重点污染行业管理。严格实施环境准入制度,禁止在重要生态保护区、环境敏感区和已无环境容量的河流、湖泊流域新建重金属类项目。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含铅蓄电池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六大行业作为重点监管行业,每年开展一次重金属企业排查,将产生和排放重金属的企业纳入市控重点污染源管理,并逐步实现在线自动监控、动态管理。对重点防控企业每两年开展一次清洁生产审核。

  (3)加强重金属重点污染区域管理。在污染产业密集、历史遗留问题突出、风险隐患较大的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开展专项整治,现有涉重企业实施同类整合、园区集中,含第一类污染物废水必须做到车间排口稳定达标。重点规划单元内严格执行区域环境准入政策,禁止引入能耗高、资源浪费严重与污染环境的项目。对现有技术、设备、工艺不够先进的涉重企业实施限期改造。到2015年,完成重点规划单元内落后工艺、技术与设备的淘汰或企业搬迁工作。

  (4)开展土壤与重金属环境修复试点示范。重点针对基本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有机污染、石油类问题,开展农用地土壤修复与综合试点示范。针对工业污染土壤,集中力量解决一批搬迁企业旧址、废弃工业厂房等工业污染场地和矿区场地,解决土壤污染等历史遗留问题。实施工矿企业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重点河段底泥污染治理等试点示范工程。到2015年,完成5个以上土壤与重金属环境修复试点示范工程。

  3、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1)加强放射源监管。实施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工程,对工业、医学、科研等重点放射源实施远程监控,新建具有高度危险性的重点放射源应当安装在线监控装置,逐步提高现有放射源在线监控率。加强废弃放射源收贮工作,确保放射性污染物得到安全处置。加强市内外放射性同位素转移备案工作,每枚放射源都要分别备案,每次转移都要现场监督检查,建立工作台帐,保障放射源安全。实施辐射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建设全市辐射环境质量监控系统、辐射环境质量信息发布系统、核与辐射事故指挥处置系统、核与辐射安全文化宣传系统等,并将放射性废物库监控系统等进行有效整合。

  (2)强化电磁辐射安全监管。深入实施《江苏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细化移动通信基站的管理要求。完善伴有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办法,推动电网、移动通信基站等伴有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的科学合理布局。加强环境知识宣传,协助消除公众疑虑。完成河西地区省、市广播电台发射台搬迁工程,保障全市电磁辐射环境质量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限值内。

  (3)加强监测能力建设与日常监管。建设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系统,配备专业辐射事故应急车辆与设备,进一步提高辐射环境突发事件的预防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定时组织放射源与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的辐射安全专项检查,落实安全责任,加强亚青会与青奥会期间放射性物品的运输与转移监管力度,保障赛会安全举行。

  4、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防治

  (1)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点排放源管理。建立以再生有色金属(铜铝铅锌)生产、炼钢生产、废弃物焚烧和铁矿石烧结等4大重点行业二恶英类有机污染物重点排放源清单,列入清单的企业每年应委托有二恶英监测资质的单位进行一次例行监测并强化日常监管。

  (2)削减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量。针对列入重点监管的四大重点行业,加大再生有色金属行业污染防治力度,强化电弧炉炼钢排放源预处理,推进高标准废弃物焚烧设施建设,推动铁矿石烧结的协同减排,重点实施一批削减控制工程项目,淘汰和关停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企业。

  (3)启动持久性有机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示范。在持久性污染物重点排放源清单的基础上,对污染场地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选取典型场地开展治理和修复示范。

  (八)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加强环境监测、环境应急、机动车排污监管、执法监管、环保科研、环境宣教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建设与新时期环境保护任务相匹配的环境监管体系,实现环境监管能力由部分达标向全面达标、由注重硬件向全面提升转变。建设适应现代环境管理需要的南京环境监测与应急中心,支持绿色奥运的成功举办。

  1、加快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到2012年,建成江北环境监测站(含空气自动站)和绿博园空气质量监测综合自动站。到2013年,新建8个空气自动监测点、10个水质自动站、17个噪声自动监测点,增加4台流动监测车。到2015年,完成重点水域自动监测子网、大气自动监测子网、道路空气自动监测子网、区域和交通噪声自动监测子网建设。进一步加快监测系统标准化建设,扩展浦口、溧水、六合、高淳空气质量站监测项目。提升水环境监测能力,完善固城湖生态观测站,建成金川河、金牛湖、玄武湖、外秦淮河、秦淮新河水质浮标站,并逐步形成重点水域水质预警能力,确保青奥会水上运动场所的水质安全。拓宽生物生态监测领域,深入开展土壤监测和地下水监测,加强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监测,增强核与辐射的监测能力。

  2、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市、区(县)和企业三级环境应急机构。建成南京环境监测与应急中心,具有综合信息发布、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控、环境应急预警、核与辐射监督管理、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等综合功能。建成南京化学工业园应急救援指挥与调度中心。加强环境应急机制建设,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和预案管理,坚持应急考评制度,建立各方参与、运转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环境风险预测预警能力建设,通过建立区域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重大环境风险源监控系统、环境风险监控网络,“12369”环境污染举报接诉系统与全市“12345”系统实施联动,构建我市监控严密、反应及时、信息畅通的环境风险预测预警系统。提高环境监察与监测机构的装备能力建设,提升应急现场监测能力,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建成一支反应快速、保障有力、高效运作的环境应急队伍。

  3、完善机动车排气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环保标志管理水平,到2012年,建成以电子环保标志为载体的机动车污染控制物联网系统。推进一体化机动车排放综合监控能力建设,到2012年,建成集检测场站实时化监控、遥测路检远程控制、区域限行非现场执法、低碳交通区智能化管理、复检监督仲裁比对、上牌达标核查、排放实验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监控中心站房和系统,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完善机动车污染监测网络系统,到2015年,新增5~8个检测站,建设机动车环保流动检测站,建立油气回收在线监控体系。开展低速货车、三轮车、摩托车排气定期检测工作。健全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管机构,实行市、区两级管理,全面提升监控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

  4、强化环境执法监督能力建设。加强市、区(县)监察队伍建设,加快环境监察信息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境联合执法制度,着力提高环境监察队伍的污染源监管、现场调查取证、排污量核定、污染纠纷调处和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环境监察队伍的综合执法能力。

  5、重视环境宣教和信息现代化建设。加快宣教中心硬件设备的规范化与现代化建设,完善环境宣传教育的社会网络,推进环境教育的大众普及和全民参与。加快推进环保电子政务建设,建设“数字环保”工程,建成全市环境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扩大环境教育基地的类型与区县覆盖范围,强化基地的教育设施建设,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基地的环境教育功能。

  6、加强环保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开展土壤、地下水、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污染的现状基础调查工作,建设环保科研基础数据库。开展低碳经济、生态文明、生态补偿机制等方面基础研究,加强灰霾天气、黑臭河道治理、湖泊富营养化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土壤修复等重大课题的科技攻关,注重污染防治、清洁生产新技术与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研究,为环境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与技术支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管理体系。市、区(县)政府是规划实施的主体,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承担环境保护和防治污染第一责任。完善区(县)长环保目标责任制,实行年度目标考核。市、区(县)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将规划确定的相关任务纳入本部门年度计划,明确责任,加以落实。加强人大、政协对环保工作的监督,要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环保工作,定期向政协通报环保工作。

  (二)健全法规体系

  组织修订《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快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等地方立法工作,抓紧出台建设生态市、应对环境突发事件、推行生态补偿、发展循环经济等政策文件。加大环保法律政策执行力度,继续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全面实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环境目标责任制。继续推广、完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流程及自由裁量辅助决策系统,实现行政处罚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公正、公平。开展环保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对重大的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

  (三)实施责任考核

  为积极实施环保规划,细化各区县、各部门年度考核指标和工程项目,明确考核责任,严格执行奖惩措施。通过开展现场督查、交叉检查、挂牌督办等方法,定期发布通报,加快推进重大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的实施。加大行政监察力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依法追究行政纪律责任。

  (四)加大环保投入

  市、区(县)各级政府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逐年加大投入,重点投向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污染减排、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等项目。各区(县)都要安排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引导资金和专项资金。继续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领域。“十二五”期间,确保环保投资占GDP的比重达到3.0%以上。

  (五)实施重点工程

  为完成“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主要任务,重点实施减排工程、清水工程、蓝天工程、固废处置工程、风险防范工程、农村环保惠民工程、生态南京工程、宁静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等9大类52项重点工程(见表2)。加强重点工程项目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实际问题,确保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引导公众参与

  大力开展环境全民宣传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各种形式普及环境知识,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宣传报道我市环保工作情况与工作成效。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化,定期发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企业环境行为、饮用水源水质、生态环境状况等环境信息。对涉及公共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通过听证会、论证会、专家咨询或社会公示等形式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企业负责人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教育培训,同时发挥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团体的作用,发展壮大环境保护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参与我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表2 南京市“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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