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设计方案批复结果: |
长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你局《关于上报长武县亭口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长发改[2013]220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长武县亭口镇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建设地址:长武县亭口镇下游(村)。二、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规模为3000立方米/d,主要建设格栅渠1座、沉砂池1座、BL生化处理池2座、集泥池1座、综合设备间1座、污泥堆场1座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三、污水处理工艺及出水标准:该项目处理工艺为改良的预处理+BL生化处理工艺+澄清池+消毒,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直接排入泾河。四、供电系统:该项目按二类电力负荷供电,设计为10KV一回路供电,电源由厂外终端杆采用电缆自青口变电站直埋引入,经配电室变压向各设备配电,并保证防雷与安全接地。五、总平面及建筑结构:原则同意厂区总平面及建筑结构设计。六、设备及材料选用:工程所用的设备及材料应本着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基础上,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进行选择。七、工程涉及的劳动安全、节能、环保、消防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执行。八、工程概算: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177.91万元。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