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记者从大冶市经济工作会议上获悉,为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大冶市设立5亿元的 “生态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 出台《金融支持生态经济发展意见》,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产业开发,促进生态产业加速发展。
据悉,该资金由大冶市财政部门牵头,整合资源枯竭城市转型政策资金、环保排污费、地质灾害治理备用金及各政策性资金建立起来的。根据《大冶市生态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生态资金主要用于建立生态产业园区,支持工业、文化、旅游、商贸服务业等产业及企业;主要通过股权投资和奖励方式进行支持;生态资金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交通工具和日常办公设备购置及其他支出。
同时,该市监察局、审计局将加强对生态资金安排使用全过程的监督和审计,对生态资金实施年度审计机制,保证生态资金及时拨付和按规定使用,保证资金严格按预算使用。
大冶市市长李修武表示:大冶是资源衰退型城市,生态环境方面历史欠债较多,实现生态立市目标,必须付出百倍努力,着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取得新成效。2013年12月3日,大冶作出“生态立市,产业强市,改革活市,建设美丽大冶”的决定。
李修武介绍,除了设立专项资金,从制度上保障生态建设外,该市还大力实行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
大冶市市委书记傅继成,也强调了生态建设的重要性。他提出,生态立市是核心之本,产业强市的强力支撑,改革活市是内生动力,美丽大冶是不懈追求。2014年,大冶市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大冶市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把握“增量提质、争先进位”的总基调,始终坚持“生态优先、富民优先”,以改革创新总揽全局,抓产业调结构,抓生态促发展,惠民生促和谐,实现大冶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