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2013年第二批、第三批农村安全饮水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陇县2013年第二批、第三批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已由陕西省水利厅以陕水规计发[2013]410号、宝鸡市水利局以宝市水办发[2012]653号文批准建设,以陕水建发[2014]54号文批准招标。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陇县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委托代理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宝鸡市陇县。
2.2 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805.8万元。
2.3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一个采购标项。
2.4 招标范围:
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在陇县温水镇、杜阳镇下凉泉、新集川镇李家山共新打机井1眼,维修改造放水洞和引水渠道300m、供水池5座,新建水厂1座、汇流池1座、清水池1座、蓄水池1座、供水池1座,40㎡管理站一处、水源池5座、泵房等生产管理房共198.5㎡、安装加压泵3台,开挖洞型隧洞420m,新建50m 3 调压池1座、200m 3 调压调蓄池1座、加压站1座、泵房12㎡、抽水前池1座、高位水池2座,安装潜水泵2台、二氧化氯发生器1台、余氯监测仪1套、变压器1台,架设高压线路200m、低压线路600m及铺设输配水管道等。
材料采购标项主要内容为:采购输配水管道及配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材料采购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商业信誉良好的生产厂家或经销代理商,并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4日至3月13日申请报名(电话或传真),2014年3月14日至3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西安市西二路万景商务中心3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标项、材料采购标项标书售价均30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4月3日 上午9点整 ,接收地点为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组织踏勘现场时间和投标预备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水利厅网》、《陕西工人报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陇县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陇县城关镇东大街15号
邮 编:7212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917-4609400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西二路万景商务中心301室
邮 编:710004
联系人:赵莹
电 话:15291197523
传 真:029-87543079
电子邮件:119453926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