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水镇至珠溪镇城镇饮用水源污水截流项目污水管网工程”经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投【2013】14号批复。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足区创佳环境整治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创佳环境整治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管网工程设计及预算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龙水镇至珠溪镇城镇饮用水源污水截流项目污水管网工程位于重庆市大足濑溪河,龙水镇至珠溪镇段,河道长度约20公里,总投资约7000万元。
2.2 项目地点: 重庆市大足区濑溪河龙水镇至珠溪镇段。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 按照现行设计规范和要求,对濑溪河龙水至珠溪段
2.4 设计工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
(3)200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1个及以上污水排水管网工程设计业绩 ;
(4) 重庆市外地企业必须提供重庆市外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明。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16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使用费用,每个投标人500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指定位置及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14年5月20日12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4 年6月6日14:30时(以交易中心的电子时钟显示为准);
5.2 递交 投标文件 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地址: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大邮路与南环二路交叉口)】。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 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www.cqjsxx.com ) 和 《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网》 ( jw.dazu.gov.cn )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创佳环境整治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283号
邮 编:402360
联系人: 陈学 兰红军
电 话:023-43766107 43763772 传 真:023-43766107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20楼2008室
邮 编:400023
联系人:徐洪林 张翔 杨宇
电 话:023-67706153、023-67769200 传 真:023-67707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