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纪文,教授,新中国第一位环境资源法学博士后。现任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研究员,兼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讲座教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讲座教授山东科技大学法律系教授。《中国环境法治》主编,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与健康专家委员会委员。
个人简介
常纪文,男,湖北监利县人,汉族,1971年4月生,教授,新中国第一位环境资源法学博士后。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社会法室主任、研究员,兼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讲座教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讲座教授山东科技大学法律系教授。《中国环境法治》主编,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国家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北京市政府特约监察员,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法律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害鉴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与健康专家委员会委员。
1995年6日毕业于武汉大学,获理学士和法学士学位。1995年7月被分配到湖北荆门职业技术学院,1995年7月至1996年6月任该院成人教育处办公室负责人,1995年9月被转为助教;1996年9月起开始该院在法律系任教,1997年9月被评为讲师。1998年9月考入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在蔡守秋教授的指导下攻读国际与比较环境法方向的法学博士学位。1998年11月被湖南师范大学从武汉大学引进后在湖南师大法律系从事环境法学和国际法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2000年8月因教学与科研成果突出被破格评为副教授,并被选拔为硕士生导师。2001年6月获法学博士学位;2001年7月29日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在马骧聪、王晓晔研究员的共同指导下从事博士后研究。2003年5月出站后留法学所经济法研究室工作。2003年7月至12月及2005年3月至8月赴德国马普研究所访问研究;2004年作为中国环境法学专家赴美国天普大学参加中美环境法与政策圆桌会议;2005年10月赴日本早稻田大学和一桥大学讲学。
曾参与《物权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立法20余项;出版《环境法律责任原理研究》、《环境法原论》、《环境法总论》、《市场经济与中国环境法律制度的创新和完善》、《动物福利法》、《环境法的新发展》等专著,主编《国际环境法学》(全国统编教材)、《环境法学》、《环境法案例教程》、《动物福利法治:焦点与难点》等著作;在《人民日报》、《环球法律评论》、《早稻田大学比较法年刊》、《Temple Journal of Science, Technology & Environmental Law》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30余篇。多次陪同国家领导人调研,曾参加圆明园水质改善工程、松花江水污染事故处理等重大环保活动的专家咨询活动。多篇内参和调研报告被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
2立法方面
在立法方面,2001年来,常纪文除了参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可再生能源法》、《农业法》、《水法》、《草原法》等20余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或者修订的论证或者意见征求工作外,还主持或者参加了《西部开发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西部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监督条例》的起草工作,主持了《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
3项目研究方面
在项目研究方面,2000年来,常纪文先后主持了司法部项目《WTO与中国环境法律制度的建设》、博士后研究基金项目《市场经济和环境法律制度的创新和完善》、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环境法律责任原理研究》、科技部项目重大课题《加入WTO对我国科研条件发展的影响及相关对策研究》中的子课题《加入WTO对我国实验动物质量保证与福利保障的影响及相关对策研究》、中国社科院青年项目《WTO规则实施与我国动物福利法制的建设》、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科学发展观与中国法制建设》项目中的子课题《科学发展观与中国环境法制建设》、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课题《环境法的新发展》、国家环保总局课题《课题化学品立法》等10余项,参加了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基地研究项目《环境资源法重要理论问题研究》等项目研究。
4进言方面
在进言方面,2001年来,常纪文先后为《环境内参》、《中国社会科学院要报》等撰写了《我国环境状况公报编制与发布的现状应引起关注》、《现行〈环保法〉已不适应目前形势,应尽快修订完善》、《应加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立法的步伐》、《高速公路建设征地问题及其对策》、《“狩猎权”的国际拍卖应当慎重》、《应加强文化活动的环境监管》等10余篇内参;为全国政协撰写了《应进一部稳定和发展农村计生服务网络》等调研报告。为2003年、2005年和2006年全国“两会”主笔了《重视动物福利保护法制的建设》、《重视我国的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等提案。均获得高度评价。
5理论研究和宣传方面
在理论研究和宣传方面,1998年来,常纪文先后出版了《环境法律责任原理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环境法原论》(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市场经济与中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创新和完善》(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环境法总论》(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3年版)、《动物福利法:中国与欧盟之比较》等专著,主编了教材《环境法学》(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年版)、《环境法学》(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年版)、《国际环境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中国环境法治》(2006年卷),参加了中国社科院法治蓝皮书环境法治栏目的撰稿,参加了一些重要环保法教材的编写工作。自1995年来,先后在《人民日报》、《中国环境科学》、《自然资源学报》、《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中国环境报》、《中国环境管理》、《中国软科学》、《环境保护》、《红旗文稿》、日本《早稻田大学比较法年刊》、美国《天普大学环境法与科技法评论》、《环球法律评论》等刊物上发表文章100余篇。
6教育方面
在教育方面,1995年来,常纪文在湖北荆门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国社科院先后培养了或者参与培养了大量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