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0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 (第十一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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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金三角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 9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17  浏览次数:115
核心提示:青田县金三角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 9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青岛欧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中国无废城市建设及固废资源化利用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大会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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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金三角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

青田县鹤城街道、瓯南街道、油竹街道、山口镇及温溪镇

青田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包括总长约25km的污水主干管、10座泵站(用地面积约3810m2。其中新建9座泵站,占地面积为3680.5m2,山口镇污水泵站由原有污水处理装置改造而成)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1523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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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工程沿线已有的设施处理;营运期生活污水经泵站内设置的化粪池预处理后,由泵站进水系统接入污水输送管线,送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运载,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洒落;同时车辆进出、装卸场地时用水将轮胎冲洗干净;禁止在风力大于四级的条件下进行土石方开挖等易产尘粉尘量较大的作业;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及时清理、清运;在管线开挖两侧连续设置不低于1.8m的围挡;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加强对施工机械施工进程的管理,使用清洁能源。3.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合理安排时间,夜间作业需申领作业证明。并提前三日向附近居民公告;合理布局,避免在同一施工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利用工地已完成的建筑作为声障,达到自我缓解噪声的效果;采用低噪声设备,淘汰落后工艺,对高噪声施工机械采取一定的降噪措施,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噪声级,定期检查施工设备,一发现产生的噪声增加应及时维修或更换;营运区选用运行噪声低的设备。在安装时,对各潜水排污泵等高噪声设备必须采取减震、隔震措施;要求各潜水排污泵设置于专用的辅助用房内,并将辅助用房设置于泵池中部;风机进出口设置消声装置。定期维护设备,避免老化引起的噪声,必要时及时更换4.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弃土、弃渣运至弃方消纳场地消纳处理。同时要求施工方做到规范运输,不随意洒落,不随意倾倒,制造新的堆场。项目施工弃土弃渣做到集中堆放,且以篷布等遮盖,周围挖截留沟,定时清运。营运期生活垃圾经泵站处设置的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泵站栅渣由专用车辆运至污水厂进行处理后与污水厂的污泥一同委托处置。

2

浙江华欧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办公楼综合项目

青田县瓯南街道石郭村

浙江华欧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总建筑面积2075m2,占地面积为592m2,总投资8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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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施工期设置集水渠,集水渠尾端设置沉砂池,集水渠收集的雨水及地下涌水进入沉砂池沉淀处理后排放;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厕所,将粪便废水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营运期项目排水体制采取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再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污水管道外排至瓯江;

做好化粪池、污水管道接口处的防渗措施,避免废水渗漏污染地下水。2.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对施工场地及道路进行洒水抑尘;加强管理,设置围墙和抑尘网;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设置混凝土搅拌场;设置相应的车辆冲洗设施和牌数一、泥浆沉淀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出场,并保持通道和道路的整洁;施工车辆要限速,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实行密闭化运输,避免二次污染;物料堆场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他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能清运的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性密闭堆放设施进行存放或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汽车减少怠速时间,避免猛提速等高燃耗操作;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护,确保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达标排放。3.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加强环保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采取封闭作业的方式进行;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或隔声罩,加强机械的维护及规范操作,减少人为噪声;合理安排行驶路线,禁止夜间使用施工运输车辆;使用商品混凝土,固定的高噪声施工机械加以公棚。营运期空调扇外机安装隔震垫;水泵房采用隔声门窗、设置隔声吊顶、采用吸声材料装修并在底座安装减震器;加强管理,对空调室外机、变压器加强检修,确保设备正常工作。4.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设置生活垃圾临时分类收集箱,收集工地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并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对建筑垃圾、装修垃圾进行分拣,对废木材、金属、玻璃、塑料等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积极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送至城管部门指定地点堆放,严禁随意运输,随意倾倒;施工弃土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处置;营运期配备垃圾分类收集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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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菇溪流域吴坑乡段治理工程项目

青田县吴坑乡石洞村

青田县吴坑乡人民政府

本项目保护人口约3195人,保护农田面积18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右岸护岸新建(改建)0.62km;左岸新建护岸0.19km;生态湿地建设523m2;新建堰坝1座,总投资2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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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修建排水沟、沉淀池,泥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其上清液回用。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对粉状物料加强管理;粉状材料运输要加以覆盖,严格限制超载,避免沿途泄漏;混凝土运输车辆临时停放处选择在距离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较远且不集中的地方,并避开迎风坡和风口;施工路段及便道要适时洒水;优选设备和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相对固定的施工机械,选择有声屏障的地方安装,避开敏感目标;对施工机械进行必要的控制和检修,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期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应减速慢行,夜间严禁鸣笛。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弃方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由建设单位外运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15年9月17日至2015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青田县环境保护局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8-6095080;传真:0578-6612216

通讯地址:青田县石郭工贸区15号(青田审批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9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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